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财经交流与合作

2016-02-12 00:42王凌,徐利,卢力
中国财政年鉴 2016年0期
关键词:财金财政部贷款

国际财经交流与合作

一、开展多边财经交流与合作

(一)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

1.中国与世界银行集团的合作。

(1)加快推进与世行的全方位合作。

2015年,我国与世界银行(以下简称世行)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不断深化全方位合作,完善宽领域、多层次、立体化多方合作格局。根据我国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和世行的比较优势,借助世行资源支持国内重点领域的改革创新。同时,探索借助世行平台开展三方合作,支持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低收入国家加快经济发展。

在贷款合作方面,配合我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与世行合作实施了大气污染治理、新能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等领域项目,并规划利用世行发展政策贷款(DPL)和结果规划贷款(P4R)等新贷款工具,支持地方政策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同时,利用世行管理和经验上的优势,实施具有示范性的项目,支持PPP模式在国内的推广运用。全年新增世行贷款项目11项,金额12.6亿美元。此外,进一步加强贷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全年共完成12个项目的谈判工作,贷款金额共13.6亿美元。

在知识合作方面,围绕我国重点改革领域,财政部、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世行、世卫组织不断推进深化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联合研究。该项研究在对国内21个省和国外12个中、高收入国家进行了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围绕医疗卫生服务提供模式,明确深化医改的实施路径,形成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为我国制定相关规划和深化医改提供了有益的国际经验。推动世行贷款中国经济改革促进与能力加强(TCC6)技援项目实施工作。新审批立项7个子项目,其中4个中央子项目、3个地方子项目,已分配贷款总额504万美元。

在国际发展合作方面,成功举办首届对非投资论坛,设立中国-世行伙伴关系信托基金,三方合作初见成效。2015年6月30日至7月1日,我国与世行在埃塞俄比亚成功举办了首届对非投资论坛,明确第二届对非投资论坛将于2016年在中国广东举办,并提出成立智库联盟的倡议。对非投资论坛为政府、企业、学术界、多边开发机构搭建了一个讨论合作机遇与挑战的平台,受到各方广泛好评。2015年12月,对非投资论坛和对非投资智库联盟被列入习近平主席在南非出席的中非合作论坛峰会《约翰内斯堡行动计划》。与世行、国家开发银行等机构联合举办第七届“中非共享发展经验:智库引领可持续发展高级研讨会”,邀请来自非洲9个国家的政府高级代表及国际国内专家学者,在中非智库合作领域交流经验和做法,取得良好效果。2015年7月,我国向世行出资5000万美元建立了中国-世行伙伴关系信托基金(以下简称世行中国基金),其中2000万美元将用于我国向全球基础设施基金(GIF)捐款,以支持全球基础设施建设。世行中国基金首期到位资金1000万美元,将重点支持涉及非洲、中亚、南亚地区的活动以及世行或国际金融公司管理的全球和地区性规划项目。世行中国基金正在成为我国开展国际经济合作的重要手段。同时,还积极与世行在第三方发展中国家开展项目合作,并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2)加强对世行的政策引导,扩大我国在世行的影响力。一是利用财政部领导出席世行春会、年会以及金墉行长等世行高管来访的机会,介绍中国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措施和成效,阐述中国在推动世行改革、应对气候变化、参与国际发展合作等问题上的主张,引导世行战略走向和政策制定,有效回应外界对中国经济发展前景的质疑,深化了我国与世行的合作伙伴关系。二是参与安保政策磋商,推动世行按照服务客户的原则推进改革,提高安保政策的业务效率,注重政策的灵活性和对发展中国家的适用性,更好地为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服务。三是参与GIF 建章立制。2015 年 4 月和10月,财政部先后参加了在华盛顿和新加坡举行的GIF首次和第二次顾问委员会会议以及治理委员会会议,在GIF建章立制、治理机制以及业务运营等方面发挥引导作用,展示我国建设性参与的良好形象,得到各方广泛认同。同时,顺利推进与世行签署GIF 管理协议相关工作,支持GIF发挥促进全球基础设施建设的作用。四是参加国际开发协会(IDA)有关政策讨论。在4月举行的工作小组会议上,中方建议世行加大与发展中国家智库关于IDA政策的对话,以更好地增强政策效果。在10 月利马年会期间举行的 IDA论坛,邀请部分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智库的代表进行对话。参加 IDA17中期审议会议,提出IDA应更加注重支持非洲国家实现经济发展多元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业现代化、支持工业化等观点,得到借款国、捐款国和世行管理层的积极呼应。

(3)加强与国际金融公司(IFC)、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IGA)的合作。我国积极探讨与 IFC 开展资金合作的可行性,为国内有关部门、机构以及企业与MIGA合作牵线搭桥,探索在三方合作中发挥IFC、MIGA作用的有效渠道,以更好地整合世行集团的资源,提升合作的整体效果。

