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林火山:战国历史的高潮与终结

2015-12-17 21:32刘怡
三联生活周刊 2015年51期

刘怡

时代精神的逆转,经济模式的更新,战争规模的升级,乃至中央集权的科层制国家的成型,恰似《孙子兵法》中“风林火山”的四如真言,催生出了影响其后2000余年中国历史的秦制。

孟子见魏惠王之时,为公元前336年,周显王三十三年。由于在旷日持久的河西之战中日益不敌秦的军事压力,惠王已经将国都由缺乏屏障的安邑迁到了东方的大梁,故史书也称他为梁惠王。这位64岁的老人家好奇地打量着同样人到中年的孟子,一本正经地问道:“先生不远千里而来,可有什么好建议能惠利于鄙国啊?”

孟子闻听此言,颇觉不快,便也直白地回答道:“大王为什么总把‘利字挂在嘴边呢?照我看,该追求的应是仁义啊!一国之君、一国之大夫、一国之庶人,倘若都受利益的驱使,交相攻伐,社稷必不得长久。追求仁义则不然:仁者必不致抛弃至亲,义者必不致不顾君王。大王又何必舍本逐末,言不及仁义而汲汲于利呢?”

双方对这次短暂的会面印象都不甚佳。两年后,魏惠王与齐威公晤于徐州,交相僭越称王,显然没有把孟子的建议太放在心上。而孟子对惠王纠结于人口、土地、征伐之类实利的态度也颇不以为然,攻击这位老先生“望之不似人君,就之而不见所畏焉”。他后来东行至滕国,以“政在得民”之策授滕文公,据说政绩卓著,但小小的滕国仍在前296年为更强大的宋所灭。其时孟子依然在世,未知他对此作何感想。

然而从另一个角度看,孟子见梁惠王一事的意义又丝毫不亚于公元前416年伯罗奔尼撒战争中的米利安人对话(Melian Dialogue)。这是两个被时代抛弃之人的会面:孟子所秉承的儒家学说,在有征伐而无礼乐的战国时代已成明日黄花。以纯粹物质为基础的军国主义大行其道,所催生的只能是尽物量之精神、粗犷张扬的“霸道”,而与“敬天法祖”的周礼旧义相悖。荀子在《非十二子》中感慨彼时的儒士“嗛然而终日不言”,“无廉耻而耆饮食”,便是针对儒家之不兴而言。然则“望之不似人君”的魏惠王,同样有其烦恼:魏这个中央大国通过变法积累起的物质力量优势,正随着战争规模的扩大而迅速衰减。在西方,新崛起的秦国经过30年以上的苦战,逐步夺回了河西之地;在东方,赢得桂陵、马陵之战的齐国正迅速接近其权势的峰值。侧翼大国取代了中央强国,成为诸侯体系的问鼎者,也使三晋之地沦为被欺凌和攻略的对象。故惠王汲汲于“利”,焦虑之情溢于言表。

两个失败者的对话背后,是诸种变化因素的形成累积和风起云涌。思想、经济、军事、政治四股要素的合力,推动着东周诸侯体系朝大一统的方向复归。如“兵圣”孙子所言:“其疾如风,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动如山。”风林火山之中,战国历史的高潮即将到来。

风:时代精神的逆转

《论语·季氏篇》云:“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自诸侯出,盖十世希不失矣;自大夫出,五世希不失矣;陪臣执国命,三世希不失矣。”孔子这个春秋时人的政治道德观念,大略如此。公元前770年,周平王姬宜臼得晋文侯与郑武公之助,迁都雒邑,延续周之法统;然天子自此亦沦为诸侯之附庸,礼乐征伐,无不出于诸侯之霸者,形成“春秋无义战”的纷乱局面。但其时号为“五霸”的齐桓公、宋襄公、晋文公、楚庄王与秦穆公,依旧维持了“行方伯之职,会诸侯,朝天子”的基本政治伦理,虽有多欲、奢侈的小节之过,犹不失人臣之义。故春秋300年,虽有“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的乱象,大国诸侯犹能执周文之礼,尊王攘夷,稍怀求仁之心,“十世希不失矣”。

