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晋二种复生类型发微

2015-11-14 17:16张庆民
文学与文化 2015年4期
关键词:道教

张庆民

小说与小说批评

汉晋二种复生类型发微

张庆民

主持人语:本栏目四篇稿件中,郭辉谈晚清小说的缠足书写一文与崔允珠谈小说中同性恋描写的地域问题,有一共同之处,就是所取角度具体而微,涉及的问题却比较大。郭文谈及如何通过小说来认识社会文化,以及如何评价晚清此类“时新小说”,持论平正,视野开阔,在晚清文学研究中允称上乘。崔允珠作为韩国的留学生,跨文化的观察,自有其独特眼光。赵建忠于“红学史”一向用力甚勤。其文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又深入一步,对“批评模式”进行归纳分析,颇有新见。张庆民一篇则走“文史相证”的路径,材料相当扎实。(陈洪)

汉晋之间,产生不少复生传闻。这些复生传闻大致可归为两类:一类与阴阳五行天人感应思想有关,涉及当时现实政治问题;一类与道教房中修炼观念有关。理清这些问题,对于我们正确解读、阐释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是有益的。

汉晋复生传闻阴阳五行天人感应思想道教房中修炼观念

汉晋之间,产生了不少复生传闻。从当时人对这些复生传闻的阐释及复生传闻产生的背景看,大致可归为两类:一类与阴阳五行天人感应思想有关,一类与道教房中修炼观念有关。以下试作论析,并就教于方家。

复生传闻,较早见于《汉书》。史家对于此类事件之关注,乃与两汉盛行的阴阳五行天人感应思想有关。关于阴阳五行天人感应学说之形成,《汉书·五行志第七上》谓:“昔殷道弛,文王演《周易》;周道敝,孔子述《春秋》。则《乾》《坤》之阴阳,效《洪范》之咎征,天人之道粲然著矣。汉兴,承秦灭学之后,景、武之世,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阴阳,为儒者宗。”侯外庐等指出,董仲舒“援阴阳家之言解说《春秋》,始为天道人事相互影响之说开拓了新土”。关于阴阳五行天人感应学说在西汉的发展,《汉书·眭两夏侯京翼李传》赞称:“汉兴推阴阳言灾异者,孝武时有董仲舒、夏侯始昌,昭、宣则眭孟、夏侯胜,元、成则京房、翼奉、刘向、谷永,哀、平则李寻、田终术。此其纳说时君著明者也。察其所言,仿佛一端。假经设谊,依托象类,或不免乎‘亿则屡中’。”那么,经学家如何推阴阳言祯祥灾异?李淳风概括:“综而为言,凡有三术。其一曰,君治以道,臣辅克忠,万物咸遂其性,则和气应,休征效,国以安。二曰,君违其道,小人在位,众庶失常,则乖气应,咎征效,国以亡。三曰,人君大臣见灾异,退而自省,责躬修德,共御补过,则消祸而福至。此其大略也。”而阴阳五行天人感应学说,对谶纬之发展又起到引领的作用。东汉(后汉)光武帝刘秀即借图谶起兵,以《赤伏符》登上皇帝宝座。中元元年,“宣布图谶于天下”。经明、章二帝大力提倡,谶纬风靡一时,甚者以通七纬为内学,以通诸经为外学。现在看来,流行两汉的阴阳五行天人感应学说以及谶纬神学中充斥着种种荒诞的神话乃至鬼话,但在当时却非空头神学,而是具有强烈现实政治色彩的“实学”。汉代儒生们言符瑞、说灾异、学谶通纬,孜孜不倦,不是为了学说神话、鬼话,而是为了“经世致用”!

