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思想大胆实践 努力推动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结硕果

2016-02-11 10:49陈越良
中国民政 2016年21期
关键词:实验区协商居民

陈越良

解放思想大胆实践 努力推动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结硕果

陈越良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决策部署,2011年以来,民政部启动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先后确认了三批83个实验区。经过5年的建设历程,各实验区聚焦社区建设改革难题,着力破除认识误区和制度障碍,探索形成了一批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

一、坚持党建引领,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增强。各实验区以筑牢党的执政根基为出发点,有力推动社区治理创新向纵深发展。一是在完善党建体系建构上出实招。在纵向上,各实验区建立了区级统筹规划、街道落实任务、社区多元参与的三级联动党建工作机制。在横向上,各实验区探索建立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党建带社建,动员驻区单位参与社区治理,整合发挥社区公共资源效能,形成了阵地联建、活动联创、信息联通的良好态势。二是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上见实效。各实验区健全和优化社区党组织设置,在社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企业楼宇建立党组织,在街道、社区层面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把各类组织之间的外部关系转变为党组织的内部沟通,协同推动社区治理问题的解决。三是在党员示范引领上出成果。各实验区普遍推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大力开展党员社区志愿服务,党员引领带动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的鲜活典型不断涌现。

二、推进社区综合体制改革,基层社会治理新机制初步建立。各实验区按照理顺关系、完善结构、提高效能的基本思路,扎实推进社区综合体制改革,取得了初步创新成果。一是在优化管理层级上有探索。一些实验区立足中小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特点,探索建立并不断完善区直管社区的体制机制。部分实验区探索剥离街道办事处的经济管理职能,加强公共服务管理功能,整合优化街道办事处内设机构,取得初步成效。二是在转变管理职能上有进展。部分实验区采取编制公共服务目录、建立准入制度、下放人权财权事权等方式,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责权统一,切实转变基层政府及其派出机关的管理职能。三是在促进社会参与上有成效。各实验区通过简化登记手续、设立培育基金和孵化场所等方式,大力培育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通过直接资助、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方式,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通过项目化运作,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实现互联互促互动。

三、完善社区居民自治制度,居民自治活力有效激发。各实验区把健全社区居民自治制度作为激发城市基层社会管理活力的重要途径,在完善社区民主管理机制上下功夫,调动了居民参与自治活动的积极性。一是完善民主选举制度。各实验区积极推行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制度,部分实验区探索开展社区居委会民主选举的“海选”试点,不断提升居民参选率。二是扩大居民参与范围。各实验区积极发展院落自治、楼宇自治、门栋自治等居民自治形式,积极探索非本地户籍人口融入社区的有效路径,拓宽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渠道。三是创新社区协商形式。部分实验区通过引入“开放空间”“罗伯特议事规则”等会议技术提升社区协商效率,加强社区协商与党内民主、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协协商的制度衔接,为居民群众表达利益诉求提供更为畅通的渠道。

四、创新服务理念,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各实验区始终以满足居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创新服务理念、拓宽服务领域、优化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使居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一是推进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各实验区加大政府投入和多方筹资力度,建成了一大批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各地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普遍建立社区公共服务办事大厅,开展“一站式”服务,为社区居民代办包括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住房保障在内的公共事项,打通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二是加强社区服务队伍建设。各实验区通过建立健全职业资格与薪酬待遇挂钩机制、社区工作者培训制度,提升社区工作者专业化水平;部分实验区不断规范社区志愿者服务记录制度,积极探索“以社工带义工”的社区志愿服务发展路径,努力打造专业素质较高、服务能力较强、社区居民满意的社区志愿服务队伍。三是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方式。部分实验区注重强化各类企事业单位参与社区治理的职责,改变以往社区治理由党政力量唱“独角戏”的局面;一些实验区大力实施社区服务业的产业化转型,推动社区服务机构从单纯公益型向公益经营型转变,社区服务实体从个体分散向规模连锁转变。四是创建中国社区新品牌。各实验区加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普遍悬挂“中国社区”标识。部分实验区通过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制度体系、加强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培育社区社会服务组织,着力打造受益广泛、效果明显、群众满意的社区服务品牌,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特别是困难群体的服务需求。

五、加强社区信息化建设,社区治理能力不断提高。各实验区率先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推动智慧社区建设,在整合社区公共服务信息资源、促进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供给、扩展社区信息服务功能等方面进行了实验探索。一是大力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各实验区将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放到“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化发展战略中,统筹推进、整体部署,一些实验区启动和推广移动掌上政府服务,实现网上服务预约和政策查询功能。二是着力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有条件的实验区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技术,开发社区APP,社区微博、微信、QQ群、社区网站等新型社区协商议事平台,构建社区治理网络参与新载体。部分实验区通过互联网、有线电视网络、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手机APP等多种形式,初步打造了线上线下有机结合、需求供给有效对接的“智慧社区”。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实验区所取得的创新经验还只是阶段性成果,距离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还有比较大的差距。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试点是改革的重要任务,更是改革的重要方法,试点能否迈开步子、趟出路子,直接关系改革成效。”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是破解制约社区建设发展难题的有力抓手,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的有益载体,实验区民政部门作为推进实验区建设的责任主体,应以直面问题、迎难而上的勇气,把准工作着力点,大胆开拓创新,进一步推进全国社区治理创新再上新台阶。

