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震《孟子字义疏证》体例的独特性研究

2016-01-28 08:03郭名峰海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571158汤慧兰海南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571158
大众文艺 2016年4期

郭名峰 (海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571158)汤慧兰 (海南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 571158)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体例的独特性研究

郭名峰(海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571158)
汤慧兰(海南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571158)

摘要:清代戴震在其重要的义理著作《孟子字义疏证》中,通过对《孟子》中的“理”“天道”等几个字进行疏证来阐发自己的哲学思想,并以此对程朱理学进行批判。本书重视义理,在文献训诂和考证的基础上进行义理阐发,呈现出体例的独特性。

关键词:疏证;体例独特性;文献学研究

本文系2015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青年课题,项目《〈孟子字义疏证〉之文献学研究》基金项目研究成果。项目编号:HNSK(QN)15-125

戴震是乾嘉时期考据学派的重要代表,以其考据学的擅长在文献学方面取得了卓著的成就。戴震也主张在文献训诂和考证的基础上阐发义理,“故训明则古经明,古经明则贤人圣人之理义明。”实行以故训以明理义的治学方法,避免汉学家只专注于现有文献考据的状态和宋儒学家的空发义理的现象。其所著《孟子字义疏证》就是源于这一主张而产生的文献学成果,该书以义理与考证结合起来,而又以义理为根本的考证方法,通过疏证《孟子》来批判理学的“得于天而具于心”思想,进而阐发不同于理学思想的新的哲学思想。这种疏证方式使其明显有别于其他人对《孟子》进行逐句逐篇的训诂考证的注疏之作,体现了文献学体例上的独特性。

一、列举重要字眼进行新解

全书分为上、中、下三卷,每卷都有若干要进行疏证的字,这样的创作体例和以往儒家经典的疏证之作有很大不同,它不像以往那样专门疏通文字,解读章句,像赵歧《孟子章句》、焦循《孟子正义》、朱熹《孟子集注》等,都是对孟子当中的每一句话进行疏证,其分卷也是按照孟子原文的分卷划分,都是从卷一“梁惠王章句”到卷十四“尽心章句下”,而本书在分卷的时候则是按照概念范畴划分然后对相应的重要字眼进行疏证,这样的创作体例颇利于戴震对其义理之学的阐释。

在此书的每卷中戴震都分别列出“理”“天道”“性”等字眼进行义理考据而形成新的解释。这种体例方式在以往的注疏之作中非常少见,特别是在对《孟子》进行注疏的著作中是没有出现过的。如,在此书上卷开篇中对“理”所做的新的解释,“理者,察之而几微必区以别之名也,是故谓之分理;在物之质,曰肌理,曰腠理,曰文理;得其分则有条而不紊,谓之条理。”(见《孟子字义疏证上•理》)在中卷“天道”篇中对“道”做出了不同于他人所做的解释:“道,犹行也;气化流行,生生不息,是故谓之道。”(见《孟子字义疏证中•天道》)这种独特的体式在本书的其他篇章中同样都实行和体现着。

我们可以从这种体例的分析中看到,每篇开头便预设该篇所要论述的中心议题,接下来的疏证则是为了提供支持该中心议题的依据,而在自问自答的过程中则更加深入地展开批驳,最后得出结论。这种形式非常类似于现在的议论文的写作格式,戴震采用这种方式无疑是为了便于阐发义理。在此需要指出的是,这种疏证的体例并非戴震首创,如南宋朱熹弟子陈淳的《北溪字义》已开先河,朱熹另外一位弟子程端蒙(与陈淳同时)所作《性理字训》一卷,体例也与《北溪字义》相同,戴震之后,类似体例的著作较多,如焦循《论语通释》、阮元《性命古训》、陈澧《汉儒通义》、黄以周《经义比训》、刘师培《理学字义通释》、傅斯年《性命古训辨证》,但是即便如此,本书在疏证过程中的具体方式与思路并不一样,特别是没有他们那种以训诂考据为工具建构义理之学的方式,其获得的学术效果是很不一样的。

