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苏区查田运动的是是非非

2015-11-25 11:21曹春荣
党史博览 2015年11期
关键词:贫农富农中农

曹春荣

查田运动是怎样发动的

两次分田都不彻底,革命队伍不纯

“今年一九三三年,大家实行来查田。消灭豪绅并地主,巩固苏区万万年。”这首当年唱响瑞金、唱响中央苏区的山歌,以简洁朴实、明快流畅的语言反映了查田运动的发生时间、矛头所向及根本目的,具有很强的史料价值。

事实上,中央苏区的查田运动正是肇始于1933年2月。2月1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土地人民委员部,在关于春耕计划的第二号训令中提到:田未分好,或分得不好的地方,如会昌、石城、安远等县,“要马上发动群众,重新分田,或彼此将田对调,土地分得更好的地方,要组织突击队、查田队去检查别区的或别县的土地,发动他们,重分或对调,限2月内全县田园,必须彻底分好,要使豪绅地主分不到一寸土地,富农分不到一丘好田,只有这样,才能使雇农、贫农分到更多好田,才能使他们更高兴更有力来生产”。当然,这里提到的查田,跟是年6月以后的查田,在内涵上、做法上,还有不小的区别。前者重在重新分田或对调田,而后者重在查阶级,查地主、富农。

时任中共临时中央(中共中央局)总负责的博古,对此说得更明白。他在为《红色中华》报所写的题为《为着布尔什维克的春耕而斗争》的社论中写道:为着胜利进行春耕,就要“彻底进行老苏区的查田运动与新发展区域中的迅速没收地主阶级土地及将其平均分配给雇农、苦力、贫农、中农。必须要使得土地革命的利益完全落在雇农、贫农、中农身上”。

博古写这篇社论时,离开上海来到瑞金还未满一个月。而这也就成为一些论者所谓博古等人迫不及待地要否定毛泽东的土地革命路线,推行他们的“左”倾错误路线的口实。顺理成章,它也就被当作博古等人在中央苏区发动查田运动的铁证之一。换言之,查田运动是博古等人的一个阴谋。不过,当事人的亲身经历告诉我们,毛泽东才是中央苏区查田运动的倡导者与力行者。

出生于瑞金市合龙乡(现已并入叶坪乡)松山村的朱开铨,于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2年4月当选为云集区苏维埃政府主席,同年11月兼任中共云集区委书记。在这之前,仅4月至10月半年内,云集区就换了四任区委书记,说明这里的“工作是困难的,形势是复杂的”。朱开铨为打开工作局面,深入群众,向那些阶级成分好、历史清楚、工作又积极的党团员了解情况,找到了问题的症结。他在《六十六年之革命生涯》中回忆说:“原来大家对1930年和1931年两次分田运动不满意。1930年6月那次分田,真正的穷人田分得少,又远,还是三等田;而隐瞒成分的地主、富家这些假穷人,田分得又多、又近、又好。到年底政权丧失后,穷人连分到的差田也失掉了。1931年3月政权重新恢复后,6月份又进行了一次分田,群众反映还是和上次一样。”朱开铨还从积极分子那里了解到,有些隐瞒成分的地主、富农分子,还混进了区、乡党政组织,掌握了一部分大权;那些隐瞒成分的地主、富农,还经常写诬告信,对革命干部和积极分子进行打击陷害。这些人自己动手(或请人)写好状子,利用同族同姓关系收买拉拢一些人,签名盖章,伪造“民意”。中央工农检察部接到这些状子,就按“民意”处理,使一些积极分子受到迫害,竟至被冤杀。“在这种情况下,积极分子和群众不敢讲话,不敢做事,动荡不安。”

朱开铨说到的这些情况,有曾任瑞金县苏维埃政府主席、县查田委员会主任的杨世珠的回忆为佐证。杨在1964年接受中共赣州地委党史办同志采访时说,瑞金苏区第一次分田较粗糙,第二次分田比较彻底,但也还有瞒田现象存在,富农、中农都有瞒田的现象。阶级划分也不是很准确,有的中农、富裕中农被划为富农;有的富农又被划为中农,或者被划为地主;也有地主被划为富农、中农的。有些地主、富农的威风还没有被打倒,有的混进政府机关中做事,因此有些地方的群众还不敢起来。如黄柏区上塅乡查田之前,因为区委书记是地主,所以上塅乡政府开会时,反革命分子竟拿鸟枪来打乡苏主席。县、区干部下乡也受到威胁,有的甚至被杀害。

