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参加旅游团的4点注意事项

2016-02-01 13:33张瑞
中国防伪报道 2016年10期
关键词:团费陈女士刘某

文 张瑞

安全防范

报名参加旅游团的4点注意事项

文 张瑞

一、小心“黑代理”诈骗

骗术一:一些黑票代理首先通过正常手续为消费者预订正规的飞机票。但黑票代理在收到票款后,会迅速联系订票点将之前的预订取消,不少旅客直到登机前才发现飞机票被退。

安全提醒:订机票时尽量选择一些知名的具有行业从业资质的机票代理商或航空公司。

骗术二:黑代理将预定机票和酒店打包成旅行产品售卖。在预订酒店过程中,虽有不少旅游网站承诺“到店有房”,但在旅行高峰期、黄金周等客房需求旺盛期间,还是会发生订单已经确认却无法入住的,甚至被告知涨价。另一种情况,黑代理只为用户预定了酒店,旅客事先致电酒店核实一切均为正常,直到旅客登机时才发现根本没有机票。

安全提醒:对于需要预先支付的旅行产品,要看清退改说明。

骗术三:骗子会发短信到消费者手机,谎称航班因故取消,需改签机票或退票,因短信中消费者的身份证号、航班信息都准备无误,不少消费者因此“中招”,按对方提示操作,转账受骗。

安全提醒:一旦收到类似短信,务必先联系购票网站或航空公司核实确认信息。

二、谨防内部员工价随团旅游骗局

2015年7月,四十多岁的陈女士在微信朋友圈内看到,某旅游公司员工的刘某发布了代理出国游报名,并可享受旅游公司员工内部价的信息。陈女士在某旅游公司办理业务时认识了刘某,后加其为微信好友便于日后咨询旅游信息。被“员工内部价”吸引,陈女士发动了7名亲友组团,最终将10万多元的团费以支付宝转账的形式支付给刘某。刘某告诉陈女士,该产品为半年后发团,现在可以自行办理签证等事务。

刘某隐瞒陈女士的是,其已经于2016年7月初从旅行社离职,根本无法提供相关服务。付款后,陈女士无法拨通刘某的电话,微信消息也被拒收,经咨询刘某所在的旅行社,才得知其已经离职,陈女士随后报案。接报后,公安机关迅速展开调查。发现刘某离职后,仍假借旅行社员工的名义在微信朋友圈内以“内部员工价出国游”招徕游客,待被害人向其咨询时,刘某会要求被害人提前半年报团,并通过支付宝将团费和保证金转账至其私人账户,得逞后更换手机号码,将被害人加入黑名单,销声匿迹。

三、签订旅游合同要注意的细节

签合同时候,合同中有没有对所乘坐的交通工具进行明确描述,对于游览景点,应当包括旅行社所做广告中所见的所有旅游点,住宿标准中要注意对标准间进行理解,而购物、旅游价格等等,都应详细明确。接下来为你详细介绍。

旅客在同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时,一定要用尽可能详细的文字将旅游过程中的吃、住、行、购物、娱乐等加以说明,在合同的附件中,要列明行程、景点、时间及包含项目等。

(一)签订旅游合同

1. 签合同前

最好先了解自己所要去的旅游线路以及该地区各种有关消费的价格常识。签的时候要先看合同内容是否齐全,应包括旅游行程、旅游价格和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