周礼的残金缺玉,在春秋初年仍得维系,关键在于井田制之存续。其时以方里为一井,900亩井田中,领主只取百亩公田,其余由农民各自耕耘,亦须助耕公田;而领主同时还负担政治、军事和教化义务,彼此间形成一种亲密的共同体,相依为命,矛盾亦不甚突出。但伴随人口之增长、耕具之进步与水利灌溉事业的发达,格局狭小的井田制难以延续,于是自前546年起,鲁国始行“初税亩”之法,不论土地归属,仅按收成抽税。由是,众人皆只尽力于私田,遂使公田废弃,继而又促成土地之买卖流转。以公卿、大夫、庶民亲密地纠结于一体为表征的封建贵族政治,乃日益失却根基。旧贵族既失其采邑,过去由彼辈独占的政治话语权,自也受到新兴势力的挑战。前514年,晋国新兴的军功贵族“六卿家”赵氏、韩氏、魏氏、智氏、范氏、中行氏尽灭旧公族祁氏、羊舌氏,分其邑为10县,各令其子为大夫,形成郡县制的雏形。在此制度下,郡县政令受制于中央,郡县守的任免视乎政绩,君权逐渐摆脱了“亲亲贵贵”传统关系的束缚,再无周礼下温情脉脉的意味。而旧公族的衰落,亦促成了军功食禄阶层、自由经商者与游士的兴起。故游士纵横,百家争鸣,实始于战国。

社会学家赵鼎新将新阶层的兴起称为“二级封建化”,它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诸侯国君把新占领的土地赐授给立下战功的军事将领,换言之,授地封爵不由血统出身,而由功绩决定;二是扶植和赐授新的公族,如鲁国之“三桓”,从而为孔子所预见的“礼乐征伐自大夫出”的局面创造了可能。而二级封建化程度最高的晋,恰恰在公元前403年开启了由韩、赵、魏三家大夫裂土分疆,各自成为独立的诸侯国的局面。这三个新国家(通常合称为“三晋”)为了避免重蹈晋的覆辙,无一例外地选择了在自己控制的领土上推行非世袭化的、以郡县制为中心的官僚体制,并在土地所有制、税收和法令上做了不同程度的调整。嗣后随着诸侯战争的扩大化,又是在三晋中的魏最早出现了以变法求富强,由封建政体向中央集权的科层制国家转型的趋势。

《芈月传》剧照。儿时芈月和父亲楚威王

诸子学说的兴起与新型贵族政治家的出现,尤其能够反映此际的时代面貌。春秋时代,学术尚为贵族阶层所特有,宗教、政治、学术三者保持着最亲密的联络;贵族封建既以宗法为基础,则在学术层面也必传达一种“敬天法祖”的意味。以孔子为例,其政治学说即带有对“义理之天”的体悟和模仿,重客观、重应然。《大学》谓“君子先慎乎德。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财,有财此有用”;换言之,国家须施行合乎自然法的治理,以包含德性的制度吸引人民,方能走向富裕与繁荣。但随着王官之学在春秋末年的流散与分化,墨、法、农、阴阳、纵横各家在民间接续出现,其内核早已脱离了客观意味,而更具备主观色彩与实用化倾向。

战国既以“战”名,军国主义自是整个时代的主题;如何聚敛人力、物力与财富,将之用于征伐,遂成为大小诸侯一致关心的焦点。魏惠王问孟子“何以利吾国”,又问人口、领土诸事,显得操切不已。秦孝公初见商鞅,对帝王之道昏昏欲睡,唯一闻霸道,便“不自知膝之前于席也,语数日不厌”。赵武灵王更是不惜悖逆旧礼制中最重要的衣冠一项,改着胡服、习骑射,可见其聪明才智全在军国实务,而无暇做孔子式的修身。