2.中国与亚洲开发银行的合作。

(1)加强对亚行的经营和管理。

筹备并参加第48届亚洲开发银行(以下简称亚行)年会。亚行理事会第48届年会于2015年5月4日至5日在阿塞拜疆共和国首都巴库举行,楼继伟部长率团出席会议,史耀斌副部长陪同参会。年会期间,楼继伟部长出席了亚行年会理事会、理事研讨会、理事圆桌会,会见了亚行行长中尾武彦、萨摩亚总理兼财长图伊拉埃帕、乌兹别克斯坦第一副总理兼财长阿吉莫夫、印度财长贾特里、阿富汗代表团团长马斯图尔等。史耀斌副部长出席了亚行年会理事会、理事研讨会,会见了尼泊尔财长马哈特、新西兰议会财政与支出特别委员会主席班尼特、美国财政部部长助理拉格等。楼继伟部长、史耀斌副部长在会议期间就亚太地区发展形势、增强亚行机构能力、应对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等议题阐述了中方意见,进一步深化了与有关国家的双边关系以及在亚行框架下的合作关系,宣传了我国发展经验和发展理念。

推动与亚行高层的政策对话。全年共安排了2场领导人双边会见活动、20场财政部领导双边会见活动、6场司领导双边会见活动。9月9日,史耀斌副部长应邀访问亚行总部,与亚行行长中尾武彦举行会谈,并在亚行“名人讲坛”发表题为《加强中国与亚行的合作深化互利共赢的伙伴关系》的演讲,就进一步深化双方合作与中尾武彥行长达成重要共识,访问取得圆满成功。中尾武彦行长年内两次访华,3月访华期间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会见,并于两次访华期间分别与楼继伟部长、史耀斌副部长就中国经济形势、财税体制改革、中国与亚行合作、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以下简称亚投行)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9月访华时还在邹加怡部长助理陪同下赴湖南考察,进一步深化了双方合作伙伴关系。5月亚行执董团一行9人访华,拜会了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张高丽副总理向执董团介绍了中国改革发展和扶贫工作有关情况,对亚行为亚太地区减贫与发展事业作出的积极贡献予以肯定,表示中国与亚行合作基础良好、合作空间广阔。亚行执董团还与楼继伟部长、史耀斌副部长举行了会谈,就气候变化和农村贫困等问题与有关部门座谈,并赴天津、河北、甘肃、内蒙古等地考察了亚行在华项目以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扶贫现状,此次访问进一步加深了执董们对双方合作必要性的认识,对我国与亚行未来合作走向起到积极影响。

加强对亚行的重要战略政策引导。财政部加强研究,通过高层对话、理事会、执董会等场合推动亚行软硬贷款合并方案、参与和引导亚洲发展基金(ADF)增资磋商、并继续推动亚行增强贷款能力。此外,财政部还参与亚行《中国国别伙伴战略(2016-2020)》的制定,引导亚行未来战略走向,在重大政策上,如毕业问题方面施加于我国有利影响。

(2)资金合作稳中求新。

稳定资金合作,推动业务创新。当年,我国与亚行完成了12个主权贷款项目谈判,贷款承诺额17.3亿美元,重点支持农业和自然资源、交通、能源、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发展等领域。支持并引导亚行在华非主权业务发展,推动亚行执董会共批准在华实施西部县域水治理、医疗融资租赁等4个项目,承诺贷款额约7.25亿美元。利用亚行技援资金支持26个项目,总金额为1135万美元,其中,中央项目12个,金额540万美元,占总金额的47.6% ;地方项目14个,金额595万美元,占总金额的52.4%,重点支持“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财税改革、节能环保、教育改革、交通运输、农业现代化、农村减贫、社会养老等领域的研究。

推动亚行提供28亿美元贷款支持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落实财政部、司领导赴河北省开展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资源支持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专题调研成果,成功推动亚行在2015-2020年提供总额28亿美元的额外资金,支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其中,在当年对华年度贷款额度外安排3亿美元政策贷款资金支持河北大气污染防治,到年底,该项目已完成贷款谈判并签署了法律文件。

推动贷款创新,利用亚行政策贷款和结果导向贷款工具推动重点战略及行业规划的实施。运用亚行政策贷款工具实施河北大气污染防治项目,运用结果导向贷款工具实施贵州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示范项目,上述两个项目已于年内完成贷款谈判并获亚行执董会批准,分别成为我国首个国际金融组织政策贷款项目和结果导向贷款项目。

完成2016-2018年贷款规划磋商。8月上旬,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与亚行就2016-2018年中国利用亚行贷款和技术援助规划进行了磋商,就利用亚行资源支持重大战略实施、技援规划、区域合作、知识合作等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对话。本次规划磋商推动亚行将年度对华贷款规模从15亿美元提高到20至25亿美元,并明确了亚行资源要重点支持我国重大改革任务的思路,确定2016-2018年安排18亿美元支持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新增4亿美元实施长江经济带相关项目,11亿美元支持“一带一路”建设,1.5亿美元开展PPP项目开发及能力建设等活动。

(3)提升中国-亚行知识合作的水平和层次。区域知识共享中心(RKSI)是中国和亚行在总结发展经验和发展成果的基础上,共同倡议发起的一项创新实践,旨在以一种系统化的方式,通过对不同区域合作机制、不同智力资源、不同资金渠道下的知识共享活动进行梳理和整合,全面和系统反映双方在本地区共同开展的南南知识合作活动,以推动本地区的政策对话、知识交流和业务培训,为加强发展中国家的机构能力建设服务,以进一步提升南南知识合作水平。全年,RKSI共主办或参与举办了10余次知识共享活动,与国内外多家知名智库建立了初步的合作关系,收到了良好成效。特别是与住建部联合主办了大湄公河次区域城市规划与管理培训班,体现了RKSI的区域性。与亚行、民政部社会救助司、中国社会保障学会联合举办第七届“中国—亚行知识共享平台:社会救助制度建设的经验与借鉴”研讨会,来自亚太地区18个国家的政府代表和学者就社会救助制度、服务递送、绩效评价等进行了深入交流。

