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思考

2016-01-06 16:54罗炳锦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5年24期
关键词:农业转移人口均等化公共服务

罗炳锦

[提要] 党中央十分重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不但要充分认识农业转移人口的重要作用,更要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创新对农业转移人口的服务治理,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

关键词:农业转移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

中图分类号:F29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10月8日

党中央十分重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工作,十八届三中全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政策,不但要充分认识农业转移人口的重要作用,更要在实际的工作中,创新农业转移人口服务治理体制,健全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运行机制,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笔者认为应该着重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坚持服务为先,积极推进重要领域公共服务均等化

1、加快实施公共租赁房屋建设,让农业转移人口住有所居。积极贯彻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要求,抓紧制定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逐步将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纳入城镇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分年度实施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除由政府直接投资建设外,可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在符合城乡规划前提下,引导、支持村(社区)、企业等各类投资主体建设和运营适合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小型、多样的公共租赁住房。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集中建设面向外来务工人员的公共租赁住房。

2、创造平等受教育机会,让农业转移人口子女学有所教。要将农业转移人口子女教育纳入城镇教育发展整体规划通盘考虑,为他们创造平等受教育机会。重视在工业区和农业转移人口集聚区合理规划建设中小学校,让每一名农业转移人口子女都“有学上”;挖掘现有公办学校教学资源,进一步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子女在公办义务阶段学校就读比例;对于农业转移人口子女较多的学校,在办学经费和场地、师资配备和培训等方面给予相应教育资源补偿,让他们的子女“上好学”。要通过制定城区教育设施用地规划管理办法、抓紧修编中心市区中小学布局规划和新增幼儿园布局规划、落实建设实施主体、严格规范开发商配套建设学校要求、确保财政预算投入等方法,积极应对日益突出的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容量不足问题。要指导督促学校把农业转移人口子女教育摆在重要位置,确保在学费减免、参加团队组织、评优评先等享有同等待遇,并在生活上、心理上给予更多的关心和爱护,帮助他们尽快融入城市。要建立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子女教育救助机制,通过设立专门助学金、奖学金、结对帮扶等方式,帮助家庭困难的农业转移人口子女就学,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百分之百入学。

3、推出相关政策措施,促进就业创业及培训均等化。制定城乡劳动者有关就业、培训等政策措施,使农业转移人口享受与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同等的优惠政策。要成立农业转移人口就业职业介绍中心,向农业转移人口免费提供技能培训、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鼓励、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创业,简化工商营业执照办理程序,逐步将促进就业小额贴息贷款和创业帮扶范围扩大到农业转移人口。农业转移人口可按照规定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或者考试,并取得相应证书。

二、注重权益保障,推动农业转移人口自觉和谐融入城市

1、加快实施农业转移人口居住证制度。进一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农业转移人口居住证制度,破除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管理体制,优化户籍管理制度,制定出台居住证制度。按照“权利义务对等、梯度赋予”原则,赋予持有居住证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廉住房(公租房)租住、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购买、子女就学、计生服务、社会保险、劳动就业、招考聘用、住房公积金缴存、参选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市民化待遇。积极发挥广大农业转移人口在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事务建设中的作用,在各行各业评先评优,推荐时应考虑广大农业转移人口群体,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各用工单位要积极引导,吸收农业转移人口参与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协会等群众团体组织活动,使他们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合理表达诉求,维护自身权益。加强政策的协调配合,以实施居住证制度为契机,推动各部门抓紧研究出台相关配套优惠政策,不断延伸、拓展服务内容,深化服务内涵,充分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各项权益。

2、建立健全劳动和社保权益保障机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劳动保护和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建立和疏通维权“绿色通道”,形成农业转移人口权益保护快速反应机制。如加强劳动监察和仲裁队伍建设,推动劳动仲裁院实体化建设;简化有关争议处理程序,强化对维权投诉处理结果的督查;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的职业保护和法律援助力度等,使农业转移人口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要探索制定社保新政策,方便农业转移人口参加和享受社会保险;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探索将长期进城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畴。