显而易见,杨世珠的回忆不仅证实了朱开铨所说瑞金两次分田的不足、革命队伍的不纯,而且反映了其时阶级划分不很准确造成的阶级阵线模糊混乱现象。这些问题所产生的后果极其严重,而且是多方面的、连锁性的、普遍性的。

毛泽东正式提出要开展一个查田运动

朱开铨任职的云集区所辖叶坪乡,是中央政府所在地,因这层地利之便,他与中央政府工作人员及领导人多有接触。因此,当他感到问题很严重,应该尽早解决,经请示县委未果后,便于1933年2月15日前往刚从长汀回到叶坪的中央政府主席毛泽东处汇报。毛泽东非常重视朱开铨汇报的问题,详细了解了一些具体情况后,“他(指毛泽东)把问题归结为三点:第一,三○年和三一年两次分田是和平分田,土地革命不彻底;第二,主要是没有发动群众,没有深入开展群众性的阶级斗争去斗争地主;第三,基于前两点,使得一些地主、富农分子隐藏下来,有的还混进了党、政、群众团体中来,混进贫农、中农队伍中来,造成阶级阵线不清,干部队伍不纯。毛主席气愤地说,阶级敌人控告积极分子,就是向革命队伍的进攻。毛主席最后表示:这些严重问题必须解决”。

第二天晚上,毛泽东又在云集区委召集的积极分子会上听了大家的汇报,“对隐藏在区、乡党政组织中的坏人的调查情况特别重视,对叶坪乡的情况询问得最详细”。最后,他要区委“抓紧办好三件事:第一,要扩大和组织积极分子队伍,每个乡要从现有的四五人扩大到二三十人,这样,就可以带动全乡的群众;第二,要进一步深入地调查,核实地主、富农的罪行材料,已经查清楚的,要整理好材料,还不太清楚的,要抓紧调查核实;第三,要做好广泛发动群众的工作,要让群众自己起来跟封建势力作斗争,揭发地主、富农的罪行”。毛泽东要大家先搞10天,10天后再开汇报会。

2月22日,朱开铨第二次向毛泽东汇报这几天的情况,毛泽东听后高兴地点点头,并要朱提醒大家,警惕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毛泽东说:“阶级斗争是尖锐复杂的,大的斗争还在后面。”

2月26日,毛泽东如约再次来到云集区苏政府,听取“比上次多了五六倍”的积极分子汇报,“时而插话,时而记录,最后又作了重要指示。毛主席这次正式提出要开展一个查田运动。他解释说:‘查田不是到田里去丈量有多少亩田,而是要查阶级、查剥削。要把群众发动起来,打破房界、姓界,把隐藏在贫农、中农里的地主、富农、高利贷者清查出来,把混进党、政、群众团体里的坏人检举出来”。“要搞清楚他们的剥削情况,核实好他们的罪行,发动群众开展斗争。”

至此,从上述毛泽东所说的“这些严重问题必须解决”,到“大的斗争还在后面”,直到正式提出“要开展一个查田运动”,可以看出毛泽东是怎样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逐步形成开展查田运动的判断和决心的。应当肯定,虽然时隔多年,但朱开铨的上述(及以下)回忆是准确的、清晰的。这不仅因为他是亲历者,还因为他此后担任了中央土地委员会委员、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巡视员,在毛泽东直接领导下工作。况且,朱文所描述的毛泽东的言行,符合毛泽东终其一生进行阶级斗争的战略思维与行动部署。又何况,朱开铨所述这段史实,还被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著的《毛泽东年谱》所采信。

王观澜所说的“就搞查田运动”的原委及毛泽东在查田运动大会开幕式上的演说

如果说,朱开铨、杨世珠还只是站在一个区、一个县的角度谈问题未免片面,那么,时任中央土地人民委员部副部长、中央查田指导委员会主席的王观澜,所说的话就应当有全局高度。在《叶坪乡的查田运动》一文中,王观澜回忆了他在1933年初春,走访叶坪乡苏主席朱先祺和一些贫雇农家庭的情况。他从大家表面的客客气气,却不愿谈及分田、扩红、支前、地主富农表现等具体问题,深感问题的严重性。几经启发教育,朱先祺才说了真心话:“扩红,嘴唇磨破了也没有人去;支前,叫来了这个,跑了那个。一句话,分田没分好,给逃跑的地主还留着田;有些过去收租、放债、雇长工、摆架子不做活、又吃好穿好的人,如今钻进我们的组织,摇身一变也成‘贫苦工农了;给贫苦农民分的田少,还把坏田、中田当好田、上田分给他们。许多人公开不说,背地里有意见。”情况搞清楚了,接下来王观澜就从个别串联入手,发动大家充分讨论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及解决问题的办法。后来他总结道:“在打土豪分田地中,由于群众觉悟程度不同,有的地区群众充分发动起来了,土地分配比较彻底;有的地区群众还未充分发动,存在假分或不分的现象”;“同时还发现了地富隐瞒成分或隐瞒土地,所以,以后就搞查田运动”。他还进一步指出:“土地问题没有彻底解决,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封建势力没有被打倒,红色政权得不到巩固,战争动员、经济建设工作都没有搞好。正是如此,查田运动就成为这些区域的最中心、最重大的任务。”