(4)加强对亚行中国减贫与区域合作基金的管理。2012年3月,我国捐款2000万美元在亚行成功续设中国减贫与区域合作基金(以下简称中国基金),旨在推动亚行发展中成员国加速实现减贫和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区域合作和知识共享进程。2015年中国基金共批准了9个项目,总承诺额402.5万美元,对支持区域互联互通、推动贸易信贷机构合作、促进南南知识共享、开展公共卫生领域合作、加强发展中成员机构能力建设等起到了积极作用。其中“尼泊尔地震紧急援助”项目作为中国基金支持的国别项目,体现了我国对尼泊尔灾后重建工作的支持。为加强财政部与亚行的业务交流及对中国基金的管理,经与亚行协商,成功将财政部派驻亚行参与中国基金管理的人员名额增至2名。此外,刘昆副部长9月赴缅甸出席GMS第二十次部长级会议期间还调研了中国基金支持的缅甸电子政务信息项目,这是财政部领导首次对中国基金项目进行实地调研,对于完善中国基金的管理、扩大中国基金的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

(5)充分利用GMS、CAREC经济合作平台推进“一带一路”战略实施。大湄公河次区域(GMS)及中亚区域经济合作机制(CAREC)涵盖我国“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沿线国家,是实现我国与周边互联互通、营造稳定繁荣的区域发展环境、推进“一带一路”战略实施的重要平台。2015年,与各方密切配合,进一步深化了我国与周边国家的互利合作:陪同刘昆副部长、邹加怡部长助理分别出席了GMS第二十次部长级会议及CAREC第十四次部长级会议,就深化区域合作提出了相关建议,并积极宣介“一带一路”的理念和内涵,推动亚行区域合作机制为我国“一带一路”建设服务。推动亚行在未来3年对华国别贷款中安排约15亿美元资金支持沿边省(区)开展区域合作项目。组织地方相关省区厅局级领导赴亚行总部参加“一带一路”沿线厅局级干部培训研讨会,进一步提高了地方厅局级决策层对区域合作的认识及相关政策的制定、执行能力。

(6)推进中亚学院实体化工作。2015年3月,中亚学院第1次理事会在新疆乌鲁木齐召开,随后举行了揭牌仪式,学院正式落户乌鲁木齐投入实体化运行,并成功举行了首期培训。7月,学院管理层和员工正式进驻办公,学院建章立制、人员招聘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为做好中亚学院《政府间协议》的磋商工作,10月,邹加怡部长助理召集内部协调会,就中亚学院《政府间协议》中学院会费分摊比例、各成员国与临时非成员国权利区分、中亚学院决策机制等重要问题和学院实体化运行后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进行了研究讨论。至年底,中方多次建设性参与中亚学院《政府间协议》特别磋商工作,引导各方就我国重点关注的中亚学院治理结构、新成员加入、增加过渡期条款等内容进行了讨论,推动各方就《政府间协议》文本达成一致,争取学院尽早确立政府间国际组织法律地位。

3.中国与全球环境基金的合作。

(1)开展政策磋商与对话。2015年,财政部圆满完成全球环境基金(GEF)理事会第48、49次会议参会工作,建设性引导GEF战略和政策制定,有效推动中国与GEF合作。4月,史耀斌副部长在世行春会期间与GEF首席执行官兼主席石井菜穗子举行工作会谈,双方主要就GEF未来发展和中国与GEF合作等问题交换了意见。7月,石井菜穗子访华时拜会了邹加怡部长助理,双方主要就GEF第六增资期(GEF-6)中国项目规划等问题交换了意见。

(2)推动赠款项目合作。2015年,财政部会同国内外相关单位,推动与GEF的项目合作。制定了GEF第六增资期部分中国国别项目规划,项目金额共计1.6亿美元,涉及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土地退化、化学品管理等领域。规划内项目符合GEF最新目标和我国国内改革方向,且较具创新性和示范性,实施后将为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成功推动GEF理事会批准“可持续城市综合方式项目中国子项目”、“中国公共机构能效提升”等 5个国别项目,获得GEF赠款资金承诺近1亿美元。截至年底,GEF累计批准了145个中国国别项目,共提供约11亿美元赠款。GEF优惠资金和先进理念为中国保护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提供了宝贵支持。中国GEF项目的“创新性、示范性”效益为其他发展中国家开展GEF活动提供了典范,践行了GEF全球环境效益最大化目标,被GEF首席执行官兼主席石井菜穗子誉为GEF业务活动中的“瑰宝”。成功推动环保部对外合作中心担任GEF国家执行机构,为拓宽我国直接获得国际优惠资金渠道奠定了基础。

