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

2016-02-12 00:42张季
中国财政年鉴 2016年0期
关键词:债务全省政府

辽宁省

2015年,辽宁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8743.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3%。其中 :按新口径核算,第一 产 业 增 加 值2384亿 元,增 长 3.8% ;第 二 产 业 增 加 值13382.6亿元,下降0.2% ;第三产业增加值12976.8亿元,增长7.1%。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17640.4亿元,下降27.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773.8亿元,增长7.7%。全省进出口总额960.9亿美元,下降15.7%。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4576元,增长7.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2%。其中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26元,增长7.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6%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057 元,增长7.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3%。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1.4。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27.4亿元,比上年下降33.4%,其中 :各项税收收入1650.5亿元,下降29.2% ;各项非税收入476.9亿元,下降44.7%。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481.6亿元,比上年下降11.8%。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各市、县的各类转移支付补助1351.4亿元,比上年增长3.4%。全省财政继续保持收支平衡。

一、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民生等支出

2015年,全省涉及群众利益的教育、科学技术、节能环保、社会保障与就业、医疗卫生、农林水、住房保障等民生支出占总支出比重达75%以上,同比提高近2.9个百分点。同时,切实做好省委、省政府确定的10个方面、44件民生实事资金保障工作,积极筹措并及时拨付相关资金,从5月份开始一月一调度,确保各项财政民生支出落实到位。

(一)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省财政投入101.3亿元,巩固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建立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高等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支持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职业教育示范校建设和职业教育师资培训等;推进高等教育生均预算制度改革,支持高等学校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将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标准由每生每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

(二)支持社会保障和就业。省财政投入122.3亿元,落实国家调整养老金政策,确保全省602.2万企业退休人员、387.8万60岁以上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70元提高至85元。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积极开展就业援助,为55.6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提供社会保险补贴;全省城市低保标准平均提高7%以上,农村低保标准平均提高10%以上 ;完善和落实城乡医疗救助、养老服务业、涉军群体社会保障等城乡社会救助制度。

(三)支持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省财政投入19.1亿元,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年人均 320元提高至380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由年人均 20元和15元分别提高至30元和25元,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由年人均35元提高至40元 ;继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落实计划生育各项财政补助政策。

(四)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省财政投入26.3亿元,支持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等公共文化重点工程建设;支持博物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和美术馆向社会免费开放;支持重点文物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支持全民健身等群众体育事业发展,为运动队训练备战提供资金保障;支持体育场馆正常运转以及向社会免费和低收费开放。

(五)支持生态环境建设。省财政投入14亿元,支持大伙房水源保护综合治理和辽河流域摘帽治理;支持青山、碧水、蓝天工程;支持全省城镇污水管网及泵站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将辽宁确定为全省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整治试点省。

(六)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省财政筹措公租房补助资金1.9亿元,支持5.7万户城市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的发放和 1.89 万套公租房建设。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顺利开展,省财政筹措30.6 亿元,支持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了城乡居民居住条件。

(七)做好牵头民生实事落实工作。各级财政投入15.4亿元,利用一事一议奖补政策建设村内道路5618公里,完成了省政府确定目标任务的125% ;各级财政投入3亿元,支持3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六化”项目建设。

二、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切实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一)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体系。省政府印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省财政厅相应制定政府债券预算管理、债券发行、兑付、还本付息、风险评估和预警、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办法,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落实国家关于债务限额管理政策,将一般债务收支、专项债务收支分别纳入了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对或有债务,按照有关规定相应纳入了政府综合预算管理。

(二)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879.5亿元(含大连278亿元),其中 :置换债券1773亿元(含大连255亿元);新增债券106.5亿元(含大连23亿元),优化了政府存量债务的期限和利率结构,消除了当年债务偿还风险,有效降低了地方政府债务成本,减少了相关利息支出。

(三)积极化解存量债务。按照省政府三年化解存量债务风险的部署,督促各市县利用PPP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按时足额偿还到期债务,研究制定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避免出现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三、支持稳增长调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一)创新和改进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出台《辽宁省财政专项资金股权投资管理办法》,建立首期规模达100亿元的辽宁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股权投资等市场化运作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和乘数效应。

(二)支持科技创新。省财政投入14.3亿元,重点支持构建区域创新体系,促进产学研联合,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建设共性、专业、综合服务三大科技平台和重大创新基地;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和企业并购、引进海外先进适用技术等;支持开展社会公益领域和社会科学课题研究。

(三)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落实“营改增”改革政策,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同时延长部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业户等免征增值税、营业税优惠期限,落实铁矿石资源税减半征收政策和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落实国家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取消、停征和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策,全年为企业减轻税费负担161.9亿元。

(四)推广和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出台推广PPP模式的实施意见、项目库管理办法和专家评审办法等制度文件,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约200人的跨项目各领域的专家队伍,对运用PPP模式进行规范,2015年全省汇总PPP项目556个,其中已签约项目70个,总投资近200亿元,有9个项目被纳入财政部全国PPP示范项目清单。

四、强化财政管理,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一)严格规范预算执行。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严格执行省人大批准的省本级支出预算。预算执行中由于盘活存量资金、发行政府债券等原因确需调整省本级预算,全部依法履行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批程序。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健全预算执行通报和考评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规范各类财政支出预算编制和执行程序,健全省级专项资金立项、审批和监督规程。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追加支出,大力压缩“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经费支出,降低了政府运行成本。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覆盖面,突出抓好省本级重点支出项目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管理质量控制和绩效结果应用。

(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财政结转结余资金进行了全面清理,省本级收回以前年度财政存量资金91.3亿元,统筹用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方面。

(三)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全力配合审计部门开展稳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省级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等审计监督,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开展整改。开展重点领域财政监督检查,强化源头控制,严肃财经纪律。出台了省财政厅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制定了预算编制管理等6个内部控制规范,进一步规范了财权运行。

五、深化财税改革,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一)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公开2015年省本级政府预算信息和2014年决算信息,支出预决算细化到项级科目,转移支付分项目、分地区公开,进一步提高了政府理财透明度。督促省直部门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123个省直部门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

(二)加强政府预算体系建设。全面落实预算法要求,将2015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四本预算全部上报省人代会审议,实现了全口径政府预算接受人大监督。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9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将省属国有企业收益上缴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三)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2015年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为62.5%,同比提高4.9个百分点。压减并整合专项资金,由原来的178项压缩到125项。

(四)科学合理编制预算。转变观念、创新方法、打破“基数”,在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形势、全省主要经济指标预算增长情况、国家政策调整等各项增减收因素,科学预测2016年省本级收入预算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省政府明确的实行零基预算、必保刚性支出、坚持量力而行、加强统筹使用等预算编制原则,多渠道整合资金来源,优化支出结构,从严从紧、科学合理编制2016年省本级支出预算,确保省本级预算收支平衡。同时,编制2016-2018年三年滚动项目规划和中期财政规划,强化中期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作用。

(五)推进国库管理等改革。全面推进乡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全省实施非税收入收缴改革的乡镇537个,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乡镇929个。建立国库资金动态监督机制,省、市、县(区)全部试编了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六)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出台《辽宁省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法》,修订《辽宁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规范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施。

(辽宁省财政厅供稿,张 季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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