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高职院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难点及对策

2015-12-08 19:18李良田
教育教学论坛 2015年5期
关键词:难点对策

李良田

摘要:贫困生认定工作是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当前形势下高职院校资助工作遇到的普遍难题。本文通过对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现状及原因进行分析,提出了一些新的思考。

关键词:贫困生认定;难点;对策

中图分类号:G718.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05-0013-02

近些年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逐步扩大,使越来越多的学子有机会进入大学校园。高职院校中的贫困生数量和所占比例也随之不断加大,贫困生问题越来越突出,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高职院校众多生源大都来自经济欠发达地区,因此高职院校的贫困生问题较之本科院校显得尤为突出。自200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颁布以来,中央和地方财政部门不断加大资助力度,在高等职业学校也逐渐建立起了一整套“以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为主体,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有机结合的多元资助体系”。随着国家对贫困生资助的力度越来越大、广度越来越宽,高职院校的贫困生通过贫困生认定,大都能得到助学金或其他各类资助。但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少数困难学生没有获得资助而一些家庭经济并不困难的学生因为种种原因争相申请加入贫困生的现象。这种现象在贫困生认定中普遍存在,因此如何鉴定学生的贫困程度,合理使用有限的资助资金,直接影响到贫困生资助的效益与效率。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在不同区域和城乡之间存在不平衡性和差异性,导致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大不相同,这就给贫困生认定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一、高职院贫困生认定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统一的贫困生认定标准。教育部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以及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但由于学生家庭所在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家庭贫困的概念也不同,这就造成认定的标准不统一。我校地处东南沿海省份,经济整体较发达,本省南部地区和北部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这两个区域的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也有差异。近几年我校扩大了在外省招生规模,来自贵州、云南、四川等地生源和本省生源的家庭经济情况存在明显差异;再者,随着经济及信息技术的发展,手机和网络已普遍成为人们之间联系的通信工具,许多学生拥有了手机、笔记本。我校属于交通类院校,校内拥有驾校,许多学生为了就业便利纷纷报考。因此学生是否拥有手机、笔记本电脑和报考驾校不应成为界定贫困生的唯一标准。

2.贫困证明可信度不高。目前,高职院校大都把生源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盖章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表》作为了解学生贫困信息的第一手资料,辅导员、班主任也把其作为了解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证明。但由于一些生源地的民政部门对贫困生认定工作不够重视、问责监督机制不够健全,也因为学生资助费用与生源地关系不大,加上学生家庭的社会关系和人情关系影响,某些生源地民政部门并未认真考察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情况,而是讲关系、讲利益或是做个顺水人情,盖章了事。虚假的贫困证明直接影响到贫困生认定结果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在某些地方,有些真正困难的学生反而开不到贫困证明,也就没办法被认定为贫困生。

3.认定过程中存在诸多不合理因素。比如在名额分配上可能存在资源分配不平等的问题。从07年开始,国家加大了对高职院贫困生的资助力度,这对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是非常大的举措。但另一方面也出现了新问题。为了操作方便,许多高职院校简单按照学生人数分配贫困生指标的办法,并未按照贫困生的实际人数进行资助。这就造成有的班级贫困生人数多,但分配到的名额少;而有的班级贫困生人数少,但班主任为了不浪费名额,而将不贫困的学生认定为贫困生的现象;再如,有些班级采取班级投票的办法,这种办法初衷是好的,同学之间接触较多,相互之间更为了解,但这种方式也有一些问题,投票的结果往往是谁人缘好谁得票高。再者,对于这种公开投票的方式,一些自尊心较强的贫困生,思想和心理上难以接受。

4.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贫困生认定工作是一个系统性工作,它包括前期资料收集、中期民主认定和后期监督问责。但在实际工作中,学校一般重视资料收集和民主认定,而后期的监督问责环节则显得尤为薄弱。这就让一小部分道德下滑、诚信缺失的学生有了可乘之机。

