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事故工况下应急响应行动的探讨

2015-10-21 19:10何明
科技与企业 2015年14期
关键词:核电厂

何明

【摘要】核電站在当前我国的电厂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高了,其重要性也随之有所增加,其高效率和优良的发展前景是不容置疑的,但是与此同时,我们还应该关注一个较为重要的问题,安全生产问题,也就是说当发生紧急事故时如何采取有效的行动进行处理,本文就针对核电厂的事故应急响应行动首先分析了当前核电站的安全隐患及其威胁,然后介绍了我国的核电厂事故工况应急响应机制,最后重点探讨了核电厂事故应急响应行动。

【关键词】核电厂;事故工况;应急响应行动

引言

核技术的不断研究确实给我们的社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财富,尤其是相对于当前能源短缺的现状来说,合理的利用核能源能够在较大程度上缓解能源不足的现状,比如把核技术利用在发电行业中,当前越来越多的核电厂已经体现出了核技术的优势,相对于水电厂或者是火电厂来说,核电厂更为清洁,所消耗的能源更具优势,但是凡事有利必有弊,针对核电厂的发展来说,虽然其具体的优势展现出了其优良的发展前景,但是,其中蕴含的一些问题也需要我们重点关注,尤其是安全隐患更是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针对可能发生的一些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采取必要的应急响应行动能够在较大程度上减少核电事故的危害,更好的保障核电厂的健康发展,这也是当前核电厂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必然要求和未来发展的一个主攻问题。

1.核电厂安全隐患及其威胁

核电厂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具体来说,其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又可以细分为以下两点,这两个方面主要就是通过其生产特点反应出来的,一方面,就整个的核电厂发电过程来看,其在核裂变的过程中必然会伴随出现一些辐射,而这些辐射也必然会带来一些安全隐患和威胁;另外一方面,放射性物质的产生一些需要我们格外关注的一些安全隐患问题,尤其是对于核电厂来说,放射性物质可以说是最为核心的一个安全隐患。针对这些安全隐患来看,无论是哪种安全威胁,其产生的影响都是较为严重的,不仅仅在于其涉及到的范围十分广泛,更是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在其影响的持续时间特别长,这一点在以往的很多核电站安全事故中都能够得以展现,比如发生在1986年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其所波及到的范围就极为广泛,并且截止到20年后,经过检测发现,该核电厂事故仍然存在一定的影响,由此可见核电厂事故的威胁之大,这也表明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行动的必要性。

2.核电厂事故工况下应急响应程序及其组织

针对核电厂所发生的事故工况采取相应的行动必须依据于一定的组织机构,而这也就是应急响应程序的建立过程,就当前我国的应急响应程序来看,其主要是分级存在的,一般来说,主要包括核电厂厂房应急组织、省核应急组织以及国家应急办和国家核应急协调委等三个层级。

2.1核电厂厂房应急组织。核电厂厂房应急组织,顾名思义,主要就是指在该核电厂内部进行相应的应急处理,针对发生的事故工况进行恰当的分析,进而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因为,和电厂自身是事故工况发生的第一现场,也是了解事故最为详细的一个机构,其反应效率应该说是最快的,也是最为直接的,因此,其重要程度极为关键,核电厂厂房应急组织的主要任务就是紧急疏散职工并且采取相应的防辐射措施;除了核电厂厂房应急组织必须采取恰当的措施进行事故威胁的弱化之外,还应该及时的向上级进行核事故工况汇报,按照相关的要求来说,进行应急通报的时间应该在15分钟之内,并且还应该在45分钟内进行详细的说明,之后也需要每隔1小时进行及时的报告,以便于上级机构及时了解具体的事故信息。

2.2省核应急组织。省核应急组织是更高一级的事故工况应急响应组织,针对这一级别的组织来说,其主要的作用是利用省一级的资源来加强对于事故的控制和管理,尤其是针对下一级的报告进行充分的分析,合理的调配资源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此外,省核应急组织还应该向上级进一步的汇报相应的事故状况,以便国家级别的应急机构能够采取必要的有效措施。

2.3国家应急办和国家核应急协调委。国家应急办和国家核应急协调委是最高一级的核电厂事故工况应急响应组织,其主要是站在更高一级的层次上,针对当前的事故状况进行恰当的协调管理,并且针对下一级所报告的信息采取必要的协助措施,以调配更多的资源来进行事故的处理,避免事故威胁的扩大化,尤其是国家层级的机构还能够有效地调动专家资源,针对具体的事故进行科学有效的分析,以保障事故处理的准确性和有效性,避免了应急响应的盲目性。

2.4其它相关组织。主要是针对核电厂事故工况的基本状况和事故的主要威胁,调动社会上的一些相关组织,采取必要的援助手段来提高对于事故工况的控制和管理能力。

3.核电厂事故工况应急响应行动

针对已经发生的核电厂事故工况,我们可以采取的应急响应行动主要有以下几点:

3.1隐蔽。隐蔽是针对核电厂事故工况所采取的一个有效措施,其最大的优势就是代价较小,行动较为简便,其所采取的主要行动区域在核电厂所发生辐射或者是放射性物质的下风方向,该措施虽然较为简便,但是安全系数不高,安全隐患仍然存在。

3.2撤离。撤离是针对核电厂事故工况所采取的最为有效的一种处理措施,但是其代价也是比较大的,主要就是针对核电厂事故可能发生的辐射危及到的地区,进行人员的全部撤离,这一行动所涉及到的人力和财力都比较大,但是其能够把安全隐患减小到最低,最不容易造成人员的伤亡。

3.3避迁。避迁是相对于撤离来说更为深入的一种处理措施,其还可以分为永久性避迁和暂时性避迁两种形式,但是不论哪种形式,其迁移的时间都是比较长的,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因此也更大,但是安全系数也更高。

3.4加强碘的利用。针对核电厂事故工况来说,其发生放射性安全事故的概率是比较高的,针对这一事故来说,恰当的服食一定量的碘,其效果是极为突出的,因此,我们应该针对事故发生区域的人们进行相关碘的发放,采取这一措施有效地预防核放射性的危害,避免放射性物质对人产生更大的威胁,但是一般来说这仅仅是一种辅助手段,不能够仅仅靠服食碘来进行事故的处理。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当前我国的核电厂发展过程中,其所展现出来的发电效率和生产能力已经获得了多数人的认可,并且因为其生产无污染的特点使其更为欢迎,尤其是相对于水电厂和火电厂发展的困境来说,加强对于核电厂的研究和关注已经成为一种主流趋势,但是在核电厂的生产过程中,安全问题不容忽视,尤其是一旦核电厂出现安全事故的话,其影响范围和影响深度都是极为严重的,因此,面对核电厂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一些安全隐患和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我们必须建立完善的核电厂事故工况应急响应预案,采取恰当及时的应急响应行动,尽可能的弱化事故造成的损失,减小对人们造成的生命威胁,确保核电厂发展的前景。

参考文献

[1]国防科工委国家环保局卫生邵关于印发《核辐射应急的干预原则与干预水平》的通知(科工二司[2002]22号).

[2]林森.切尔诺贝利灾难真相知多少.百科知识,2006年第11期

[3]黄希琳.核电厂消防安全和事故应对.北京:原子能出版社,1999.

[4]《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24号令,1993年8月).

[5]贺禹等.核电站基本安全授权培训教材.北京:原子能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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