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

2016-02-12 00:42董振海
中国财政年鉴 2016年0期
关键词:建设

北京市

地方财政工作

2015 年,北京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2968.6亿元,比上年增长6.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40.2 亿元,下降9.6% ;第 二 产 业 增 加 值 4526.4亿 元,增 长 3.3% ;第 三产业增加值18302亿元,增长8.1%。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06284元。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 上涨 1.8%,涨幅比上年提高0.2 个百分点。其 中,食品价格 上 涨 1.6%,非 食品价格上涨1.9% ;消费品价格上涨 0.3%,服务项目价格上涨4.2%。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990.9 亿元,增长5.7%。进出口总值3195.9亿美元,下降23.1%。其中,出口 546.7亿美元,下降12.3% ;进口2649.2亿美元,下降25.0%。

全市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入4723.9 亿 元,同 口 径 增 长12.3%,完 成调整 预 算的 103.8%,超 预算主 要是“ 营 改增”扩围改革暂未实施等因素;加中央返还及补助等收入1976.4亿元,收入合计 6700.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78.2亿元,增长24.9%,完成调整预算的102.0% ;加上解中央等支出1422.1亿元,支出合计6700.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28.4 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9.3% ;加地方上年专项政策性结转使用等收入1395.8亿元,收入合计 3424.2亿 元。政 府 性 基 金 预算 支出 2257.8亿 元,完 成调整预算的111.9% ;加地方专项政策性结转下年使用等支 出1166.4 亿 元,支 出 合 计 3424.2亿 元。国有 资 本 经 营预算收入61.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2% ;加上年结转收入3.5亿元,收入合计64.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1.4亿元,完成 调 整 预算的 100.0% ;加结转下年使用等支出 3.4 亿元,支出合计64.8 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653.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6.8% ;加上年结余收入 2762.6亿元,收入合计5416.5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896.3 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7%。年终结余3520.2亿元。

一、预算执行效果显著

(一)聚焦新旧动能转换,推动财政收入质量稳步提高。增收动力发生转换,金融、信息服务、科技服务三大行业合计增收贡献率 42.5%,现代服务业替代传统服务业成为增收新动力;现代制造业规模以上企业收入占二产收入的比重(42.1%)较上年提高 2.3 个百分点,工业收入结构在转型发展中呈现积极变化。创新引领特征初显,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财政收入完成959.9亿元,高技术服务领域中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收入保持 30%以上增速,增势向好。主体财源较为稳固,增值税等四大主体税种占税收收入比重(79.9%)较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 ;总部企业、六大高端产业功能区企业上缴税收占比分别保持在四成和三成左右,支撑作用稳定。

(二)聚焦城市病治理,推动和谐宜居之都建设。改善交通出行环境投入535.6 亿元。推动实施38项疏堵项目,保障微循环和支路网建设;支持道路桥梁维护、公交站台改造、西三环辅路拓宽改造等工程实施,保障公共交通顺利运营 ;完善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系统 ;落实地铁14号线等轨道交通建设资金等,提升交通运输承载能力。保障城市 正 常运转投 入 358.9 亿 元。落 实电气 热 等补贴 政 策,解决15万户困难居民供暖问题 ;加强城市维护,保障城市照明、桥梁改造和道路清洁资金;推动平安北京建设,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加大执法办案、装备配备投入,为市和区食品药品检验机构、322个食品药品监管所和500 个社区监测点购置检验检测设备等。加快核心区和城乡结合部建设投入94.3亿元。支持核心区老旧小区改造、世界城市示范区建设等项目,推进核心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促进重点区域改造升级、支持南部四区结合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促进环境改善等。

(三)聚焦绿色发展,助力生态治理和环境承载能力提 升。大 气 污 染 治 理 投 入 134.0 亿 元。以 降 低 细 颗 粒 物(PM2.5)浓度为核心,支持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实施 ;继续压减燃煤,推动燃煤污染防治,支持农宅抗震节能改造;加大新能源汽车、双源无轨电车补助投入,支持淘汰老旧机动车;保障工地扬尘管理和渣土车运输管理工作开展等。水环境建设投入109.2亿元。落实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支持污水管线新建改造;加快密云水库调蓄工程、南水北调配套工程项目建设;实施中小河道治理,做好城市节水、防汛抗旱工作等。绿化工程投入94.2亿元。提高城市一、二道绿隔和“五河十路”绿色通道补助政策标准 ;支持完工11万 亩 平 原 造 林 任 务 ;保障森林湿地恢复、西部矿山关停地区生态修复工程建设;落实城市绿地、公园建设运维资金;开展“增彩延绿”科技创新工程等。重点区域环境整治投入33.9亿元。支持环境建设市级重点项目顺利实施,推进重点区域环境整治;保障架空线入地改造工程资金需求等。垃圾处理投入15.6 亿元。落实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支持南宫生活垃圾焚烧厂、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能源发电厂运转,加快阿苏卫垃圾处理设施等项目进程,推动生活垃圾、医疗废弃物等垃圾无害化处理等。

