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南方志中的明清灾害载记

2015-10-21 19:57张霞
安徽农业科学 2015年5期
关键词:鄂南明清灾害

摘要

明清时期湖北鄂南地区水灾、旱灾、蝗灾、火灾等灾情频发,出现庄稼歉收、绝收,田庐被毁,人畜死伤无数的情况,以至于粮价飞涨、乡民流离。为更好地了解这段历史,根据同治光绪年间所修鄂南方志,对相关情况记载依县域分布予以了梳理。

关键词明清;鄂南;灾害;载记

中图分类号S-0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517-6611(2015)05-390-03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荆楚全书》编纂”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0&ZD093)。

作者简介

张霞(1976-),女,河南新乡人,讲师,硕士,从事湖北地方文献研究。

收稿日期2014-12-22

鄂南地处长江以南,其所在领域江夏、武昌、大冶、咸宁、嘉鱼、蒲圻(今赤壁)、通山、兴国(今阳新)、崇阳、通城在明清时期均属于武昌府。多位于沿江地带,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在气候方面既有洪涝,亦不乏干旱,给人民的生产、生活带来极大地不便,甚至造成很大的危害。明清时期,鄂南灾情频发,波及范围广,持续时间长,间隔时间短,给社会生活带来很大危害,具体体现在造成田地荒芜,房屋倒塌,庄稼歉收乃至绝收,灾情更严重时,甚至出现人畜死伤无数。由此引发的次生灾害,诸如粮价飞涨,谷贵如珠,乡民流离四散,给鄂南民众造成极大伤害。为更好地了解明清时期鄂南的灾害情况,根据同治、光绪间所修鄂南方志,对相关情况依县域分布予以梳理。

1 庄稼歉收、绝收

武昌县。隆庆元年,大水,“早禾不收”;隆庆二年,大水,“早稻无收。”[1](P630)乾隆二十年大水,“早禾尽没”[1](P634)。

蒲圻。万历十六年,“大旱,禾稼尽枯”[2](P491)。崇祯十四年,“春,大疫。秋,蝗蝻蔽天,所过稻粟一空”[2](P491)。康熙十一年,七月,“虫食稻,日伏水中,夜食,苗稼殆尽”;康熙五十五年,“大水,城市行舟,低田尽淹没。”[2](P492)雍正五年,“春夏大水,没城,长堤决,麦无收”[2](P492)。咸丰七年,“旱,飞蝗蔽日,是年有虫食,松叶殆尽”[2](P495)。嘉庆二十八年,七月“暴雨,溪水涨高数丈,岁歉”[2](P495)。

通山县。道光二十八年,夏,“大水荡庐舍禾苗无算”[3](P82)。咸丰六年,夏旱,秋蝗。七年七月下旬,“蝗虫自崇阳大至,谷未收者食尽,飞入竹林,竹为之屈。”[3](P82)。

崇阳。康熙三十二年,“旱,无收”[4](P414)。康熙五十七年,“秋旱,无收”[4](P415)。四十三年,大旱,“苗尽槁”;四十四年大旱,“葛蕨掘食殆尽。”[4](P415)道光二十九年春夏,淫雨,“大水浸坏田苗无算”;三十年,春,“大荒,民食草根木皮及土,土出山谷中,色白微綠,外裹黄壤,挖取碾碎如粉,和以半粮可充饥,俗观音土。”[4](P417)。

