基于进化博弈的农业生态环境补偿政策利益冲突分析
——以征用土地补偿政策为例

2015-10-14 03:22裘若莹
河南科技 2015年23期
关键词:经济性收益补偿

裘若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 武汉 430073)

基于进化博弈的农业生态环境补偿政策利益冲突分析
——以征用土地补偿政策为例

裘若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武汉430073)

生态环境补偿政策是缓解经济快速发展与环境污染、生态环境破坏之间利益矛盾冲突的重要手段。此文首先探讨了我国生态环境补偿政策的研究现状和实施现状,进而以国家征用土地的生态补偿政策为例,将基层政府部门对政策实施的情况和农户针对补偿情况的选择进行分类,运用演化博弈的方法,分析土地生态补偿的特点和结果。最后针对我国现行土地补偿体制,为我国征用土地生态补偿提供了政策建议,以推广我国生态补偿政策。

生态补偿;经济性赔偿;土地;进化博弈;利益冲突

1 生态补偿政策的研究与实施现状

1.1关于生态补偿的探讨

从20世纪80年代起,中国开始了对生态补偿的摸索,最初主要是政策性的宏观研究。在生态补偿领域,国内学者借鉴了国外相关的理论研究与实践经验,探讨了我国具体生态补偿实践,如高新才(2011)分析了甘肃矿产资源开发的补偿政策与实践,阐述了矿产资源的生态补偿机制框架并提出了完善意见。刘通(2007)对我国自然保护区利益补偿政策法规进行了归纳总结,分析了政策实施取得的成效与欠缺,最后也提出了相关建议。1这些探讨指出了我国生态补偿领域需要进一步完善,对我国的生态补偿政策改进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1.2农业生态补偿政策的现状与特点

目前,国内对生态补偿的研究从政策性的宏观研究逐步转入运用数学工具进行定量化的研究阶段。

从研究对象来看,我国在初期处于理论的初步探索阶段,主要研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证分析较少;2如今,生态补偿的研究内容已明显多元化,研究论文数量和实证分析大规模增长,研究主题也由最初的政府机关变为了高校与研究机构等。

其中,以“农业生态补偿政策”为关键字检索的文献主要面向以农业生态补偿机制为中心的探讨和农业生态补偿制度与立法的探讨等。由此可见,农业生态补偿政策的研究占整个生态补偿研究是很小的,研究高质量成果较少,研究面较窄,研究程度不够深入,农业生态补偿实施中关于基层政府与农户利益冲突的研究缺乏,实践性及可操作性也有待提高。

1.3我国生态补偿政策的实施现状

我国政府相当重视自然资源的生态补偿问题,目前已建立的许多法规和政策文件中都涉及到了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扶持、补偿等方面,为生态补偿政策实行提供较大的帮助。

近年来,我国的一些地区已涌现出行政区域内的征用土地生态补偿机制案例,如黄土高原一些地区在山下为山上农民拨出“基本粮田”使他们能安心保护森林,用内部生态补偿机制实现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3但仍有地区的基层政府对征用土地补偿政策的实施持有异议,因与农户的利益有冲突而对经济性赔偿和土地赔偿的选择举棋不定。

2 关于征用土地补偿政策的基本假设

本文在上述研究基础上,力图通过建立征用土地生态补偿的非对称演化博弈模型,分析基层政府和农户的演化稳定策略,探究土地生态补偿的特点和结果,期望为新的土地补偿政策提供理论依据。

本文做出假设如下:

2.1在征用土地行为中,存在与土地相关的征用者、使用者、受害者和受益者。通常,使用者与受害者往往是农民这一利益主体,而政府则是受益者与征用者。因此利益主体设定为政府和农户,各自收益最大化是他们参与征用土地补偿决策的目的。

2.2假设政府要征用土地,则会限制农户对土地的使用,进而影响农户群体的收益。一般而言,政府有两种补偿方案,经济性赔偿和其他地区土地资源的赔偿。政府做完决策后,农户面对政府的不同赔偿方式做出不同的反应。如果政府进行经济性赔偿,那么农户可以选择利用赔偿金自行租用优质土地进行耕作。如果政府不进行经济性赔偿,那么农户可以选择上诉,如果上诉成功,农户将获得政府因为征用土地而付出法律上的赔偿,如果上诉失败则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当然农户也可以选择不上诉而接受较低品质的耕作土地的赔偿。

2.3设农户分成两种类型,分别为:基于“好土地高收益”原则的自主型和基于“不作为”原则的接受型。4自主型意味着如果政府进行经济性赔偿,农户将利用赔偿金自行租用高品质土地进行耕作,如果政府不进行经济性赔偿,那么农户将选择上诉;接受型则相反,农户认为一切选择都是政府的决定,与自己无关,即政府进行经济性赔偿,农户拿到赔偿即可,如果政府不进行经济性赔偿,则农户接受政府给予的品质较低的土地进行耕作而不上诉。