3、提供特色文化服务,积极回应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提升精神需求的期盼。要把体现农业转移人口特色的文化服务供给,纳入城镇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纳入各级政府公共文化服务经费预算。要按照公益性、便利性原则,打造农业转移人口身边的文化家园。如在城镇的工业园区和农业转移人口聚居区,建设流动图书站和规模适中的文化馆、影剧院、文体活动中心、商场超市、网络服务设施等;建设“15分钟公共文化圈”,在每个社区、村设立公共文化室,让群众走15分钟左右就能找到文化场所;丰富群众文化广场活动,积极举办“外来务工人员文化艺术节”、“同创文明、共建和谐”等主题活动,举办方言短期培训班等体现当地生活文化特色的学习交流平台。要加强和指导企业文化建设,通过送文化进企业、建设企业文化示范基地、设立企业文化交流平台等方式,促进城镇企业文化的整体提升,以特色企业文化创新服务治理,增强农业转移人口对企业和城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三、培育多元主体,形成服务管理各方协同参与格局

1、完善社区服务功能。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扩大社区服务范围,把农业转移人口纳入社区进行统一管理,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的有效衔接,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更好地融入社区。在农业转移人口居住较为集中的地方和行业,特别是“城中村”,依法建立有农业转移人口参与的治保、调解等群众自治组织,发挥其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排查化解矛盾和扶危济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参加所在社区自治组织,参与所在社区管理,更好实现农业转移人口自我治理和自我服务。

2、建设多元社会服务组织。各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组织、协调、督查作用,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依托社区、村组,建立和完善以人口计生专干、农业转移人口协管员为主体的农业转移人口管理网络;依托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的农业转移人口“一站式”服务中心,配合农业转移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队伍,实施快速、便捷的服务管理。培育、扶持在教育、文化、卫生、社会福利等领域为农业转移人口服务的公益类、服务类社会组织,满足农业转移人口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开展“新老市民诚信、和谐共建共融”活动,在农村、城市社区、规模企业和农业转移人口集中居住区四个层面形成“基层和谐促进会、和谐促进小组、和谐促进员”三级网络,促进新老市民的交流沟通,为做好农业转移人口的公共服务和政治参与架起桥梁和纽带。

3、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鼓励、引导民间社会资本参与针对农业转移人口文化、教育、住房、帮困等方面的捐赠,形成以公共财政为主体、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经费投入机制,打造农业转移人口身边的文化家园,提升社会整体文明素质。

四、加强组织协调,健全农业转移人口服务治理保障机制

1、强化组织领导,把农业转移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农业转移人口协调小组要建立定期或不定期联议会议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信息互动、协同管理、综合服务”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提升综合服务管理能力。要进一步发挥现有城镇综治委“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提升统筹、协调功能,要抓紧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农业转移人口服务管理的政策文件,从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就业保障、优化公共服务、维护合法权益、明确考核办法、强化社会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指导推进工作。

2、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做好农业转移人口服务治理提供技术保障。各级政府要按照“资源整合,优势互补,信息共享”的原则,建立跨部门、跨系统和跨区域的农业转移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共享机制,特别是公安、卫生、住建、劳动保障、民政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在全面掌握农业转移人口动态信息和生存发展状况的基础上,重点解决信息采集、信息核对、信息互联、信息共享等难点问题,不断健全城镇人口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改变对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分类管理,各职能部门相关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相互独立分割现状,加快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唯一代码,公安、计生、社会保险、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部门统一共享,覆盖全部实有人口(包括全部户籍人口和农业转移人口)的人口基础信息库,达到“统一采集、信息共享”,实现基本信息、婚姻信息、出生统计信息、迁移变动信息、居民入住物业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的工作格局,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和农业转移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技术保障。

3、建立宣传表彰机制,营造和谐共融的社会氛围。要引导全社会以海纳百川的胸怀接纳农业转移人口,让他们从思想上融入城市,与企业同进步、与产业同提升、与城市同发展。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宣传来城镇务工的农业转移人口建功立业、为城市做出重要贡献的典型事例,以及政府、社会服务外来务工人员的创新做法。要积极表彰奖励为城市建设做出重要贡献的“新城市人”,示范引导更多农业转移人口为城市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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