由此可见,王观澜所说的“就搞查田运动”的原委,查田运动怎样成为苏区“最中心、最重大的任务”的理由和朱开铨、杨世珠所回忆的情况,大体上是一致的。鉴于王观澜在1933年3月即毛泽东正式提出要开展一个查田运动后,就奉毛泽东之命,在叶坪乡搞查田试点,并得到毛泽东的赞许,可以推定毛泽东和中央土地人民委员部副部长胡海一道,向中共苏区中央局报告查田运动试点工作时,所说开展查田运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也和上述各人所说大体一致。

1933年6月17日,毛泽东在八县区以上苏维埃负责人查田运动大会开幕式上的演说,印证了这个推定。他演说的大意是说,在广大区域内分配土地虽已有了相当的成绩,但还有许多地方没有彻底解决,以中央苏区来说,就还有4/5还没有彻底解决。如云集区第四乡(叶坪乡)自今年(1933年)2月开始查田运动以来又查出了27家地主、富农,查出谷子1000多担;瑞金县共15个区就有11个区苏主席是成分不好的,其中有七八个是地主、富农;长汀县去年共查出了1万多担谷子;会昌洛口区查出了50多支枪;等等。这一切都证明着农村中的阶级斗争还没有十分深入,而因此也便不能使我们的各种工作有很好的成绩。所以,中央政府要各级苏维埃负责人今后特别注意这个问题,动员广大雇农、贫农、中农深入查田运动,完全把地主、富农推翻下去。“毛主席紧紧地掌握了问题的关键,决定把查田运动扩展到更大范围去,亲自主持并首先召集了石城、宁化、长汀、瑞金、于都、会昌、博生、胜利等八县查田运动大会。”于是,深化土地斗争的查田运动轰轰烈烈地在全苏区展开了。

这就足以证明,在中央苏区开展查田运动,博古等人和毛泽东的认识是一致的,查田运动的发动乃时势使然,无关“路线斗争”。这其实毫不足怪,因为在主张土地革命问题上,毛泽东和博古两者是没有争论的;在没收地主土地分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这一点上,两者是一致的。明白了这些事,所谓毛泽东碍于组织纪律,不得不勉为其难地接受“左”倾中央交给的领导查田运动任务这一说,也就不攻自破。

有的论者以中央苏区到1931年已实现了彻底平分土地为口实,而不顾及从上到下的当事人(包括毛泽东)的亲身见闻和感受,各地土地革命发展的不平衡,阶级关系的复杂,阶级斗争的尖锐、反复(这些情况在江西省苏主席曾山就广昌、博生县的查田运动给毛泽东的信,以及派驻会昌县指导查田运动的中央工作团给毛泽东等的报告中,都有具体的反映),就说中央苏区80%以上的地区没有彻底解决土地问题和被地主、富农窃取了土地革命成果“这只能是用‘左倾冒险主义者的政策标准加以衡量而得出的结论”,从而断定查田运动没有必要,总体错了。这样的“研究”,怕是值得反思的。

在查田运动的指导原则上,博古中央和毛泽东存在严重分歧吗

所谓查田运动的指导原则,是指包括其路线、方针、政策及方法等须普遍遵循的规定,在这个问题上,有人一向认为博古中央和毛泽东存在严重分歧。然则,事实如何呢?