那么,按照阴阳五行天人感应学说,复生事件属于“非常之事”,具有特定的现实政治内容。《汉书·五行志第七下之上》:

传曰:“皇之不极,是谓不建。厥咎眊,厥罚恒阴,厥极弱。时则有射妖,时则有龙蛇之孽,时则有马祸,时则有下人伐上之痾,时则有日月乱行,星辰逆行。”

“皇之不极,是谓不建”,皇,君也。极,中;建,立也。人君貌言视听思心五事皆失,不得其中,则不能立万事,失在眊悖,故其咎眊也。王者自下承天理物。云起于山,而弥于天;天气乱,故其罚常阴也。一曰,上失中,则下强盛而避君明也。《易》曰“亢龙有悔,贵而亡位,高而亡民,贤人在下位而亡辅”,如此,则君有南面之尊,而亡一人之助,故其极弱也。……君乱且弱,人之所叛,天之所去,不有明王之诛,则有篡弑之祸,故有下人伐上之痾。

按照上述解释,“下人伐上之痾”,乃是“君乱且弱,人之所叛,天之所去,不有明王之诛,则有篡弑之祸”之征兆。当然,人君“乱且弱”,则臣下就有了崛起的机会,所以京房《易传》又将复生事件解释为“至阴为阳,下人为上”之征兆——而复生之事正属于史家所谓的“下人伐上之痾”之一种。试看史家之载述,《汉书·五行志第七下之上》:

平帝元始元年二月,朔方广牧女子赵春病死,敛棺积六日,出在棺外,自言见夫死父,曰:“年二十七,不当死。”太守谭以闻。京房《易传》曰……一曰,至阴为阳,下人为上。

君为阳,在上;臣为阴,在下。那么,汉平帝元始元年二月发生的赵春复生事件中究竟“至阴”、“下人”为谁?上述记载似乎交代不够明晰,倒是后来干宝的载述一语中的,一针见血。《太平御览》卷八八七引《搜神记》:

汉平帝元始元年二月,朔方广牧女子赵春病死。既棺敛,六日出棺外。自言见死人及父,曰:“年二十七,不当死。”太守谭以闻。说曰:“至阴为阳,下人为上。”其后王莽篡位。

据干宝上述解释,则汉平帝元始元年二月发生的赵春复生事件,乃是后来王莽篡位之征兆!如此,则意味着赵春复生事件中所谓的“至阴”、“下人”乃指王莽了。当然,干宝的上述阐释绝非偶然,因为在《后汉书·五行志》、《宋书·五行志》、《晋书·五行志》中我们可以见出史家对于复生事件的相同阐释。

那么,试看《后汉书》之载述。《后汉书·五行志之五》:

献帝初平中,长沙有人姓桓氏,死,棺殓月余,其母闻棺中声,发之,遂生。占曰:“至阴为阳,下人为上。”其后曹公由庶士起。

司马彪以为,汉献帝初平中发生的桓氏复生之事,乃是曹操兴起之征兆。此事《搜神记》亦载之,干宝当持同样的观点。又,《后汉书·五行志之五》载:

建安四年二月,武陵充县女子李娥,年六十余,物故,以其家杉木槥殓,瘗于城外数里上,已十四日,有行闻其冢中有声,便语其家。家往视闻声,便发出,遂活。

此事《搜神记》亦载之。毫无疑问,发生在建安四年二月的李娥复生事,与发生在献帝初平中的长沙桓氏复生事,同质同构,包蕴着同样的现实政治内容。

再看《宋书》之载述。《宋书·五行志之五》载:

魏明帝太和三年,曹休部曲兵奚农女死复生。时人有开周世冢,得殉葬女子,数日而有气,数月而能语。郭太后爱养之。又太原民发冢破棺,棺中有一生妇人,问其本事,不知也,视其墓木,可三十岁。案京房《易传》,至阴为阳,下人为上,晋宣王起之象也。汉平帝、献帝并有此异,占以为王莽、曹操之征。

曹休部曲兵奚农女复生事,《博物志》载之。《博物志》又载汉末发前汉时冢,人犹复生传闻;又载汉末发范友明冢,奴犹活事。而顾恺之《启蒙注》载:

魏时人有开周王冢者,得殉葬女子,经数日而有气,数月而能语;年可二十。送诣京师,郭太后爱养之。十余年,太后崩,哀思哭泣,一年余而死。

《博物志》、《启蒙注》所载,或为沈约所本。对于发生在魏明帝时期的三复生事件,沈约指出,乃是“晋宣王起之象也”;并认为此三复生事件与汉平帝、献帝时发生的复生事件在性质上是完全相同。——可见史官对于此类复生事件的认识、阐释是一致的。当然,这些阐释,并非史官一己之见,而是当时人普遍接受的观念。又,《宋书·五行志之五》:

吴孙休永安四年,安吴民陈焦死七日,复穿冢出。干宝曰:“此与汉宣帝同事。乌程侯皓承废故之家,得位之祥也。”

作为史官,干宝将永安四年发生的陈焦复生事件阐释为吴末帝孙皓“得位之祥”,沈约无疑是信从干宝之说的。又,《宋书·五行志之五》载:

晋武帝咸宁二年二月,琅邪人颜畿病死,棺敛已久,家人咸梦畿谓己曰:“我当复生,可急开棺。”遂出之。渐能饮食屈伸视瞻,不能行语也。二年复死。其后刘渊、石勒遂亡晋室。此事《搜神记》载之,而干宝未明言颜畿复生之事的现实政治内容。沈约则明确指出,发生在晋武帝咸宁二年的颜畿复生之事,乃是刘渊、石勒“亡晋室”之征兆。此事《晋书·五行志下》亦载之,李淳风称“其后刘元海、石勒僭逆,遂亡晋室,下为上之应也”,与沈约同。又,《宋书·五行志之五》:

晋惠帝世,杜锡家葬,而婢误不得出。后十余年,开冢祔葬,而婢尚生。其始如瞑,有顷渐觉。问之,自谓当一再宿耳。初婢之埋,年十五六,及开冢更生,犹十五六也。嫁之有子。

晋惠帝世,梁国女子许嫁,已受礼聘,寻而其夫戍长安,经年不归。女家更以适人,女不乐行,其父母逼强,不得已而去,寻得病亡。后其夫还,问女所在,其家具说之。其夫径至女墓,不胜哀情,便发冢开棺,女遂活,因与俱归。后婿闻之,诣官争之,所在不能决。秘书郎王导议曰:“此是非常事,不得以常理断之,宜还前夫。”朝廷从其议。上述二复生事《搜神记》载之,《晋书·五行志》亦载之。无疑,惠帝世发生的梁国女子复生事件,与同时期发生的杜锡家侍婢复生事件所包蕴的现实政治内容是一致的:不外乎人君“不极”、“不建”之征兆,或“至阴为阳,下人为上”之征兆。不过,从干宝对陈焦复生事件的阐释看,建武中,“承废故之家”而“得位”的“下人”,或是司马睿,而未必如《宋书·五行志》、《晋书·五行志》以为乃刘渊、石勒“下为上之应也”。

要之,汉晋之际,由于史家对于复生事件格外关注,魏晋志怪小说中多载复生传闻(其中不乏志怪小说编撰者本人就是史官者);这些复生传闻,在当时具有特定的现实政治内容;理清这一点,对于我们正确解析魏晋志怪小说内容是有益的。

这里强调一点,关于干宝撰述《搜神记》缘起问题,《晋书·干宝传》称干宝有感于父婢及兄再生,遂撰《搜神记》;联系汉晋之际史家对于复生事件之关注及对此类复生事件包蕴的特定现实政治内容之认同,则《搜神记》撰述之缘起,当与干宝思想、作为史官的身份以及东晋初年之现实政治有直接关系。

上述史家关注的复生传闻中,复生者并不涉特定性别、身份等问题。而与上述史家关注的复生传闻不同,汉晋之间还有另一类复生传闻,这类复生传闻大致包括以下要素:(1)复生传闻男主人公系世间男子;(2)复生传闻女主人公为死去女子;(3)世间男子与死去女子相合;(4)死去女子经过与世间男子相合,终于复生。当然,也有因死去女子在复生过程中触犯某种禁忌,导致复生失败。如《法苑珠林》卷第七十五引《续搜神记》载广州太守东平冯孝将子马子与前太守北海徐玄方亡女相合复生成功;同卷引《搜神记》载汉谈生与睢阳王亡女相合,终因谈生触犯禁忌,导致睢阳王亡女复生失败;同卷又引《续搜神记》载武都太守李仲文亡女与张世之子张子长相合,因过早发冢,导致李仲文亡女复生失败。那么,上述世间男子与女鬼相合而女鬼复生(或者因女鬼在复生过程中触犯某种禁忌而复生失败)传闻,是基于怎样的信仰观念而发生的?日本学者小南一郎在《中国的神话传说与古小说》中指出:“在这些奇妙新鲜的再生故事背后,存在过死去的年轻女子(恐怕还是未婚女子)通过其幽灵一度与世间男子交媾的办法则枯骨得以生肉而再生的信仰。来访马子的女子与之共寝之后,告戒说‘我尚虚,自节。’这是后来《聊斋志异》等灵怪小说常见的幽灵或狐狸吸取精血主题的早期表现;相反,认为有节制地男女交媾会得到再生,当与初期道教教团中修炼的‘握固不泄,还精补脑’的房中术有关系。”小南一郎的上述推断,我以为是有道理的;不过,小南一郎并没有给出足够的证据说明马子、谈生、张子长就是房中术修炼者;而且,以“握固不泄,还精补脑”房中理念说明复生问题,似未中肯綮,因为道教房中修炼还有另外的理念。