2.签合同时

所乘坐的交通工具如果是火车,应注明车次及软、硬座卧铺位情况;如果是客运汽车,应就其产地、车型、有无空调、座位数等内容明确描述。

游览景点一项,应包括你在旅行社所做广告中所见的所有旅游点,并明确开始与结束参观时间。必要时,可将旅行社所做的广告日程约定为合同的附件。

住宿标准中应注意对“标准间”一词的理解。一般旅馆、招待所的“标准间”是没有具体意义的,只有旅游涉外星级饭店的“标准间”才有特定的内涵。

购物一项,应明确购物次数、购物点名称及在每个购物点所逗留的时间。

旅游价格一项,应尽可能地细化,明确到各项交通费、各住宿点的食宿费用、游览参观点门票费、导游费、保险费等费用。

违约责任一项,应包含纠纷处理方法、投诉机构等。

3.签合同后

一定要看清合同是否加盖了旅行社公章,经办人是否签了真实姓名。

(二)关于行程

在旅行中导游在原规定的行程之外临时增加节目时,旅行者首先要确定自己是否对此感兴趣,然后要问明此项安排是否要另付费用,最后还要了解清楚新的安排会不会影响下一个景点的参观。只要有以上任何一项觉得不妥,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说“不”,拒绝新的安排。

遇到导游减少景点的情况,理应要求退钱,甚至投诉赔偿。当然,因为自己不去和不可抗外力因素而取消景点的情况可另行解决。对购物不感兴趣,导游却不断带团进商店的情况,最行之有效的对策就是坚决不买。如果所有团员都不感兴趣,可以向全陪和导游提出。

(三)关于导游

对当地旅游景点的讲解介绍通常由旅游地接待社的导游担任,如果导游不讲解,可直接去投诉他,因为团费当中包含导游费的。

(四)解决纠纷

在旅游时应多向导游了解行程安排并对照计划。在旅行途中,一旦发生旅行社擅自减少旅游景点、擅自增加购物地点和自费娱乐项目、擅自改变住宿饭店等情况,游客都可以要求旅行社进行赔偿。如旅行社擅自减少旅游景点,每减少一个景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退还所减少景点的全额票价。

还要注意慎用表决权。有些导游会以增加景点或品尝风味餐等名义来增加额外收费,实施前都会征求游客意见,须在自愿且全团旅游者一致同意的前提下方可实施。

此外,如果游客报名后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团队无法成行时,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游客。如果在确定了出团日期后,因旅行社原因不能按时出团,旅行社应与游客协商选择改期出团或与其它旅行社并团出发,协商不成,旅行社应退回全部团费并赔偿团费总额10%。

四、老年人小心免费旅游陷阱

有钱又有闲的老年人,本就是旅游市场上的出行主力军,而这部分人群往往也是最在乎价格的消费人群。而时下,却有不少打着“低价游”幌子的商家,以企业参观团、保险团、讲座团、答谢会团,带着老人们不远万里去消费。“免费一日游”是近年来传销组织发展的一种新的传销形式,目前主要是对退休在家而手头又有闲置资金的老人进行招揽,在“一日游”过程中开展高强度的传销“洗脑”工作,传销人员面对面教学,甚至把传销活动包装成“XX工程”“XX大开发”等名义,诱骗防范意识薄弱的群众交钱加入传销组织。

中国消费者协会曾抽样调查过25省市8037名城镇老年消费者,超过三分之二受访者用过营养保健产品,近六成愿意参加养生保健知识讲座。而参加过商业机构组织的养生保健知识讲座或产品体验的受访者有29.2%。在参加过这些讲座的老年人当中,只有35.7%的老年人没有购买产品,另外64.3%的老年人购买了产品。“现在很多保健品企业都打着免费旅游的旗帜,看似关心老年人的退休生活,实际上瞄准的是老年人的钱包,真正目的是让他们花钱。”对此,专家指出,如今还有不少企业向老年人推销功能性保健产品,比如治疗仪、按摩床垫、保健内衣、净水器、空气净化器等。“产品的名字五花八门,功能被描绘得天花乱坠,价格高得令人瞠目结舌,但仍有不少人心甘情愿掏钱。”“药厂参观”“答谢客户”“免费旅游”看上去很美,但如今显然已成各路“骗子”竞相捞钱的新途径。

在此提醒老年朋友,出游一定要选择有资质的正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约定旅游行程的所有细节,切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贪图便宜吃大亏,捂好你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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