4. 中国与国际农发基金(IFAD)、欧洲投资银行(EIB)、北欧投资银行(NIB)、欧佩克国际发展基金(OFID)的合作。

(1)与IFAD合作有关情况。一是顺利完成第10轮中方捐资有关工作。在IFAD 第 10轮捐资中,我国分别在IFAD 第38届理事会、联合国第3届发展筹资大会期间承诺核心捐资6000 万美元和补充捐资 500 万美元(用于IFAD南南合作基金),截至2015年底,我国向 IFAD累计捐资承诺约 1.7 亿美元,排在所有成员国的第十七位。上述工作切实增强了我国在 IFAD事务中的领导力和影响力。2015年2月,我国执董竞选连任成功,任期3年(2015-2017),同时我国执董还经推荐担任了C组(组内成员为发展中国家)协调人,为我国进一步参与IFAD治理结构改革等事务、维护发展中国家整体利益奠定了基础。二是开展政策磋商与对话。2015年2月,财政部圆满完成IFAD 第38届理事会参会工作,引导 IFAD 业务政策制定及改革方向,有效推动中国与IFAD 合作。6月,IFAD总裁内旺泽拜会了出访罗马的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就双方进一步加强合作达成共识。7月,楼继伟部长出席联合国第三届发展筹资大会期间,会见了IFAD总裁内旺泽,就加强双方项目合作、南南合作和人事合作等交换了意见,并就进一步推动将IFAD北京办公室建成知识管理、南南合作及三方合作的重要区域中心达成共识。2015 年,IFAD 启动了新一轮(2016-2020)对华合作战略(COSOP)的研究制定,中方会同前方小组和扶贫中心加强调研,引导战略制定工作。5月,双方在北京共同主办了COSOP启动会。新的战略规划将体现双方合作范围向知识合作及南南合作拓展、中方对IFAD事务影响力不断提升的新情况。结合IFAD的总体战略和中方的实际需求,战略规划将在2016年年中提交 IFAD 董事会审议通过。三是稳定开展全方位务实合作。2015年,双方签署了江西省罗霄山脉和赣南集中连片地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贷款协议,贷款金额3435万欧元,赠款金额80万美元。双方在IFAD总部就青海省六盘山片区扶贫项目进行项目谈判后,IFAD批准了该项目,贷款金额为3875万欧元,赠款金额折合100万美元。此外,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启动2016-2018新项目规划工作。截至2015年底,我国共从IFAD获得29笔贷款,累计贷款协议金额约8.62亿美元,约占 IFAD 全部投资的5.5%,在所有成员国中位居第二(印度为最大受援国)。其中已完工项目22个、在建项目7个。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的数千万贫困人口受益。为落实双方高层达成的共识,双方就IFAD设立驻华代表处和东道国协议及南南合作基金进行磋商 ;启动南南合作基金设计内部研究,并推动IFAD尽快完成基金的制度框架设计;组织有关单位赴菲律宾参加农村金融研讨会,率团赴印尼参加区域合作研讨会;初步形成了新时期同IFAD加强人事合作的方案,并推动国家开发银行与IFAD人员借调合作。

(2)与 EIB合作有关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对话,拓展合作内容。为推动双方合作,史耀斌副部长与EIB行长霍伊尔开展对话交流,就加强双方贷款业务以及亚投行创建等方面合作达成共识。应 EIB邀请,财政部代表团于 2015 年 2 月 13 日访问了EIB 卢森堡总部,双方就加强贷款合作、EIB 驻华代表处的设立、EIB向筹建的亚投行提供人力支持等进行了深入探讨。此访对加深双方合作,增强理解互信起到了积极作用。此外,安排EIB驻华首席代表与亚投行高级官员举行会谈,探讨双方合作事宜 ;就EIB 在港发行人民币债进行协调研究 ;就成立中欧共同投资基金,与EIB和相关部门沟通。就中方参与欧洲投资计划以及就“一带一路”倡议与欧方对接等问题参与研究。二是稳步开展项目合作,提高项目管理水平。2015年,EIB批准了13个对华项目,具体包括 :应对气候变化一期余款6个林业子项目,金额1.58亿欧元 ;应对气候变化二期3个项目,金额1.28亿欧元 ;林业专项4个项目,金额1.55亿欧元。同时,双方就应对气候变化二期余款用于支持京津冀大气治理项目规划进行了反复磋商。此外,为进一步提高EIB贷款项目管理水平,双方联合举办了贷款管理培训班。

(3)与 NIB 合作有关情况。一是加强沟通与对话,推动务实合作。为加强沟通和合作,NIB行长兼首席执行官诺尔曼率团于2015年11月22日至25日访华并拜会了史耀斌副部长。访问期间,双方主要就NIB贷款合作、与亚投行潜在的合作等交换意见。此外,3月25日至 4 月 1 日,NIB 高级经理汉森一行来华,双方就NIB贷款合作具体政策问题进行交流,特别是就尽快解决因贷款执行缓慢而产生的遗留项目问题交换了意见。二是推动遗留项目加快执行,着眼开启新贷款合作。为推动遗留项目加快执行,财政部协调督促打包商、采购公司及其他有关机构落实项目执行相关工作。在中方的努力推动下,安徽亳州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签署贷款协议,内蒙古锡林郭勒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获得批准,涉及金额累计约1700万美元。一年来,遗留项目问题基本消化解决,为双方开启新的贷款合作创造了条件。

