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高职院校教师绩效考核

2015-10-21 17:50周少良
大观 2015年10期
关键词:绩效考核学术考核

摘要:高职教师是高等职业院校发挥人才培养职能的载体,其工作绩效直接影响人才培养的质量。教师绩效考核作为激励先进、鼓励后进的主要措施,对完成高职院校办学育人目标具有重要意义,而高职教师及其劳动本身的特殊性加大了绩效考核工作的难度,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本文主要针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进而为改进高职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提出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高职教师;绩效考核

建立科学合理的高职院校教师绩效考核体系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提高管理水平的关键。在高职院校实施绩效考核,能够激发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挖掘其工作潜力,同时也有利于高职院校考察教师综合能力,打造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但由于高职教师工作的自身特点和高职院校绩效考核尚处初级阶段,往往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反而还会有反作用。因此,高职院校在实施绩效考核时不仅要注重遵循教师考核的基本规律,还要考虑各类教师的不同特点,广泛开展调研后,制定详细考核评价体系,以真正达到绩效考核的目的。

一、高职院校教师绩效考核存在的问题

(一)考核指标不科学

由于高职教师的工作内容具有较强的知识性、劳动成果认定具有一定周期性的特点,决定了其工作难以衡量。目前,高职院校通常是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评价,这些大而全的方面,量化程度不高,不能考虑教师专业的特点,致使教师考核工作往往流于形式,达不到实际效果。

(二)重数量轻质量

多数高职院校的教师绩效考核办法都包含了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量化指标,但对质量的考核内容少之又少。比如有的教师年授课量在600课时以上,周课时量在20课时左右,几乎成了上课机器,更谈不上教学质量;有的教师为了完成科研任务不惜抄袭或雇佣“枪手”,其科研成果可想而知;有的教师同时指导近百人到企业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效果自然不会太好。

(三)重科研轻教学

作为一名高等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工作任务要远远大于科研工作任务,然而在实际考核评价时教学内容评价指标仅为课时量和教学效果合格即可。由于科研工作好量化,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情况又是学校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和教师职称评聘的重要考核指标,致使教师为了完成科研任务,忽视了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研究,影响了教学效果。

(四)考核标准“一刀切”

现行的高职教师考核指标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学校常习惯于实行“一刀切”,即用统一的标准去要求教师,忽视了教师之间不同学科、不同岗位、不同学历、不同年龄的差异性。如,小语种专业的教师学历提升、课题申报相对其他学科较难;兼职教师工作重心主要在负责的行政事务上;年纪较长的教师教学手段创新性就不强等等,如果考核标准“一刀切”难免影响了考核效果的真实性。

(五)结果反馈运用不合理

科学应用考核结果是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目前很多高职院校考核结果反馈很简单,教师看到的结果只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详细的打分明细却处于保密状态,考核者与教师沟通有限。考核结果运用只是颁发优秀证书、发放奖金,在工资提升,职务、职称晋升,职业生涯规划等方面运用的还远远不够,没有充分发挥考核作用,达不到促进教师提升素质、学校掌握实际情况的目的。

二、高职院校教师绩效考核的对策

(一)绩效考核理念要科学

要树立“教学为先”的理念。高职院校主要任务是培养人才,培养人才的主要途径就是教师教学。要在绩效考核方案设计之初明确“教学为先”的观点,在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的设计上要突出教学的重要性,在考核执行过程中防止具体实施出现偏差,在教师职称评定和教师激励政策上要体现教学工作的重要性。

要树立“教师为上”的理念。教师作为高职院校实现职能的载体,理应成为高职院校的主体。要从思想上纠正管理者对教师定位的偏差,在考核中摆正考核者和教师的关系,确保教师的参与权和监督权,疏通教師沟通反馈渠道,保证教师的学术成果独立享有。

(二)处理好考核过程中的两个关系

努力实现数量和质量上的平衡。将创新性和同行评议作为质量评价的关键指标。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提出,应将学术价值或社会效益作为学术评价的基本标准。其中,学术积累和学术创新应作为评价基础研究成果的主要标准;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应作为评价应用研究成果的关键指标。同行评议是甄别教师教学效果和学术成果质量的有效手段。在绩效考核中引入同行评议,能够提高教师对教学效果和学术成果的重视程度,减少量高质低的产出。

努力处理好教学和科研的关系。总体来讲,高职院校要以教学为主科研为辅,科研要以实践应用为主以理论研究为辅。具体要做到因专业而异、因人而异。对于高职院校的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已经在行业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学科,应教学与科研并重。对于高学历、高职称有一定研究能力的教师应注重培养和加强科研能力。

(三)完善绩效考核实施

要加强考核结果的应用。一是深入了解本校教师工作现状,分析原因、寻求改进教师绩效、提升教师队伍素质的办法。二是存入人事档案,作为教师岗位聘用、职称晋升、职务提升的依据。三是为进一步改进绩效考核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满意度提供依据。四是为高职院校管理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要畅通监督渠道。一是建立由学校督查组、教师、学生等各类人群为代表的监督群体,确保考核公平公正。二是要对考核过程和后继效应进行全程监督。三是要建立申诉受理委员会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教师对于考核过程、考核结果存在疑问或者不满时,便可以向申诉受理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受理委员应及时对教师申诉做出处理,向教师解释考核结果或重新考核。

总之,高职院校教师绩效考核不仅为教师职务晋升、岗位聘任、职称评定提供依据,更是个人素质的培养、能力的提高以及人才选拔任用的重要前提,是高职院校提高管理效率和人才培养水平的重要途径。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作用,实现绩效考核的公平、公正、客观,才能使教师有良好的发展环境,为学校提供强大的发展动力。

【参考文献】

[1]盛 毅.高校教师绩效评价体系研究[D].河海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2]杨玉圣,张保生.学术规范导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3]谢爱群.浅析大学本质[J].美中教育评论,2006(7):131 - 133.

[4]徐 辉.一种内涵深刻的古典大学观[J].高等教育研究,1992(4):22.

作者简介:周少良(1982—),男,陕西宝鸡人,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教师,研究方向:高等学校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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