(四)聚焦创新驱动发展,支持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加快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投入225.4亿元。落实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创新发展资金,支持中关村企业改制上市并购,促进科技高端人才聚集,优化创新环境;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轨道交通领域的技术创新及应用,支持生物医药、新能源等领域形成新兴产业集群,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等。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投入127.7 亿元。设立“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支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实现优化调整;推动汽车、软件等产业加快发展;鼓励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等。支持产业提质增效投入100.8亿元,推动制造业企业向“云制造”、集成式制造方向发展 ;设立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基金,支持启动一站式社区商业设施建设,引导家政等生活性服务企业发展离线商务模式,促进电子商务集群发展;支持文化创意、旅游等产业项目落地和效益提升等。

(五)聚焦民生改善,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一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入126.1亿元,重点支持完成6.1万户棚户区改造,支持相关区域开展环境整治,推动保障性住房开工建设,继续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改造等。二是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投入70.2亿元。落实文物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政策,支持“三馆一站”免费开放等公共文化项目;统筹城乡文化、体育设施布局,推动群众文化活动中心、体育生活化社区建设等。三是教育改革发展投入248.2亿元,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支持城乡中小学办学条件达标,扩大学前教育学位供给;保障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计划实施,支持8.2 万人享受助学金等资助政策,促进高校合作及资源共享;强化职业院校基础应用学科建设,改善实训环境和条件等。四是医疗卫生投入 74.7亿元,健全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支持重点医院迁建改造工程,为5家公立改革试点医院落实新型财政补偿机制,支持公立医院改革和发展;保障国家免疫规划、妇幼保健工作开展,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和中西医结合事业发展。五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政策方面投入112.1亿元,落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床位运营资助政策,建设58家街(乡、镇)养老照料中心 ;支持六项社保待遇标准上调10%左右 ;实施大学生、特殊人群就业促进计划,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等政策惠及学生近5000人 ;推进退役安置、残疾人事业及福利机构建设。六是三农发展投入60.0亿元,建设节水农业,推动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落实23类农业政策性保险等政策 ;完善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加快美丽乡村、小城镇建设。七是对口援助投入19.2亿元,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继续对口支援新疆、西藏、青海、内蒙古和湖北等地区发展。

(六)聚焦区域协同发展,加快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支持交通、生态、产业三个领域率先突破投入171.2亿元,推进北京新机场主体工程开工建设,加快京沈客专征地拆迁进程,支持京台高速进场施工;保障京冀生态水源保护林完成10万亩建设任务,支持永定河绿色生态带、张承水资源环境治理合作项目等推进;再次注资北京京冀协同发展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其设立曹妃甸、首钢园区等子基金,累计撬动社会资本 108亿元。推动非首都功能疏解投入63.2亿元,落实326家一般制造和污染企业关停退出补助政策;支持北京城市学院部分迁入顺义新校区等院校疏解,保障天坛医院迁建等工程顺利实施;支持行政副中心建设等。

二、财税改革取得新的进展

(一)“营改增”扩围,有效增强首都经济发展活力。“营改增”试点改革企业户数达到62.4万户,约97%的试点纳税人税负下降或持平,进一步激发市场经济活力。逐月跟踪改革户数、税款缴库、税负变化、减税影响等相关情况。截至2015 年底,北京市62.4万户试点纳税人顺利完成税制转换。改征增值税税款累计入库 1276.2亿元,其中,2015年改征增值税税款入库485.5 亿元。试点改革累计减税1037亿元(北京市负担 744亿元),试点企业税负下降44.8%,试点企业户数及减税规模均居全国前列。针对各类业务尤其是新兴业态的政策适用、发票衔接升级、电费及铁塔等专用设备抵扣、汇总纳税政策、财政扶持政策等进行深入辅导。北京市对于确因税制转换导致税负增加的企业,出台了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试点改革以来已累计核拨 754户企业扶持资金7.73亿元。其中,2015年审定北京市431 户企业扶持资金3.99亿元。扶持资金缓解了改革带来的税负上升问题,有助于保证改革顺利推进。