(4)与OFID合作有关情况。一是加强双边交往,推动丰富合作内容。财政部代表应约与OFID总裁何毕士在世行春季年会期间于华盛顿正式签署广西来宾职教项目贷款协议,推动项目进入实施阶段。接待OFID亚洲局局长布喀德于6月12日对云南职教项目进行竣工验收,该项目的成功执行获得外方好评。此外,安排布喀德拜会亚投行高级官员,促进双方探讨潜在合作机会。二是稳步推动贷款项目合作。财政部年初对外提交了2个项目,分别是四川资阳医院扩建项目、贵州民族师范学校建设项目,金额分别为1500万美元、3000万美元。外方在8月初对四川资阳医院项目进行了现场评估,在9月中旬批准了该项目贷款,并计划在2015年底或2016年初对贵州项目进行评估。双方积极开展在建项目管理,加快项目提款进度。此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新的备选项目。

(二)外国政府贷款工作。

1.加强战略思考,研究探索双边贷款业务的新定位和新内涵。

2015年,外国政府贷款工作以贯彻落实国家经济发展规划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核心,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要求,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在继续关注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东部率先发展总体战略的同时,重点支持“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为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服务。同时,注重项目的创新性、示范性和可复制性。一是拓展与外国政府和贷款机构的全方位合作,创新合作模式。分别与以色列财政部、德国复兴信贷银行、法国开发署、美国进出口银行举行年度会谈,回顾总结上一年度各项工作情况,就稳定扩大双边贷款合作、注重知识合作、创新合作模式等重点问题达成共识。在创新合作模式方面,与外方机构探讨开展三方合作和联合融资的可能性。德国复兴信贷银行已同意提供1.5亿欧元,与亚行为京津冀大气污染治理提供联合融资。这是外国政府贷款工作中首个外国政府机构与国际金融组织进行联合融资的项目。二是加强高层交流互访,推进双方财金合作。7月,史耀斌副部长率团出访以色列,与以色列财政部签署《中以两国政府第三号财政合作议定书第三号修正案》,以色列政府承诺向中方再提供5亿美元优惠贷款,翻开了中以财政合作新的一页。邹加怡部长助理先后会见德国复兴信贷银行董事、法国开发署署长、日本国际协力银行副总裁,就双方合作战略方向、合作领域及三方合作等重大事项深入交换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双边贷款合作方向。11月,邹加怡部长助理会见来访的法国开发署署长时,双方同意将法开署对华年度贷款规模进一步提高到3亿欧元左右。三是更加重视知识合作,不断提升贷款合作附加值。财政部分别与德国联邦经济合作和发展部、德国复兴信贷银行在北京联合举办中德城市可持续发展对话论坛及德国贷款项目采购研讨会;与法国开发署在山东济南共同举办中法供热行业与节能减排专题研讨会。上述研讨会邀请了中外政府官员、学者、相关领域专家和国内项目单位,围绕会议主题进行深入研讨,在增进中外双方发展经验交流共享、用好用足外方技术和智力资源、提高外国政府贷款合作的内涵和附加值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

2.稳定外贷资金规模,支持国家和地方重点行业领域发展。2015年,共有34个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完成审批和签约工作,累计贷款金额为6.83亿美元。其中,德国贷款项目13个,金额为3.95亿美元 ;法国开发署贷款项目3个,金额为0.98亿美元;美国进出口银行主权担保贷款项目18个,金额为1.9亿美元。上述贷款资金主要投向民生及节能环保领域。

3.简化审批程序,优化整合项目申报和贷款管理程序。经与国家发改委多次沟通,就调整改革双边贷款项目立项申报程序达成共识,2015年之后将由省级财政和发改委联合向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申报新项目,并由两部委联合批复后纳入新项目备选规划。不断规范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加强新上项目的集体审议,把好立项关。2015年,共有26个新项目列入财政部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清单,金额共计4.89亿美元。为控制项目风险,提高项目科学决策水平,对于新上项目及拟对外方提交的项目均采取集体审议批准的方式,并对项目申报省(区、市)的债务指标严格把关。

4.加强对地方财政部门的培训指导和监督检查,提升项目实施成效。召开外国政府贷款新项目启动会,有关外方合作机构、相关省市财政部门、转贷银行、项目单位及采购公司等单位代表100多人参会。重点介绍项目准备工作的相关规定、程序和要求,指导项目单位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和时间要求。举办外国政府贷款管理培训班,外方贷款机构、地方财政、专员办、项目单位、转贷银行、招标公司等100余人参会。就外国政府贷款工作及政策整合情况、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外方最新贷款政策和要求、转贷银行和招标公司业务及工作流程等事项进行讲解。派员赴宁夏、云南、陕西、四川和新疆等地,就外国政府贷款组织、管理及协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当地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进行指导,推进项目准备和实施有关工作,促进贷款工作顺利进行。开展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监督检查工作,汇总整理2014年度各地财政厅(局)和专员办对当地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监督检查报告,总结分析各地的工作经验及查出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向地方通报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提出问题处理意见及下一步工作要求。

5.重视基础工作,做好资金财务债务和项目基础信息统计和管理。为加强债务基础数据管理,组织各省级财政部门和相关转贷银行开展完工和在建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债务数据核对及汇总工作。同时,对外国政府贷款各个国别的历史档案进行梳理,为进一步做好项目管理打好基础。

