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

2016-02-12 00:42李志平
中国财政年鉴 2016年0期
关键词:财政资金

河北省

2015年,河北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9806.1亿元,比2014年增长6.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439.4亿元,增长2.5% ;第二产业增加值14388.0亿元,增长4.7% ;第三产业增加值11978.7亿元,增长1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9448.3亿元,比 2014年增长10.4%。全省进出口总额完成514.8亿美元,比2014年下降14.% ;其中出口总额329.4亿美元,下降7.8%,进口总额185.4,下降23.6%。社会 消 费 品 零 售 总 额 实现12934.7 亿 元,比2014年增长9.4%。分地域看,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完成10069.4亿元,增长9.3% ;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完成2865.2亿元,增长9.8% ;居民消费价格比2014年上涨0.9%,其中,城市上涨1.1%,农村上涨0.5%。

2015 年,河 北 省 全 部 财 政 收 入4065.1 亿 元,比2014年增长8.0%。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49.2亿元,增长8.3%。全部财政收入占GDP比重达到13.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全部财政收入比重为65.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项目看,各项税收收入1934.3亿元,增长3.7% ;非税收入714.9亿元,增长23.1%。分级次看,省本级收入485.1亿元,增长10.0% ;地市合计收入2164.1亿元,增长7.9%。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32.2亿元,增长20.4%。省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1152.5亿元,增长12.8%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05.8亿元,下降10.2%。

一、助推经济稳定增长

一是盘活存量资金取得新突破。按照国务院要求,认真核查财政存量资金,摸清存量资金底数,督促市县严格落实盘活政策,收回“沉淀”资金186亿元(占应收回的100%),统筹用于冲减赤字、化解政府债务或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助推经济稳定增长。加大暂付款清理力度,制定出台相关意见,各地暂付款较大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同时,研究建立财政存量资金定期分析报告、预算编制与存量资金相衔接、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等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控制减少财政存量资金。二是拓宽筹资渠道取得新突破。大力推广PPP模式,建立制度体系和项目库,成功举办全省项目推介会和首届PPP论坛,并组织多次观摩。省市县三级项目库录入289个项目,总投资额4500亿元。张家口市桥西区集中供热等10个项目签约落地,总投资额129.13亿元。承德市双峰寺水库工程等13个项目完成意向签约,总投资额336.71亿元。13个项目入选财政部第二批示范项目,总投资额902亿元。安排资金用于设立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加快冀财基金运作,与国泰君安等社会资本方合作设立14支子基金,撬动社会资本88亿元。同时,编印《政府筹融资指南》,梳理出5大类76项筹融资方式,供各地各部门参考。三是撬动金融投入取得新突破。制定出台《关于财政助推金融创新支持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整合资金44.35 亿元,综合运用贷款风险补偿、担保补偿、“政银保”、小额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等多种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涉农企业资金投放,统筹安排1亿元,奖励企业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融资,财政金融共同发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推动国库现金运作,以财政间歇资金引导7.2倍金融资本集中支持重大产业项目和重点领域建设,商业银行贷款余额比年初增加千亿元。积极支持各地组建美丽乡村融资平台,与省农发行、省农行就利用政策性贷款达成一致。四是优化财税环境取得新突破。全面落实支持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稳步推进“营改增”,全年为各行业减免税收281亿元。落实普遍性降费政策,在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取消和减免各项基金或收费项目政策的基础上,研究出台15项对小微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免政策。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将范围推广到所有适宜领域,全省实施项目约3000个,购买金额87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2.5倍和3.6倍。

二、保障产业转型升级

把握稳增长与调结构平衡点,加强资金筹措,瞄准重点目标,大力支持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战略性新型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一是支持科技创新。发挥科技资金引导支撑作用,支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省以上科技投入13.3亿元,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打造京津冀协同创新平台、组织实施科技计划项目975项,全力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出台财政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十项措施”,省级安排专项资金7亿元,通过财政后补助、购买服务、参股投资、注入资本金等方式,激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活力。二是支持结构调整。坚持把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硬任务。筹措省以上资金3亿元,支持淘汰、压减产能企业安置职工就业,推动淘汰产能工作开展,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下降6.5% ;省级投入技改资金2亿元,实施财政奖补,推进新一轮技术改造,支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806个,提升传统产业发展水平 ;省级投入优势产业资金15亿元,推进新能源、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三是支持现代农业。把农业结构调整作为财政重点支持方向,落实省以上资金10.7亿元,支持部分粮食、蔬菜、果品大县优势主导产业及畜牧业加快发展 ;落实中央奖励资金17.9亿元,调动产粮、产油及生猪调出大县生产积极性,优势产业比重达到70%,产业化经营率明显提高 ;完善农业补贴政策,调整20%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拨付市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72.4亿元 ;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力度,全年投入省以上财政资金26.82亿元,安排实施高标准农田129.6万亩,实施产业化经营项目235个,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88亿公斤、蔬菜生产能力1.2亿公斤。

