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序推进群体性利益矛盾化解研究

2016-02-01 04:38孙雅州
法制博览 2016年18期
关键词:法制建设经济发展

孙雅州

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川 达州 635199

有序推进群体性利益矛盾化解研究

孙雅州

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川达州635199

摘要: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速,作为达州市工业主产区之一的大竹县正在迈向一个新的里程碑。人均总产值在增加,行业涉及面在扩大,人口在增长,生产总体在长足前进,同时,在生产也发展的过程中,相应的矛盾也日益突出,群体性事件也日益增多,部分员工闹事现象明显,这些都有碍生产的发展。为了突破这些障碍,理清发展思路,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我们单位紧密联系实际,成立专门机构、组织专门人员进行了实地调研,为这次重点课题调研做好了充分准备。

关键词:群众性利益纠纷;经济发展;法制建设

一、大竹县群众性利益矛盾的重点领域、难点及原因

(一)重点、难点领域

大竹县主要工业支柱产业是煤炭生行业,也是群体性利益存在重点行业,全县员工总数中煤矿生产行业的员工占员工总数的80%以上。本县除了煤炭行业以外还有水泥厂、麻纺织厂、机械生产厂等。

目前,根据劳动行政部门和劳动仲裁部门的纠纷及实地调查,发现群体性利益矛盾重点、难点发生在:

1.由于《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前就存在很多不规范的因素,比如很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等,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仍然未签订,用人单位为了避免法律上的麻烦,就将这部分员工予以辞退,造成大量的员工上方,申请仲裁等,演化成群体性事件。

2.部分员工为了申请社会保险,以养老保险为主,而用人单位根本不想为员工缴纳,这部分员工只能通过向劳动部门申请解决,而厂方为了避免这部分的矛盾,就将该部分员工予以辞退,同时又演化成大量员工上方的群体性矛盾纠纷。

3.工伤、工亡事件的处理难度较大。工伤、工亡事故发生以后,当事人家属为了索取高额补偿,难以调解、不愿意调解,对仲裁裁决不服、对法院判决不服,不断上访等。

(二)原因

1.厂方对员工的权益保护不足

部分厂方为了多收获,少付出,不愿意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从劳动行政部门及实地调研中发现,各行业一般在工伤保险的缴纳比例相对较高,约占50%左右。养老保险的缴费人数比例低于20%,其他社会保险几乎为零。这是员工与厂方矛盾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劳动合同的签订率较低,几乎只有20%的签订率,签订劳动合同存在不同程度的违法性,劳动合同只有一份、劳动合同由厂方持有,格式条款明显违法等。

2.生产安全意识淡薄,保护措施不当,工伤发生频繁

部分工厂,生产设备落后,环境恶劣,安全保护措施不当,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存在让员工长期加班现象明显,员工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当。生产设备不当,导致安全事故频繁发生,员工因工死亡现象也经常发生。在井下煤矿行业,很多员工上班期间没有要求戴防护口罩,导致职业病患病增长率的增加,员工的安全意思不强。

3.员工的维权路程艰辛

员工维权路程艰辛,举证艰难,证据被厂方持有,证明自己与厂方存在劳动关系艰难。比如厂方一直持有工资表等证据,员工无法查实自己的工资详情等,对于仲裁工作中,实地调取证据也很难。

4.工伤事故发生后,处理不及时,不妥当

部分职工发生工伤,由于不能缴纳医药费用,厂方也不愿意为其缴纳,员工只好以向行政部门投诉或者以极端的方式处理。造成很多不必要的矛盾纠纷。

二、化解群体性利益矛盾的经验教

训化解群众纠纷是劳动部门的主要职责。在处理相应纠纷上我们已经积累了很多经验,但经验同时也会成为解决实际问题的主要障碍,因为问题是在不断变化,我们要时时关注着各类问题。这是解决问题的永恒的规律。