(三)气候和环境资金问题磋商与合作。

2015年,财政部根据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国际谈判的总体部署,研究全球气候和环境治理和合作进程及气候与环境资金机制最新发展趋势,圆满完成《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一次缔约方会议暨《京都议定书》第十一次缔约方会议(联合国气候变化巴黎大会)、加强行动德班平台特设工作组等会议的参会和谈判任务。财政部谈判代表在巴黎大会《巴黎协定》资金议题谈判中坚定维护我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利益并建设性引导谈判方向,为《巴黎协定》在资金问题上最终确定“发达国家承担出资义务并提高资金透明度、所有发展中国家均有用款权利”等原则作出了突出贡献。此外,财政部参加全球环境基金、绿色气候基金等机构治理和二十国集团(G20)气候资金研究小组等机制及中美、中法、中欧等双边财金对话渠道下的气候、环境资金议题谈判任务。通过上述会议和机制,全面阐述了我国关于气候和环境资金问题的立场和主张,为推动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四)与经合组织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合作。

1.中国与经合组织(OECD)合作。

2015年适逢中国与OECD合作20周年,李克强总理成功出访OECD,见证签署《中国与经合组织合作中期愿景及2015-2016 年 工 作计 划》( 以下 简称《OECD 与 中 国 合 作 计划》),为提升中国与OECD合作层次起到关键推动作用。在此背景下,财政部更加注重与OECD合作,不断创新合作理念,创新合作模式,探索合作新路径,开展务实合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在财税改革、政府治理、能力建设等方面形成多层次合作格局。

(1)签署合作备忘录。3月20日,财政部与OECD在北京签署了《财政部与经济合作发展组织合作谅解备忘录》,明确了双方在财税领域的具体合作议题、合作方式等事项,是近3年财政部与OECD合作的纲领性文件,对财政部与OECD开展合作具有里程碑意义。

(2)创新合作模式,丰富合作类型。根据财税改革重点领域和核心管理工作,通过制定并组织实施《2015年财政部与OECD合作工作计划》(以下简称《合作计划》),创新合作模式,丰富合作类型,设计了包括联合研究课题、高级别研讨会、人员交流等一揽子合作任务,以服务财税改革、提升机构和人员能力建设为立足点。一是开展联合课题研究。联合研究作为财政部与OECD合作的亮点,也是与国际组织合作的“试验田”,由财政部干部与OECD专家共同研究,共同撰写报告。2015年确定了包括“酒产品消费税国际比较研究”等研究议题,与OECD专家深入交流,夯实优化财税顶层设计的基石。二是研究探讨加强人员交流保障机制。根据《合作计划》,每个课题拟派1名承担课题写作人员赴OECD进行与本课题任务相关的研究工作,为期一个月。为此,自2015年7月份以后,协同相关司局深入进行探讨,尝试各种支持方案,推进加大人员交流的力度。三是筹备高级别国际研讨会。根据《中国与经合组织合作中期愿景与2015-2016年合作计划》安排,筹备2016年财政部与OECD联合举办的“应对经济挑战新方法”国际研讨会。

(3)完成《OECD与中国合作计划》涉及财政部合作事项协调与分工任务。参与《OECD与中国合作计划》修改审定,反复与商务部等部门及OECD就意见不统一的关键环节和核心问题进行沟通协调,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同时,如期完成李克强总理出访OECD系列工作,参与撰写李克强总理出访OECD演讲稿,提供《关于经合组织的作用、政策主张及下一步合作建议》等一系列材料,并完成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代表中国加入OECD发展中心相应文稿会签工作。

2. 中国与IMF 的合作。2015 年 3 月,楼继伟部长会见了来访的IMF总裁拉加德,就宏观经济形势、双方合作、财税改革等议题交换了意见,共同签署了《财政部与IMF合作备忘录》,双方同意将在中期财政规划、政府财务报告和国库管理、公共债务管理与财政可持续性、中央与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支出政策、税收政策、公共经济研究、国际宏观财政与金融政策等领域加强合作。根据《IMF协定》第四条款规定,5月财政部与IMF就中国宏观经济形势、财税改革、政策研究等议题开展了年度磋商。根据楼继伟部长关于加强财政干部宏观经济模型分析能力的知识,11月至12月,财政部与IMF联合举办了第一期财政分析与预测培训班。

(五)发挥全球性多边政策对话与协调机制的平台作用,参与全球与区域经济治理。

1.参与二十国集团(G20)相关活动,提升我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影响力。一是参与G20安塔利亚峰会准备工作,圆满完成了峰会领导人宣言财金部分案文、安塔利亚行动计划、投资战略等成果文件的磋商工作,有力地维护了国家利益。二是出席安塔利亚峰会前4次财长和央行行长会,推动G20财金政策协调取得务实成果。推动G20各方加强团结合作,共同应对全球经济主要风险和挑战,加快结构性改革,促进全球经济增长和就业,并主动就中国经济形势及政策进行阐述,增进各方对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的正确认识。同时,认真做好G20各工作组有关工作,夯实G20财金合作基础。三是推进2016年峰会财金渠道相关工作,为中国主办G20杭州峰会做好财金政策准备。围绕2016年G20峰会“构建创新、活力、联动、包容的世界经济”这一主题,在保持财金渠道议题延续性的同时,引导G20将关注重点由短期危机应对转向促进结构性改革、推动中长期经济增长和完善全球经济治理,确定了全球经济形势、“强劲、可持续、平衡增长框架”、投资与基础设施、国际金融架构、金融部门改革、国际税收合作、绿色金融和气候资金以及反恐融资等主要议题。根据工作计划,于2015年12月14日至15日在海南三亚成功举办了首次G20财政和央行行长副手会议,向G20各方全面展示中方对2016年财金议题和成果考虑,实现了我国主办G20会议的“开门红”。