通城县。乾隆四十三年,大旱,奇荒,稻绝收[5](P671)。

大冶。崇祯十一年,蝗灾,“所遇禾稻,木、棉俱尽”[6](P118)。同治三年夏,大旱,“苗尽枯,棉仅留种”[6](P120)。

2 损毁田庐

江夏。正统十一年秋七月,“火燔公署民居无算,死者数百人”。弘治十一年冬十月至明年春,“不雨,城中火频发,延烧数百家,后有鸟啣火鼓翼,烟焰勃起,民皆警备”。万历十七年,“黄鹤楼火灾,延烧千余家”;二十七年,“大火延烧县治黄鹤楼民居数千余家”;三十七年,“火焚望山门,飞焰焚洲上千余家”。顺治八年,“火药司局灾,砖石喷击伤人无算,延焚民舍千余家”[7](P327-328)。康熙三年三月,“黄鹤楼及谯楼灾,城几赭,死伤甚众”。三十五年秋七月,“火药局灾,死者无算”[7](P328)。道光二十八年十一月,“大风厉坛角盐船火,延烧八百余艘,上至观音矶估舟被焚几尽,焚溺毙者数万”[7](P329)。同治六年冬,“火药局灾,伤人甚众,毙者以千百计,五百里外地皆震动,房屋倾倒不计其数,盖制造储备之火药三十万斤一时烬尽,其事洵非常也”[7](P330)。

武昌。正统十一年,七月,“火燔公署民居无算,死者数百人”[1](P629)。正德九年,大水,“居民漂圮,田禾淹没殆尽”[1](P629)。嘉靖十四五年,“大水没田”[1](P630);嘉靖二十三年,因火灾,“谯楼仪门毁,民居被灾尤甚”[1](P630);嘉靖三十九年,“禾苗淹没,官民舍宇墙垣倾圮”[1](P630)。万历三十六年,“大水淹邑居之半”[1](P630)。万历三十七年,火灾,“共燔二百六十余家”[1](P631)。顺治十五年,“大火出自梁栋,焚官廨民居十之二三”[1](P632)。

蒲圻。万历二十九年,正月,“城内火灾,比屋延烧,四面焰起,灰烬几半”[2](P491)。

通山。万历三年七月,大火,“自分司前起至西关楼外止,毁民舍二百余家”;五年夏五月,“大水入市,漂去民舍”;十年秋九月,大火,“自东城起南城止,毁民舍五十余家”[3](P81)。天启三年,夏六月初一,“溪水暴涨,坏民居官廨数百余门,人民溺死,田土冲废不计” [3](P81)。道光十一年四月初四日,“狂风坏民居,大水”。道光十四年四月初五夜,“疾风甚雨,大树多折坏民居,压死人畜甚众”。道光二十九年,五月初六,“大雨至初十日止,市上水深丈余,冲覆庐居无算。马槽山崩三十余丈,各乡山多崩裂,泉港、泉口两山崩合,堵水数日,始涌出,冲民居数十,人畜死者甚众”[3](P82)。同治四年,春三月初十夜,“烈风,民居屋瓦墙垛多被折”。同治五月十九日,午后大雨,“一三都大水,寨下山崩数十丈;二十一日复雨,墟中水深八九尺,乡市民房多坏”[3](P83)。

崇阳。嘉靖十九年五月二十三日,“大水漂没庐舍,坏田地千余亩”[4](P414)。天启三年,六月,“溪水暴涨,坏居民官廨,人畜死者无算,岁饥”[4](P414)。

通城。嘉靖十九年五月二十五日,暴雨,“蛟起,平地水深四尺,沿河没庐舍千百间,溺千百人,田地多被沙淤激刬”[5](P669)。顺治元年,“张献忠破县烧毁县堂民铺,四城尽赤土,杀掠无数”[5](P672-673)。雍正四年,夏,“山水暴涨,淹没民房”[5](P670)。乾隆二十二年,四月十八夜,“白云山蛟起,山沟水深十余丈,山下民房漂尽”[5](P670)。嘉庆二十三年,“龙水近港,居民多被淹没”[5](P671)。道光元年,荒。七年六月初一日,大雨,水溢,“沿河田地民房冲坏无数,居民多被淹没”[5](P671)。

兴国州。道光二十九年,“大水入城,八门俱浸,坏民屋无算”[8](P391)。光绪二十七年六月,初旬,“大雨倾注,河水陡涨丈余,州署水深三四尺……近水房屋倾折,人畜亦多淹毙” [8](P462)。