在查田运动的阶级路线上,毛泽东和博古等人没有什么严重分歧

1933年6月2日,苏区中央局作出的《关于查田运动的决议》指出,因为查田运动是一个剧烈的阶级斗争,因此明确的阶级路线是保证这个运动胜利的必要的先决条件。就是说“我们应得(该)最清晰地分别农村各个社会阶层与采取对于他们的正确与适当的策略”。《决议》在简要分析农村中的雇农、贫农、中农、富农和地主几个阶层各自对土地革命的态度与作用后,强调指出:党的正确的策略,应该是依靠在雇农及贫农与中农群众结成巩固的联盟,并使雇农群众在查田运动中起先锋队的领导作用,来消灭地主阶级的残余势力,削弱富农经济上的势力与打击他们窃取土地革命果实的企图。决议根据既有经验指出,在执行这个总的策略路线时,应特别注意的是:第一,加强与发扬雇农及农村中的工人在查田运动中的领导作用。第二,必须特别地注意到与中农群众的联盟,中农是革命后苏维埃农村中最广大的基本群众,一切我们的处置与策略,必须获得他们的赞助与拥护,每一个贫农团与苏维埃的决定,必须在群众会议上得到中农群众的了解与拥护,一切中农群众的呼声,须最注意地倾听,并严厉地打击任何侵犯中农的企图。第三,必须把地主和富农分别清楚,在无情的消灭地主残余的斗争中,绝不能容许任何消灭富农的企图。当然,应对富农窃取土地革命果实的企图给予严厉的打击,没收他们多余的农具与好的田地,分给他们以坏的“劳动份地”。

上述苏区中央局(博古到瑞金后,与临时中央合并为中共中央局,人称“博古中央”)规定的查田运动阶级路线,实际上也是中共中央一贯实行的土地革命路线,它不仅跟毛泽东主张的查田运动阶级路线并无二致,甚至还与毛泽东在八年前写的《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中,对中国革命的对象、领导力量、同盟军的划分高度吻合。由毛泽东以主席职领衔发布的中央政府《关于查田运动的训令》(1933年6月1日)决定,查田运动中要坚决执行的阶级路线是:以农村中工人阶级为领导,依靠着贫农,坚固联合中农,向着封建半封建势力作坚决的进攻。把一切冒称中农、贫农的地主、富农完全清查出来,没收地主阶级的一切土地财产,没收富农的土地及多余的耕牛、农具、房屋,分配给过去分田不够的及尚未分到田的工人、贫农、中农,富农则分与较坏的“劳动份地”。

毛泽东在《查田运动的群众工作》一文中,也说“查田运动的策略,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者,依靠贫农,联合中农,去削弱富农,消灭地主”;“只有采取消灭地主,削弱富农的政策,才能使土地革命的利益完全落到中农、贫农、工人身上”。

显而易见,上述三个文本对查田运动的阶级路线(即策略)的表述,其精神实质完全一样,差别仅在于中央决议着眼于党的政策策略,更高度、更多地强调在查田中要切实保护中农利益,争取他们的了解、赞助与拥护;强调要区分地主和富农,反对消灭富农,但也不容许富农窃取土地革命果实。

一向被部分论者指摘的,博古中央推行“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内容,固然在中央决议和中央政府训令中写进去了,但毛泽东也说过这样的话。就在1933年6月25日召开的八县贫农团代表大会(时称第二个查田运动大会)开幕式上,毛泽东致开幕词时以这样一段话结束:“中央政府召集这样大的会的意义,就是要开展查田运动,彻底解决土地问题,不让一个地主分到土地,不让一个富农分到好田,在这个查田运动的胜利中,来发展群众扩大红军,扩大地方武装,经济动员,努力秋收,创办合作社,发展文化教育!”显然,毛泽东不但说了“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这样的话,而且把查田运动这个“残酷激烈的阶级斗争”,这个“群众的伟大革命运动”,作为推进苏区各项工作的发动机、助推器。这完全符合他一以贯之的阶级斗争观和群众运动观。所以,要说毛泽东和博古中央在查田运动的阶级路线上,有什么严重分歧,真的看不出来。

当然,“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的做法的确过左,不符合后来党的“给出路”政策。但当年既然要消灭封建剥削,铲除封建势力,让广大贫苦农民抬头翻身,能不“矫枉过正”吗?再者,坏田不分给家底更好的富农,难不成分给贫苦农民吗?问题恰恰是当年存在贫苦农民分得坏田,富农分得好田的现象,查田运动才有那么一说。这就叫作把具体问题放到具体环境中去考察吧。

侵犯中农利益问题,不是政策本身的问题

另一个被部分论者指摘的,博古中央在查田运动中实行“左”倾错误政策,反对毛泽东正确路线的证据,是“侵犯中农利益”,“打击中农”,“把中农推到地主、富农一边”。如果从文本来看,根本不存在这个问题(有上述中央局决议等为证)。而在贯彻执行中央局决议的过程中,在查田运动实践中,确实出现过侵犯中农利益的倾向。毛泽东在《查田运动的初步总结》一文里,曾批评瑞金城区的查田,“一起始就按家按亩去查,查得中农恐慌,竟有中农跑到苏维埃来请求改变自己的成分”。在福建苏区,则有将中农当作地主、富农没收田地的;甚至有因发生阶级分析争论而枪毙中农的。

对这个问题应当怎么看呢?

