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从罚款到法治

2015-12-23 12:26王兰恒杰
汽车观察 2015年11期
关键词:配件反垄断形势

王兰++恒杰

2014年,“反垄断”一词在汽车业“炸开了锅”,尤其以对奥迪、克莱斯勒等企业开出的反垄断罚单最为显性。而到了今年,罚单似乎少了,这或许与去年在反垄断执行层面存在的诸多实际操作的法律解释问题有关。因此,与垄断相关的具体法律指南或行业规则在今年都进入了关键的细化阶段。

2015年10月9日,国家发改委价监局召开了第二次汽车领域反垄断指南起草工作会。《汽车反垄断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草案会在10月底草拟完成,随后举行听证会继续讨论,不出意外将于2016年6月份提交给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也就是说《指南》在明年出台的希望很大。

而该《指南》草案解决最大的问题是企业在纵向价格限制方面的豁免情形和豁免周期,但该《指南》草案可能是列举性的,企业根据自己的情况来评估,并具有评估自己的行为合法性的责任。就像欧盟的指南里提到对于短期联合的促销行为,2至6周的限价有可能是必须的。

另一个与汽车业垄断有关的就是维修业,其主要涉及的也是长久以来,因纵向价格限制,致使售后维修及配件价格高企,损害消费者利益。9月29日,由交通运输部牵头的《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据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办法既遵循国际惯例也充分兼顾国内汽车生产企业实际情况,提出了分车型、分阶段实施信息公开,明确不同类型汽车车型的实施时间和公开方式。

《办法》规定汽车生产者应采用网上信息公开方式,公开所销售汽车车型的维修技术信息。换句话说,以后消费者可以去任何一家维修点去保养爱车,因为技术公开了、标准制定了、零配件统一了、关键是价格下来了。这打破了整车厂对售后渠道垄断,是《办法》出台的核心所在。

不过《办法》也存在需要更加细化的问题,比如到底哪些信息应该公开,哪些不应该?因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同质配件真能做到可追溯?对于配件标准,有没有权威的第三方鉴定和认证体系?这些都是需要政府给予体系化的完善。

而反垄断层面最为关键的是就是《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品牌管理办法》),它是解决上述法律、法规内容主要涉及的纵向垄断的根源所在。不过遗憾的是,本来应在今年修订出台《品牌管理办法》再次与我们爽约。

不同于往年,在当前中国车市整体低迷的大背景下,厂家与经销商的关系正在寻求一种新的平衡,《品牌管理办法》修订完成显得更加急迫。但面对当前愈发复杂的形势,《品牌管理办法》在正式出台前更要意识到愈发增多的新问题。

同时各管理部门之间的职权争议,虽然不明显却同样难以协。“这两个问题无法解决,再加上今年汽车市场销售形势紧张,新《办法》今年年内基本不会出台。”苏晖表示,而且经过各方多年博弈后,新《办法》的出台陷入一种尴尬的循环,即越不修订,形势越复杂;形势越复杂,越难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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