大冶。万历三十六年,大水,“田园庐舍多被淹没”;康熙二年,秋,连雨二十多天,“积水经冬不退,民舍倾圮”[6](P118)。道光十一年,超过乾隆五十三年大水八寸,“民居庐漂没无算”[6](P118-119)。

3 人畜死伤无算

武昌县。万历十七年,大旱“人相食”[1](P630)。

咸宁。弘治元年,“大饥,百姓饿毙无数”[9](P1154)。万历十六年戊子,“岁大祲,人采木皮以食,饿死者甚众”[9](P1155)。咸丰十一年冬十二月下旬,“大雪平地深四五尺,行人多冻毙”[9](P1159)。

嘉鱼。成化十四、十五年,“湖广既涝复旱,饿死道路者相枕籍”[10](P610)。道光辛卯,夏,大疫,死者相望[11](P171)。

蒲圻。万历三十六年,夏,“江豚入,山河巨浸,稽天市中,使船如使马,人畜溺死者无算”[2](P491)。崇祯十五年,“春,大疫。哭泣之声,比户相闻”[2](P491)。崇祯十六年,秋七月十一日,“流寇张献忠陷城,知县曾栻死之。白骨山积,屋庐灰烬者大半”[2](P491)。康熙八年,四月十四日,“大风,屋瓦皆飞,树木尽折,江河溺死者无算”[2](P492)。咸丰四年,正月,“粤匪寇蒲,诱集流亡遍邑蔓延搜刮,民财几尽,民望官军如时雨”。咸丰五年二月,“粤匪复寇,邑廪生何寿椿等带团勇御之,及沙子岭与贼交锋,众寡不敌,寿椿遇害。时贼势披猖,搜杀居民三日,河水尽赤,被虏者无算,盘踞城乡,民不聊生,城内房舍十存二三。”[2](P495)咸丰十一年十二月“大雪,平地深五六尺,道迷行人,有陷瘗坑中死者,野兽冻死无数,湖河皆冰”[2](P496)。

通山。弘治八年,大雪“弥旬不消,牛马冻死无算,野兽举手可捕”[3](P80)。正德六年,夏五月,“水平地数丈,人畜溺死多”[3](P80)。道光十二年夏大疫,死者甚众[3](P82)。顺治二年五月初四日,“闯贼数万人入县,毁戮四境,人民如鸟兽散,死于锋镝者数千,蹂躏三月,无安处。幸王师荡除,百姓如解倒悬,渐复故土。秋冬,复多病死,十家九泣,通民之灾莫甚于此”[3](P111)。

崇阳。天顺二年大旱,“自五月至九月,不雨,人相食”[4](P413)。弘治八年十一月至十二月“大雪,深五尺,弥旬不消,牛马冻死无算,野兽举手可捕”[4](P413)。正德四年,“大旱,民徙之四方,盗起”。六年,五月“雨雹,水平数丈,人畜多溺死”[4](P413)。 天启三年,六月,“溪水暴涨,坏居民官廨,人畜死者无算,岁饥”[4](P414)。顺治三年,“大疫,死亡无算” [4](P414)。道光十年,“大水淫雨连旬,狂涛汹涌,漂溺者众”[4](P415)。道光十二年,“大疫,病者十八九,死者十五六,田多草宅,谷石价二千二百文”。“五月,寒,刘振鼎无家,叹云‘毒雾青濛濛,癡云白靡靡。釀此流行灾,毙命如蝼蚁。惨开痛哭声,酸风吹骨体。大道少行人,白昼杂鬼傀。十室固九空,十病亦九死。鸣鸟屋上巢,死亡连数里。又云‘累累北邙山,丘墓更谁指;可怜背郭村,炊烟竟不起”[4](P415-416)。

