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为“清新福建”正名助力“生态美”新型战略——“6·5”环保日新闻发布会在榕召开

2016-01-25 00:50徐锦锋黄蓉
福建质量管理 2015年6期
关键词:环境质量达标率空气质量

记者 徐锦锋  实习记者 黄蓉/文

数据为“清新福建”正名助力“生态美”新型战略——“6·5”环保日新闻发布会在榕召开

记者 徐锦锋 实习记者 黄蓉/文

6月4日,“6·5”环保日新闻发布会在福州举行。福建省委外宣办(福建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林仙元主持发布会。福建省环保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许碧瑞代表福建省环保厅就福建省环境质量总体情况以及政府的方针政策等作了介绍,并在会上解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

许碧瑞在会议一开始时就表示:“在福建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福建省环保工作深入贯彻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建的战略部署,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服务和促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着力巩固提升‘清新福建’优势。经过福建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福建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

环境质量总体优良

在世界环境日(每年的6月5日)到来的前一天,举行此次新闻发布会,许碧瑞用许多数据向社会大众证明福建省的环境质量总体优良。首先在水环境质量方面总体保持优良。2014年,福建全省12条主要河流水质保持为优,水域功能达标率98.1%、Ⅰ~Ⅲ类水质占比94.7%;9个设区城市、14个县级市、44个县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分别为84.5%、99.8%、100%。主要湖泊水库、城市内河水域功能达标率为56.5%、87.9%,近岸海域海水环境功能达标率为46.8%。今年头4个月,12条主要河流水质继续保持为优,水域功能达标率、Ⅰ~Ⅲ类水质占比、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分别为98.1%、93.3%、98%,均保持稳定并比上年同期略有提高;9个设区城市、14个县级市、44个县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分别为100%、

100%、97.2%;主要湖泊水库、城市内河水域功能达标率为61.1%、84.5%。

人类生存必不可少的元素除了水,就是空气,生活在城市里的人们更加关注城市空气质量问题。生活在福建省这片蓝天下的人们是幸福的,因为福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水平。2014年,福建全省23个城市空气质量按GB3095-1996评价均达到或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达标天数占比99.3%,9个设区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99%、每个设区市均在96%以上。酸雨污染仍较普遍,降水酸度与上年基本持平、酸雨频率略有下降。按新的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福州、厦门、泉州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占比分别为92%、95.3%、95.3%,在全国第一阶段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中福州、厦门空气质量排名分别为第7、第8。今年头4个月,按GB3095-1996评价,福建全省23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98.6%,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略有提高;按新标准GB3095-2012评价,9个设区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占比在90.5%~98.3%之间、平均94.6%,厦门、三明、泉州、漳州和龙岩大于95%,福州、莆田、宁德、南平在90%~95%之间,与上年同期相比,福州、厦门、泉州达标天数比例分别提高5.7、10.3和10.9个百分点。在全国74个城市中的排名,福州、厦门第一季度分别为第8、第5,4月份分别为第17、第4。

最后在近几年社会较为关注的生态环境方面,福建空气质量继续保持在优良水平,森林覆盖率65.95%,继续位居全国首位。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继续保持全国前列。同时城市声环境质量也继续保持稳定,辐射环境质量良好,保持在天然本底水平。

环境质量监督力度强

会中,徐碧瑞表明:“围绕改善环境质量、服务发展和民生,各级各部门主动作为,全社会关心、支持、推进环境保护,福建省环保重点工作有力有效。”

徐碧瑞介绍,对环境进行保护也是为了维护群众权益,因此环保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建立联席会议和联动机制,出台环保执法联动协作意见等一系列重大举措,构建联合执法、案件会商、信息共享、依法惩处的工作格局,着力改善环境质量,统筹推进重点整治,持续推进污染减排,降低污染负荷,持续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加快推进生态创建,泉州、厦门通过国家生态市技术评估,5个县获国家生态县命名,13个、9个县(市、区)分别通过国家生态县考核验收、技术评估,福州、三明获省级生态市命名,63个县(市、区)获省级以上生态县命名。同时着力服务加快发展,强化环保源头管控,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督,深化环评审批审核制度改革,修订出台分级审批管理规定,大幅度下放权限,确保该管的管到管住管好,该简该放的简到点放到位。

环境保护最重要的是要增强监管能力,切实保

障环境安全。福建全省环保系统加强队伍建设,实施加强环保监管能力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强筋健骨、改进作风、增强能力、提高效能,规范行政和服务行为。推行环保移动执法,现场执法信息直接录入、全程留痕、证据固化,防止干扰执法、人情执法、协商执法;着力完善政策制度,深化环保领域改革。福建省政府常务会议把解决突出环保问题列为每季度全省经济运行分析的重点内容,专门调度并通报各市、县(区)突出环境问题,部署整改落实;福建省政府出台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及其具体任务措施、审议通过我省“水十条”,出台加强重要流域保护管理切实保障水安全若干意见和实行“河长制”意见、生态补偿办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配套政策文件、推进减排重点工作意见、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意见和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方案、重污染天气环境应急预案、加强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六条措施及其实施意见等环保相关重要政策文件,组织开展生态红线划定,部署环保执法专项行动。有关部门出台重点减排县(市、区)单列考核办法、火电厂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措施、燃煤机组备用管理及有序调停实施办法,以及污染减排、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等年度工作计划,全面推进环保工作。

虽然福建省环境质量总体优良,但部分河段、局部地区、个别时段的水、空气和近岸海域污染仍较严重,水环境、饮用水源地、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水平仍不够稳定、不够高,绝不能盲目乐观、掉以轻心;各地推进污染减排、水源保护和流域整治、重金属污染防治、大气污染整治、生态创建的力度不平衡,个别区域养殖等行业性污染和小电镀、小造纸、小采矿、小塑料加工、烧垃圾、“冒黑烟”等污染长期整治不彻底或者出现反弹;一些地方环保执法力度与群众的环保诉求仍有较大差距,有的地方有的行业违法排污现象仍较明显;因各种原因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仍时有发生,环境安全和应急意识、防范措施、处置能力、物资储备还有较大差距。总的看,环境形势仍较严峻,环境质量不容乐观,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压力的矛盾仍较突出。

最后,许碧瑞面对广大媒体记者表示:“我们将紧紧围绕新福建建设战略,深入贯彻福建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严格执行《环保法》,依法全面加强环保工作。围绕改善民生环境,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加强环境监管执法要求,组织全面排查整治各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环境安全隐患问题,不留监管死角、不存执法盲区,铁规执法、铁腕治污,坚决纠正执法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现象,向污染宣战。围绕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扎实推进水、空气、土壤、生态等重点环境整治,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深化改革创新,促进环保审批和监管提速增效,深入推进污染减排,服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落实最严格的企业主体责任、最严格的属地政府责任、最严格的部门监管责任,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围绕依法保护环境,完善环保政策法规,加强环保监管能力建设,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阳光执法,维护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开通环保12369微信举报,调动全社会力量一起行动,共保一江水、同护一片天。”

TEBIECEHUA/ 特别策划——福建省自贸区建设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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