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现代民政建设为目标积极推动品质民政事业发展

2016-02-11 08:55西安市民政局
中国民政 2016年22期
关键词:民政工作民政建设

西安市民政局

以现代民政建设为目标积极推动品质民政事业发展

西安市民政局

加快推进传统民政向现代民政转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政工作必须做好的重大课题,也是民政工作必须解决好的重要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西安市在近年的发展实践中,坚持以现代民政理念为引领,以现代民政实践为路径,以现代民政架构为支撑,加快由传统民政向现代民政的转型发展,主动适应民政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相互协调,现代民政发展体系基本建立。

一、西安市建设现代民政的实践基础

“十二五”时期,遵循建设具有历史文化特色国际化大都市的战略部署,我们秉承“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宗旨,认真履行“保障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工作职责,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形成,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全面加强,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起步良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再创佳绩,民政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日益规范,现代民政实现了新的发展。

回顾总结“十二五”的发展进程,我们的体会是,推动现代民政建设,必须坚持把民政工作思路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中去谋划,必须坚持把民政工作重点放在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中去安排,必须坚持把民政工作要求放在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中去落实,这是我们继续推进现代民政建设的重要法宝。

二、把品质民政作为推进现代民政建设的新起点

现代民政具体到西安,既要解决面临的现实困难和问题,也要积极顺应“品质西安”建设的大战略、大部署;既要横向分析、立足当前、夯实基础,又要纵向定位、着眼长远、率先突破。如何在新的起点上,回答现代民政建设的战略问题,我们重点围绕三个方面进行思考。

第一,问题倒逼。西安市在建设现代民政的进程中,在充分总结发展成绩与经验的同时,重点查找了制约现代民政建设的短板和问题:一是基层工作基础相对薄弱,业务工作点多、量大、面广、拓展快与基层干部人员少、流动快、不专职的矛盾较为突出,基层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急需加强;二是民政保障还不够精准,社会救助政策还不能完全做到“阳光运行”,“错保、漏保”等现象尚未杜绝;三是民政标准化工作相对滞后,长期粗放式管理形成的习惯与日益精细化、多元化、个性化的群众需求不相适应;四是区域之间、整体与局部之间、速度与质量之间不平衡的问题十分突出;五是队伍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常态的要求。

第二,形势严峻。西安是西部重要城市、西北中心城市,人口众多、结构复杂、且流动人口聚集、贫富差异显著,如何在多元人口的社会中落实“共享”理念、建设小康社会,特别是通过民政政策的共享来减少和消除流动性贫困人口,是对我们的严峻挑战。西安老龄化处于快速发展期,养老服务业发展、“老有所养”的小康社会建设面临巨大挑战。涉军问题、社会福利社会化、社会组织的培植与壮大、现代城市综合治理等,都给西安民政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命题。

第三,战略续接。民政事业发展必须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大战略、大部署。2016年初召开的西安市第十五届人代会上,上官吉庆市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品质西安”建设的奋斗目标,就是围绕提升经济发展、城市治理、宜居环境、对外开放、人民生活和政府服务等“六大品质”,建设承古开新、开放包容、高端优质、和谐宜居的“品质西安”。其中在“提升人民生活品质”中明确指出,增加基本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业、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综合分析以上三方面因素,我们认为,建设现代民政,思路和手段是多方面、全方位的,但必须抓住最根本的,从关键点上实现突破,就是通过品质的打造,改造旧有的、落后的生产方式,使上层建筑更好适应经济基础,最大限度发挥好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

2016年初,我们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建设现代民政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牢固树立并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品质西安的宏伟蓝图,按照“兜底保障、多元共治、改革创新、协调发展”的原则,用足用好战略机遇期,主动适应发展新常态,深化民政改革,加强民政法治建设,以夯实三个安全(民政资金安全、民政服务对象安全、民政干部职工安全)为底线,以“品质民政建设”“阳光民政”为主线,不断提高民政服务保障的效率和品质,让人民群众通过民政政策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力争到2020年,各类困难群体得到有效救助,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和“救急难”制度全面建立;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幸福院(养老服务站)覆盖率达到70%,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人40张;公益性公墓覆盖率城市达到100%,农村达到30%,火化设备环保达标率100%,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城乡一体化需求相协调的现代化民政事业体系。

“品质民政”“阳光民政”是西安市推动现代民政建设的宏观目标和要求。“品质民政”的主要内容是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优质化服务;具体要求是“热情耐心、规范高效、精准全面、务实创新”;主要任务是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标准不严谨、管理不规范、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以质量的提升实现向品质民政的转型升级。“阳光民政”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健全民政惠民政策公开体系,包括审核审批公示制度、加强宣传扩大知晓率制度、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社会救助热线制度等;具体要求是政策依据公开、程序公开、流程公开、结果公开;主要任务是扩大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提升民政惠民政策的政府公信力,解决“错保”“漏保”等疑难问题。

三、推进现代民政建设的重点举措

以“品质民政”为核心的现代民政是一个综合体,既体现在理念上、思路上,也体现在体制上、机制上,还体现在技术上、手段上。我们将重点落实好以下几项举措,全方位推动“品质民政”建设。

第一,加快信息化建设,提升民政工作效能。主动适应人少事多的发展现状,积极谋求依托信息化提升工作效能的新路径。统筹谋划和推进重点民政业务信息化建设,率先建成集行政管理、社会事务、便民服务于一体的社区信息平台、救灾信息平台、养老信息平台,并努力使民政管理和服务的各个领域实现信息化、网络化、现代化,实现主干业务网上申请、审核、数据管理、查询统计、系统管理的网络化办公。

第二,着力开拓创新,深化民政改革。加强政策创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积极稳妥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推动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突破发展。继续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统筹推进社会救助、防灾减灾、社区治理、双拥创建、殡葬改革等与人民群众利益紧密相关的各项改革。着力推进民政管理标准体系建设,在民政各个领域健全完善监管、考核、评估、退出等风险防范机制,逐步提高民政工作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

第三,壮大社会力量,提升民政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努力改变传统的落后工作方式,不断拓宽社会参与的途径。通过社会福利服务社会化、福彩发行、慈善捐赠、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建设和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日益扩大民政公共服务的资源和能量;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补贴等制度,制定和落实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参股、合作、租赁、购并等方式参与发展民政公共服务,形成有序竞争、多元并存、共同发展的民政公共服务供给格局。

第四,守住安全底线,保障民政事业健康发展。坚持把确保民政服务对象安全作为底线,把安全防范作为第一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把民政资金安全作为红线,强化廉政风险防控。要严格把好审批关、发放关、管理关,强化源头监管、末端监管和过程监管,确保各类民政资金及时、有效、安全发放到民政对象手中。

第五,坚持从严治党,树立良好作风。引导民政干部职工深入践行习总书记关于“深怀爱民之心、做好菩萨事业”的重要论述,始终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肃查处政策落实中存在的不到位、不公开、不公正问题,努力打造“阳光民政”,让人民群众在现代民政建设中有更多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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