通城。顺治二年,李自成盘踞乡村四月,“壮掠弱杀,白骨如山”[5](P673)。康熙四十四年,大水;四十五年、四十六年,大疫,“死亡相继,不染者百不二三”[5](P670)。乾隆九年七月十八日旱至十年五月始雨,“牛瘟死者殆尽,贫家聚哭,耕者以八人代牛,后五年牛瘟始息”[5](P670)。道光十二年,“沔监流民疫甚,死者相藉,邑人染之多因疫亡”[5](P671)。

兴国州。成化二十年,大旱,民食草木叶,多殍[8](P390)。天启三年,“龙水自通山大至阳辛、排市等处,庐舍漂没,老幼死者以千计”[8](P391)。康熙十月十三日,“大西门外火延烧城内至大东门外,民仓皇赴水,死者以千数。知州杨遵给棺收殓,尽发常平仓谷以赈灾黎”[8](P390)。光绪七年,夏秋,“大疫盛行,用吴又可医方诊治有效,然毙人犹难胜数。次年,疫稍轻,损人亦多”[8](P462)。

大冶。万历十八年,疫灾,“大族动以数十计,小户多无孑遺。蓬蒿满目,村落绝鸡犬声”[6](P118)。道光十五年大旱,“道殣相望”[6](P119)。道光十九年,大风覆舟,被淹死者甚多[6](P119)。道光二十一年,霪雨、大风交加,出现“饿殍相藉”[6](P119)。

4 粮价飞涨

武昌。因乾隆二十年大水,庄稼无收。乾隆二十一年春,“斗米五百文”[1](P634)。

蒲圻。嘉靖二十三年,“大旱,斗米千钱”[2](P490)。天启五年,“大饥,谷贵”[2](P491)。顺治十年,“大欠,谷价每石二两,民食蕨根”[2](P492)。康熙四十七年“大水,谷贵,民复病疫” [2](P492)。雍正元年,“秋旱,盐贵”;三年“秋旱,痢疾盛行,谷贵”;四年大水;五年“春夏大水,没城,长堤决,麦无收,谷贵,每石一两余。郡临县抚绥饥民”[2](P492)。嘉庆二十九年,“大水,城市舟行,漂没田舍无数,岁大荒,米价石值六缗有奇。民食蕨根、观音土,出糶常平仓”[2](P495)。

通山。顺治四年,大荒,谷价高腾,多饥死。九年五月初旬雨,至七月十四日方雨,“米贵如珠”[3](P81)。道光二十八年,“是岁大饥,米腾贵”[3](P82)。同治七年四月十八日,大雨,“六都大水,淹死居民十余人,冲废田地禾苗无算,米价甚高”[3](P83)。

崇阳。顺治九年五月至七月旱,“四野焦枯,米贵如珠”[4](P414)。乾隆四十三年,大旱,“苗尽槁,谷价腾贵”[4](P415)。道光十一年五月“大水,平地深丈余,田多冲决,升米钱四十文。贫民率老幼男女向大户索米,有积储者群抢夺之。县令捕其魁,置之法,方止”[4](P415)。

通城。嘉靖三十四年,“大饥,斗米银三钱,草根树叶掘摘殆尽,饿殍相望于道”[5](P669)。顺治元年,旱,荒;三年,大旱,兵兴,民未落业;四年,奇荒,斗米银六钱,头牛石谷[5](P670)。雍正五年,大疫,自五月初五日旱,至九月二十七日始雨,谷贵[5](P670)。嘉庆六年正月,荒,谷一石钱两千余;七年,大旱,五月初旬至七月十五始雨;十二年,春夏旱,自四月至八月始大雨,谷贵;十三年,谷贵,发常平仓贷;十六年,大旱,谷贵[5](P671)。道光十一年春多雨,五月初五日水如辛亥年(七年),谷石钱两千余,发常平仓贷。道光十五年,五月旱,至八月始雨;十六年,谷贵;十七年,荒;二十二年,夏五月,谷贵,发常平仓贷;二十九年,夏,谷贵,斗米钱七百,发常平仓贷[5](P671)。咸丰六年,夏秋,大旱;七年,春夏,大荒,斗米钱六百[5](P671)。

