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多囊卵巢综合症不孕症的治疗对策及妊娠结果分析

2015-10-21 20:03杨艳花
医学美学美容·中旬刊 2015年1期

杨艳花

【摘要】目的:探究并分析多囊卵巢综合症不孕症的治疗对策及妊娠结果。方法:从我院2013年1月~2014年1月期间收治的多囊卵巢综合症不孕症患者中随机选取45例作为本次研究对象,为满足患者生育要求,给予患者的二甲双弧联合克罗米芬治疗,观察治疗前后患者LH、T、FINS、FBG以及妊娠结果。结果:治疗后,患者LH、T、FINS等水平,与治疗前比较均有所下降,比较差异存在统计学方面的意义(P<0.05);治疗后,患者FBG水平与治疗前比较无明显差异(P>0.05);治疗后总成功妊娠25例(55.56%)。结论:给予多囊卵巢综合症不孕症患者二甲双弧联合克罗米芬治疗,能够提升患者的妊娠率,值得在临床上推广应用。

【关键词】多囊卵巢综合症不孕症;治疗对策;妊娠结果

【中图分类号】R714.7【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5-0019(2015)01-0113-01

多囊卵巢综合症不孕症常见于育龄期的妇女中,是妇科常见的内分泌疾病患者的临床症状主要表现为雄性激素上升、胰岛素功能减弱以及血糖代谢异常等。当前,临床上对于该病的治疗方法较多,但都处于研究阶段[1]。本文主要就二甲双弧联合克罗米芬治疗多囊卵巢综合症不孕症的效果及妊娠结局进行分析,并作如下报道: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从我院2013年1月~2014年1月期间收治的多囊卵巢综合症不孕症患者中随机选取45例作为本次研究对象,患者年龄为23~38岁,平均年龄为(28±2.31)岁;不孕时间为2~9年,平均不孕时间为(4±1.24)年;其中,继发性闭经17例,月经稀发21例,功能性子宫出血7例。

1.2纳入及排除标准

本次所选患者均参照美国生殖学会相关会议拟定的标准进行确诊,本次研究经我院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审批和同意,并经患者和家属的签字同意;本次所选患者均存在经期紊乱或肥胖等情况;经B超诊断发现卵巢增大且基质的密度增强,且至少有一側有卵泡;患者血浆中雄性激素较高;本次所选患者均排除其他高雄激素病因,排除配偶精液异常者。

1.3治疗方法

待患者月经周期2~5日或撤退性出血第6日,口服二甲双弧,一次250mg,一日三次,于每日餐后或随餐服用,连续治疗2个月;2个月后于患者月经周期2~5日或撤退性出血第6日开始,口服克罗米芬,一次50mg,一日两次,连续服用5日后再继续服用二甲双弧。在治疗的过程中以及月经后第11~12日,检查子宫内膜发育情况及卵泡变化情况等;待卵泡成熟后肌肉注射1万IU人绒毛促性脊髓,诱导排卵,连续治疗12周。

1.4评定指标

观察治疗前后患者促黄体生成素(LH)、睾酮(T)、空腹胰岛素水平(FINS)以及空腹血糖值(FBG),同时,记录两组患者排卵及妊娠结果。

1.5统计学方法

本次研究数据均用SPSS17.0软件统计处理,计量资料表示方式为(X±s),技术资料检验用χ2,P<0.05时比较差异存在统计学方面的意义。

2.结果

2.1治疗前后LH、T、FINS及FBG等各项指标变化情况

治疗后,患者LH、T、FINS等水平,与治疗前比较均有所下降,比较差异存在统计学方面的意义(P<0.05);治疗后,患者FBG水平与治疗前比较无明显差异(P>0.05),详见表1。

前期单用二甲双弧治疗过程中,出现排卵现象的患者8例,妊娠成功4例;未成功妊娠的4例与未出现排卵现象的37例,进行后期二甲双弧结合克罗米芬治疗后,出现排卵现象的有30例,成功妊娠21例;总成功妊娠25例,成功妊娠率55.56%。

3.讨论

育龄妇女中,多囊卵巢综合症的发病率高达12%,有研究认为,该病主要是因为患者内分泌系统紊乱导致排卵异常、雄性激素上升、胰岛素功能减弱等,并因月经紊乱、卵巢增生等致不孕[2]。当前,临床上对于多囊卵巢综合症不孕症的治疗主要是以调节月经周期、预防子宫病变以及促进排卵为主。

二甲双弧能够有效降低胰岛素水平,改善胰岛素抵抗情况;而克罗米芬能够有效改善患者的排卵功能[3]。本次研究中,应用二甲双弧结合克罗米芬治疗多囊卵巢综合症不孕症后,患者LH、T、FINS等水平,与治疗前比较均有所下降;且治疗后患者总成功妊娠25例(55.56%)。由此可见,二甲双弧结合克罗米芬治疗多囊卵巢综合症不孕症的效果显著,值得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1]赵虎,张凌,蔡一玲,等.探讨多囊卵巢综合症不孕症的治疗方法及妊娠结果[J].中国药物经济学,2013,9(3):208-209.

[2]王彬,王建萍.二甲双胍联合去氧孕烯炔雌醇治疗多囊卵巢综合征合并不孕症临床观察[J].吉林医学,2011,32(13):2599-2600.

[3]卢永丽.多囊卵巢综合征不孕症的临床治疗方法及治疗后妊娠结果探讨[J].中外医疗,2013,32(14):9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