2.加强金砖国家财金合作,提升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的话语权和影响力。金砖国家机制是新兴市场国家合作的重要平台,在带动全球经济增长、完善全球经济治理方面发挥了积极和建设性作用。2015年4月和7月,金砖国家先后在美国华盛顿和俄罗斯莫斯科举行了两次金砖国家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就全球经济形势、G20有关议题、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和金砖应急储备安排筹建进展以及国际金融体系改革等问题交换了意见,为2015年7月金砖国家乌法峰会进行财金政策准备。金砖各国一致支持中方办好2016年G20财金议程,共同推动提高金砖国家和其他新兴市场国家在G20机制中的话语权,不断巩固和提升G20作为国际经济合作主要论坛的地位。同时,在新开发银行和应急储备库等务实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推动金砖国家财金合作取得新进展。

(六)参与区域性多边合作机制议程设置,引导与塑造区域财经合作方向。

1.引导亚太经合组织(APEC)财长会机制议程和成果设置,有效维护国家利益。一是圆满完成2015年APEC财长会机制系列活动。参加两次APEC财政副手会、四次财政高官会以及若干次研讨会,主动参与会议讨论,推动达成建设性成果,释放中国声音。配合外交部做好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2014年成果落实工作和2015年成果磋商工作,不断提升我国在区域合作中的影响力。二是主动引导议题设置,继续推动区域基础设施投融资合作,推动落实我国在2014年担任APEC东道主期间成果。联合印尼、澳大利亚等经济体共同努力,推动东道主菲律宾将基础设施发展和融资列为《宿务行动计划》第四大支柱。同时,在APEC财长会机制各项活动中,进一步强调区域基础设施发展的重要性,介绍在基础设施PPP领域加强合作的具体举措。三是参与成果磋商,最大限度维护国家利益。主动联合印尼、新加坡、马来西亚、俄罗斯等有共同关切的经济体,强调APEC机制应基于共识原则,要求菲方明确将自愿和非约束性原则纳入《宿务行动计划》和联合声明,推动形成更加平衡的案文表述。四是继续推动亚太地区能力建设。利用亚太财经与发展中心成功升级为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AFDI)的契机,进一步加大对AFDI业务方向指导,支持其开展各项研讨、培训和能力建设活动,促其更好地支持亚太地区发展中经济体在财金领域的能力建设,加强发展经验共享。

2.深化东盟与中日韩(10+3)财金合作,在加强东盟与中日韩宏观经济研究办公室(AMRO)机构能力方面迈出重要步伐。一是完成10+3财金合作机制各项活动。2015年,财政部与国内各有关部门加强沟通与协作,对外加大引导和协调,圆满完成了一次财长会、三次副手会、四次工作组会、三次信用担保与投资基金(CGIF)董事会等参会任务及成果磋商,推动各方取得一系列重要共识和务实成果。二是推动AMRO不断增强机构能力建设。推动完成《AMRO国际组织协议》国内核准工作,按时履行了中方2015年10月完成核准的承诺,为确保AMRO按时升级创造了条件。引导AMRO中期战略规划制定,为AMRO中长期发展打开空间。推动完善AMRO治理机制,加快组建高层管理团队。全力开展我方竞选AMRO主任工作,积极推介我方候选人,争取广泛支持,确保胜选。三是推动清迈倡议多边化(CMIM)提升有效性,进一步完善区域资金救助和危机预防机制。参与两次CMIM演习,检验不同情境下的危机预防、救助审批程序进程,提出了对CMIM操作指南的修改意见,并进一步完善相关操作程序,为下一步CMIM投入实际运营打下坚实基础。此外,财政部联合人民银行就 CMIM 与IMF脱钩比例问题与 10+3各方开展了深入讨论。

二、开展双边国际财经交流与合作

(一)稳步推进对美经济工作。

1.完成国家主席习近平对美国事访问经济议程磋商工作。2015年9月,习近平主席对美国进行国事访问,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通过中美经济对话机制与美方密集磋商,努力推进和提炼习近平主席访美主要经济成果。经济议程成果文件涵盖7个领域,共计17条、29项,全部纳入中方成果清单对外发布,进一步发挥了中美经济关系作为中美关系“压舱石”和“推进器”的作用,对促进中美关系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完成第七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各项工作。2015年6月22日至24日,第七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在美国华盛顿举行。习近平主席特别代表、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和奥巴马总统特别代表、财政部长雅各布·卢共同主持了第七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的经济对话。双方围绕“加强战略性对话,提升中美经济合作水平”的对话主题,就“宏观经济政策和结构改革”、“深化贸易与投资合作”、“金融业稳定与改革”3项议题进行了讨论,共取得77项互利共赢的成果。双方通过对话增进了理解、扩大了共识,巩固了中美经济关系良好发展势头。

3.保持两国高层就中美经济事务的密切交往。中美经济对话两国元首特别代表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和美国财长雅各布·卢先后6次通话。雅各布·卢财长于2015年3月30日访华,双方就两国和全球重大经济问题坦诚深入地交换了意见。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和部领导就全球经济形势、中美经济关系等双边和国际热点问题与美政界、商界、学界等人士保持了密切沟通。

