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的法律初探

2016-01-31 04:48李梦园
职工法律天地 2016年20期
关键词:北京邮电大学网络系统保障体系

孙 浩 刘 岩 李梦园

(100876 北京邮电大学 北京)

网络安全的法律初探

孙 浩刘 岩李梦园

(100876北京邮电大学北京)

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电子信息时代已经到来,但在这期间,信息网络系统却频遭侵入导致许多内部信息被窃取,这是当前网络安全面临的主要威胁,我们国家应该通过加强网络信息安全方面的立法,培养网络用户安全理念,发挥道德在法治中的作用,建立相应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

网络安全;法律保障

在我国,仅互联网上网人数已从2006的1.12上升到2011年的4.3亿,其中手机上网人数达2.8亿,然而,每一种技术或科学有是把双刃剑。信息网络技术在给我们人类的生活带来诸多好处的同时也会但来许多的问题,因此防控相应的危险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一、网络安全面临威胁的概述

1.网络安全威胁的背景

所谓网络安全,是指网络系统保持正常运行的状态,不因偶然的或者恶意的原因导致相关硬软件被破坏、数据被窃取。从计算机时代到网络时代再到大数据时代,其中基础元素是在不断的创新与进步的。

在计算机时代,初期各个计算机是不发生必然联系的,彼此独立运作的,所以也说不上数据的对换和处理。而随着科技的发展,到了网络时代,各个计算机彼此之间才能互相连接,产生关联,创造好的效益,但是与此同时,安全隐患逐渐显现,越来越严重。后来,因为互联网的出现,将计算机系统紧紧联系在一起,数据的规模就不断的发展壮大,慢慢也发生了质的飞跃,很快就使得我们社会进入了大数据时代。也就是说,在计算机时代,安全威胁主要是针对计算机系统的攻击,还没有很显眼;随后的网络时代,主要的安全威胁是互联网的入侵,已经显现出弊端;如今的大数据时代,主要的安全威胁是最为严重的网络犯罪,直接造成相关人员的不法侵害。

2.网络安全的内容

了解了上述网络安全的背景之后,我们可以探讨一下网络安全的研究的核心所在,也是网络安全法律资源投放的有利之处。

(1)网络系统安全。指互联网络中提供域名解析、身份认证、计费等基础服务或者为不特定多数用户提供服务或者在生命、健康等核心领域提供服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状态,这是网络安全的物理基础。当然,个人计算机系统,如果不能正常运行的数量众多,也能认定为网络安全中的系统安全。

(2)网络信息安全。指合法、有用信息正常传播的状态,在于保护合法有用的网络信息不受侵害。这是系统安全的物理基础上的首要网络应用,也就成为网络安全中除去物理性的系统安全之后的首要社会性安全内容。

(3)网络应用安全。指网络系统上的程序和软件正常运行的状态。这是网络系统安全这一基础性物理安全至上的具体性应用安全,也是网络的各种社会性应用的具体条件。这里可能难以评价为网络系统安全,但却是具体程序或软件的应用安全,导致众多用户的程序和软件不能正常运行。

二、建立网络安全保障体系的法律研究

由上可知网络安全及其威胁已经深入我们的生活了,那么就需要解决问题,网络安全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有效阻止威胁,使得网络用户可以放心使用网络,与此同时,笔者针对我国网络安全保障体系的现状,提出以下法律建议:

(1)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加强国际间的交流、借鉴国际立法经验。由于我国的网络发展较晚,至今为止,没有一套完整的网络技术立法体系,互联网络的无国界性决定了网络法律体系的国际化性质,我国的网络立法必须积极参与国际协作,认真研究信息网络立法与管理的国际动向,充分借鉴各国先进经验,促进我国网络立法与国际通行的立法原则相结合,从而促进我国网络的和谐发展。

(2)建立规范网络安全服务业发展的法律体系。目前在信息网络系统发达的国家,基于网络安全需要而产生的这些服务行业已发展得比较成熟,然而立法的欠缺使这一行业在我国的发展受到阻碍,致使严峻的网络安全形势得不到该行业提供的服务。

(3)强化国际司法合作、重拳打击网络犯罪。在刑事程序法方面,我国近年来加快了立法进度。但总体来说,我国有关网络犯罪的刑事程序立法较为迟缓,需继续完善法律效力、可操作性、平衡打击犯罪与保护公民合法权利等,并适时推动打击网络犯罪的整体立法。他指出,网络犯罪是国际社会的共同挑战,惟有建立广泛的国际司法合作,才能有效控制网络犯罪,未来中国信息网络安全立法应在国际化和本土化双重轨道上发展。

(4)完善网络安全法律责任制度,加快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立步伐。具体来讲,我国网络安全法律责任体系主要存在以下问题:①刑事责任规定不够具体,认定网络安全犯罪的要件不明确,滞后于计算机网络技术发展;②轻视民事赔偿责任;③行政责任执法主体过于分散,直接影响着执法的效果;④法律责任总体上处罚过轻,对违法者惩戒力度不足,削弱了法律的效力。因此,强化分工及责任意识是建立网络安全保障体系的必然要求。

孙浩(1991~),男,山东聊城人,汉族,北京邮电大学人文学院,法学硕士。

刘岩(1990~),男,河南漯河人,汉族,北京邮电大学人文学院,法学硕士。

李梦园(1992~),女,山东东营人,汉族,北京邮电大学人文学院,法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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