这种实用主义倾向,固然失于粗鄙,亦有其直率的可爱和血气。言及财富与实利毫无羞赧之色,对儒士的劝诫亦敢公然拒斥,好勇、好货、好色,毫无掩饰。并称四公子的孟尝君、平原君、信陵君、春申君及其门徒食客,无一不具备此种单纯明快的情调。信陵君窃符救赵,侯生不惜以死相谢,可谓披肝沥胆;毛遂一介布衣,亦敢自荐其身、对楚考烈王口吐锋芒,缔成两国盟约;孟尝君尽蓄鸡鸣狗盗之徒,不以为耻,过某地为人所笑,即令门客屠尽当地之人,直来直往、睚眦必报。而刺客游侠事迹,尤以此际为盛。人人皆具备充分的意志自由,人人皆乐于展现生命最本真的活力,即荀子所谓“纵情性,安恣睢,禽兽行,不足以合文通治”。

若自个人出身观之,百家之士亦极显五花八门、不拘一格的色彩。如商鞅、乐毅为贵公子及宦门所出,吴起、吕不韦家有浮财,张仪、范雎为贫士,申不害、赵奢为贱臣下吏,多非天潢贵胄。然能以其才具货与诸侯,借由富国强兵实现个人之野心与抱负。国家亦如个人,忽而兴、忽而衰,比拼富源,兵戈相向。此即新儒家牟宗三所言的“纯物量之精神”。韩非子说得更是露骨——所谓儒者,不过是“五蠹”之一,夸夸其谈,于事无补;“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换言之,须全然抛却“敬天法祖”的旧礼,树立纯物量的法家精神。而战国纷争究以最崇法家的秦的胜出而告终,似乎也印证了这一观点的正确性。但秦帝国竟以两世而亡,几未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精神遗产,则又映射出百家争鸣热闹光景背后的缺陷。自汉以降,历代帝王无不鼓吹尊儒尚法、儒表法里,意在以儒学之客观规诫百家之恣肆,即是对战国争鸣的远程回应。

林:经济模式的更新

以变法而“尽地力之教”、实现富国强兵的尝试,始于公元前5世纪后半叶的魏国。魏文侯以李悝为相,在全国实施计口授田,每一农夫得授田百亩,收入大部归耕者所有,国家抽十分之一为赋税。每户收入的粮食,除纳税及自用部分外,皆由国家收购。凡遇灾荒,国家即将历年积存的余粮平价卖出,以济不足。“故虽遇饥、馑、水、旱,籴不贵而民不散,取有余以补不足也。”在此之外,魏亦曾修筑沟、渠等水利工程,以济农业所需。魏惠王在位时,于前360年建成连接黄河与淮河的人工运河鸿沟,全长近200公里,除去沟通新都大梁外,亦将中原地区几条主要河流连为一体,可用于军队和补给品的快速运输。魏之邺令西门豹,亦以开凿运河而著称。

增进生产之余,李悝亦将各国新刑书加以整理、编辑,著成《法经》。其中《盗法》、《贼法》规定对盗贼行为的惩戒,《网法》、《捕法》载入关于拿捕罪犯的条文,《杂律》规定对“轻狡、越城、博戏、借假不廉、淫侈逾制”等一般违禁行为的处理,《具律》则是执法中可以酌情增减的条文。此种严刑峻法树立之后,不仅使整个国家秩序森严,亦可以将缺乏经验之农民编组为大规模军队。而以全民军队对外用兵,复可以从其中擢升军功贵族,以进一步摧毁旧有之封建制。李悝尝言:“为国之道,食有劳而禄有功,使有能而赏必行,罚必当。”又云:“夺淫民之禄以来四方之士。”所谓“淫民”,即是指托庇祖荫、无功而得食之人。

山东诸国中,魏的改革起步最早,亦最富成效,由是为各国所效仿。赵于前403年亦开始改革(赵烈侯),楚为前387年(楚悼王用吴起),韩为前351年(韩昭侯用申不害),齐为前357年(齐威王用孙膑),秦则为前356年与前350年。其中秦国由商鞅主持的两次变法既以李悝之法为模板,规模和深刻性还在魏制之上。