二、高职院贫困生认定工作的新思考

1.建立合理的认定标准体系。贫困生的认定受到诸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这就要求我们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不能用某一单一的标准来衡量。为了准确把握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的程度,必须制定一个相对客观的量化标准、综合各方面的因素来建立一个全面科学的评定体系。以我校为例,目前我校在两个院系试点,采用对影响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因素进行定量分析和对学生在校生活等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即将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民主评议情况以及学院综合评价三个方面的影响因素分别赋予不同分值和比重,累加后得到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量化测评分。当然,影响贫困生认定的最主要因素是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困难程度,因此我们将该项测评分赋予60%的高比重。具体来看:①家庭经济测评。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量化的测评指标进行测评,测评指标主要包括区域经济差异、家庭成员组成和健康状况、经济收入来源和能力、多子女在学、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同时根据影响家庭经济的各种因素的影响程度,给每一项测评指标赋予不同的分值。以此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量化测评,得出家庭经济测评分(X),最高分100分,所占比重为60%。②民主评议测评。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证明材料以及在校生活、学习等综合表现,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的重点包括申请人在校日常消费、生活状况、学习态度、个人品质等方面的情况。民主评议采取无记名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民主评议表”上打分方式,加权平均后得出民主评议测评分(Y),最高分100分,所占比重为30%。③学院综合评价。班主任、辅导员根据申请人的量化测评分数、民主评议结果,结合申请人的各方面表现,对每名申请人的综合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中填写综合评价分(Z),最高分100分,所占比重为10%。

2.建立生源地贫困生认定制度。一般来说,生源地政府最了解贫困生家庭经济情况。但在实践中,由于一些生源地政府的不负责任以及学校对其没有约束的权利,从而产生了一些虚假的贫困证明。笔者认为,国家应尽快制定、颁布生源地贫困生认定的相关政策、法规和细则,将生源地认定部门赋予明确的责任和义务。贫困生的认定是一个社会问题,属于公共事务、管理范畴,这一职责应由具有公共权力的政府来承担。国家应明确地方职能部门和高校在贫困生认定上的职责,建立生源地贫困生认定监督与责任追究制,通过政府和高校的共同参与,在信息核实、担保与责任追究等方面对生源地贫困证明制度进行重构,从根本上解决虚假贫困证明的现象。

3.建立动态的贫困生数据库。为了便于掌握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各高职院校一般都会建立贫困生资料库。包括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困难类型、困难档次、受资助情况等相关信息在内的动态数据库,并针对贫困生的贫困程度变化和消费情况等进行信息调整。我校在每学年开学初进行贫困生认定工作,无论上一学年是否被认定为贫困生,均需重新提出申请。对于上一学年已经被认定为贫困生,且家庭经济情况无变化的,本学年再次申请认定的,无需再出具贫困证明;对于家庭经济情况出现变化的同学,如家庭经济好转的,要考虑减少或取消其资助,如家庭突发变故的要及时调整困难档次;对于本学年新申请认定同学,经相关程序被认定后要及时加入贫困生库。总之,贫困生信息库要实施动态管理模式,形成一个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平台。

4.完善监督机制。贫困生资格和等级确定后,学校应将结果在适当的场合进行公示,接受学生的监督。我校实行了班级、院系、学校三级监督制度。班主任组织认定评议小组确定本班困难学生名单和档次后,首先在班级公示三日,无异议后报院系学工办,院系学工办审核后将全院系结果在全院系范围内公示三日,无异议后上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校资助管理中心将全校贫困生认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此外,笔者认为学校应对获得助学金的贫困同学进行重点抽查核实,了解学生已获取的助学金的实际流向,主要针对其消费情况、消费行为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以提高助学金的使用能效。对于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贫困生资格的,或者随意挥霍助学金的应及时取消其资格并追回助学金。

5.加强大学生感恩及诚信教育。在当今大学校园里,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是部分学生情感冷漠、感恩之心严重缺失。他们把家长的供给、学校的扶持、社会的资助当作理所当然、无动于衷。虚假贫困证明的出现不仅是社会功利主义对大学生的侵害,更是大学生诚信意识淡薄和缺乏社会责任感的一种表现。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深知要把感恩和诚信教育放在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位置,引导学生正确看待贫困生认定,培养大学生的诚信意识,增强其社会责任感。使他们懂得,国家、政府和高校一系列的帮困助学政策,不是同情与施舍,而是希望他们刻苦学习,成为品学兼优的社会所需人才。

三、结语

贫困生认定工作具有长期性和系统性。做好贫困生认定工作关系到能否落实好国家的资助政策,也关系到高职院校的和谐和稳定。作为一名工作在一线的高职院校辅导员,我们要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将贫困生认定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国家资助政策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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