兴国州。顺治三年,秋,大疫,大麦一石价一两八钱[8](P391)。

大冶。嘉靖二十四年,大饥,“斗米至钱二百文”[6](P117)。万历十七年,大旱,“斗米二百钱无处可糶”。天启五年,旱饥,“稻石值银五钱”。顺治九年,大旱,“斗值银五六钱”。顺治十年,大雪,炭价飞涨,“每百斤价银八钱”[6](P118)。乾隆五十年,“湖涸可通行人,谷菜不登,斗米钱五百余文”[6](P119)。道光二十九年,大水,庄稼来不及种,“米价翔贵”,“斗米钱五百六十文”[6](P119)。

5 乡民流离

武昌。顺治九年,大旱,“斗米银至四钱,樊湖水涸,民掘食菱茨根殆尽,流亡过半”[1](P632)。道光十一年,大水,“江湖水合,民多流亡”[1](P635)。

蒲圻。康熙十年,五月,“大旱,赤地千里,百姓哀号多襁负逃散者”[2](P492)。

通山。“通山地瘠民贫,一遇凶荒则移徙江右,躲避差役。盖氓庶去坟墓,离乡曲者至十之二三矣”[3](P111)。顺治二年五月初四日,“闯贼数万人入县,毁戮四境,人民如鸟兽散” [3](P111)。顺治九年五月初旬雨,至七月十四日方雨,“四野焦枯,途中逃窜者累日不绝”[3](P81)。

崇阳。正德四年,“大旱,民徙之四方,盗起”[4](P413)。嘉靖二十三年四月至六月,“不雨,岁大凶。小民质借无,自窘甚,有小熟则群强刈之。饿者骨立,散逋宁州、通城”[4](P414)。

大冶。道光十一年,遭遇大水,“时民无蓄积,猝遇大灾,流离载道,至冬多殍死者”[6](P119)。

6结语

根据上述对明清鄂南地区灾害情况的梳理,可以发现在传统社会里,灾害来临时所造成的破坏之大。

(1)频发的灾害导致粮食减产甚至绝收,引发粮价飞涨。像频繁的水灾,持久的旱灾以及遮天蔽日的虫灾给粮食作物造成很大危害,志书的“祥异”篇中“早禾不收”、“早稻无收”、“早禾尽没”、“禾稼尽枯”及“松叶殆尽”等字眼出现的频率极高。其直接后果便是粮价飞涨,“谷贵”、“斗米五百文”、“谷价高腾”、“米价甚高”等描述是其真实写照,以至于出现人相食的惨景。

(2)肆虐的大水、无情的火灾等导致大批房屋倒塌、大量人员伤亡。大水来临时,由于排水系统不畅,平地水深数尺,街道可以行船,导致庐舍漂没。另外,突发的火灾,经常引发延烧数百家甚至上千家的情景。

(3)水灾、旱灾及疫灾及其他次生灾害,导致人员伤亡很大,甚至背井离乡、流落他乡。持续的水、旱及火灾之后,经常会引发疫灾,“死者相望”、“死者甚众”、“道殣相望”、 “饿殍相藉”等描述充分体现了灾害的破坏性,而“民多流亡”、“流离载道”等展现了灾荒面前灾民的无奈及传统社会救济政策的不力。

参考文献

[1]

光绪武昌县志[M].台湾:成文出版社,1975.

[2] 同治蒲圻县志[M].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2001.

[3] 同治通山县志[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1.

[4] 同治崇阳县志[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1.

[5] 同治通城县志[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1.

[6] 同治大冶县志全译本[M].大冶:湖北大冶市地方志编篆委员会,2005.

[7] 同治江夏县志[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1.

[8] 光绪兴国州志[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1.

[9] 光绪咸宁县志[M].台北:成文出版社,1976.

[10] 李承箕.大厓李先生文集[C]//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43册. 济南:齐鲁书社,1997.

[11] 同治嘉鱼县志[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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