如果说李悝之变法旨在建立一种集中、有成效的管制型经济,商鞅的变法则明确在向中央集权的科层制国家迈进。他在秦国境内设置了41个县,派遣官员管理,以俸薪分级、择优晋升的方式对其加以约束。“世卿世禄”的旧贵族被从政府公职中剥离,其空缺由国家指派的官吏替补。为造就新的、拥护变法的利益阶层,他设置了20等军功爵制,将军士的职位升迁和经济奖励与其在战斗中的表现挂钩。脱胎于《法经》的《秦律》则进一步严苛化,规定严惩私斗,稍有触犯便将遭遇酷刑。为控制人口的无序流动、预防案件发生,商鞅还创设了一套史称“什伍连坐法”的户籍和旅舍登记制度,将5~10户居民编成一组,若有人犯法而无人报告官府,则全组成员皆须受株连。未经特殊许可,外来旅客不得在民家或旅舍过夜,违者与旅舍经营者一同腰斩。

严刑峻法之外,商鞅亦着力推行“奖励耕织,重农抑商”的经济模式。生产粮食布帛多的家庭,可免除徭役。井田制被正式废除,国家奖励开荒拓垦,以提升农业产量和税收规模。农业税赋的计征以家庭人口规模而不是每家占有的土地数量为尺度,一家之中成年男性人口超过一人者税赋须加倍,如此便强迫大家族分散为以单一男丁为核心的小型家庭单位,间接刺激了人口增长。为防止高利贷盘剥和商人操纵谷价影响生产,商鞅还颁布相关法律,运用货币手段抑制商业活动。凡因从事工商业而破产者,连同妻子、儿女罚入官府为奴。

简而言之,商鞅变法旨在建立一个能对全国绝大多数人口实施总体性控制的中央集权的科层制国家,以便最大限度地从社会中汲取人力和物质资源,来进行规模日益扩大的对外战争。在流传至今的《商君书》中,商鞅这位重农主义者直截了当地指出,“重农抑商”的政策不仅能够提高国家生产力,而且有助于造就一个易于控制、也易于进行战争动员的农民群体。国力增强之后,国家便能够动员更多的成年男性人口参与到旷日持久的全面战争当中,并实施所费不赀的道路建设和水利设施升级,以提升交通运输能力和税收能力。唯其如此,对外战争可能造成的人员和财力流失才能获得有效控制,对敌国作战兵力和生产能力的破坏也才能达到极致。

当然,并非所有国家都把改革措施推进到了无所不用其极的地步。秦之奖励耕战之所以能贯彻到底,泰半因为地理位置偏僻,可以闭关自守、自耕自养。至于山东诸国,商业经营乃渐次兴起,商贾日益成为与军功阶层并驾齐驱的新团体。临淄、邯郸、大梁、郢、陶等成为繁华的商业都市,人口众多,游牧之戎狄亦被逐渐同化。苏秦在游说齐宣王加入对秦“合纵”时即云:“临淄之中七万户,臣窃度之,不下户三男子,三七二十一万……临淄甚富而实,其民无不吹竽鼓瑟,弹琴击筑,斗鸡走狗,六博蹋鞠者。临淄之涂,车毂击,人肩摩,连衽成帷,举袂成幕,挥汗成雨,家殷人足,志高气扬。”封建时代之贵族采邑、山林薮泽亦被开辟利用,催生出捕鱼、煮盐、烧炭、采铁、伐木种种新事业,继而有货币之广泛铸造、流通。后世士、农、工、商、兵之百业,自此初具规模;而为秦奠定统一之基础的吕不韦,亦系在韩国的商人阶层中崛起。

火:战争规模的升级

赵鼎新将公元前419年视为战国之高潮阶段到来的标志。是年,变法大体完成的魏发兵西征,入侵关中之地,与秦展开长达近90年之久的河西之战。全民战争的特征,在此次战役中已大致显露:与以往的战事相比,战国争霸战争持续的时间更长,投入的人力物力也更多,最终会将参战国家的大部分成年男子裹挟进来;与春秋时代以“尊王”为目标的礼仪性战争不同,争霸战争的直接目标在于占领对方的城池和土地,破坏其生产能力,同时尽可能多地杀伤其兵员,故而在残酷性上可谓空前。实际上,从前419到前221年,列国间共发生了20次伤亡人数超过2万人的大战,其中仅前317到前256年的61年间就发生了15次,惨烈之状不言而喻。

