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古代女性的社会地位研究

2016-02-02 19:08高锐玲
法制博览 2016年34期
关键词:男方女方家庭

高锐玲

甘肃政法学院人文学院,甘肃 兰州 730070



日本古代女性的社会地位研究

高锐玲

甘肃政法学院人文学院,甘肃 兰州 730070

一、平安时代的女性

(一)走婚

古代日本婚姻的样态与传统意义上的娶媳妇,也就是女方嫁到男方的家中形式不同。古代日本家庭中以女性为中心,婚姻的基础是女方家庭迎接男方,男方到女性家中生活。男性在15、16岁时寻找结婚的对象,可以自己寻找,也可以通过父母或熟悉的人来寻找心仪的女性。对方女性同意时,开始在女方家中生活。男方晚上去女方家,早上回自己的家中,白天男女双方在各自的家庭中工作劳动。

结婚的时候需要举行一定的仪式,男性连续三天在去女性家中,第三天的夜晚两人共同吃年糕,早上在女方家中与女方的家人共同吃女方家人准备的饭菜,与女方的父母或家人正式见面。在《万叶集》和《日本灵异记》中,记载了许多男方到女方家中同居与女方家人共同生活的妻方居住婚。虽然男性去女方家中,但归根到底是一种同居关系,中途因为审美疲劳、上了年纪、女性怀孕生产、或女性拒绝男方再到家中来等原因,婚姻生活因此结束。男性可以到新的女性那里重新生活。这种以女性为中心的婚姻关系的成立,是受到了母系社会生活传统的影响。

(二)孩子的养育

新出生的孩子由女性与她的父母兄弟共同抚养。也就孩子是在母亲的家中抚养长大的,虽然男性可以和多数女性交往,但是,在女性家中出生的孩子们由母亲抚养。母亲在家中的权威是具有压倒性的。在家庭中,以母亲为中心进行团体活动。家庭中如果有财产的话,一般都是由母亲传给自己的女儿。

《万叶集》是日本古代末期的和歌集,记录许多庶民生活感情的歌曲,歌中反映男女之间的性爱非常自由,女性对喜欢的男行非常露骨的表达爱慕之情。男性频繁的到心仪的女性家中,男女结婚之际,最具影响力的意见是母亲的意见,女儿根据母亲的中意程度与男性进行交往。

《万叶集》中歌颂父母的歌曲有100首,大部分都是歌颂母亲的歌曲,歌颂父亲的歌曲只有一首。《万叶集》中歌曲的数字反映了,即使父亲没有和孩子生活在一起,孩子和母亲的关系是非常亲密的。

(三)女儿结婚的发言权

年轻女性的婚姻,不完全由自己做主,与之进行交谈的人是母亲。父亲对女儿的婚姻不发表意见,因为男性在经济上附属于女性。古代女性继承父母的财产,女性一生都没有离开自己的家庭,结婚后离开家庭的人是男性,男性进入女性家庭中衣食住行受到女方家庭的照顾,但是,随着时间的推进,进入平安时代,家庭开始出现,古代的生活共同体开始解体,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社会开始形成。家庭以社会的、经济的单位个体进入到社会组织当中,承担赋税。

这种新的家庭组织中,出现了代表家庭的户主,各个家庭成员被排列在了户主的名下。户主由家庭中男性、父亲作为户主。但是女性并没有完全成为男性的附属。女性依然拥有自己的财产。从这个时期开始父亲开始对女儿的结婚对象具有了决定权。家庭生活中丈夫、父亲的权利开始变得强大起来。

(四)女性的宗教地位高

在古代日本女性的宗教地位非常高,日本人认为能够将人们的希望传达给神灵的人是女性,女巫能够听到神灵的声音。在佛教传到日本以后,人们也是同样认为的。在佛教的世界中强调男尊女卑,但是日本的佛教并不这么认为,女尼在佛教中承担了人们认为的女巫的作用,因此,在中国和朝鲜女尼很少,而在日本女尼的数量非常多。