第一,要分清是政策规定还是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的差错。毛泽东在《查田运动的初步总结》中明确指出,虽然在中央局的决议上早已明白写着“必须特别注意到与中农群众的联盟”。毛泽东又在八县查田运动大会的结论上指出:“查田的目标是查阶级,而不是分田”,“联合中农应从不侵犯中农的利益做起”,“但是这样的指示,并没有为许多地方的同志们所注意”。这就再清楚不过地表明,一些地方发生的侵犯中农利益的倾向,不是政策本身的问题,而是执行政策走了样。而所有查田运动有极大成绩的“光荣模范的例子”,“给了党与中央政府的号召以布尔什维克的回答,证明了中央局与中央政府的指示的绝对正确性”。一些地方之所以发生侵犯中农利益的倾向,除了进行查田实际工作的同志未高度注意与领会党和中央政府的相关指示外,还由于他们迎合了部分群众的利益冲动。王观澜就说,为了多分没收的财物,“有的地方还侵犯富裕中农的利益,没收时,甚至晚上去没收,说是怕鸡子跑掉,有的还把耕牛没收后杀死吃掉。这种现象虽然是少数的、个别的,但影响不小”。

第二,要分清是一错到底还是主动改正。1933年7月下旬初,中央政府召集的八县查田运动大会开过不到一个月,由于“在查田运动的阶级路线与工作方法上虽在许多地方是正确的执行了中央政府的训令与八县大会规定的各项,但执行得不正确的亦发现了许多”,这其中就包括“不注意联合中农”。因此,中央政府决定立即派人分途出发,在8月份以县为单位召集瑞金、会昌、于都、胜利、博生、石城、宁化、长汀、汀东等县的县苏执委扩大会及各县乡苏主席大会。“要在这两种会议上检阅各县各区各乡查田工作进行得是否适当,领导得是否得力。”同年9月10日,受派分途巡视各县查田运动的高自立和王观澜,向中央人民委员会第五十一次常会报告巡视情况,其中谈到一些地方有侵犯中农利益等问题,巡视员已分别召集各县县苏扩大会和区乡主席大会,给予纠正。

中央局关于查田运动的决议发出三个来月后,“中央检查了各县查田运动中的部分材料,特别是瑞金比较充分的材料以后,认为胜利地开展着的查田运动中,还有几个重要的错误和缺点,应该迅速地纠正过来,以保障查田运动的彻底的完全的胜利”。为此,中央于1933年9月8日作出《关于查田运动的第二次决议》。在决议所列四个重要的错误和缺点中,“侵犯中农的事实到处发生着”的问题位列第二。在罗列各地发生的侵犯中农的事例后,“中央坚决指出,任何侵犯中农利益的‘左倾机会主义的错误,必致破坏与中农的联盟,也即是破坏工农联合,必须刻不容缓地纠正过来,任何坚持自己错误的工作人员,必须受到党的严厉的制裁,必须公开地向群众纠正这种错误,使群众了解党的政策是保护中农利益的,侵犯中农利益只是个别党员的错误,并且受到党的批评和指责”。显而易见,博古中央对侵犯中农利益的错误定性为“左”倾机会主义,是准确的、鲜明的;对纠正这一错误的态度是急切的、严厉的;对群众的交代是坦诚的、中肯的。然而,现实生活中,总免不了有人从“路线斗争决定论”出发,把博古中央和毛泽东对立起来,否定博古中央的上述纠偏做法,硬要把它说成是在谁谁的抵制、谁谁的抗争下的被迫之举。这到底是唯心论的先验论,还是唯物论的机械论呢?有这么以“左”倾立场反对“左”倾错误的吗?

第三,要具体分析各地侵犯中农利益的现象是怎样发生的,不要一律往“左”上套。有的地方在查田运动中重新分配土地,并提出“中农分中田,贫农分好田,雇农分上田”的口号。这显然不是中央本来的意思,而是“有的因为不了解查田运动是比较长期的阶级斗争,而有限期十天半月查完的决定,或者采用简便的重新分配土地(如上杭),还有将查田查阶级的斗争,变成了普遍的调查户口清查田亩的算账”。有的基层干部一时分不清查田与分田的区别,不明白查田是查阶级(地主、富农)、查剥削,不是查中农、贫农、雇农,而按家按亩插起牌子普遍查。这显然是个认识问题、政策水平问题以及教育问题。再有前面王观澜提到的,一些干部因迎合少数群众的利益冲动,侵房界矛盾冲突引起的侵犯中农利益的现象,就更赖不上指导思想(原则)上的“左”了。

二苏大后为什么要继续开展查田运动

中央苏区的查田运动从试点到全面展开,再到复查纠偏(以1933年10月10日中央人民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土地斗争中一些问题的决定》,以及毛泽东领导制定的《怎样分析农村阶级》为标志),差不多历时一年,按说已可以鸣金收兵。然而,第二次全苏大会结束后一个来月,中央人民委员会又发出中字第一号训令,决定继续开展查田运动。这是为什么呢?