以时间为界,战国之争霸战争当可分为三个阶段:由前419年魏入侵河西到前334年齐魏“徐州相王”为第一阶段,主线为中原强国魏意图统一三晋、恢复春秋时代之全盛局面,但为秦与齐所挫败,最终形成均势。由“徐州相王”至前284年济西之战为第二阶段,主线为东方的侧翼大国齐的领土扩张,北进侵燕、南下灭宋,导致均势的破坏,最终秦、魏、韩、赵、燕五国合并大破齐军主力,齐湣王死于非命,此一霸权宣告衰落。自济西之战至前260年长平之战为第三阶段,西方接续兴起的侧翼大国秦在韬光养晦多年之后,与胡服骑射而勃兴的东方强国赵做总决战,大破赵军于长平。嗣后山东各国虽仍得苟且39年,然大一统已成必然。

战事第一阶段,魏占据内线之利,虽四面受敌,但在兵员充裕的情况下仍可在不同战线之间灵活调动,其状恰如七年战争时的普鲁士。出于对北部安全的顾虑,魏首先花了三年时间占领由游牧民族建立的中山国,随后才在河西对秦发动攻势。到前408年为止,吴起指挥的魏军在西线连战连捷,击破秦国沿黄河设置的防线,尽夺黄河与洛水之间的领土。同时,为了惩戒企图趁火打劫的楚、齐两国,魏国与韩、赵结盟,先在廪丘斩齐军3万人,继而在乘丘和大梁两败楚军,声势为一时之冠。但魏在洋洋得意之下,过于偏执地追求“绝对安全”——由于三家分晋时的仓促安排,魏新攻取的中山孤悬于赵国境内,连接东西两部分领土的上党走廊则由韩魏赵三家共管,令魏感到极不安全。于是,在尚未彻底巩固对东、西两侧假想敌战略优势的情况下,魏武侯即于前386年贸然卷入赵国的继承之争,出兵帮助赵武公之子子朝夺位,引发了前383年以降的魏赵三年战争。

三年战争的最大影响,首先是使魏失去了作为北方屏障的中山,而魏赵两国的交恶则使楚、秦、齐三个大敌看到了机会。在魏赵分裂的情况下,魏国不得不保留相当一部分兵力用于预防近在咫尺的入侵,当东、西、南三个方向的劲敌相继来袭时,内线位置提供的便利被捉襟见肘的兵力抵消了。从前375到前362年,魏国陷入了长达13年不间断的交战当中,几乎得不到喘息:前375和前371年对楚作战;前373年伐齐;前372和前370年伐赵;前379年抵御赵国入侵;前370和前369年抵御韩赵联军入侵;前368年抵御齐国入侵;前366年、前364年和前362年在河西抵御秦国的反击。其中前364年石门山之役中,魏军被秦军斩杀6万人之众,两年后复于少梁再遭惨败,主将公叔痤被俘。由是,魏最终彻底丧失河西之地,被迫迁都东方的大梁。

然而魏惠王自东方获取收益、以补河西之失的举动,很快被证明是一场悲剧。新兴的侧翼大国齐以孙膑为将,联合赵国,在前353年的桂陵之战中大败魏军,俘其主帅庞涓。又过12年,10万魏军精兵在黄河东岸的马陵为设伏的齐军所全歼,魏太子申被俘杀,将军庞涓自戕。魏这个中央大国在东西两线的野心最终都以失败告终。尽管惠王仍能以一出“徐州相王”的表演挽回颜面,但魏在随后的争霸格局中至多只能维持自保之势。

齐在桂陵、马陵两战中的胜利,使其获得了争夺霸权的潜在资格。由于三晋同盟发生分裂,偏居东方的齐被当作恢复均势的良性力量引入到中原,甚至被孟尝君组建的“合纵”联盟当作是抵御西方强国秦之扩张的生力军。但齐湣王过于迷信武力,在驱逐孟尝君、北伐攻破燕国之后,复对占据殷商故地的宋国怀有野心。前286年,齐出兵灭宋,尽占其地,在各国间引发普遍恐惧。此时齐已被孤立于一切既存的同盟体系,志在复仇的燕将乐毅遂率倾国之兵联合秦、韩、赵、魏共同伐齐,5年内连下齐国70余城,齐湣王亦死难。尽管齐将田单在前279年即墨之战中大败燕军,避免了亡国的命运,但元气大伤的齐也如魏一般丧失了争夺霸权的资格。