关于死去女子复生与房中术之间的关系,我们是可以找到文献依据的。《三国志·魏书·钟繇传》裴松之注:

陆氏《异林》曰:繇尝数月不朝会,意性异常,或问其故,云:“常有好妇来,美丽非凡。”问者曰:“必是鬼物,可杀之。”妇人后往,不即前,止户外。繇问何以,曰:“公有相杀意。”繇曰:“无此。”乃勤勤呼之,乃入。繇意恨,有不忍之心,然犹斫之伤髀。妇人即出,以新绵拭血竟路。明日使人寻迹之,至一大冢,木中有好妇人,形体如生人,著白练衫,丹绣裲裆,伤左髀,以裲裆中绵拭血。叔父清河太守说如此。清河,陆云也。

这显然是一个复生失败的例子,此传闻涉及汉末迄曹魏时期的重要历史人物钟繇。文献表明,钟繇修炼“彭祖之术”,此事正史无载述,见于曹丕予钟繇信,此信见于《艺文类聚》卷四(《北堂书钞》卷一百五十五、《初学记》卷四、《太平御览》卷三十二等亦载):

岁往月来,忽复九月九日。九为阳数,而日月并应。俗嘉其名,以为宜于长久,故以享宴高会。是月律中无射,言群木庶草,无有射而生。至于芳菊,纷然独荣;非夫含乾坤之纯和,体芬芳之淑气,孰能如此?故屈平悲冉冉之将老,思食秋菊之落英;辅体延年,莫斯之贵。谨奉一束,以助彭祖之术。

古人有九月九日佩茱萸登高饮菊酒的习俗(魏晋方士道徒则将菊视为延年益寿乃至长生之“仙品”),所以魏文帝曹丕在这一特殊日子,修书奉菊予钟繇,以示对钟繇的敬重之意。曹丕信的最后那句话——“以助彭祖之术”,透露出一个重要信息,那就是钟繇是修炼“彭祖之术”的。而在汉魏六朝时期,彭祖乃是作为房中术修炼者、指导者而为人们所接受的,因而所谓“彭祖之术”,就是房中术。

