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财政工作综述

2016-02-12 00:42财政部办公厅
中国财政年鉴 2016年0期
关键词:中央财政政府

全国财政工作综述

财税工作综述

2015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各级财政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创新思路,积极作为,加力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强民生保障工作,强化财政预算管理,有力促进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严格执行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2269.23亿元,比上年增长5.8%。加上结转结余及调入资金8236.07亿元,收入总量为160505.30亿元。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5877.77亿元,增长13.2%。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27.53亿元,支出总量为176705.30亿元。收支总量相抵,赤字16200亿元,与预算持平。

中 央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入69267.19 亿 元,为 预 算 的100.1%,增长7.1%。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000亿元,收入总量为70267.19亿元。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639.66亿元(其中,中央本级支出25542.15亿元,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55097.51亿元),完成预算的99%,增长8.4%。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27.53亿元,支出总量为81467.19亿元。收支总量相抵,中央财政赤字11200亿元,与预算持平。2015年末,中央财政国债余额106599.59亿元,控制在年度预算限额111908.35亿元以内 ;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1283.49亿元。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83002.04亿元,增长4.8%,加 上 中央 对 地方 税 收返还 和 转移 支 付收 入 55097.51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8099.55亿元。再加上地方财政使用结转结余及调入资金7236.07亿元,收入总量为145335.62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0335.62亿元,增长13.3%(剔除使用结转结余及调入资金后增长7.9%)。收支总量相抵,地方财政赤字5000亿元,与预算持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42338.14亿元,加上2014年结转收入656.13亿元和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筹集收入1000亿元,全国政府性基金相关收入总量为43994.27亿元。全国政府性基金相关支出42347.11亿元。

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4118.19亿元,为预算的94.4%,增 长5.3%。加 上2014 年 结转 收入656.13 亿 元,及 地 方 上解6.12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4780.44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4363.42亿元,完成预算的85.8%,增长7.6%。其中,中央本级支出3024.49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1338.93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大于支出417.02亿元。

地方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38219.95亿元,下降17.7%,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大幅减少。加上中央政府性基金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1338.93亿元和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筹集收入1000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相关收入为40558.88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相关支出39322.62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相关支出30612.75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550.98亿元,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66.77亿元。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13.06亿元,为预算的104.1%,增 长14.3%。加 上 2014 年 结 转 收 入143.98 亿元,收入总量为1757.04亿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62.57亿元,完成预算的80.4%,下降4.0%。其中 :中央本级支出1235.36亿元,包括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保障改善民生支出230亿元 ;对地方转移支付127.21亿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下年支出394.47亿元。

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937.92亿元,加上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127.21亿元,收入总量为1065.13亿元。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31.41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6354.08 亿 元,为 预 算 的 107.6%。其 中,保 险 费 收 入33814.64亿元,财政补贴收入10244.17亿元。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9117.66亿元,完成预算的101.7%。当年收支结余7236.4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58892.94亿元。

二、加强和改进财政宏观调控

加力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同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加强预调微调和定向调控,促进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一是多措并举,保持一定的支出强度。在2015年预算安排中,适当扩大财政赤字规模,并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加大支出力度。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调整用于保民生、补短板、增后劲。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到期存量债务3.2万亿元,较大幅度减轻了地方财政利息负担。加强对部门组织实施项目的督促检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二是扩大结构性减税范围,实行普遍性降费,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为实体经济发展减负添力。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范围。对小微企业免征4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或暂停征收57项中央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出台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完善进出口税收政策,促进国内产业发展和境外消费回流。三是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运营补贴等方式,拉动民间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同时,积极推动简政放权,释放市场活力。进一步取消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彻底终结了非行政许可审批。建立财政部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推进审批标准化建设,简化优化服务。

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有序推出一批新的改革举措,完善改革落实机制,推动改革向纵深迈进。一是加快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出台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修订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发布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深入推进预算公开,政府支出预决算细化公开到项级科目,中央部门预决算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首次公开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分地区预算。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将地方教育附加等11个项目由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建立中央对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机制,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提高至16%。推动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组织中央部门编制三年滚动规划。进一步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中央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从2014年的150项减少为2015年的96项。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地方政府债券全面实现省级政府自发自还。二是深入推进税制改革。研究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实施稀土、钨、钼资源税改革,从价计征范围进一步扩大。研究消费税改革方案,完善消费税政策。积极配合做好环境保护税等立法相关工作。三是稳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完善出口退税负担机制。研究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结合税制改革进展,抓紧制订调整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过渡方案。同时,积极推进国企国资改革,出台了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出台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管理制度及操作指南,推动中央部门和地方做好改革试点。

四、积极推动经济结构调整

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发展新动力,推动经济增长更有质量和效益。一是强化科技支撑。推进落实《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完成大部分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优化整合工作。支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加大政府采购创新产品力度。完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二是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启动首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拓宽创业创新融资渠道。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引导金融机构为就业困难群体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提供资金扶持。三是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扩大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试点范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着力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支持落实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任务1000万亩。积极筹措资金,推进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改进和加强涉农资金管理。四是促进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整合资金,加强大气、土壤和水环境保护。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建成一批环保设施。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扶持政策,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出台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办法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收费试点办法。深入开展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推进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五、切实保障改善民生

坚持民生改善与经济发展相协调,完善民生领域体制机制,突出公共性,增强可持续性。一是推动教育改革发展。支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城市义务教育学生免学杂费政策。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加快建立中高职学校生均拨款制度,推动职业教育布局调整。改革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引导中央高校转变发展模式。健全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体系,将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标准由年生均1500元提高到2000元。二是支持做好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按照体现精算平衡、建立多缴多得激励约束机制的要求,制订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提高低保、优抚等标准,完善救助制度建设。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加强政府公共就业服务能力。三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20元提高到380元,个人缴费标准相应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在全国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扩大到100个城市。四是做好住房保障相关工作。实行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并举,开展运用PPP模式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公共租赁住房试点。支持棚户区改造开工601万套,农村危房改造432万户。五是推动文化事业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中国传统村落保护。支持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丰富人民群众精神食粮。加强重点媒体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

六、提高财政管理效能

以完善制度、明确职责、理顺流程、控制节点、加强监督为重点,下大气力提高内部管理和控制的有效性。一是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按照权责一致、有效制衡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原则,在财政部内建立并在财政系统推行内部控制制度,防控财政业务及管理中的各类风险,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健全预算监管体系。推进专员办工作转型,将预算评审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流程,对科学编制预算、调整财政政策、完善管理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大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157个中央部门开展了绩效评价试点。三是夯实管理基础。基本实现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全覆盖。提升国债和地方债管理市场化水平,短期国债发行常态化,发布中国国债收益率曲线。稳步实施国库现金管理。出台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启动政府经管资产管理工作。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建立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机制。

七、扎实开展对外财经工作

践行“大国财政、统筹内外”理念,提高引导议题设置和参与制定规则能力,推动改善全球经济治理,维护和增进国家利益。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于2015年12月25日正式成立。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在上海正式开业。进一步加强多双边财金对话与政策协调,扩展与主要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大国的财经务实合作。中韩、中澳自贸协定签署并实施降税。积极推动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行动计划取得预期成果,深度参与税收透明度与情报交换相关工作。

2015年,财政部门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快建设一支讲大局、专业务、有思路、干实事、勇担当、重廉洁的财政干部队伍。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引导财政干部更新工作理念、增强工作本领。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保持作风建设良好态势;加强巡视监督,有效发挥巡视的震慑作用;支持财政纪检监察机构聚焦主业转职能,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财政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进一步树立。

(财政部办公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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