至此,理论上仍具备称霸资格的只剩下了西陲之国秦与位居南方的楚。但秦的优势显然更加突出:从前366到前322年,秦的绝大部分对外战争都是直接针对中原大国中最强大的魏,连胜16阵;特别是石门山之役和河西之战第二阶段接连斩杀魏军达10万人以上,极大地消耗了对手的有生力量。秦的耕战传统和地利也使它只须保留较少的部队用于防御,而可以派出尽可能多的大军投入进攻。而楚的战略形势要差得多:由于对扩张领土抱有太重的执念,楚在前329年之后花费了近30年的时间去征服东面的吴越之地,却始终未能彻底降伏当地人的反抗。与此同时,秦却明智地窥见了楚国腹地暴露的弱点,于前280年经巴、蜀东征,攻入楚国起家的两湖之地。前278年,秦将白起攻陷楚之都城鄢郢,楚顷襄王逃往陈城,楚的威胁亦被化解。

在前320年秦转入攻势之后的前1/4个世纪里,真正对其构成过一定威胁的唯有山东诸国的三次“合纵”联盟。前318年,魏国犀首公孙衍(曾为秦将)策动三晋国家以及燕、楚结成同盟,以楚怀王为纵长,出兵伐秦。尽管联军最终兵败函谷关下,却使秦国罕见地由攻转守。前296年,孟尝君策动东方大国齐与韩、魏联兵,攻入函谷关,占领盐氏城。秦向联军求和,分别将封陵、武遂还给魏、韩。但由于齐随后将注意力转回东方,秦将白起在三年后的伊阙之战中斩杀韩、魏联军24万,使其蒙受巨大损失,可谓得不偿失。至前288年,复有苏秦之兄苏代组织三晋与楚、燕的五国“合纵”,但联军兵至成皋即告止步,最终无果而终。

归根结底,作为侧翼国家的秦,对大部分诸侯国尤其是东方各国的现实威胁远没有那么突出。由于三晋各国长期处于相互疑惧状态,在半心半意地结盟对秦作战的同时,往往还要防范彼此,遂使其军事行动远没有那么坚决果断。而秦的目标要有针对性的多:除去夺取具有战略意义的地理节点外,全力以赴地杀伤对方的人力。从前317到前256年,秦累计对三晋国家和楚发动大规模攻势13次,斩杀敌军总数超过150万人。其中前262年到前260年的长平之战中,赵国有45万军民被坑杀。尽管历史研究者对这一数字有所怀疑,但应该看到:45万人不是一次战役死亡的数量,而是三年围城战累计损失的士卒和平民的总和。秦赵两国由于这场悬而未决的大战,都爆发了严重的经济危机,秦昭襄王不得不征发全国所有15岁以上的男性开往前线,方才赢得了这场大胜。到公元前256年之后,其余六强尽管在形式上依旧维持独立,但再也不具备与秦做大规模对抗的人力和财政资源,而秦这架庞大的战争机器,却在同一时期达到了效率峰值。从前229年开始,秦花费不到9年时间逐一灭亡了山东诸国,中国历史上终于形成了第一个大一统的科层制帝国。

山:君权至上的成型

与魏这个先发国家相较,秦在诸侯之中乃是不折不扣的后进者。襄公之前,中原诸国视其与戎狄无异;平王东迁,封襄公为诸侯,秦始被纳入正统诸侯体系。换言之,这个西陲之国更多保留了半游牧民族浑厚质朴的天性,而较少周文的教养。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周礼在秦的根基较浅,也意味着秦在一开始就缺少一个封建性的旧公族阶层,从而易于实行改革和变法。春秋末年,秦国有姓可考的公族仅有公子宏、小子慭、公子挚、公子针四人,而鲁国仅“三桓”贵族就达71人之多,差异显著。至于由余、百里奚、商鞅、魏冉等异姓功臣,或未授采邑,或封地狭小,远不足以形成独立的政治—经济势力,故秦较山东诸国更易于接受和巩固新法。