三、全面落实惠民利民政策

全年全省民生支出完成4368.3 亿元,占全部支出的80.2%。一是社保水平稳步提高。省级投入3.3亿元,落实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等就业政策,设立创业扶持资金,鼓励创业促进就业。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连续11年提高10%,城乡低保、五保供养人均补助提高7%,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达到40元,研究建立大病医疗救助运行新机制,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进一步缓解。整合省级低保、五保、孤儿和临时救助资金13亿元,推进社会综合救助试点19个。落实国家基本工资调整政策,扣除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个人缴费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月人均净增资393元。二是支农政策较好落实。整合省以上各类资金69.1亿元,重点推进9个省级重点片区美丽乡村建设,为3006个重点村办好15件实事。落实省以上扶贫资金26.6亿元(省级10.8亿元),探索精准扶贫新模式,实施产业扶贫,撬动金融扶贫投入,推进农村低保和扶贫“两线合一”。扩大全省设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范围,提高保费标准,降低费率,扩大保险范围,全省农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达18亿元。三是社会事业加快推进。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标准,落实省以上补助资金89.2亿元,保障1.5万所中小学运转经费,减轻650多万名农村学生家庭负担,免除95.8万名城市学生学杂费。整合省以上资金27.7亿元,改造农村薄弱学校1万多所。筹措省以上资金19.5亿元,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建立完善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加强基础能力建设。落实省以上资金45.86亿元,支持省属高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拨付省以上资金7.6亿元,推进文化惠民工程,落实公共场馆免费开放政策,办好农村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等惠民实事。省级投入8亿元,支持雪场引水、环境面貌整治等张家口申办冬奥会重点项目建设,助力京张申冬奥工作圆满成功。

四、支持生态环境治理

一是地下水超采治理成效明显。全年总投入82.6亿元(中央69亿元、省级11.6亿元、市县2亿元),较去年增长10.9%。试点范围得到扩大,由2014年的4市49个县,扩大到沧州、邯郸的全部超采区,石家庄市部分超采区以及辛集市,共计5市63个县。按照“花钱建机制”的要求,积极探索“1+5”可复制、可推广的综合治理模式。推行农业综合水价和水利工程管护体制改革,加强水利工程建设,调整农业种植结构28.3万亩,推行农艺节水731万亩,新增农村地下水压采能力7.22亿立方米,综合治理效果逐步显现。二是大气污染防治保障有力。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亿元,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2340辆,淘汰黄标车147万辆 ;力争横向支持,建立“2+4”对口帮扶机制,北京市对口帮扶廊坊、保定两市,天津市对口帮扶唐山、沧州两市共计8.6亿元。创新资金管理,除省属国有企业大气污染防治项目补助和省级部门能力建设外,其余资金全部下达市县,统筹用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利用外国金融组织贷款,谋划设立蓝天基金,吸收金融机构入股,预计首期规模将达到300亿元。三是生态补偿机制不断完善。研究京津冀协同发展大背景下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争取中央将安新县等5个县区新增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总数达39个,加上30个禁止开发区域和引导性补助县,全省一半以上的县享受中央补助;将峰峰矿区纳入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范围。推进农业生态治理,筹措资金21.7亿元,用于退耕还林补助、生态效益补偿、草原生态保护奖补 ;用好中央资金21.93亿元,推进衡水湖、官厅水库和滦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抓住财政部将河北列为全国唯一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机遇,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用好中央资金5亿元,对南水北调集雨区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实施深度整治。

五、推进各项财政改革

研究制定《河北省深化财政改革实施方案》,将改革任务划分为4类10项,全力推动各项改革不断深化。一是全面推进绩效预算管理改革。针对基层理财环境发生的外部约束越来越严、市县任务越来越重、基层权责越来越大、运转保障越来越难等新情况、新问题,专门召开全省绩效预算管理改革推进会,将改革在全省各市县全面推开。开展相关培训,并组成11个督导组分赴各地检查指导,督促各地按照规范的绩效预算编制新模式编制 2016年预算,推动各地真正建立起全过程绩效预算管理新机制。二是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规范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将所有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改进预算控制方式,省级编制2016—2018年财政规划,并试编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整合专项转移支付,按照“五取消、四整合、三控制”的思路,将281项省级专项转移支付清理整合为118项。推进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建设,加大对人口流入地区的支持力度。三是谋划财政体制改革。提前研究科学划分省以下事权和支出责任、省以下财政收入,合理确定共同事权支出责任分担办法。结合新的形势,在统筹考虑中央对河北省转移支付的基础,研究提出改进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本着更好地调动省、市、县各级积极性,更好地促进城镇化发展的原则,研究提出深化省财政直管县改革相关意见。四是研究推进县乡财政改革。研究制定《关于深化县乡财政改革加强基层财政建设的指导意见》,以提升监管和服务能力为重点,从改革财政体制、改进资金筹集方式、创新资金投入方式、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创新监管服务模式、加强机构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要求,切实解决工作落实和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五是配合其他相关改革。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支付方式改革在全省推开。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快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和县以下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研究建立保障工资落实长效机制;推进公车改革,省直机关公车改革顺利完成。