第一,要精准把握工作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创新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基层探索要观照全局,大胆探索,积极作为。”为切实发挥好实验区对全局性改革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各实验区民政部门必须承担好以下三个角色:一是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社区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工程。实验区民政部门要从筑牢党的执政基础、维护当地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入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政策论证,切实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主动向党委政府提出推进社区治理创新的政策建议,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工作依据。二是当好社区治理事业的排头兵。实验区民政部门不能将目光局限在本地区的“一亩三分地”,而要立足“全国实验区”这一称号,聚焦全国层面普遍存在、长期存在、新近产生的重点难点问题,结合本地实际,敢于探索,勇闯新路。试错也是实验,失误的经验可以使更多的地方引以为鉴,少走弯路。关键是我们要不断对实验过程进行总结,实事求是地看待实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分析实验条件、总结经验做法、发现存在问题,为在全国层面推进社区治理创新提供鲜活的实践样板。三是当好居民群众的贴心公仆。让人民生活更美好是所有改革的出发点和根本立足点。社区是居民群众的生活家园。实现居民群众当家做主,最直接的就是看社区内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事项,居民群众有没有发言权,居民群众对社区有没有认同感和归属感。因此,实验区民政部门要不忘初心,沉下身,放进去,站在居民群众的立场上谋划改革、研究对策、推进工作;要创新社区治理体制机制,让居民群众参与提议、决策、实施、评估全过程,改“为民做主”为“由民做主”,真正把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做成“把好事办到老百姓心坎上,老百姓真心拥护”的民心工程。

第二,要不断加强学习研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区工作是一门学问,要积极探索创新,通过多种形式延伸管理链条,提高服务水平,让千家万户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当前,我们对于社区治理还有许多规律性的东西没有掌握,还有许多领域没有认知,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全球化的进程不断加快,还会有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这就需要我们加强学习,深入研究。一是要加强对中央重大战略部署的理解和把握。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了“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指明了我国的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和发展着力点。我们要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党中央的战略部署,把社区治理创新放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去把握,放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去推动,放在全面推进“五大发展理念”新实践中去落实。二是要加强对国外社区发展、社会建设理论与实践的掌握和运用。要关注和了解国外社区发展的最新动态,尤其关注新公共管理、新公共服务理论引领下的一系列社会治理机制变革,将国外的理念实践与我国实际相结合,生发出更多推进中国特色社区治理创新的崭新实践。三是要加强对基层实践和首创经验的调查和研究。改革创新需要破解的问题在人民群众中。我们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思路,做到查找问题听取群众意见,谋划思路向群众问计,改进措施拜群众为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研,扎扎实实地把情况摸上来,把问题理出来,把经验用起来。四是要加强与其他部门机构的合作和交流。民政部门不仅要有开路架桥的担当,还要有“借东风”的智慧。要善于抓住兄弟部门的工作“兴奋点”,结合我们自身的重点工作,共同研究问题,协商出台政策。要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借智借力,使实验成果更富有创造性和推广性。

第三,要下大气力补齐短板。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就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先后印发了中办发〔2015〕30号、中办发〔2015〕41号等系列重要文件。各级民政部门深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实现了全国社区建设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制约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一些长期存在的瓶颈难题尚未得到妥善解决。因此,实验区要继续保持昂扬的斗志,聚焦问题、探索创新、精准施策、补齐短板,不断推进社区治理创新实现新跨越。一是要在推进城乡社区协商上出实招。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城乡社区协商制度体系,建立城乡社区协商清单,明确协商内容,拓展协商形式;要培育协商主体,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充分调动城乡居民参与积极性,不断扩大协商参与,提升协商能力水平;要强化协商成果运用,防止协商流于形式。二是要在加强社会力量协同上做文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把社区治理领域政府管不好、管不了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发动社区居民解决,为社会组织让渡活动空间,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建立多元主体参与的社区治理格局。三是要在统筹城乡社区建设上闯新路。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把补齐基础短板与厚植发展优势有机结合,提升服务能力与完善治理结构有机结合,深化试点实验与推进改革创新有机结合,推动实验理念、实验资源、实验举措从城市社区向农村社区延伸覆盖。各实验区要以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为抓手,争取在推动城乡社区一体化发展上走在前列、作出表率。四是要在落实社区减负增效上下功夫。实验区民政部门要会同组织部门切实履行牵头部门职责,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本地区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工作的综合性政策文件,抓紧制定社区工作事项清单、社区综合考核评比制度、社区印章使用范围清单等专项规范文件,明确社区减负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做好安排部署,抓好组织实施。五是要在培育社区精神上求突破。把社区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阵地,培育现代公民意识,提升居民群众文明素质。把社区作为培育基层法治文化的重要平台,培养居民群众的规则思维、权力限制思维、程序思维和法治认同,使广大居民群众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真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把社区作为培育志愿精神的重要载体,组织居民群众开展社区邻里互助和志愿服务活动,形成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守望相助的社区风尚。

(作者系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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