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刑事科学技术在刑事侦查中的作用

2016-02-01 04:14董泽南
法制博览 2016年32期
关键词:供述物证痕迹

董泽南

浙江警察学院,浙江 杭州 310053



浅谈刑事科学技术在刑事侦查中的作用

董泽南

浙江警察学院,浙江 杭州 310053

我国的刑事科学技术起步晚、发展快,但任何一个事物成熟都需要一个过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本文通过对刑事科学技术在刑事侦查中的作用及其发展趋势展望和预测,系统的阐述了刑事科学技术在刑事侦查中的作用。

刑事科学技术;刑事侦查;分类;作用

一、引言

人类文明已有几千年历史,在人力文明发展过程中自然科学的发展对推进人力文明发展进程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刑事科学技术也是发展至今已经取得了不小的成果,其也是建立在自然科学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现代刑事科学是通过现代科学技术来为案件的侦破提供科学的帮助,其在刑事案件的侦破打击犯罪等方面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刑事科学技术的种类

(一)发现、识别和提取痕迹物证

对于刑侦科学技术在痕迹物证方面的使用主要是为了弥补人肉眼的不足。有些案件由于时间过长有限的痕迹证据以及褪去,很难通过肉眼识别。而一些证据是因为犯罪的隐蔽和破坏导致不能判断。在一些微量证物的提取上,现代技术也有着重要作用。证据的提取对案件的侦破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刑事科学技术的使用让证据的提取变得科学化流程化,也大大提高了可靠性。

(二)查明痕迹物证形成机理

痕迹物证形成的机理,关系这案件过程中找到犯罪活动的状况、被检查对象的性质和类型。它的目的是提供调查的方向,主要目的是为了离开人或物的实物证据和类型的归属作出的科学判断的现象。

(三)记录现场痕迹物证

痕迹物证需要特殊记录技术的原因,是因为在案件中发现的痕迹物证,必须用科学的方法记录,具有法律效力。这些痕迹物证检验的结果,必须用科学的方法记录,为科学鉴定结论提供依据。

(四)鉴定痕迹物证

对于获取的证据,必须要经过科学严谨的鉴定才能给案件侦破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否则将会适得其反。如跟踪测试,测试,测试,测试文件声纹指纹。

三、我国基层公安刑事侦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注重破案,忽略严密搜集证据

公安机关在刑事案件的侦查中,过于注重抓获犯罪嫌疑人。因为一旦抓获发展嫌疑人,通过审问获取口供然后在去收集一些简单的有关证据就可以移送检察机关。这样一个刑事案件就算是圆满完成认为案件在公安环节办结。其后果是,在检察环节犯罪嫌疑人翻供,造成案件诉讼难以进行;或仅有犯罪嫌疑人供述,缺乏相关证据,使检察机关明知该犯罪嫌疑人有罪,但因证据不足,不能做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过程中又不能认真地搜集证据,导致该犯罪嫌疑人不能被逮捕,可能出现外逃,从而引起社会矛盾;还可能因为时间的推移,很多证据早已无法获取导致最后的诉讼等都不能正常进行。

(二)不重证据,搞刑讯逼取口供

中国的《刑事诉讼法》四十条规定:“所有案件的判决都要重证据,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可以发现被告有罪,并判处刑罚。”《刑事诉讼法》本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的证据,调查研究,不能相信的声明。事件发生后,没有严格注意收集证据或通过犯罪嫌疑人自己供述的内容得到的证据,而是太相信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也不想去花其他更多的复杂的手段去获取证据,主观的认为口供最重要最准确,忽视了客观证据过于主管的判断忽视了客观证据的重要性结果导致非法刑讯逼供以获取口供。

(三)以罚代刑,执法不严

虽然各级党政机关一再强调要严格执法,依法办案。司法机关的各级领导也一再重申坚决不允许以罚代刑的执法不严问题存在。但是,在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工作中,因受部门利益的趋动。因办案经费不足等问题的存在,致使一些办案人员甚至个别领导,追究意识不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应当受到刑罚的犯罪嫌疑人、不认真追究,罚款处罚了之。

四、刑事科学技术在刑事侦查工作中的作用

(一)为认定案件性质提供依据

案件的性质关系着是否立案是否立即开展刑事侦查,对于案件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对于案件能够第一时间被澄清或确定是依靠刑事案件的刑事科学技术的测试和鉴定。

(二)为准确判断犯罪条件提供依据

对犯罪的分析和判断的必须要有充分科学的依据,刑事科学技术能够科学严谨为案件侦查提供重要依据从而判断犯罪状况犯罪条件提供重要参考。

(三)为确定侦查方向,以及确定侦查范围,提供依据

犯罪人其生活空间生活轨迹往往是有规律的,在侦查过程中必须要掌握其规律才能为侦查活动提供侦查范围和侦查放心。而生活空间活动轨迹的确定,离不开刑事技术的支持。

[1]徐伯承.刑事科学技术在刑事侦查中的作用分析[J].河南科技,2012,18:10.

[2]王腾飞.浅谈侦查学在我国刑事侦查中的作用[J].法制与社会,2014,34:194+204.

[3]黄俊.浅谈刑事侦查中合理利用刑事科学技术的重要性[J].法制博览,2015,12:163+129.

D

A

董泽南(1993-),男,汉族,浙江天台人,本科,浙江警察学院,研究方向:刑事科学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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