另一方面,秦之军国主义基因,可以说贯穿于立国始终。《史记·秦本纪》载:“周孝王封非子于秦,号为秦嬴,以和西戎。”“平王封襄公为诸侯,赐之岐(山)以西之地。曰:‘戎无道,侵夺我岐、丰之地,秦能攻逐戎,即有其地。与誓,封爵之。”犬戎为周之大患,周天子早早将秦之先祖封至此处,便是要利用他们在军事上抵御犬戎,这便是秦文化中尚武传统的源头。从前9世纪中叶到前7世纪,整整200年间,秦与西戎攻伐竟年,最终在穆公时“益国十二,开地千里,遂霸西戎”。长期的战争状态使秦早早接受了高度集中的动员体制,包括以君主为中心的集权传统。是以当商鞅企图建立科层制的管理结构时,可以与秦之专制传统无缝对接。

正是由于秦之缺乏周礼的文教熏陶,同时又无世家公卿阻挡晋身之阶,对全民战争兴起后自三晋出逃的各方游士而言,这实在是博取功名的绝佳去处。东方游士如商鞅、尉缭、张仪、范雎、魏冉、李斯等相继见用,创出一番功业。孝公用商鞅,惠王用张仪,武王用樗里疾、甘茂,昭襄王用范雎、蔡泽,庄襄王用吕不韦,秦始皇用李斯,“非幸也,数也”(荀子语)。游士携来的新法,辅以军事民族诚朴务实的天性,遂成一新文明系统。

不仅如此,地理形势之特殊亦不可不提。由于地处西部,秦之领土在海拔上要高于山东诸国,而秦国境内所有的主要河流均与由西向东的渭河相连。借助水系之利,秦能够快速地将军队和补给品运至东方的战区。反过来,中原诸国尤其是魏国若想入侵秦之腹地,不仅要攻击坚固的函谷关,还须逆流西上进行补给,很难维持长期的进攻姿态。崤函之固阻挡了三晋国家的锋芒,秦岭这道天然屏障则阻挡了南来之敌;待到收服巴蜀、将楚逐出两湖,秦实际上已经可以确保本土的绝对安全。而关东诸国尤其是三晋国家几乎都在两条以上的战线面临被侵略的危险,无论积累财富、人力还是发动进攻都不似秦一般自如,于是胜败之分乃成定数。

魏之变法成功以及随之而来的西侵,同样对秦起到了良性的刺激作用。以重法治、务耕战为固有特色的秦式军国主义,在全民战争的挑战面前亦感吃力;但魏之野心过大,终不能尽取河西之地,更不得威胁秦之腹地。于是孝公始能虚席以待商鞅,习魏之律令,加以改造,两颁新法。其后秦之军事动作,也与山东诸国之“合纵”高度同步:一俟对方联盟瓦解,立即主动出击、杀伤其人力财力,亦用张仪之类策士行“连横”之术,以孤立主要目标并加以集中打击。如此彼退一寸、我进一尺,久而久之,二周吞而诸侯亡矣。

秦所以能亡六国,正在于其最好地契合了“尽物量之精神”的时代风气;然秦制之早早倾颓,同样缘于此。战国兵争时代,以军功代贵族,立严刑峻法,犹有可容忍之处。及至天下统一,政治渐上文治轨道,秦依然不改恣意役使民众之举。五岭戍50万人,长城戍30万,阿房役70万,皆为苦役;又有“七科谪”、“闾左戍”之类滥刑。而完全基于主观之君主专制,外刻而内薄,缺乏自省,不能给士民以理性上之启发,只能激民而不能兴民。法纪虽堪称严明,却无儒家的天然道德尺度,只是一种纯粹工具性存在,于是不可避免将走向堕落。故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不过百余年间事而已。

(参考文献:《历史哲学》,牟宗三著;《国史大纲》,钱穆著;《东周战争与儒法国家的诞生》,赵鼎新著;《秦史稿》,林剑鸣著;《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一册,谭其骧主编;《史记》,司马迁著;《资治通鉴》,司马光著;《战国策》,刘向编;《从城市国家到中华》,[日]平势隆郎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