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及其预防对策

2015-10-21 18:19秦正秋
华人时刊·中旬刊 2015年7期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

秦正秋

【摘要】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各方面关注的一个社会问题,未成年人犯罪亦呈现出犯罪年龄低龄化、犯罪类型多元化等特点。家庭负面影响、学校应试教育模式和社会不良风气等是构成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因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各方共同努力。笔者试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进行梳理,并从司法改革方面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矫治和预防提出一些建议,以期给这一特殊群体更多保护。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犯罪原因;预防犯罪

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5)07-119-01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

(一)内在原因

1.道德观和人生观的偏离。现代社会很多未成年人攀比心理严重,讲究享乐,贪慕虚荣,消费成人化。一切事情以自己为中心,荣辱观颠倒,甚至一部分未成年人道德观、人生观扭曲,为了追求一些超出自身经济条件的享乐,最终不惜以身试法,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2.过激的好奇心和叛逆心理作祟。好奇心和叛逆心理是未成人心理特征的突出表现,再加上未成年人思想上不成熟,社会阅历浅,容易受到一些不良风气诱导,进行盲目模仿;面对家长、学校指责,心理受到打击和一点挫折时,感情易于冲动,行为难以控制。这样的心态往往会使未成年人冲破道德、法制的防线,不计后果,不择手段地进行犯罪活动。主要表现为吸毒、色情暴力等犯罪。

(二)外在原因

1.学校教育缺失导致心理失范。学校是青少年接受正规的社会教育的重要阵地,学校的作用不仅仅是传播知识,还应该担负着塑造真善美,树立高尚的人生观和道德情操的职责,而有的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了品德教育,不顾学生的全面发展的需要,容易造成成才却不成人的尴尬情形。

2.家庭教育缺失导致心理不健康。一是家庭教育方式不当和监管不力。很多家长对孩子百般溺爱和袒护纵容,致使孩子个人中心主义严重,说话行事无所顾忌,等以后再想管却心有余却力不足;再有就是有些家长教育方法简单粗暴,动辄恶语相伤、拳脚棍棒相加,使孩子形成了逆反和报复心理;还有就是有些家长忙于挣钱和玩乐,对孩子“放散牛”,不管不问,缺乏监管;这些不当的家庭教育方式对未成年人的心理造成了严重的侵蚀阴影。二是家庭结构不健全。近年来,离婚率居高不下。在成人追求自身婚姻质量提高的同时,却给未成年子女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三是留守儿童的心理情感是不容忽视的潜在因素。留守儿童长期远离父母,心理上或多或少的缺失父母的关爱。对家没有归属感,加之一般隔代的长辈对晚辈的溺爱及缺乏约束,处于社会脆弱一环的留守儿童不可避免的成为犯罪的潜在群体。

3.社会不良风气对未成年人的侵蚀。伴随着经济提高的同时,享乐主义的思想对中国相当一部分人、尤其是未成年人产生了较大影响。另外,社会当中不良的精神文化、尤其是性开放的思想对未成年人的影响也比较深刻。现在的报刊杂志、电视、互联网等媒体,还有一些明星为了人气,不惜以脱衣来博眼球,迎合部分观众的低级趣味,这些低俗的社会风气对未成年人往往是一种反面教育。

二、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

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社会系统工程,如改革教育体制,普遍提高我国青少年的教育程度,加强家庭教育,推动和帮助未成年人形成健全人格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等,而站在司法机关的角度,对于如何处理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笔者认为想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是改變传统的对待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两种极端做法,一是考虑其未成年,对实施轻微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仅仅批评教育了事,使这些人产生侥幸心理,在犯罪的道路上越滑越远。二是一旦发现中学生有违法违纪行为,即开除学籍,将其推出校门,使其丧失求学的机会。这些失学少年辍学后无所事事,与有着类似经历的不良青少年朝夕相处,互相感染,日益堕落,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二是创新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处罚方式。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社区服务的处罚方式。在美国,从70年代开始,对于罪行比较轻微的、初次涉足犯罪的青少年,法庭一般都会根据其罪行轻重,判处8~2000小时不等的社区服务作为处罚。社区服务的内容主要是让青少年参加力所能及的一些公益劳动,如打扫卫生等。这种处罚方式对青少年犯不实行任何形式的禁闭,而是把他们放在社区内一种正常的生活环境下服役,不影响他们自己正常的生活和学习。失足少年被处以社区服务劳动,在服役的同时,可以照常与同学们快活地学习、生活,而没有那种被关在监狱里的自卑感,同时培养了社会责任感,从而使他们恢复正常人格,回归社会。

三是增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部门联合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建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公检法司和工青妇教工作体系,各部门要多方面、多层次、多种形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在帮教工作中,要及时有效地采取对被判处刑罚的每一位未成年犯、学生罪犯都建立个人帮教档案。档案内容包括未成年犯、学生罪犯的个人基本情况、家庭基本情况、基本犯罪事实、判决结果、所在辖区出具的现实表现情况、帮教组织及帮教措施情况、保证书、悔过书、回访情况等,有利于全面了解、跟踪和帮教未成年犯、学生罪犯。根据档案记载开展回访工作,为科学帮教,促进改造打下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康树华.青少年犯罪与治理[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1.

[2]朱玉芹.加强学校道德教育,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D].昆明:云南师范大学,2006.

[3]许家华,杨宇.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与预防路径——以广西未成年人犯罪为研究样本[D].云南警官学院,2013.

猜你喜欢
未成年人犯罪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法律政策的适用探究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学思考 
网络环境下未成年人法律保护制度探析 
从少年法庭到少年法院
由各国校园暴力案例浅谈未成年人犯罪处理
孝道教育在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论女性未成年人毒品犯罪的特征与预防
学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策略初探
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措施
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查起诉机制的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