二、引据经书对所列字眼进行互相疏通印证

著者在书中为了达到心中所需表达之义,不惜引据大量经书中对相关字眼进行解释,这个引用和相互印证的过程是本书论证的主体部分,在此过程中其深厚而灵活的义理考据功底发挥着重大的作用,而这些新的解释使作者最终水到渠成地阐发了自己的哲学思想,这种方式的采用使此书已在实际上相异于以往注疏体例的引据经言的做法。

如,在上卷对“理”以己意下定义之后,遂大量引用《周易》《孟子》《中庸》《乐记》以及郑康成的注和许叔重《说文解字序》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互相疏通印证。具体如:“孟子曰:‘始条理者,智之事也;终条理者,圣之事也’”;“易曰:‘易简而天下之理得’”;“《中庸》曰:‘文理密察,足以有别也’”;“《乐记》曰:‘乐者,通伦理者也’”;郑康成注云:“理,分也”;许叔重《说文解字序》曰:“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如此前后相扣,相互疏证,始终紧贴经典,以经书文献为原理,最终确定“理”解释为“分理”“条理”的依据。其他在对“道”“性”“才”“仁义礼智”“诚”“权”等的释义中亦同样使用这种援据经言以疏通印证的方式。

虽然曾有当世和后世的部分学者,对戴震的这种疏证做法提出过异议,质疑其对原理解释的正确性和疏证过程的严密性、合理性,甚至认为这种疏证在内在本质上带有很浓的附会色彩,值得斟酌和商榷。但尽管如此,作为戴震此书文献学方面的体例特征,似乎丝毫也没有阻碍更多人对它的关注和欣赏,这也许恰恰是其在客观上不可忽视的文献学价值吧。

三、采用问答体亦批亦证阐发己意

全书以“问”和“曰”为标志,在对所疏证的字眼下完定义之后,便在一问一答中贯穿着对程朱理学的批驳,这种新颖的疏证形式有利于直截了当地提出问题,以激发读者思考的兴趣,并伴随着阅读和著者所阐述之理而逐渐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层层深入地揭露程朱理学在概念和思想上的偏差。

如,对“理”的疏证。先对“理”下定义,即分理、条理之义,立“古人所谓理,未有如后儒之所谓理者”之论。紧接着“问:古人之言天理,何谓也?”,“曰:理也者,情之不爽失也;未有情不得而理得之也。凡有所施于人,反躬而静思之:‘人以此施于我,能受之乎?’凡有所责于人,反躬而静思之:‘人以此责于我,能尽之乎?’以我挈之人,则理明。……古人所谓天理,未有如后儒之所谓天理者矣。”……(见《孟子字义疏证上•理》)经过连续三次的“问”“曰”,深究穷索,戴震将自己对“理”义之解释表达得明确无疑,他认为,古人所言天理就是“察之而几微必区以别之名”的分理,并强调须通过做为善去恶的工夫以克服情欲之偏私,即“以我之情挈人之情,而无不得其平是也”,最终落实到批驳宋明理学之目标上。

戴震的此种以自问自答的方式立论并展开分析的方式在以往他人的注疏体例中是未出现过的,可以看做其文献学体例上的首创,具有创新的疏证方法论价值。有学者认为,这种独具个性的语言诠释方法本身并不具有独立性,而是与其以“一本论”(以人的自然情欲的实现为本)为基础的思想相结合的,而这种自问自答形式特别有利于戴震结合特定的时代思想背景和自身人生经验进行具体阐述的需要,最终在学术上将议题阐释清楚,达到疏证的目的。

四、论证过程极富思辨色彩

全书所采用的问答体本身就是极具思辨色彩的行文方式,使整个论证过程极富有思辨色彩,戴震使用这种方式是由其为批判程朱理学来阐发哲学思想的目的所决定的,客观上突出体现了本书在义理疏证体例上不可忽视的独特性。