有论者认为:这是“左”倾错误领导者不能容忍大量被错划的地主富农成分得到改正这种“纠偏”继续下去所致,他们把改正错划的阶级成分说成是地主、富农“翻案”,是“反攻倒算”,把各级苏维埃政府贯彻执行《关于土地斗争中一些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怎样划分农村阶级》两个文件,批评为“右倾机会主义”;毛泽东为此不仅受到错误批评,而且在二苏大上被免去兼任的中央人民委员会主席职务。

这种看法未免过于武断。稽考当年文献,一些地方的地主、富农趁苏维埃政府贯彻执行中央人民委员会《决定》改正部分查田运动中错划成分的机会,进行“翻案”和“反攻”,乃确有其事,并非“左”倾错误领导者“说成”,此其一。发现并提出改正查田运动中的过左做法即“纠偏”的,是毛泽东,也是博古中央,而且是后者责成前者具体负责实施的,此其二。毛泽东在二苏大后未兼任中央人民委员会主席,自有其原因,却未必与他主持查田运动“纠偏”有直接关系,此其三。显然,这种从“路线斗争决定论”出发的看法,不能正确解释二苏大后为什么要继续开展查田运动的问题。

要正确解释已成为历史的问题,不能不回到历史中去。颁布《决定》的中央人民委员会中字第一号训令的解释是,上届人民委员会为了纠正过去查田中的一些过左倾向,发表了《决定》,这显然是正确的。但在《决定》发表后,各地查田运动中又发生了许多严重的问题。一是许多地方苏维埃放弃继续查田的工作,而忙于“纠正”过去在查田运动中,甚至在查田运动前的一些过左的错误,并且给了地主、富农以许多反攻倒算的机会;二是地主、富农利用《决定》中一些条文大肆活动,企图拿“算阶级”来代替“查阶级”,拿数字的玩弄来夺回他们过去所失去的土地与财产。为着镇压地主、富农的反攻及其反革命活动,为着彻底解决土地问题,人民委员会才作出关于继续开展查田运动的八项决定。

刊登一号训令的《红色中华》报第164期头版,同时发表了王观澜的《继续开展查田运动与无情的镇压地主富农的反攻》署名文章。王文以大量具体的事例,印证了一号训令的上述论断。王文指出,在《决定》颁发不久,查田运动在许多地方表现了停顿的状态,而且在胜利、博生、长胜、于都、瑞金、会昌、兆征及其他许多区、乡中,发生了许多严重的问题。“最明显的例子,是胜利与瑞金的隘前区。在胜利县,原有地主810家,富农766家,共有地主、富农1576家。查田运动中,共查出了地主196家,富农340家,即共查出了536家。而此次‘算阶级的运动中,却连原有的共改了941家,即比查田运动中所查出的还多(改了)405家。瑞金隘前区柏地乡原有地主21家,几天内就改了20家;江背乡原有地主、富农50家,两天就改了33家,而群众不同意。这一事实,是怎样的惊人呀!”王观澜认为,这里固然有些过去在查田运动中决定而群众有怀疑或不同意的个别成分需要改正,但也不能忽视有地主、富农反攻翻案的企图。

王观澜在文中指出,这样大批的改阶级,绝不是偶然的,“而是由于当地负责人的腐朽自由主义与官僚主义,由于革命队伍里面混进了阶级异己分子,隐藏在过去尽是过左的口号之下,来进行破坏查田运动活动的结果”。最明显的是,胜利的梅告、银坑、曲阳等区的查田委员会,要各乡查田委员会以乡或以村为单位,“召集地主、富农开会”,“告诉地主、富农要忠实报告、忠实填表,然后召集群众大会,把地主、富农站在一面,群众站在一面,双方对质。而当地苏维埃的负责人,却做中间人,‘公道判断!”在隘前区,则有混入县苏土地部的阶级异己分子陈兴发及混入隘前区苏的刘传忠,受地主、富农的宴请收买后,即公开地帮助地主、富农造谣言,滥用苏维埃政府威权,镇压积极分子的斗争。尤其令人痛心的是,群众在地主、富农抬头,坏分子把持会议的情势下,不愿踊跃到会,到头来只好听凭地主、富农更改成分的企图得逞。