4.举办中美经济联委会第9次和第10次副手会。2015年1月19日至20日和12月2日,中美经济联委会(JEC)第9次和第10次副手会分别在北京和华盛顿举行,会议由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与美国副财长席茨共同主持,双方围绕落实两国元首会晤重要共识,就两国宏观经济形势与政策、金融业监管改革、国际经济合作等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

(二)拓展对欧财金工作。

1.举办第七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2015年9月21日,第七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在北京举行,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和英国财政大臣奥斯本共同主持对话。中方紧紧围绕落实两国领导人达成的重要共识,精心准备,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各项工作。对话共达成53项政策成果,其中,推动欣克利角和核电项目、促英支持中方高铁企业参与英高铁2号线竞标、加强双方在PPP领域的合作、推动“一带一路”与英国“北方经济增长区”对接、增进双多边和区域协调等多项务实成果,从经济财金领域为习近平主席对英首次国事访问做了重要的政策准备。

2.推进中法经济财金交往。2015年9月17日至19日,第三次中法高级别经济财金对话在北京举行,国务院副总理马凯与法国财政和公共账目部长萨班共同主持对话。双方就宏观经济形势与政策及全球治理、金融合作、产业与大项目合作等专题进行了讨论,取得了40项共识和成果,主要包括推动双方市场主体开展离岸人民币业务、敦促法国与我国确定第三方市场合作的沟通和协调机制、推进在英国等第三国市场核电项目合作、推动中法后处理/再循环工厂项目等。

3.举办首次中德高级别财金对话。2015年3月16日至17日,首次中德高级别财金对话在德国柏林举行。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和德国财长朔伊布勒共同主持对话。双方共达成21项重要的政策成果和共识,发布了《首次中德高级别财金对话联合声明》。主要成果包括 :德国作为2017年G20主席国,明确表示支持中方主办2016年G20峰会 ;敦促德国支持人民币加入SDR货币篮子;探讨中德产业和创新合作,举行了首次中德创新工作组会议;推进中德在亚洲、欧盟区域经济领域的合作;加强对德国人民币国际化合作。首次中德对话的成功举行,为推动中德经济财金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4.举办第十次中欧财金对话。2015年12月16日,第十次中欧财金对话在北京举行,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与欧盟委员会经济与金融事务总司长布提、金融稳定和金融服务及资本市场联盟副总司长贝利根共同主持对话。中欧双方就全球和中欧宏观经济形势与政策、金融部门发展、稳定和监管合作、审计监管合作、加强G20合作等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达成多项重要共识。

(三)推进对日财金交往。2015年6月6日,第五次中日财长对话在北京举行,财政部部长楼继伟与日本副首相兼财务大臣麻生太郎共同主持对话开幕式、关于全球及中日宏观经济的专题讨论和对话闭幕式。财政部副部长刘昆和日本财务省财务副大臣菅原一秀、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和日本财务省财务官山崎达雄分别主持国内和国际议题的平行讨论。在国内议题中,双方主要就两国财政政策取向、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税收体制改革、公共债务管理、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和社会保障体系改革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在国际议题中,双方围绕中日双边财政金融合作、东亚区域财金合作、关于多边开发机构及在G20框架下的合作等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此次对话是中日财长对话机制中断两年之后的重启,为特殊时期的中日关系注入了正能量。

(四)推进中俄财金领域战略性合作。一是配合中央对俄国工作全局,推进财金领域重点合作。2015年,俄罗斯发展对华财金领域战略性合作的愿望进一步上升,积极与中方商签财金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多次与我方探讨希望在中国发行主权债券。从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大局出发,财政部与俄方保持了积极接触,及时做好内部协调,稳妥推进相关工作。12月17日,在第二十次中俄总理定期会晤期间,在两国总理见证下,中俄两国财政部签署财金领域合作备忘录。二是成功举办第六次中俄财长对话。7月6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与俄罗斯财政部部长安东·西卢阿诺夫在莫斯科共同主持了对话。在对话中,双方以两国元首高度重视的财金领域合作事项为重点,围绕全球经济形势、希腊债务危机、中俄经济形势与政策、双边财金合作、在多边机构和平台的财金合作等议题进行了深入沟通,有效推进了相关工作,达成多项共识。

(五)务实推进对加拿大和巴西的财金交往。一是提前布局为正式启动中加首次经济对话预做准备。按照中央确定的对加拿大工作方针,财政部与加方就开展中加经济财金战略对话、推进中加经济关系发展保持密切联系,扩展与加拿大经济合作空间,为下阶段正式启动中加经济财金战略对话工作打好基础。二是务实筹办中巴财金分委会第六次会议。2015年10月,中巴高委会下财金分委会第六次会议在巴西圣保罗举行,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与巴西财政部副部长路易斯·巴尔迪诺共同主持会议,从财金渠道落实中巴高层协调与合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对话中,双方代表围绕全球及中巴宏观经济形势与政策协调,G20和金砖国家机制等多边框架下的合作,双边税收、金融监管、基础设施投融资、大额贸易融资等议题进行了深入沟通,达成多项共识,商定了有关后续落实机制,有效推进了相关合作。

(财政部国际财金合作司、国际财经关系司供稿,王 凌、徐 利、卢 力、刘 芳、李红娜、田 敏、白 昱、秦月星、田 媛、卢柯帆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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