3 关于征用土地补偿政策的演化博弈模型

在征用土地行为中,R11表示政府对农户进行经济性赔偿后征用土地用于建设的原有收益,R21为农户接受政府给予的赔偿所获得的固定收益,P为农户用于租用高品质土地用于耕作的费用。R12表示政府不采用经济性赔偿而采用土地赔偿情况下征用土地用于建设的收益;,R22是政府在不采用经济性赔偿的情况下所能拥有的收益。T是指农户就政府不进行经济性补贴而提出上诉时,若上诉成功或不成功的期望收益,如果上述成功概率大,则相应的T就大,反之相反。C是诉讼成本,是只要农户提出上诉就必须承担的成本。对农户而言,方政府选择采用经济性赔偿时,农户选择“自主型”的收益是R21—P,选择“接受型”的收益是R21;方政府不采用经济性赔偿而采用土地赔偿情况下,农户选择“自主型”的期望收益是R22—C+T,选择“接受型”的收益为R22。对政府而言,当农户为“自主型”时,政府选择采用经济性赔偿的收益是R11+P,选择不采用经济性赔偿而采用土地赔偿的收益是R12—T;当农户为“接受型”时,政府选择采用经济性赔偿的收益是R11,选择不采用经济性赔偿而采用土地赔偿的收益是R12。政府和农户的收益矩阵如表1所示。

表1 政府与农户的博弈矩阵

4 关于征用土地补偿政策的演化稳定策略

假设x为政府采取经济性补偿的比例数,那么选择土地补偿的比例数是1—x,y为农户选择“自主型”的比例数,1—y为采取“接受型”的比例数。当地政府选择经济性补偿和土地补偿的期望收益和平均收益分别为:

4.1演化路径及演化稳定策略

4.1.1当地政府策略的演化稳定分析由式(1)和(3)可得当地政府采用经济性补偿策略的复制动态方程为:

4.1.2农户策略的演化稳定分析

由式(4)和(6)得农户采用“自主型”策略的复制动态方程为:

4.1.3地方政府和农户的演化稳定参数讨论

本文根据地方政府和农户的收益参数的值大小来判断该演化博弈的稳定性。

对地方政府可能存在的收益大小关系如下:

同理,农户收益如下:

5 结语

本文基于地方政府和农户有限理性的条件下,运用了演化博弈理论,研究在征用土地的不同补偿方式下,当地政府和农户的相互决策行为和互动机制,并得出以下结论:

5.1在征用土地生态补偿中,无论是何种形式的补偿或赔偿,单纯依靠地方政府和农户自身是无法实现利益最大和社会最优的,在此过程中必须要依靠中央政府对不同补偿方式做出奖励或处罚。

5.2由于政府职能的特殊性,地方政府所做选择对农户选择有决定性影响。所以地方政府在确保地方长期受益最大化的同时应当谨慎选择。

5.3在演化博弈中关注双方演化固然重要,然而如果在此过程中给予一定的信息或外部条件,就能够影响最终的稳定策略均衡。例如地方政府可以通过透露自己不会为农户分配土地给农户以实施压力,此时农户将会偏向选择自主型策略。

5.4此演化博弈只有一个稳定策略均衡,中央政府必须考虑如何确保该稳定均衡。因此,中央政府应该确保地方政府群的收益在选择经济性补偿的情况下比土地补偿政策的收益要大,此时的演化稳定策略才能稳定为一个长时间的均衡,当然,这是我国土地生态综合管理更高的目标。

[1]刘磊、彭安明.我国生态补偿政策研究现状评述.农村经济与科技,2014,25(9).

[2]戴齐文.中国生态补偿研究的现状分析与展望.中国农学通报,2014,30(2):176-182.

[3]谭秋成.关于生态补偿标准和机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9,19(6):1-6.

[4]苏芳、尚海洋、聂华林.农户参与生态补偿行为意愿影响因素分析[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1,21(4):119-125.

F062.2

A

1003-5168(2015)-12-0196-2

猜你喜欢
经济性收益补偿
高层建筑结构设计经济性探讨与分析
基于经济性和热平衡的主动进气格栅策略开发(续2)
基于经济性和热平衡的主动进气格栅策略开发(续1)
讨论如何提高建筑电气设计的可靠性和经济性
螃蟹爬上“网” 收益落进兜
无功补偿电容器的应用
怎么设定你的年化收益目标
解读补偿心理
2015年理财“6宗最”谁能给你稳稳的收益
植物补偿和超补偿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