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改后森林资源保护面临的问题和对策解析

2015-12-13 16:06严爱金
绿色科技 2015年7期
关键词:林改林权森林资源

严爱金

(江西省赣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江西 赣县341100)

1 引言

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是我国林业改革的一项重要的措施,也是我国林业在适应当今的社会变化、经济制度等的相应变革。江西省开展的集体林权改革制度的相关措施,主要以“明晰产权、减轻税率、放活经营、规范流转”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同时结合江西省的实际情况,对林业林权制度的改革做了非常细致的规定,为该省的林权制度改革等工作制定了非常好的政策性细则和保护条例。但随着改革制度的不断深入发展,集体林权改革后集体森林资源受到很多挑战,也面临着较大的改革危机。

因此在现有体制下,如何保护农民的利益,避免侵犯农民的土地使用权等问题,使得森林资源的经济和社会、生态等效益得到较快的发展,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本文从这个角度出发,对集体林改之后的森林资源保护所面临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2 集体林权改革后森林资源保护面临的问题

在我国改革开放的几十年里,集体林业建设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对各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以及旅游经济都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在长期的林业发展中,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而森林的资源利用率和开发率比较低,森林破坏情况严重,对集体林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森林的生态保护意识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且森林资源的管理建设比较落后。一些农民意识不到生态保护的作用,盲目地进行开采和利用,导致滥砍乱伐等现象时有发生。甚至存在私自改变林地用途的问题,使得集体森林资源受到严重的破坏。加上森林资源在开发以及利用等方式上比较单一,且手段粗放,对集体林发展构成威胁。目前,虽然在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增加了条文性的法律保障,但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配套措施,其配合力度不够,且监督管理体制不健全,因此对集体森林保护仍旧缺乏必要的保护手段和监督。

(2)集体森林采伐的有关制度不健全,出现较多的违法违纪现象。我国现行的森林采伐相关制度主要就是采伐限额,这是根据国家森林法律等方面而制定的严格措施,即在采伐时必须提供采伐证。

由于各地和集体森林资源十分丰富,使得很多企业和工厂需求不断提升。于是,集体森林资源消耗加剧,毁林现象也比较突出,使得大量的生态环境被破坏,一些生态森林变成了经济森林。由于采伐的指标以及市场的需求有一定的差距,一些不法分子就利用采伐寻租的方式继续恶意采伐,使集体森林的可持续发展受到严重的威胁。

(3)由于林权制度有较多的漏洞,使得农民的利益受到侵害。虽然各地都相继成立了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林权交易中心等机构,同时还制定相应的森林资源资产的流转办法,以积极稳妥地推进林地流转,使农民的利益得到保障,并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目前,集体林权流转市场比较活跃,而现实的操作中有很多规定不够明确,程序的处理仍有许多值得商榷的余地。

在森立资源的评估方面,出现了较多的不规范行为。由于集体林地在进行交易的时候,往往采用的毛测方法进行估算,缺乏具体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制度。出现较大的随意性,使得林地资源的稀缺比较严重,很多农民各方面处于劣势地位,在交易中侵害了很多农民的利益。在林权的流转程序等方面较不规范。

尤其是在林改制度实施以来,一些林权流转并没有受到严格的审查和档案备案,也未进行公开招标等工作,使得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暗中流转的方式进行包办。同时,加上很多不规范的操作,使得在流转的方法和程序等方面,使农民的利益受到严重的盘剥,容易引发群众闹事事件。在流转制度等方面,我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完善,但是对于流转制度并没有较高的操作方法和操作依据,专业性不够强等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制约。

3 集体林改在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建议和策略

3.1 要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的保护体系

依据集体林权在改革中的发展,要强化林业相关部门的建设,对于林业管理人员的配备要健全。同时,对于服务和管理职能应注意转变态度,适应目前的形势需要,加强宣传,对林业的执法力度要提高上去。形成推广和普及森林资源的有效措施和方法,运用先进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方法,实现林业管理和监督的整体体系。建立森林资源的三防体系,并有专家和农民自行组织起来防火防护领导小组,形成一个综合性的防护网,形成由政府主导的森林防治机制。

3.2 严格规范采伐管理

我国森林法对此作出了规定,要在法律的手段面前,对采伐管理进行严格的控制。

加强采伐制度的合理编制,按照具体的分类进行编制采伐限额,实行科学的管理和分类制度。满足相关的采伐制度,实现灵活管理的目的。不仅满足对各地区的林木需求,又实现了当地的林业发展和可持续道路。

3.3 建立健全公益林的经营相关机制

在集体林改之后,对于森林资源的经营表现在主要问题上就是商品林以及公益林两者在收益上出现了不同差距。对于这两者森林的类型,应采取不同的经营管理模式,应重点明确公益林的森林产权,对于产权主体应落实到位,同时加强权责统一。还要以市场作为导向,使商品林的经营权放活机制,形成有效的处置权,使得商品林的经济效益发挥出来。

4 结语

集体林改以后的森林资源保护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应在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上多下一些功夫,同时在执行体系上加以扩大和严格管理,使森林资源的保护得到有效的加强,使集体林改制度更具可行性操作和顺利实施。

[1]杨胜涛,尹小康,孙元发.集体林改后森林资源保护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科技财富,2010,13(8):261~261.

[2]高维全,保绍明,高昆瑞,等.陆良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森林资源管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1(7):237~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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