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兴趣的其实就是一类人

2015-11-22 16:39陈克海
都市 2015年8期
关键词:包法利奥德赛哈代

陈克海

我感兴趣的其实就是一类人

陈克海

最近一直在读《包法利夫人》。福楼拜这本书,早些年,我试着翻过很多回,很少能读进去。那些年,爱读的是些什么书呢?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索尔·贝娄的《奥吉·马奇历险记》《赫索格》,伯尔的《女士及众生相》,波里亚科夫的《无望的逃离》,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哈珀·李的《杀死一只反舌鸟》,杰弗里·尤金德斯的《中性》。从这些书里,能感受到那种热气腾腾的生活,或者作家的热情。就像评论家形容贝娄的,说他是“知识分子的虚张声势与辛辣猛烈的犹太街道风格”。这话不知道是不是积极正面的评价,反正当年就喜欢这个调调。当然也看过另外一些路数的,像《飘》《静静的顿河》,只不过再也没有回头重翻过。

前两年,不知怎么回事儿,看到很多人在谈论经典,说19世纪的现实主义小说如何厉害,我就想着也得把这一课补上。说是中文系毕业的,当年净看些云山雾罩的评论了。怎么补呢?也没什么好办法,就把公认的名著买来。陀斯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白痴》《群魔》《卡拉马佐夫兄弟》都翻了一些,就是觉得累,不知道他滔滔不绝要说些什么。倒是他写的一本非虚构《死屋手记》很喜欢,这书也是手指推荐的。那两年,见到手指也没什么话,除了问他和女人的事,就是问读的书啊,看过的电影啊,他平时不怎么说话,但说起话来挺有意思,看见他一笑,满口白牙,就感觉生活还不至于那么糟。前一阵子,杨遥和手指都在谈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我也买来了,试着读了几章,不知道是不是翻译的原因,感觉气息不那么顺畅。前两天,看海明威给人推荐的书,他提到了老托的《哈吉穆拉特》,这书也是在杨遥的怂恿下买的,也试着翻了翻,没读完,但能感觉其中一些写战争的场面,真的是栩栩如生。比如有这样的话:

“士兵们在树林里走着的时候,明亮的星星仿佛在树梢上奔跑,此刻停住了,逗留在光秃的树枝中间闪闪发光。”

又比如:“士兵们不再说话,只听得风高高地在树梢上空吹拂。”

小说中随处都是这样的句子。读到这些句子的时候,好像真的能身临其境。我从乡下来,有过在野外生活的经验,就在靠张家界的一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叫八大公山的林子里,跟着村里的人深更半夜去捉山蛙。路途中间的遭遇都忘了,反正从沟壑里抬起头来,那些树梢的声响,闪烁不定的星星,清冷的空气,动物的叫声,都让我背后一寒。

为什么对这些句子印象深呢,就是上一回手指问,怎么描述风吹过松林?

具体谈论这些细节也蛮有意味。我这两天在办公室睡醒,醒来了什么也不干,就看窗外杨树哗啦啦地响。看它们翻来卷去,最后就有些走神。这两天太原真是不错,天底子蓝得那么纯粹,窗户两年没擦了,都看得清清楚楚。

还是回到跟风读经典上来。好像是看到毕飞宇在一篇文章中,说到他读《德伯家的苔丝》时发现,从第十六章到第三十三章,全本小说三分之一的篇幅,哈代特别地耐烦,写“苔丝如何去挤奶,苔丝如何把她的面庞贴在奶牛的腹部,苔丝如何笨拙、如何怀春、如何闷骚、如何不知所措”。毕飞宇在他读这本小说的时候,“书房里始终洋溢着干草、新鲜牛粪和新鲜牛奶的气味”。也是在这十七章里,他看到了哈代作为“一个小说家的全部秘密”。

毕飞宇从写《玉米》开始,我就迷他迷得不行。《平原》谈不上有什么感觉,后来的《推拿》我挺喜欢。我喜欢他的那股热情劲儿,俏皮劲儿。不过,读多了,也腻。看到他如此推荐哈代,就想哈代原来还可以这样。在我的概念里,我脑子里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塞进去那么多概念和偏见,哈代不就是个二流作家吗?也是这个时候,才对哈代有了一番新认识。便想着找他的书读,但书没读进去,倒是根据他的小说改编的两部电影《苔丝》《裘德》看得我挺虐心的。后来看库切、布罗茨基、哈金对他的评价,才知道他的诗歌地位那么高。当然,他的诗我也没打算去看。上回手指说他准备把西方文学史读一遍,把那些人写的东西都要找来读一读,然后就会有自己的判断。这个野心太大啦。以前我没读几本书,现在更不想多读了,就想把自己还能读进去的,再翻一翻。等手指读完了,再去问问他哪些值得一看。这样就省劲多啦。