六、保持财政平稳运行

一是防范财政收入风险。围绕收入既定任务目标,保持定力,加强组织,确保不因收入问题引发运转风险。加大综合治税力度,建立税收分析模型,加强重点税源、重点行业和重点税种监控,有效减少跑冒滴漏;推行网上办税服务,建设“互联网+电子税务局”,方便企业纳税。规范非税收入征缴,创新征缴方式,完善“网上缴费”、“异地缴费”等便民举措,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以服务方式转变提升征管水平;认真组织开展非税收入检查,防止虚收空转,促进财政与经济良性互动。二是防范财政支出风险。落实新《预算法》要求,加快支出进度,力促财政资金早使用、早见效。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批复预算、下达转移支付资金;坚持旬调度,月通报,厅领导亲自带队加大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的督查力度,先后召开专题调度会议10余次,并对厅内相关责任处室和人员进行问责。三是防控市县运行风险。妥善应对经济下行情况下基层财政收入低速增长、库款保障能力不足、收支矛盾异常尖锐带来的潜在风险,督促各县测算落实工资改革增支需求,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及早做出资金安排。构建市县财政运行监控体系,划分市县责任,完善制度体系,再造管理流程,明确风险指标,实行动态监控,初步搭建起市县财政运行监控信息化平台。对所有市县逐一算账,综合运用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给予国库周转金支持等手段,加大对收入“断崖式”下滑县市的支持力度,保证困难县正常运转。四是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正确处理促发展和防风险的关系,留出发展空间,在确保风险可控前提下,用好政府债务工具,优化债务层级结构、区域结构和项目结构。在债券发行中科学测算各地债券分配额度,严格审核拟发行政府债券项目,督促债券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加强市县政府债务监控,开展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强化动态监测,实时预警,督促债务率已处于高风险的地区制订中长期债务风险化解规划,通过控制项目规模、压缩公用经费、处置存量资产、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消化存量债务,逐步将债务风险指标调整到警戒线以内。开展政府债券项目库建设,建立起政府债券项目管理系统,促进了债券资金规范高效使用。

七、不断提升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一是强化管理制度约束。围绕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梳理财政与部门相关职责,明确各自管理责任,组织修订《河北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并对99项具体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除涉密单位外,113个省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全部公开,设区市级、县区级政府预决算全部公开。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省级支付自助柜面业务稳步推进,电子支付效率进一步提高。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制度,省直实现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1.93亿元。二是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强化内部工作协调,研究建立深化改革、依法行政、预算编制、债务管理等15项内部协调机制,构建起省厅重点工作日常督导、定期会商、阶段报告、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的全过程协调运行机制;加强内控建设,研究建立了“1+10”内部控制体系,出台法律风险控制、政策制定风险控制、岗位利益冲突风险控制等10个专项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建立起对各类风险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全过程管理机制。三是强化信息技术支撑。把信息化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融入到财政业务与日常管理的方方面面。出台《2015年一体化业务系统建设工作方案》,完善改进一体化应用支撑平台,建成支撑省厅、11个市、130多个县的行政绩效管理平台。启动同城异地容灾中心建设,优化绩效预算管理系统,对国库电子支付、非税收入、政府采购管理等系统进行升级完善,开发建设了涉税数据管理、财政决算管理等系统,信息化支撑、引领、推动作用更加明显,财政业务系统整体运转效率和科学规范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四是强化绩效监督评价。创新监督评价方式,由侧重合规性审查转向合规性审查与绩效性审查并重,对49项专项资金和财政政策进行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95.2亿元,财政政策和专项资金效益得到提高。开展重要财政经济事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等工作监督检查。强化财政投资评审作用,完成投资评审项目66个,涉及财政资金20亿元,审减资金1.48亿元,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明显提高。牵头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涉农资金2300多亿元,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予以整改。

(河北省财政厅供稿,李志平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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