戴震非常有针对性地选取理学家思想体系中的重要概念“理”“天道”“性”等作为全书的疏证对象时,便开启了批判的入口。如,戴震为了批判程朱对于“理”所言之“如有物焉,得于天而具于心”,在开篇便强调“理”指的应该是“分理”、“条理”,并引据经言,疏通印证,从而归纳出“古人所谓理,未有如后儒所谓理者矣。”(《孟子字义疏证上•理》)在此基础上,紧接着立即以“问”的形式提出“古人之言天理,何谓也?”接下来又以一连串的自问自答形式援据经言、疏通印证出“情”与“理”的关系,指出真正的理应当是“心之所同然”。接下来,问:“宋以来儒书之言,以理为‘如有物焉,得于天而具于心’;……今释孟子,乃曰‘一人以为然,天下万世皆曰是不可易也,此之谓同然’,‘是心之明,能于事情不爽失,使无过情无不及情之谓理’,非‘如有物焉具于心矣’。……”又说:“六经、孔、孟之言以及传记群籍,理字不多见。今虽至愚之人,悖戾恣睢,其处断一事,责诘一人,莫不辄曰理者,自宋以来始相习成俗,则以理为‘如有物焉,得于天而具于心’,因以心之意见当之也。于是负其气,挟其势位,加以口给者,理伸;力弱气慴,口不能道辞者,理屈。……”由此可见,整个论证的过程以及逐步达到的效果都在以问答为形式的行文中蕴含着浓厚的思辨色彩,体现了犀利的思维剖析和严密的逻辑推理,在总体气势上即显示稳健有力、势不可挡,实为本书不可忽视的一大精彩之处。这些在严密逻辑之下富有思辨色彩的精彩语言表述,根源当然是有赖于戴震自身敏锐的思想和批判朱理学的强烈需要,在客观上使本书具有了一种鲜明的体例特征。

五、以考据为器达义理之的

作为文献学界的重要著述,《孟子字义疏证》本应以考据为主体而以义理作为考据所需之器(工具)用,但实际上是有些反其道而行,我们从本书引据经书互相疏通印证的过程中可以看出,戴震并没有把疏证摆在一个独立的位置上,即并不是纯粹为经典疏证,疏证的目的是为批判程朱理学寻找到文献上的依据,这在客观上必然造成为义理而疏证的事实,即以义理为根本,疏证成了阐发义理的工具。正如戴震所直言此书就是“讲理学一书”,而且是以批判程朱理学为目的的,因为这是“正人心之要。今人无论正邪,尽以意见误名之曰理,而祸斯民,故《孟子字义疏证》不得不作”,并强调此书为其“生平著述最大者”,可见,本书在客观上便是以考据为工具以达到疏证义理之目的,体现了一种独特的文献学体例特征。

因此,戴震在本书的体例安排上把“理”列为首篇,作为最重要部分,目的就在于直指程朱理学“理”之要害。《孟子字义疏证》中重点所列并引经疏证之“天道”“性”“才”“道”“仁义礼智”“诚”“权”等字眼,便是“程朱”等理学家经常提及并引证的非常重要的理学概念,在《孟子》中亦出现过,戴震正是目光敏锐地看到了这一情况,遂以疏证《孟子》字义而从概念的根本意义上来批驳程朱理学的概念体系和思想体系,可见,戴震在体例上如此精心安排,取决于其为批判宋明理学而阐发义理的目的。

综上可知,戴震在《孟子字义疏证》中采用了明显不同于其他文献学著作的方式,先罗列出程朱等理学家在著述中经常使用的重要概念作为字眼,对它们进行新的解释后用疏证的方法来相互疏通证明,疏证过程中采用自问自答形式与著者本身的高超的思辨能力相结合,体现出严密的逻辑推理和理直气壮的行文气势,水到渠成地归纳总结出这些字眼在儒家原始典籍中的用法和意义,再将这些用法和意义用来批驳程朱理学著述不符合儒家经典所蕴含的原始教义,从而达到批判宋明理学思想的最终目的。因此,疏证方式在本书中成为证明义理的手段和工具,是为证明义理而服务的,这种特征使本书的体例具有鲜明的独特性,虽然在某种程度上避免不了重蹈“六经注我”的嫌疑,但毕竟并未影响到本书在众多同类文献学著作中独树一帜、备受关注和享有盛誉的现实。

参考文献:

[1]段玉裁.《戴东原先生年谱》.转引自《戴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2]戴震.《戴震集•题惠定宇先生授经图》.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3]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