在母系社会中,以贵族为例,大臣以及朝廷的工作人员都是男性。在社会地位方面,男性的社会地位由父亲传给儿子。在孩子长大成人后,儿子从自己的家中走出去,进入到结婚的女性家中。母亲和女儿一直生活在一起,父亲和儿子在不同的地方生活,但是,知道谁是自己的儿子,这样儿子继承父亲的社会地位。在这种情况下,女性的社会活动中,社会地位高的活动基本上很少。只是,有时会出现女性天皇这是因为没有规定天皇必须是男性,女性才有机会成为天皇。

二、镰仓室町时代的女性

镰仓室町时代从古代末期到中世初期,也就是从10世纪开始到12世纪的这一段时期。女性依然被认为是离神灵近的具有宗教特征的神圣的特征。随着武士的出现,结婚的形式逐渐由走婚变为女性嫁入男性家的嫁娶婚。武士是战斗集团,男性基本上像军队一样在共同的生活区域聚集,能够很快联络上。另外,在男性外出打仗时,需要有人从事守护家庭,管理领地等工作。能胜任这份工作的人必定是妻子,因此,结婚后,丈夫将妻子迎娶进自己的家中,平时在家中丈夫与妻子共同合作管理家中的事物。

进入到丈夫的家中以后,在家庭内女性的权利被削弱。但是女性和男性一样可以继承父母的财产。因此进入丈夫家庭以后,因为有从自己娘家继承的财产,在丈夫家中也非常的受到重视。加上女性在丈夫家中管理家庭事务,因此,无论是在武士的镰仓幕府中,或是在朝廷的贵族中,都可以看到握有政治实权的女性。

从活跃在政治舞台上的,开创镰仓幕府的初代将军源来潮的妻子北条政子来看,当时女性社会地位还比较高。源来潮在1199年去世后,北条政子指挥年轻的儿子以及镰仓幕府的重臣管理幕府。北条政子在丈夫死后,虽然出家当尼姑,但是在对镰仓幕府的15年的指挥管理中,无论是当时的人们还是后来的人们都把她称为尼将军。

三、江户时代的女性社会地位

在江户时代,更加强调男尊女卑,无论是武士家庭,还是一本的平民家庭,女子都被要求遵守三从四德,“三行半”是当时的休妻书,女子即使没有过错,男子随意以任何理由,在纸上画三道线就可以将女性赶出家门。三行半,既是离婚书,也是再婚的凭据,没有三行半女性不能再婚,同时男性也不能再婚。但是离婚也并不是丈夫单方面的任意行为,大部分要经过协议离婚。

江户时代有“贞女不侍二夫”的贞操观念,但实际上,到1799年,大名百家、旗本百家女性的离婚率约为11%,再婚率为59%。①这表明在江户时期,人们并不抵触离婚、再婚。这些虽然不能证明女性的地位高,但是可以表明在这一时代的女性也没有都受到虐待。

四、小结

以上的研究内容表明,日本女性的社会地位随着时代发展的不同而不同,在平安时期日本女性的社会地位非常高,女性从事家庭管理、孩子抚养等工作。女性有继承财产的权利,结婚后新婚的夫妇要住在女方的家中,男子在经济上依附于女方。另外,离神仙最近的女巫的社会地位特别高,平安时期日本的社会是母权制的社会。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结构发生了变化,女性社会地位也受到了影响,镰仓室町时代,政权移到将军手中,男性的地位变得比女性的地位高,这样,新婚夫妇的女性嫁入到男方家中,在男子出外征战时,女性发挥守护家园的作用。也就是只有在战时,女性才能成为家中的主人。到明治维新时期,日本女性的社会地位逐渐下降,日本社会也进入到了全新的父权制社会。

[ 注 释 ]

①高群逸枝.日本婚姻史[M].日本:理論社,1963.

[1]女性のデータブック/Women’s date book,2004(第4版).

[2]高群逸枝.招婿婚の研究[M].日本:理論社,1953.

[3]江守五夫.婚姻の民族東アジアの視点から[M].日本:吉川弘文館,1998.

[4]高群逸枝.日本婚姻史[M].日本:理論社,1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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