(二)突出统筹引导,进一步健全预算管理体系。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先行。出台本市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二十六条实施意见;精心组织市人大“落实预算法,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议案办理,明确了2016-2020年预算管理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实施大额专项资金管理改革。以科技、文化、养老、中关村、工业、旅游6项资金为试点(涉及资金 206.4亿元),打破原来固化的支出格局,将产业资金整合纳入新设立的北京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规范管理,将部门履职等资金回归部门预算管理。打通“三本预算”统筹使用通道。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8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制定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一般公共预算比例2020年达到 30%的实施方案 ;取 消 教 育等重点支出与财政支出增幅或GDP挂钩,按照支出政策和实际需要统筹保障资金。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正式启动。编制市级 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市水务局、市教委等12家单位试点编制2016-2018 年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提高预算前瞻性。发挥转移支付制度导向激励作用。研究改革和完善市对区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在教育、农业领域启动市以下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试点研究;通过减专项、增一般、调结构,将市对区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提高至74.4%,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项目压缩至 54项,推动了部门管理转型和区级统筹能力提升 ;对六类共206.4 亿元大额专项资金进行整合,打破相对固化的支出格局;研究财政转移支付与人口调控任务挂钩机制、对产业转型发展的引导政策,建立通过基金吸引金融资本共同建设行政副中心的投入机制,形成市区保障合力。

(三)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更好发挥政府与市场作用。引入社会资本力度加大。制发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研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PPP的财政扶持政策,推动兴延高速等5个项目纳入财政部第二批示范项目名单,涉及总投资1216.8亿元。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范围扩大。明确政府采购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重点项目,探索构建准入门槛、技术标准等相对统一的京津冀联合采购大市场。编制完成2016-2017 年市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比上年增加10项服务事项 ;组织制定文化等领域的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方案,推动实施大学生培训指导等一批示范项目。政府引导产业发展模式创新。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整合现有市政府以股权投资、基金等方式投入的产业资金,统筹设立北京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引入专业管理团队对基金实施市场化运作,引导撬动社会资本投入符合首都战略定位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公用事业补贴改革纵深推进。实施地面公交补贴机制改革,根据地面公交事权目录清单,划分政府与企业的保障责任,严格限定补贴范围;推动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服务协议签订,实现财政运营补贴方式向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转变;明确轨道交通补贴机制改革思路,探索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效率的有效路径。

(四)完善财政监管体系,着力提升预算执行质量和效益。盘活存量体现力度。通过收回以前年度资金,撤销财政专户的方式,积极盘活存量资金用于全市重点项目,2015年,全市财政存量资金较上年降低 89.4% ;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支出管理,建立约谈考核通报制度,提升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效益性;累计开展七期国库现金运作,降低库款规模、增加政府收益。收支监控更加严格。纳入非税收入收缴改革范围的单位增加到960家 ;市级近1400家预算单位全部实行电子化支付管理,全市194个乡镇全部纳入集中支付范围,推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向各区延伸,确保预算资金安全高效支付。强化部门内控制度。市属148家一级行政事业单位和16个区全部启动内部控制规范的实施工作,防范经济活动风险。政府性债务管理不断完善。出台本市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完善债务管理工作机制,成功发行1178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并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绩效评价力度继续加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和事前绩效评估资金规模分别比上年增加36.4%和21.1% ;对当年绩效评价结果为“一般”以下的部门,相应扣减其下年度预算控制数;对百万亩平原造林工程开展财政政策绩效评价。竞争性配置试点范围扩大。选择34个项目开展财政资金竞争性配置试点,以竞争公开的方式促进资金科学分配。预决算信息透明度提高。建立公开口径、格式、时间、方式“四统一”的公开机制 ;2015年,公开当年部门预算的部门由2014年的98家增至118家,公开上年部门决算的部门由2014年的88家增至119家 ;首次实现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公开基本支出,并按地区、按项目公开市对区转移支付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参与重点预算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的代表、委员人数比上年增加59人 ;依法履行预算调整程序,将新增及置换债务等重大事项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全年配合各级审计部门开展审计任务10余项,认真落实审计意见并积极整改。

(北京市财政局供稿,董振海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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