这话题扯远啦。还是说最近看的《包法利夫人》。

这是读第三遍了。读了前两遍,我也没什么想法。因为怕不明白,又把纳博科夫在《文学讲稿》中的专门评论找来看了,也不能说印象有多深。读完第三遍,我有一个困惑,为什么这部小说要从包法利入学时写起,又为什么要以郝麦结束。我的困惑先放在这里。

读完《包法利夫人》,突然想起了有些人物类型,你看一心渴望新生活、喜欢读爱情小说的爱玛,也就是包法利夫人,和堂·吉诃德是不是有点类似的精神气质?只不过,爱玛渴望的爱情历险,到底是俗套了些,而堂·吉诃德要更为理想主义一些。至于包法利,和桑丘·潘沙也有点近似,也是浑浑噩噩。

又比如《鲁滨孙漂流记》中的鲁滨孙和他的仆人星期五。在这部小说里,鲁滨孙的冒险,既是在个人的版图上重建秩序,也有殖民主义的隐喻和象征。

再比如在《赫索格》《无望的逃离》、托妮·莫妮森的《宠儿》中,都能发现类似的人物组合。

我知道这些比较,可能有点牵强附会。也是最近想着写长篇,就想分析下我喜欢的一些长篇,他们是怎么设置人物关系的。之前有和手指聊过几句西方自《堂·吉诃德》以来小说中的冒险传统,但也没展开。后来翻了一些资料,可能这个历险叙事得追溯到古希腊史诗《奥德赛》,Odussey,翻译成中文就是“长期流浪冒险的生活”。后来就演变成浪漫冒险的象征了。包括前些天你们聊的《尤利西斯》,好像就和这个《奥德赛》有非常紧密的关联。为什么对Odussey感兴趣呢?是因为有一阵儿爱读非虚构,结果老发现西方人喜欢用这个单词作他们的书名,动不动就是谁谁谁的Odussey。我也在京东上搜了一下,比如:

Escape from Camp 14:One man's remarkable odyssey from North Korea to freedom in the West

Traction Man and the Beach Odyssey

2001:A Space Odyssey[2001太空漫游]

From the Land of Green Ghosts:A Burmese Odyssey

Sidsel Ramson:A Photographic Odyssey

Zelig's Odyssey

Homer's Odyssey

[澳]?迈克尔·扬《马林诺夫斯基:一位人类学家的奥德赛(1884-1920)》

[荷兰]约斯·德·穆尔 《赛博空间的奥德赛——走向虚拟本体论与人类学》

[美]?科恩伯格《酶的情人:一位生物化学家的奥德赛》

[美]《少林很忙——和尚,飞踢与铁档功:一个美国人在新中国的奥德赛》

这个奥德赛叙事模型,可能影响到了后来的西文小说叙事。奥德塞模型看起来是英雄冒险,是线型叙事,但是也有转折,就是这个人以为能回到从前,结果发现回不去了,只能继续往前跑。

尤其是到了《堂·吉诃德》,小说好像突然不一样了。反正,我在《包法利夫人》《赫索格》都看到了作者本人对《堂·吉诃德》的致敬,就是专门写到这本书。这个奥德赛叙事也不是我的发现的,是有一回在办公室聊天,听朱凡老师说的。

由主动冒险,又引出了另一个比较经典的主题:逃离。

冒险多发生在浪漫主义时代之前,后来描述童年经历的小说也常出现;逃离呢,更多的是到了个人意识觉醒的现代,或者是成年以后。直接以书名出现的,有波里亚科夫的《无望的逃离》,艾丽丝·门罗的《逃离》。以此为主题的就多了,卡尔唯诺《树上的男爵》,肖洛霍夫《静静的顿河》中,葛利高里喜欢上少妇阿克西妮亚,父亲却为他安排了另外一桩婚事,他不喜欢,逃避,当兵。奈保尔《半生》中威利的父亲为了逃避学业、工作、婚姻,过开了禁言的修行生活。《麦田里的守望者》,甚至是卡佛的小说中,都能找到。