据文献可知,在早期道教发展中,曾经流行教徒从事群交式的性修炼。这种性修炼的目的,按照道教徒们的说法,乃在于“消灾祸”、“度厄延年”。《广弘明集》卷八收录生活于两晋时期的高僧释道安所撰《二教论》,该文对道教创始人张道陵的“数条妄说”予以攻击,其中就包括道教徒们的性修炼——“舍气释罪”:“妄造《黄书》,咒癞无端,乃开命门,抱真人,婴儿回,龙虎戏。备如《黄书》所说,三五七九,天罗地网,士女溷漫,不异禽兽,用消灾祸,其可然乎?”《黄书》,乃黄巾军秘书之一。从上文释道安对于张道陵的讥刺看,早期道教团体宣扬的性修炼,其意图是“消灾祸”,也就是所谓“舍气释罪”(或曰“合气释罪”)之说。又,《广弘明集》卷九收录甄鸾《笑道论》,也有相似载述:“臣年二十之时好道术,就观学。先教臣《黄书》合气。三五七九,男女交接之术。四目两舌正对,行道在于丹田。有行者度厄延年。教夫易妇,唯色为初,父兄立前,不知羞耻,自称中气真术。今道士常行此法,以之求道,有所未诤。”甄鸾此文作于北周天和五年,上距黄巾起义已约四百年。可以说,早期道教团体中流行的“合气释罪”说、“度厄延年”说,不过是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下层贫苦民众,求得摆脱目下苦难生涯的一剂良药而已。而继之兴起的魏晋神仙道教则发生了转向,由于魏晋神仙道教已经是一种门阀士族为主体的士大夫宗教,而异于汉末的原始民间道教,所以修真悟道、羽化登仙遂成为最终目标;而服食草药、炼服金丹、符箓厌胜、导引、行气、房中等,乃成为登仙之捷径。在魏晋狂热的修道风潮中,方士、道徒们制造了大量“仙话”——修道成仙的新神话,其中便包括修炼房中之术而成仙者。那么,方士、道徒们何以认定性修炼可以使人“延年”,乃至于长生、成仙呢?葛洪对此作过解释,颇具代表性。《抱朴子内篇·释滞》曰:“房中之法十余家,或以补救伤损,或以攻治众病,或以采阴益阳,或以增年延寿,其大要在于还精补脑之一事耳。”《抱朴子内篇·微旨》也表述了同样的观点:“善其术(即房中之术)者,则能却走马以补脑,还阴丹以朱肠,采玉液于金池,引三五于华梁,令人老有美色,终其所禀之天年。”指出房中修炼之要义乃在“还精补脑”,认为这是长生乃至成仙的根本。那么,在汉魏方士、道徒大肆宣扬修炼房中可以“度厄延年”,乃至于“长生”的喧嚣声中,钟繇修炼房中术也就不令人感到惊讶了。

葛洪言房中修炼“却走马以补脑”,“采阴益阳”、“增年延寿”,仅是房中修炼之一方面。另一方面,女子亦可修炼房中术,“以阳养阴”。据《玉房秘诀》载:

非徒阳可养也,阴亦宜然。西王母是养阴得道之者也,一与男交而男立损病。女颜色光泽,不着脂粉。常食乳酪而弹五弦,所以和心系意使无他欲。

若知养阴之道……以阳养阴,百病消除。颜色悦泽,肌好;延年不老,常如少童。审得其道,常与男子交。男性房中修炼在于“采玉液于金池”,“采阴益阳”,“还精补脑”;女性房中修炼则在“与男交”,得交精之气,“以阳养阴”,从而百病消除,容颜不衰,延年不老。或许是在这样的信仰观念下,产生死去女子通过与世间男子交合,“得遇生人交精之气”,从而复生传闻。而后来小说中的一些载述,也大致说明这一点。《太平广记》卷六十九引《传记》载“张云容”,叙述死已百年的张云容与薛昭相合而复生,文中申天师强调张云容复生的条件是“得遇生人交精之气”,这与汉晋之间同类复生传闻可谓一脉相承。

又,洪迈也记载了一则颇有意味的传闻,使我们可进一步窥见道教房中修炼中的信仰观念。《夷坚乙志》卷第七:

路时中,字当可,以符箓治鬼著名,士大夫间目曰“路真官”,常斋鬼公案自随。建炎元年,自都城东下,至灵壁县。县令毕造已受代,舣舟未发,闻路君至,来谒曰:“家有肿女,为鬼所祸,前后仰道人法师治之,翻为所辱骂,至或遭箠去者。今病益深,非真官不能救,愿辱临舟中一视之。”路诺许,入舟坐定。病女径起,著衣出拜,凝立于旁,略无病态,津津有喜色,曰:“大姐得见真官,天与之幸。平生抑郁不得吐,今见真官,敢一一陈之:大姐乃前来妈妈所生,二姐则今妈妈所生也。恃母钟爱,每事相陵侮。顷居京师,有人来议婚事,垂就,唯须金钗一双,二姐执不与,竟不成婚,心怏怏以死。死后冥司以命未尽,不复拘录,魂魄飘摇无所归。遇九天玄女出游,怜其枉,授以秘法。法欲成,又为二姐坏了。大姐不幸,生死为此妹所困。今须与之俱逝,以偿至冤,且以谢九天玄女也。真官但当为人治祟,有冤欲报,势不可已,愿真官无复言。”路君沉思良久,曰:“其词强。”顾毕令曰:“君当自以善力祷谢之,法不可治也。”女忽仆地,掖起之,复因惙如初。盖出拜者乃二姐之身,而其言则大姐也,死已数年矣。明日,二姐殂,路君来吊,(谓)其父曰:“昨日之事,曲折吾所不晓。而玄女授法,乃死后事,二姐何以得坏之?君家必有影响,幸无隐,在我法中,当洞知其本末。”毕令曰:“向固有一异事,今而思之,必此也。长女既亡,菆于京城外僧寺,当寒食扫祭,举家尽往。菆室之侧,有士人居焉,出而扃其户。家人偶启封,入房窥观,仲女见案上铜镜,呼曰:“此大姐柩中物,何以在此?必劫也!”吾以为物有相类,且京师货此者甚多,仲女力争曰:“方买镜时,姊妹各得其一,鞶结衬缘,皆出我手。所用纸,某官谒刺也。”视之信然。方嗟叹而士人归,怒曰:“贫士寓舍,有何可观?不告而入,何理也?”仲女曰:“汝发墓取物,奸脏具在,吾来擒盗耳。”遂缚之。士人乃言:“半年前夜坐读书,有女子扣户曰:‘为阿姑谴怒,逐使归父母家。家在城中,无从可还,愿见容一夕。’泣诉甚切,不获已纳之,缱绻情通。自是每夕必至,或白昼亦来。一日,方临水掠鬓,女见而笑曰:‘无镜耶?我适有之。’遂取以相饷,即此物也。时时携衣服去补治,独不肯说为谁家人。昨日见语曰:‘明日我家与亲宾聚会,须相周旋,不得到君所,后夜当复来。’遂去。今晨独处无悰,故散步野外以遣日,不虞君之涉吾地也。”吾家闻之皆悲泣,独仲女曰:“此郎固妄言,必发验乃可。”走往殡所踪迹之,其后有罅可容手,启砖见棺,大钉皆拔起寸余。及撤盖板,则长女正叠足坐,缝男子头巾,自腰以下,肉皆新生,肤理温软,腰以上犹是枯脂。始悔恨,复掩之,释士人使去。自是及今,盖三年余矣。所谓玄女之说,岂非道家所谓回骸起死,必得生人与久处,便可复活耶?事既彰露,不可复续,而白发其事,皆出仲女,所谓坏其法者,岂此邪?”路君亦为之惊诧。道出山阳,以语郭同升。升之子沰说。

九天玄女传授予大姐的“秘法”,无疑就是房中术了。这说明,在道教房中修炼中,曾经长期流行“回骸起死,必得生人与久处,便可复活”的信仰观念。须强调的是,道教房中修炼之法,乃师徒间代代口授,而非以文字载述相传。《抱朴子内篇·释滞》云:“此法(即房中术)乃真人口口相传,本不书也……若不得口诀之术,万无一人为之而不以此自伤煞者也。”《玉房指要》亦载:“《仙经》云:还精补脑之道……此法仙人相授,皆饮血为盟,不得妄传,身受其殃。”这种“口授”的传道方式,一方面限制了房中修炼的传播,另一方面则保证了道教房中修炼承传的可靠性、“纯洁性”。因此,《夷坚志》所反映的“回骸起死,必得生人与久处,便可复活”的修道理念,当与此前道教房中观一脉相承。而魏晋南北朝不少死去女子与世间男子相合而复生(或复生失败)的传闻从一个侧面证明了这一点。

要之,汉晋之际产生了不少复生传闻,大致可归为两类,这两类复生传闻背后包蕴着不同的内容,一类与现实政治有关,一类与道教房中修炼有关。理清这些问题,对于我们正确解读、阐释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是有益的。

(张庆民,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

Two Types of Rebirth in the Han and Jin Dynasties

Zhang Qingmin

There were many rumors of rebirth in the Han and Jin dynasties,which can be categorized into two types:one related to yin-yang,five elements,and heaven-human induction,concerning the realpolitik issues of that time;the other related to the Taoist ideas on sexual behavior.It is useful to settle these issues for better understanding and elucidation of the classical eccentric and ghost novels in the Weiand Jin dynasties and the Northern and Southern dynasties.

Rumors of Rebirth in the Han and Jin Dynasty;Yin-Yang and Five Elements;Heaven-Human Induction;Taoist Ideas on Sexual Behavi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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