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角度浅谈互联网融资租赁业务

2016-01-31 20:41
职工法律天地 2016年10期
关键词:租宝红线融资

黄 焕

(710063 西北政法大学 陕西 西安)

从法律角度浅谈互联网融资租赁业务

黄 焕

(710063 西北政法大学 陕西 西安)

“e租宝”事件成为了去年互联网金融圈的一条重磅新闻。“e租宝”作为互联网融资租赁债权转让平台,是“互联网+融资租赁”的业务模式。本文通过分析“e租宝”事件,对互联网融资租赁业务的优点、现状以及发展中的问题进行了研究,从而给出笔者的一些建议。

风险控制,信息披露,虚假项目,加强监管

一、互联网融资租赁业务

互联网融资租赁是互联网金融的一个重要分支,指利用互联网高效、共享、透明的特点搭建互联网融资租赁业务平台,整合多方资源,为承租人提供一整套金融服务方案,切实保障物权,合理调配、使用资金。

(一)互联网融资租赁的优势

互联网与传统融资租赁业务相比,具有以下的几项优势:

1.扩展项目渠道来源

传统融资租赁业务的项目渠道来源狭窄,往往需要母公司的客户渠道以及自己内部公司成员的扩展。而互联网融资租赁业务的则可以通过网络信息收集等方式扩大潜在项目范围,由其是对于一些中小型企业。

2.扩宽资金渠道来源

互联网融资租赁克服了传统融资租赁业务资金融通的问题,资金来源完全面向市场,既可以是金融机构,也可以是非金融机构,甚至可以是普通的投资者,大大扩宽了资金的来源渠道。

3.提高资产收益

在互联网融资租赁中,资金价格由市场所决定,解决了融资租赁行业依附于银行机构的难题,提高了融资效率并降低了融资成本。

4.扩大融资租赁的业务领域

目前,融资租赁业务主要涉及在大型设备产业,所要求的专业知识较高,因此传统融资租赁的业务领域范围相也对较窄。互联网融资租赁平台则可以将不同行业进行资源整合,从而由单一的业务领域扩大到多行业多范围的联合租赁。

(二)互联网融资租赁业务的现状

在国家大力鼓励金融创新的环境下,互联网融资租赁能够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融资租赁业务的服务理念和业务模式,突破传统行业的信息壁垒,到比整个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去年12月份发生的“e租宝”事件给整个互联网融资租赁行业带来了不小的冲击,但同时也给整个行业带来了一次全面自检的机会。如何设计好业务模式,如何规范好风险,是这个阶段我国互联网融资租赁行业所需要做的。

二、互联网融资租赁所应当遵守的几道红线

互联网融资租赁平台尚处在一个发展的阶段,有些模式是雷区,是不可碰的红线。“e租宝”正是因为触碰了这些红线,才导致了其事件的发生。

(一)资金池红线

目前很多融资平台先将投资的资金归集,再寻找借款人,由此形成了一个巨大的资金池。目前监管部门已经明确提出这种做法涉嫌非法集资,因此平台还是应该回归信息中介的本质,做纯粹的融资租赁债权转让的介绍和撮合的业务,不应搞这种资金池的模式。

(二)项目虚假红线

作为融资租赁平台,应当尽到项目信息真实性的核查义务,努力做到项目真实透明。应当选取信用较高的融资租赁公司进行合作,并通过一系列的调查,将了解到的合作方,即融资租赁公司的规模、资质等信息披露给投资者。

(三)平台担保红线

融资租赁平台是中介机构,不应当也不可以是融资租赁公司的担保公司。其对投资者宣称平台担保以及保本信息时,就已越过中介的红线。虽然可能短期可以收获一定数量的客户,但对于平台的发展及风险的控制都是不利的。

(四)法律红线

法律红线明显高于其他各条红线,作为融资租赁平台,万万不可触碰到非法集资或是集资诈骗的法律红线。发布虚假的高利润融资租赁项目以吸收公众存款将募集来的资金用于自己生产经营,甚至卷款潜逃,这样的骗局是一定不能触碰的红线。

三、对互联网融资租赁业务发展的建议

在面对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笔者有以下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项目透明度,杜绝虚假产品

信息的透明与分享,是互联网融资租赁业务最大的特色,脱离了透明真实的信息,其较传统融资租赁业务相比,竞争力锐减。权利义务应当是对等的,融资租赁平台在收取可观的手续费同时,应承担起提供信息以及信息监管的义务,并需要为此带来的不利后果承担责任。

(二)加强监管,出台法律法规

政府要想不出现与“e租宝”类似的社会影响极大的经济事件,加强监管是重中之重,而目前我国对于互联网融资租赁业务并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进行规制。对于监管部门而言,虽然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可以依据,但并不意味着其可以不监管不作为。不能等到问题发生了再着急如何解决,应该先动起来,加强监管,通过行业协会自律、出台部门规章等方式规范互联网融资租赁行业。

(三)更加合理的风控体系设计

融资租赁行业作为一项相对复杂的金融活动,具有独特的融资和融物两种职能,传统的融资租赁业务牵扯到出租人、承租人、担保人和供货商四方;互联网融资租赁业务中,除了这四者之外,还包括了网络平台的参与。增加一方当事人,也将增加业务的风险,因此对于互联网融资租赁业务而言,需要进行更加合理的风控体系设计。在项目产品上架之前,应对项目进行详细的风险评估。

四、结语

“e租宝”宝事件发生,会使得很多投资者对这样一种金融业务模式产生不信任,可能会影响互联网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但这绝不代表着互联网融资租赁业务的不可能。出现问题不可碰,随着互联网金融相关政策的出台,在整体行业良性发展的趋势下,互联网融资租赁业一定能发挥其应有的经济功能。

[1]融资租赁风险管理[M],程东跃,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

[2]融资租赁出租人风险承担及控制[J],胡晓媛,法学,2011,(1).

[3]P2C平台与融资租赁的结合:模式与前景[J],孙世淼,涂俊,科技和产业,2015,15.

[4]互联网融资租赁业务模式发展研究[D],郭瑞,中国社会科学院,2014

[5]关于融资租赁风险控制的探究[J],王丽萍,法制与经济,2010,239;(2).

[6]《融资租赁的新蓝海:互联网金融+融资租赁》.姚东旻,金融时报,2015年5月30日

黄焕(1993.09~),男,汉族,籍贯:安徽省黄山市,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学院,2015级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研究方向:经济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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