像王观澜文中提到的这些现象,在中央苏区其他地方也有发生。《红色中华》报第175期(1934年4月14日),就以《警觉起来!严厉打击地主富农翻案的企图》为题,集中披露了一些事例:会昌县踏迳区苏把三年前查出的地主、富农叫来填表,结果富农改为中农的有35家,改为贫农的有4家,地主改为富农的有18家;黄安区富农假借群众名义,到区政府吵闹,要求改阶级成分。西江县几个区把查田训练班的学生,组织成改阶级的“填表突击队”,叫地主、富农到乡苏来填表,并“忠实”报告,在会上“对证”。经过如此“突击”,砂星区改了62家地主、富农成分,比查田运动中查出的超过24家;高陂区在12月一个月中就改了70多家地主、富农的成分,超过查田运动中查出总数的1/3;宽田区在查田运动中查出地主、富农18家,现在竟改了22家的成分。砂星、高陂因此又要重新分配土地,把秧田又分给改过阶级成分的地主、富农,引起了农民的恐慌。于都县段屋区把40户地主、富农改为中农、贫农,禾丰区地主有田分,富农分好田,而贫农、雇农却分不到。长汀县四都区将暴动以后所划定的地主、富农成分,差不多快要改完了。胜利县则每天都有几个地主、富农到县苏吵闹,要求改阶级成分,甚至握紧拳头,“气势汹汹地要打银坑乡的乡主席”。

时任中央土地部代部长的高自立,在他的《继续查田运动的初步检查》一文中,也提到类似乱象。如曾任粤赣省苏土地部部长的胡魁元,一个晚上在于都县苏便改了83家地主、富农的成分,而没有经过任何群众手续;前西江县苏副主席宋运山,也曾积极帮助地主、富农改阶级;于都罗江区富农肖井生,在混进革命队伍的阶级异己分子掩护下,拿着绳子企图捆绑工作团……

上述历史文献所披露的地主、富农翻案、反攻的事实,如果无法否定的话,就不能不承认中央人民委员会关于继续开展查田运动的决定,有其正当性和必要性。即使抛开具体事实,揆诸情理与逻辑,也不难想见这一层。第一,当年封建势力较强,宗族关系影响很深,在土地问题上的斗争十分激烈,而且有着或明或暗的反复。这是由地主、富农不甘心轻易失去他们的土地财产和权势威风决定的。第二,地主、富农的翻案、复辟活动,常跟战争形势有关。1933年10月开始的蒋介石对中央苏区进行的第五次“围剿”,无疑给地主、富农打了一针强心剂,带来了新的希望;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人民委员会第49号命令的颁布,正好又“给了”他们翻案的时机与凭借。当到1934年春夏之际,中央苏区反“围剿”形势日益吃紧时,地主、富农便加快了反扑的步伐。第三,在贯彻执行《关于土地斗争中一些问题的决定》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不免被走样、被曲解、被钻空子,从而导致此前土地革命的成绩、果实消减以至丧失。凡此种种,均足以令中共领导人警觉而采取断然措施。又何况,运用阶级斗争这个武器,以解决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以至军事等各种问题的思维模式,素来被引为经典,屡试不爽。事实上,经过查田运动和继续开展查田运动,带动了中央苏区各项紧迫而交叉的工作,如扩红支前、发行公债、筹款借粮、秋收秋耕、检举运动、改造政府等。中央苏区的人力、物力、财力均得到充分发掘,这才使得中央苏区能支撑历时一年之久的第五次反“围剿”,以及成功进行史无前例的中央红军战略大转移———长征。

怎样看查田运动的是非得失

尽管后来对查田运动的是非得失有种种不同看法,但最原始、最权威的看法,不能不承认依然是身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主席、查田运动领导委员会主席的毛泽东在其所作的《查田运动的初步总结》一文中的评价。该文发表于1933年8月29日出版的第24期《斗争》报上。文章开篇即以“伟大的胜利”为小标题,充分肯定查田运动在党和中央政府的号召之下,“在6月的八县查田大会后7月一个月的工作,便已超过了去冬以来大半年中所做的成绩”,八县中,“查田运动已经进入了一个新形势,查田运动已经成了一个广大的群众运动”。“在一切查田有成绩的区乡,广大的群众斗争发动了。苏维埃工作中,党的工作中,许多过去停滞着的状态,现在都活泼起来了。苏维埃中的坏分子许多被洗刷出去了。暗藏在农村中的反革命分子,受到了严厉的镇压。一句话,封建残余势力,在广大群众面前遭受了惨败。在这个基础上,各种工作更加开展了。”“扩大红军与扩大地方武装,推销经济建设公债与发展合作社,秋收秋耕与发展劳动互助社,以及俱乐部、夜学、小学等文化建设事业,都得到极大的成绩。一切工作进行更加顺利了。在群众活跃的基础上,大批积极分子自己创造成为各种工作的干部,许多工农积极分子加进了党,被吸引到苏维埃工作中来了。”

