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校背景下辅导员育人工作探索

2015-10-21 19:08张铁根
新课程·下旬 2015年5期
关键词:赵丽治校劳动法

张铁根

高校辅导员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是全员育人中的重要一环。在依法治校背景下,輔导员在日常工作中如何提高法治能力,培养学生的法治精神和规则意识,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现以辅导员日常工作中的几个方面为例,探讨一下依法治校背景下辅导员的工作。

一、就业指导

2008年4月,北京某大学应届毕业生赵丽签订了一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约定赵丽毕业后须在公司服务5年,违约金1万元。2008年8月,赵丽报到后又签订了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4个月,且在试用期内可以书面提出解除合同。3个月后,赵丽认为自己不适应这份工作,提出书面辞职,而公司向她索要违约金,赵丽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很多单位和毕业生对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认知比较模糊,有的用人单位逃避签订劳动合同,不明确双方的各种权利义务,侵犯了劳动者的权益;有的毕业生也不提醒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其“跳槽”行为将不受用人单位约束,也损害了企业的利益。

根据《劳动法》规定:就业协议发生在学生毕业之前,作用仅限于对学生就业过程的约定,双方发生纠纷到法院处理,不适用《劳动法》,不受《劳动法》的特别保护。正式报到时,及时订立劳动合同,一旦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也就相应终止。如发生纠纷,则应先诉至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及法院处理的依据是《劳动法》。当然,也不是说原来的协议条款都不管用了,就业协议中的有关条款应当作为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据。

二、心理危机

武汉大学生心理治疗中心给出数据:从2005年到2012年共收治970人次大学生患者,其中男生494例,女生476例。在病种方面排在第一位的是抑郁发作,427人,占44%;其次是精神分裂症,266人,占27.4%;第三位的是双相(抑郁和躁狂)情感障碍。

随着高校的发展,大学生心理问题日渐突出,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是辅导员工作中较为棘手的问题。关于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国家已出台很多政策法规,特别是2013年5月1日实施的《精神卫生法》,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精神卫生法》规定了三个原则和一个机制,涵盖疑似精神疾病患者的“送(送诊)、诊(诊断)、治(治疗)、出(出院)”四个环节,每一个环节中都体现出对疑似病例的尊重。

同济大学心理咨询中心姚玉红博士认为,《精神卫生法》中“非自愿医疗”采取的是危险性标准,危险性要兼顾“即将发生”“后果严重”两个条件,不仅自杀、伤人、毁物的行为很危险,绝食、生活无法自理或者威胁他人安全也很危险。

三、社团管理

社团在繁荣校园文化、促进学生成才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功能,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方面也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如思想引领方面,以兴趣为主,贴近学生的生活实际,更易入脑入心。另外,学生社团能够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展示平台,促进学生身心的高度和谐,从而预防心理问题的发生。但近年也经常出现一些非法组织打着社团的旗号非法运营,威胁着高校的安全稳定。我们应该如何界定哪些社团适合学生参与呢?

首先,要界定其主体是否合法,即是否经过官方认证。

其次,要看从事的活动是否合法,社团从事的活动不能有悖于国家的法律法规。

四、辅导员法治化工作原则

2014年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对高校辅导员的基本要求和能力标准作了详尽的规定,辅导员不仅要具备政治学、管理学、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的专业素养,还应该将法律知识作为日常工作的知识储备。依法治校对学生的成长成才有很好的促进作用,有利于公民意识的形成,高校辅导员要把自我学习和教育培训结合起来,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在开展各项工作时,充分履行职责,及时给予学生法律救济。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到:

1.知法——有法可依

依法治校的本质是在学校管理中体现法治精神,并以法律为最高权威。所谓“法”,是指学校管理之法源,不仅包括专门的教育法律法规,还应包括有关学校的法规和规章,如《大学章程》《学生手册》。

2.执法——有法必依

依法治校对学生管理的要求就是依法管理,从而实现高校学生管理的法治化状态。所谓“治”,是指管理,而非管制,是管理和服务的统一,不是消极地运用法律来管治学生,而是指在辅导员工作中能动地开展依法管理、依法育人。不能把依法治校片面地理解为“以罚治校”,法律除了惩罚、警戒外,还有预防违法行为以及思想教育等基本功能。

3.育法——法治精神

辅导员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及学生管理的过程中,一方面需要充分认识到自身对于大学生法制教育、立德树人的重要功能及意义;另一方面,努力为大学生创造法制教育的环境与条件,弘扬法治精神,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真正促进当代大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

身为辅导员,我们应携手努力,共同创造潜心学法、用心服务、倾心育人的依法治校工作新常态。

参考文献:

翁连金.依法治校背景下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探析[J].广西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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