目前劳动者存在的纠纷很多,有的劳动者被无故解雇,导致情绪化。很多劳动者没有获得社会保险待遇。请求该权利时道路险阻。我们劳动部门应当将劳动者请求的主要社会保险,如,养老保险作为我们监管的主要任务来抓。部分员工在维护权益时,维权路程艰辛。

我们工作人员应当对具有纠纷的人员进行疏导,安抚他们的情绪。分析问题,根据问题的大小给群众一个解决问题的时限,并要如实履行。否则造成对政府工作的不信任。

目前大竹不论是群体性事件还是个别问题在发生时,我们给予了充分的重视,但是还有不足之处。我们应当:

(一)加强对群体利益纠纷的研究,主动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措施予以化解

对于当前涉及群众根本利益,极易引发矛盾纠纷,影响社会稳定的几类突出问题,各主管部门要逐一地进行专项研究,制定妥善的处理对策。

(二)科学、民主决策,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寓于改革、发展的方案和措施中

坚持以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决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于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决策之前要经过深入的调查和充分论证,广泛吸取各方面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群众的意愿和情绪,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实际情况相结合,维护本县的社会稳定,保证改革和发展的正常进行。

(三)完善、畅通民主渠道,建立、健全矛盾化解机制

首先,推进民主政治是调节人民内部纠纷的有效机制。要建立和完善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各项制度,保证人民表达意愿的渠道畅通、完善,使人民内部矛盾得到及时、有效化解。

(四)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并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必须从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立场思考和处理一切社会矛盾,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重视群众呼声,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和排查调处工作的各项制度,把化解处理群体性利益矛盾作为具体落实科学发展观思想的重要工作来抓,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公仆意识,明确职责和任务,力争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加强法制教育和法制建设,规范各社会主体行为

强对各级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教育和监督,完善监督机制,切实使各级政府部门做到履行职责,同时又不越权,提高政府部门维护人民群众正当权益的职能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现象的发生。

三、探索化解群体性利益矛盾的思路与办法

如何化解群体性利益矛盾,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是我单位的重要工作。下面就化解群体性利益矛盾提出解决思路与办法。

(一)各级政府部门尤其要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构建统一指挥,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确保各种利益矛盾及时、有效解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充分发挥社区、人民调解等组织的作用,坚持社会热点滚动排查制度。

(二)建立超前介入预警机制,引导人民群众采取合法的方式和程序反映诉求,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避免矛盾和冲突在一些领域过度压抑、聚集甚至总爆发,减缓或者避免相关社会成员与政府直接对抗。当前尤其要在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事业单位重组改制过程中,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劳动关系领域,劳资双方的强弱差别是明显的,政府注重保护处于弱势的劳动者的利益是维护争议的内在要求。[1]

(三)对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进行清理,不得让用人单位钻空子。劳动合同的签订,养老保险的缴纳是群体性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主动出击,将那些存在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的用人单位依法进行罚款,集中整顿。尤其是现在部分厂方负责人无视法律、无视政府、无视劳动者。对闹事的群众进行辱骂、殴打现象略有发生。

(四)安全生产部门要加强监管,如实制止各种违法生产的现象发生。对存在隐患的生产单位进行集体纠正。对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强化学习。对存在隐患的生产单位进行处罚。多次不改正的,进行关闭整顿处理,力求监管到位。

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健全申诉、信访、人民调解等制度,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依法办事,规范政府行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积极培育和支持社会组织发挥作用,提升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今天,劳动者可以说是这个社会的主要力量,他们的满意就是我们的满意,我们要力求法治建设的根本精神,确实保障各类劳动人群的法定利益,不仅要为实现劳动群众的利益努力,同时也要为中国法治建设能力,为建设美丽中国努力。祝愿中国梦早日实现。

[参考文献]

[1]高景芳,于春敏.论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中的政府角色定位—基于“国家悖论”的理论分析[J].理论与改革,2010.

中图分类号:D9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18-0316-02

作者简介:孙雅州,男,四川人,法律硕士研究生,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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