文章称赞八县中,“瑞金与博生的成绩最大”,而“最好的例子是瑞金的壬田区”。文章在详细列举壬田区的各种工作实绩后问道:壬田区为什么能得到这样大的成绩呢?那是“由于他们认识了查田任务的重要,由于他们的动员方式、阶级路线与群众工作,都是坚决执行了中央局与中央政府的正确指示,他们做了真正布尔什维克的工作”。文章在详细介绍了他们的具体想法与做法后,不禁高度赞扬道:“壬田区的查田运动真算得全苏区的模范!”文章还着重评介了瑞金九堡区的查田成绩,称赞他们:“办到了没有一个地主(或)富农到乡苏区苏来闹成分。”

毛泽东在《查田运动的初步总结》中,也指出了有些地方放弃查田运动的领导,有些地方竟对地主、富农投降;出现了侵犯中农利益的倾向,以及贫农团的关门主义和忽视雇农的领导作用的错误;还有关于富农问题的不正确观念等需要警惕和改正的问题。他把这些问题视为“运动途中的障碍物”。显然,清除这些“障碍物”,是要“推动查田运动更加迅速地前进”,而不是否定、取消查田运动。

毛泽东在二苏大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对查田运动作了充分肯定。他说:“为着彻底消灭封建残余势力,使土地革命的果实完全落在雇农、贫农、中农的手里,中央政府发动了广泛而深入的查田运动。”在总结中央苏区自1933年7月至9月三个月的查田成绩后,他接着说:“三个月中间得到了如此伟大的成绩,证明农村阶级斗争还需要苏维埃予以充分的注意,而查田运动是继续发展农村斗争、彻底消灭封建残余的有力的方法,也是完全证明了。”

王观澜在回忆文章里,也充分肯定了查田运动的作用。他主持试点的叶坪乡,“经过查田运动,群众充分发动起来了,把隐藏的地主、富农挖了出来,全乡劳苦群众每人大约平均多分了九分地。还健全了支部,组织了贫农团和雇农工会,各项工作都搞起来了”。“支援革命战争的热潮也掀起来了,叶坪乡每月都有十几个、几十个小伙子报名参加红军,当担架队员。群众踊跃地交公粮,运军粮,交还政府发放(行)的公债票,作为红军的战费,不要政府还钱。”

王观澜对苏区的查田运动的伟大成绩,作了高度评价。他说:“查田运动在当时对消灭封建势力,彻底解决土地问题,支持革命战争起了很大作用。对经济建设、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巩固工农民主政权,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当时战争是十分残酷的,但苏区的生产搞得很好,尤其是农业生产,1933年、1934年连续丰收,在人力缺乏的条件下,这是很不容易的。”

不必否认中央苏区查田运动中,有过侵犯中农利益,过分剥夺地主、富农的现象;也有在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强迫命令、简单粗暴等工作作风问题。但因此而说查田运动产生了包括伤害了一大批干部,影响了农业生产,甚至增加了敌对营垒力量,导致第五次反“围剿”失败等等的不良后果,则明显站不住脚———除非推翻毛泽东、王观澜、朱开铨、杨世珠等当事人所言;又除非无视中央苏区在1933年下半年至1934年秋,在扩大红军和地方武装、经济建设、发行公债、筹款借粮及政权建设、文化建设等各方面的成绩。然而,若果真如此,岂不陷入了历史虚无主义了吗?

坦白地说,查田运动出现“左”倾现象,实在是无法绕过的“坎”。当年,张闻天曾透彻地道出了此中原委。他在《关于开展查田运动中一个问题的答复》一文中说:“暴动是残酷的阶级斗争的最高表现,这是革命与反革命的决死的斗争。在这种时候,一切可以使革命得到胜利的行动都是必要的与合理的。在这种时候,可以发生对于个别成分的‘不公平,但这种‘不公平在任何的暴动中都是不能够免去的,因为暴动到底是暴动,而不是‘算账!”

所以,我们没有必要苛责前人,也没有必要因为有过“左”倾问题而全盘否定查田运动。对查田运动的研究,应当遵循唯物史观,把它放到具体的历史环境中去考察,而不是先入为主、一剑封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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