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高考制度发展及其提升路径分析

2015-11-03 12:06黄玛丽ChulalakChakrachai
经济研究导刊 2015年20期
关键词:高考制度泰国考试

黄玛丽(Chulalak Chakrachai)

(天津理工大学 法政学院,天津 300384)

泰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需要良好的教育来推动其现代化的进程。而高考制度,作为一国人才选拔的关键,在整个教育体制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因此,分析泰国高考制度,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有益建议,无疑会为泰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一、泰国高考衍变的历史进程

高考制度作为教育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一种实现教育权利的手段,同时也是国家兴旺发达的重要保证。泰国的高考制度亦是在不断满足社会和国家需求的过程中,不断进行着自我的完善和发展。具体经历了以下五个阶段[1]。

第一个时期为1961年以前,由于泰国特殊的社会背景以及教育体制,泰国各大学通常自主进行人才的选拔,通过各设题目和标准来实现各自需求的实现。

第二个时期为1961—1998年之间,这一时期的特点突出的表现为高校的联合考试向国家统一考试的过渡。这一阶段教育体制的集中化趋势逐渐加强,一方面,使得教育权力也日渐向中央集中;另一方面,也使得高考的地位和重要意义日益凸显。

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亦可以将其细分为三个阶段,即1961—1962年的联合考试雏形期、1962年的多所大学联合考试期、1963—1998年的统一考试期。

其中,第一阶段主要是以农业大学和大学医学院开展联合大学招生考试为标志。这一时期的招生定位,突出了泰国历来对农业和医学重视的这一传统,使得农业和医学人才的培养得到了很好的补充。第二阶段主要以农业大学、大学医学院、法政大学、朱拉隆功大学以及艺术大学联合考试为标志。这一时期,也表明了泰国对于多元人才需求的日益重视,开始加强院校人才培养的多层次、多样化意识。第三阶段则以统一考试为标志,开始了泰国制度化考试的新时期。这一时期,高等教育委员会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取代了国民教育部门,并形成了一年一考的高考考试制度,至此“一考定终身”在泰国出现。

第三个时期为1999—2005年之间,这一时期,高等教育委员会在结合国际经验和本国国情的基础上,将“一年一考”更改为“一年两考”,与此同时,开始重视学生高中学习期间的成绩,并首次将其纳入国家的高考评价制度之中。这对于泰国的高考制度无疑是一个具有里程碑式的改革。

具体而言,高等教育委员会于1999年决定组建由教育部、大学专家以及委员会委员等人员组成的工作委员会。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便是制定新的“高考制度”,即大学入学考试制度。其摒弃了依靠单一的高考成绩作为衡量学生学力水平的唯一依据这一标准,而是在此基础上加上了对学生高中时期学习的综合成绩的考量。这不仅有利于学生高中时期学习的积极性,同时也有利于避免由于高考的“失误”,而导致个体教育机会缺失。

新的高考制度有着突出的特点:第一,在分数标准的设置上,形成了90%高考成绩+10%高中学习成绩的新型核算标准;第二,在考试时间的安排上,将原先的“一考制”更改为“双考制”,一般为每年的3月和10月举行;第三,就组织考试的单位而言,泰国政府的大学事务部开始承担起新型考试的职责。

第四个时期为2006—2009年之间,在这一时期,高考制度出现了巨大的变革,多元化的招生录取制度开始形成。该考试制度开始重视对学生的赋权,尤其是考试项目、参加考试的时间等与学生息息相关的项目,其日益增强学生自主选择的自由权,使得考生对自我命运的掌控也得以增强,同时也显示出了泰国高考制度“以人为本”、“以考生为本”的理念。

与此同时,伴随着全球教育制度改革的浪潮,泰国也日益开始对学生负担进行减除进行重视。其中最为人们熟知的便是评价体系的重新划定:第一,GPAX(高中学习期间所有成绩的平均分)进行10%的权重划分;第二,GPA(高中学习期间单科成绩的平均分)进行20%的权重划分;第三,O-NET(国家基础教育测试)进行35%—70%左右权重的划分。该项目主要考察个体的基础知识水平,其主要是对高中学习期间学习状况的一种复查,时间通常为每年的2月,但值得注意的是,每位考生一生只可参与一次;第四,A-NET(国家高等教育测试)进行0%—35%的权重划分,该项目并不严格依据泰国的教育大纲,而更多的偏重于一种能力测试,这一考试每年3月举行,考生也可不限次数的参加。

不难看出,至此高考制度便成为由O-NET和A-NET组成的二元模式考试制度,其不仅仅在关注个体的学习状况,与此同时开始了对学生学力能力的关注,这也为日后的再次改革提供了思路。

第五时期为2010年至今,该阶段的主要特点便是将GPA从整个评价体系中进行了移除,同时将A-NET改为AT(能力测验),以此来突出人才竞争时期对于能力的高度关切。

也就是说,整个评价体系再次进行了重构:第一,由于GPA的取消,GPAX的比例得到相应提高,其权重由原先的10%上升为20%。第二,O-NET仍然维持在30%左右。第三,AT测试的权重设置为50%,这其中又进一步细分为GAT(普通能力测试)和PAT(专业能力测试)。其中,为GAT给予10%—50%的权重设置,此项目意在考察个体是否具备完成本科学业任务的能力;为PAT给予0%—40%的权重设置,以此来考察个体的专业基础知识掌握情况。

