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风险控制

2015-10-21 17:12毛为涌
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 2015年27期
关键词:控制分析管理

毛为涌

【摘要】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管理,是针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承发包合同,从合同签订到变更索赔等一系列方面进行的规范管理工作,尤其风险管理,是施工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合同风险的分析及讨论,在合同管理方面提供一点建议。

【关键词】合同风险; 分析; 控制; 管理

当前我国建筑业普遍存在产高利低的现状,整体利润水平偏低。分析其原因,有一重要因素就是对合同的管理和风险的防控不到位,致使项目达不到预期收益,甚至出现严重亏损的情况。要想改变这一现状,就需对施工合同进行必要的分析和管理,了解施工合同风险的性质,准确判断并有效防范合同风险。本文分析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主要种类,并从合同的签约阶段和履约阶段分别阐述了对合同风险控制的具体管理措施。

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主要种类

( 1) 投标阶段未对工程项目和发包方进行深入、全面的分析和考查。合同签订后可能会因工程未正式立项、不具备开工条件或发包人经济状况恶化、信誉差、不诚信,导致履约能力差,不按合同约定付款和结算,有意拖欠工程款等。

( 2) 签订了固定总价合同且报价水平又非常低,直接导致项目“天生”亏损。这种项目多为评标办法为低价中标的项目或是对施工现场和自然、社会环境等不利条件考虑不足,未进行标前成本测算或测算的不科学、不合理的项目,致使投标报价偏低,造成项目亏损。

( 3) 合同条款对承包商过于苛刻的要求。大量的承包工程合同中都过多规定了由乙方承担的风险,并存在单方面的约束性、过于苛刻的不平衡条款,即所谓霸王条款。如规定变更的费用总额超过合同总价 15%以上时才给予补偿; 乙方采购运进场地的工程材料,必须经甲方工地代表认可后方能用于工程( 这里“认可”没有明确的标准,甲方代表可能会以此条款要求提高材料的档次,使乙方支付较高的材料费) ;要承包商大量垫资承包; 工期要求太紧,超过常规; 过于苛刻的质量要求等风险。

( 4) 合同条文不完全、不清楚、不严密。没有将合同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全面表达完整、清楚,没预计到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这样导致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各种纠纷和争议,甚至导致承包商蒙受较大损失。例如缺少工期拖延违约金的最高限额的条款或限额太高; 缺工期提前的奖励条款; 缺少发包人拖欠工程款的处罚条款等。

2 合同签约阶段的风险防控

合同签约阶段是合同风险控制的至关重要的阶段,要签定一个对承包商有利的、风险小的、收益高的合同,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2. 1 对工程信息进行全面的分析和审查

投标单位应对工程信息进行认真筛选,不能盲目跟踪,重点审查拟跟踪项目的立项情况、资金到位情况、发包方的合法性和信誉情况,从源头上来降低项目风险。

2. 2 认真对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会审,做好投标文件编制工作

在投标文件的编制中,投标单位应对招标文件和施工图进行会审,认真研究施工图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质量目标是否符合业主要求,各项任务指标是否能够按期完成等,根据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来拟定合适的投标文件,并综合之前类似工程的合同管理经验,做好各个细节的工作,明确好施工阶段的权责、索赔条件和工程款支付方式等,对预期风险进行整体把握。

2.3 做好标前成本测算,确定合理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人员应对清单中的主要工程量进行复核,结合施工方案、项目特征、可能变更的项目等应适当采取一些不平衡报价,为后续合同谈判和变更索赔打好基础。根据评标办法并分析投标对手情况,制定投标报价策略,确定合理投标报价。

2.4 明确工程款的支付条件

工程款的支付主要是进度款和竣工结算,在合同中应对工程进度款拨付条件及数额作出明确规定,竣工验收阶段,应明确规定参加验收的人员,单位,验收质量标准、验收的程序,以及质量争议的处理方法,具体的竣工结算程序等。

2.5 对监理和双方管理人员的权责约定

工程中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的技术管理人员众多,合同方各自的人员往往权责不清,因此必须对其进行约定,尤其是涉及工程变更、现场签证、价格确认等签认权的人员、生效条件等应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防止合同规定以外的人随意签字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2.6 预防工程定金或预付款的陷阱

为防止个别发包方恶意骗取承包商的工程定金或预付款的行为,在签订合同的承包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防范: ①核实发包方的资信情况; ②落实工程是否办理了合法报建手续; ③发包方的工程后续资金是否落实; ④对支付给发包方的定金或工程预付款进行公证。

2.7 约定违约条件和责任

施工合同的具有法律效应,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若合同一方发生违约,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在实际工程中,很多承包合同对此制定的不全面致使实际操作困难,是整个合同的修订失去了约束的效果,因此在合同中必须对违约的条件、方式、赔偿支付等进行详细说明,约束双方在合同上的责任与义务,以便履行。

2.8 加强合同评审,控制合同风险

合同签订之前应进行合同评审,合同评审主要是对招标文件和合同条件进行审查、认定和评价。通过评审发现合同条件是否表达明确,发包人与承包之间的有关不同意见是否已解决,承包工程人是否有能力按合同条件完成全部工程内容,承担工程项目合同的风险和潜在风险等。

3 合同履约阶段的风险防范

3.1 组织措施

对风险较大的工程项目应派一名得力的项目负责人,配备能力较强的工程技术人员及合同管理人员,组建精明强干的项目管理班子。对风险较大的某一项工程,应成立专门的指挥管理组织,配调经验丰富的专家组织攻关。

3.2 技术措施

对工程设计变更及费用调整较大的合同款应采取技术措施为主的对策。如设计变更较多且费用调整受限制的工程,应召集有丰富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全面分析可能变更的各种问题,提出甲方能够接受的,且乙方便于施工、费用少调或不调的合理化建议,从而减少乙方增加施工成本而得不到补偿的变更,或提出合理建议后甲方能主动提出修改设计,使问题脱离对乙方有风险的合同条款限制。

3.3 经济措施

对工程风险较大的某一部分工作,为避免违约承担风险,可相应的采取经济措施减少风险損失。在工程中常见的情况有: 在雨季施工前抢施地下室及基础工程; 在冬季施工前抢施结构及湿作业工程; 在竣工交用前大幅度增加人员,增加工作班次以保证工期。所有采取的这些抢施工程无非是增加了机械设备,增加施工及管理人员,增加工资、奖金或加班费用。

3.4 争取风险化解的机会

合同中必然存在的风险条款是合同双方中一方对另一方的制约条件。在合同实施中,当双方都能认真执行合同、履行自己的责任、合作满意时,双方都可能在不影响总目标的情况下,不甚计较个别条款的严格程度。乙方有时可利用这种友好的气氛,对一些隐含风险的条款进行有利于自己的解释,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形成资料。使一些本来对自己不利的条款得到化解。

4 结束语

施工合同的风险控制和管理是一项重要而复杂的工作,认真做好合同签约阶段的风险防控和履约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将对项目目标的实现和企业的健康发展有着积极意义。

参 考 文 献:

[1]杜莹芬. 企业风险管理[M]. 北京: 经济管理出版社,2008.

[2]吴金星,吴宝安. 如何进行风险管理[M].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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