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强力打击整治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2016-02-01 13:33本刊编辑部
中国防伪报道 2016年10期
关键词:邓某公安机关个人信息

文 本刊编辑部

公安机关强力打击整治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文 本刊编辑部

自2016年4月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整治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全国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保卫部门累计查破刑事案件12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300余名,其中包括银行、教育、电信、快递、证券、电商网站等行业内部人员270余名,网络黑客90余名,缴获信息290余亿条,清理违法有害信息42万余条,关停网站、栏目近900个,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频发,已成为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公害,广大群众对此类犯罪活动深恶痛绝。作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上游犯罪的其中之一,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起到了重要的推波助澜作用,为诈骗分子实施诈骗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条件。

公安部对于打击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高度重视,近年来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对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进行了多次集中打击,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其高发态势。但此类犯罪仍屡打不绝,并呈现出一些新的发展动向:一是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源头除了黑客入侵窃取、行业内部人员泄露、设立钓鱼网站骗取之外,还出现了使用专门扫号软件扫取密码的不法团伙。二是遭泄露的公民个人信息涉及领域广泛,涉及金融、电信、教育、医疗、工商、房产、快递等部门和行业共计40余类,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账号及密码等也成为犯罪分子交易的对象。三是犯罪团伙反侦查意识强,犯罪嫌疑人依托QQ群、网站、黑客论坛等,使用网络电话、虚假身份等进行联络,通过网银转账或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交易,相互交换、倒卖公民个人信息。四是对人民群众的财产威胁更大,不法分子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贩卖给电信网络诈骗、网络盗窃等侵财犯罪团伙,人民群众财产面临直接威胁。

针对此类犯罪新特点,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以打击侵犯公民的个人基本信息和身份认证信息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获取、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不法分子,严厉打击使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诈骗、盗窃、敲诈勒索等犯罪的人员,整治一批问题突出的网络服务商,查处犯罪链条上的违法犯罪人员,最大限度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网络盗窃、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切实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抽调精干警力,成立工作专班,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工作,相继破获了一批重大案件。四川绵阳公安侦破“5·26”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查获大量个人银行征信报告,扣押作案电脑45台、手持上网终端61部、银行卡132张,涉案资金230余万元。江苏无锡公安侦破“佳佳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抓获邱某等13名犯罪嫌疑人,包括黑客、行业内部人员、中间商等,查获淘宝网、天猫网、京东网、当当网等网站买家个人信息6000余万条。山东菏泽公安打掉一个涉及数据源头和中间商的上游犯罪链条,抓获犯罪嫌疑人29名,包括22名中间商以及7名行业内部人员,查扣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200余万条,涉案资金500余万元。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公安机关将继续对窃取、贩卖、非法利用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全力推进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切实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同时,将重点整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相关渠道,督促电商平台、即时通讯平台、社交网络平台等信息服务商以及拥有承载公民个人信息重要信息系统的各部门、各行业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对自身系统和第三方应用进行全面排查,坚决堵塞漏洞,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对销售、传播公民个人信息的网站(网店)、网络账号、通讯联络号码等继续加大整治力度,依法予以关停、关闭。公安机关也提醒广大群众,要切实增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防止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侵害造成损失。

链接:“5.26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告破

绵阳警方最近成功破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5.26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抓获包括银行管理层在内的犯罪团伙骨干分子15人、查获公民银行个人信息257万条、涉案资金230万元,成功打掉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的这一黑色产业链。

2016年5月下旬,绵阳网安支队民警在网上巡查中发现,绵阳本地人邓某在网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征信报告等信息。由于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绵阳网安支队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经初步调查,邓某与多人通过互联网交叉勾结,利用各种渠道获取公民个人银行征信报告、各银行账户明细、余额等信息后出售牟利。

据绵阳市网安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经侦查,网安民警发现涉案人员均利用网络途径贩卖公民信息,具有交易速度快、传播数量大、涉案地域广等作案特点,涉案犯罪嫌疑人平均交易量的公民个人征信报告高达30余万分,涉及交易目标数百人。

2016年5月底,专案组将本地嫌疑人邓某抓获。经审查,邓某创建多个QQ群,拉拢网民,以每条信息80元至200元不等的价格贩卖公民个人征信信息,非法获利4万余元。

随后,民警又调查发现,邓某只是一个初级中间商,而他所贩卖的信息来源于上家“海盗船长”(网名)。于是,警方顺藤摸瓜,将邓某的上线胡某(男,30岁,湖南省娄底市人)抓获。经民警勘验及综合侦查,发现昵称为“快、准已认证”的网民与胡某联系频繁、且有大金额转账记录。

7月8日,警方在湖北省襄阳市成功将网名为“快、准已认证”的吴某(男,29岁,湖北襄阳市人)抓获,并在其电子设备以及网络存储空间中提取个人银行征信报告多达120余万份。

经过审讯,吴某交代,他曾经以8万元的价格在胡某处购买查询账号一个,再通过网络联系到一名叫“邹某”的男子,该男子伙同银行内线“小罗”利用周末监管的时间漏洞,非法获取6万余份征信报告,并以每份35至40元的价格,分别贩卖给犯罪嫌疑人吴某,胡某、苏某、孟某等人,非法获利200余万元。

吴某、胡某的落网,民警将信息泄露的源头锁定在了银行“内线”。今年7月,专案组民警赶赴湖南,将犯罪嫌疑人夏某抓获,夏某33岁,湖南邵阳人,他案发前是湖南省邵阳市某县农商银行一支行行长。同时,警方顺着这条线,将夏某团伙中成员姚某某、赵某某抓获。

同时,专案组民警在浙江省金华市将邹某抓获;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辽宁鞍山市、广西南宁市、广东河源市分别将“中间商”苏某、孟某、何某某、李某某抓获。

调查中,民警发现,夏某虽然出售查询账号,但是其并未直接查询信息售卖,而是远在辽宁省的一家银行员工。

2016年8月1日,专案组民警在辽宁省,将涉案的辽宁省某市中信银行工作人员戴某某、韩某某以及另一名嫌疑人宗某某抓获。

经审查,嫌疑人宗某某从邹某处获取银行征信系统查询账号后,伙同戴某某、韩某某2人利用在中信银行职务之便,利用查询账号登录银行内网,用非法软件在短时间内大肆获取公民个人征信报告50余万份,以30-5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各级中间商合伙牟取非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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