因为逃离,甭管主动寻找还是自我放逐,自然会涉及到与父权、与威权、与体制的对立、疏离,甚至是反抗。自然而然,也就有了现代的意味。

无论是冒险还是逃离,多多少少都带有一些理想主义。而理想主义本身就容易招致荒诞,无论是为爱情,还是为事业。

上一回杨遥说他最近突然迷上了马尔克斯,他说起《霍乱时期的爱情》时,会情不自禁地吞咽口水。搞得我也想重读一遍。二十四五岁的时候,我真是读了不少马尔克斯的书。那本书是房东的,房东嫌其中的性爱描写过分了,居然撕掉,我呢,又从网上打印下来,补齐。感觉好,便想着把他的书都找来读一读。那会儿马尔克斯的书不太容易买到。也不能说是读,反正就是先想着尽量占有,反正把能买到的马尔克斯的书都买上了,甚至连英文版的《百年孤独》也搞了一本,雄心壮志大得很,还想着自己能不能翻译一遍。这种感觉就像老孔说要骑行,骑行不知道坚持了多久,反正花了不少钱买衣服买装备。这回一重翻,太糟糕了,我读不进去了。当年读得心花怒放的段落,完全没了感觉。我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

恰恰相反,倒是一些看起来枯燥的书,能读进去了。最近印象深的有两本,一本是本哈德·施林克的《周末》,一本是乔纳森·弗兰岑的《自由》。

《周末》就是写《朗读者》那个作家写的。《朗读者》我没看,就看了个电影。看了电影,就没想着再去看原著。《周末》也是有一天看韩东在微博上推荐才买来读的。韩东有一阵儿在微博上老说些小说写作技巧的话,也让人信任。《周末》不长,十来万字,但看得很累。作者本人以前是个法学教授,他喜欢在书里讨论自由、正义、法律之类的话题。也是看完,我突然意识到,为什么我们这一代年轻人老被人批评说我们写的东西没有历史感。本哈德·施林克他对人物出场的背景有个简单设置。在《朗读者》中,他把那个女人设置一个没有读过书的纳粹,而在《周末》里,开篇就是经历二十多年的牢狱生活后,约尔克被总统赦免释放。他把历史浓缩成背景。姐姐克里斯蒂安娜组织了一个聚会,邀请约尔克的旧相识参加。姐姐是想着能帮弟弟重新面对生活,不过,受邀而来的人,却个个心情复杂。为什么呢,因为这个约尔克过去的所作所为。他是德国红军派成员,在七八十年代制造了多起震惊世界的绑架、谋杀事件。说是周末聚会,其实相当于让大家再次面对过去抉择、评判。三天的聚会中,约尔克,他的律师,他的“革命同志”,以前的情人,多年失去联系的儿子,每个人都在重新寻找自己位置,每个人都再一次面对梦想、责任、罪恶、宽恕、情谊、道德审判的困惑。后来看《卡拉马佐夫兄弟》也是父亲与三个儿子时隔多年突然聚首的故事。这个人物设置的模型总是让人联想翩翩。大概就是这样。

《自由》的主题也不新奇,写的是大学候女篮球运动员认识了一个书呆子和一个乐队主唱。而乐队主唱没有看上她,她就和书呆子结婚了。婚后生活还不错。书呆子和乐队主唱还保持着特别的友谊,但这个时候,女运动员却抑郁了。乐队主唱过得并不好。接下来,女运动员就和他搞了一回。要是这么写,一女二男的三角恋,也挺俗套。但乔纳森·弗兰岑并没有停留在这个层面上。就为了这么一回出轨。对婚姻的拷问、朋友间的忠诚与背叛这些主题都出来了。《包法利夫人》里也有类似的主题,但《自由》的侧重点又有些不同,他描述的是那些不易觉察却又正在走向毁灭的征兆。要是按照我先前的总结,这个自由,写的就是这个女篮球运动员的逃离故事。她逃离了,又后悔,以为还能回到从前,结果,她发现回不去了。我佩服的是,乔纳森·弗兰岑太有耐心了,他描述人们的梦想、努力、挣扎,读起来感觉也像是和他们一同经历了一回人生。

(责任编辑 梁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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