二、泰国高考制度存在的问题

泰国的高考制度改革一直致力于实现社会和国家需求的平衡,其进行的探索和实践均在一定程度上为上述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动力。然而,任何改革都不可能一蹴而就,泰国的高考制度的改革亦是如此,其中不免疏漏,具体如下。

(一)高考改革缺乏系统的数据支撑

没有实践就没有发言权,这是一条亘古不变的道理。缺乏严格、系统、完善的调查,就不可能进行细致、科学、全面的数据分析,因而,也就很难制定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社会要求、符合自身发展需求的高等教育入学制度。纵观泰国的历次改革,均仅仅是依靠民间小范围的调查,其仍然难以较为全面的描述全国的普遍实情。因此,高考制度的改革必然存在局限性。

(二)高等院校办学质量缺乏统一的衡量标准

在这里,我们应该从泰国的教育体制入手进行分析。泰国的教育体制虽然经历了集权的过程,但是仍然在一定程度上保留着自身的分权传统。具体到标准制定和衡量这一具体政策实践而言,就是中央进行评估标准的制定,而地方则负责执行。在这一过程中,暂且不论泰国中央政府在指标体系的规范化、精确化上的科学水平,就是具体执行中也存在着巨大的问题。由于,执行权在地方,这就容易导致地方为了自身利益而对实际情况进行歪曲,以此使地方利益获得保障。从另一方面来说,由于高校评估对于其自身有重大的意义,这就可能使得高校通过一些非法手段来获得与自身并不匹配的评估结果。这一过程无疑将会严重阻碍泰国高考制度的改革。

(三)有关高考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不足

当前,泰国的高考报名均采用互联网的形式,经由网络进行报名。然而,目前泰国的电脑普及率仍然不足,这无疑造成了教育机会的不公,使得部分没有电脑的泰国高考学生丧失了应有的高考机会。其次,由于服务器终端以及软件平台搭建过程中的问题,使得高考报名系统存在严重的漏洞,这无疑降低了个体报名的效率,而使得个体成本增加。因此,作为高考政策的配套手段的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

(四)考试过程严谨性严重不足

从2006年开始,泰国就开始实行了“两考制”,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自己的最优成绩进行志愿的填报,这无疑对于破除“一考定终身”有重大的意义。然而,鉴于泰国国情,高考次数的增加使得原本人力资源就较为紧张的泰国政府很难保证考试过程的严谨性,最为明显的例子便是,在泰国经常可以发现考生成绩登记出现错误,致使考生利益受到损害。这也无疑成为了泰国高考制度改革又一急需克服的障碍。

三、泰国高考制度问题解决的路径分析

当前,泰国的高考制度及其相关配套措施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这要求我们必须做出更为优化的路径设计来实现泰国高考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作为一国选拔人才的重要工具,只有现实个体在起点、机会、过程中的平等,才能真正有机会实现个体结果的平等,也才能真正完成高考制度兴旺祖国的重任。

(一)完善全国信息搜集系统

泰国中央政府应努力搭建起覆盖全国的信息搜集系统,以此来支持高考制度改革所需的信息资源。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应借力高校以及其他非政府组织,实现“良好伙伴关系”的建构,发挥政府宏观调控的职能,使政府用最少的投入来实现最大的产出。与此同时,政府应加强自身的建设,形成完善的行政组织架构,以此加强信息的搜集。在此基础上,政府要加强智库、智囊团的建设,保证信息资源高效、优质地发挥作用,避免信息浪费。

(二)设立统一的评价指标体系

科学、合理、统一的评价指标体系不仅是助力高考制度改革的有力工具,也是真正做到对学校负责、对学生负责,践行校本主义的必然要求。在这一过程中,不仅需要中央政府科学地设定评价指标体系,同样要求严格执行机制,通过加强监管来使政策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特别要注意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测评,使政策的制定以及执行真正地在全民下进行,接受全民的监督,以此助力高考改革的实现。

(三)完善高考有关的基础设施建设

“作为公共权力的行使主体—政府,其应该承担起与其权力相对应的责任。”[2]因此,政府有责任去加强有关高考的基础设施建设,尤其要保证高考报名过程中的机会平等。即要求政府通过有效的手段,优化并提供报名平台。所谓优化报名平台,即提升高考报名系统的建设水平,使报名系统界面更简洁、运行更平稳,最终实现更方便报名。所谓提供报名平台,就是指通过财政补贴政策提高电脑普及率、提升网络覆盖水平,同时,在边远地区要保证每地均有可供免费使用的专供高考报名的设备,以此实现真正教育机会均等。

(四)加强工作队伍建设

为了保证考试得以公开、公平地进行,有必要加强工作队伍数量和质量建设。就数量而言,要通过信息搜集系统进行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规划,通过对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分析,明确当前人力资源缺口,以此增加有效的人力资源供给。就质量而言,应加强工作人员的素质建设,加强责任心、道德意识的培养,加强工作能力、工作技术的培训,以此实现工作人员担负自身工作职责的使命。

结语

21世纪是一个人才时代,在这个时代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加强教育改革,尤其是处于人才选拔中心环节的高考改革无疑具有巨大的价值。然而,当前泰国高考制度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成为了制约泰国发展的重要因素。毋庸置疑,这需要泰国政府的不断努力,但是,作为学者我们也应担负起自己的职责,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1]潘俊财.对泰日韩三国汉语高考试卷的分析——兼谈对泰国汉语高考试卷的启示[D].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2013.

[2]郭立强,梁莹.政府主导下的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策略研究[J].山东行政学院学报,2015,(1):10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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