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

2016-02-12 00:42唐文倩
中国财政年鉴 2016年0期
关键词:政府建设

福建省

2015年,福建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5979.8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117.65亿元,增长3.7% ;第二产业增加值13218.67亿元,增长8.7% ;第三产业增加值10643.5亿元,增长10.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275元,比上年增长8.3%,农民人均纯收入13793元,比上年增长9%。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1.7%。城镇新增就业65.9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66%。固定资产投资21628.31亿元,比上年增长17.2%。进出口总额1693.60亿美元,比上年下降4.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505.93亿元,比上年增长12.4%。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144.03亿元,完成预算96.2%,增收315.63亿元,比上年增长8.2%。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44.24亿元,完成预算101.3%,比上年增长7.7%。上划中央收入1599.79亿元,完成预算97.8%,增收133.60亿元,比上年增长9.1%。省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5.52亿元,完成预算的102.7%,增收40.46亿元,比上年增长16.5%。自主发行福建省地方政府债券1349亿元。全 省 一般公共 预 算 支出4001.58 亿 元,增支694.88 亿元,比上年增长21%。其中,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3.35亿元,增支86.67亿元,比上年增长18.6%。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1304.56亿元,完成预算的97.8%,减收580.98亿元,比上年下降30.8%。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1411.34亿元,减支392.20亿元,比上年下降21.7%。

一、稳增长调结构服务经济发展

(一)强化政策资金要素保障。参与制定促进工业创新转型稳定增长、培育高成长企业、金融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外贸稳定增长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细化落实财税配套举措,推动经济稳定增长和产业转型升级。统筹各类财政性资金,扩大有效投资,重点支持城市公用设施、水利、公路水路、城乡电网、信息通信、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等重点领域建设。加大对内外贸的扶持力度,重点支持企业参展、自主品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以及口岸通关便利化建设,鼓励电子商务、旅游购物等贸易模式创新,促进内外贸稳定增长和需求升级。

(二)激发经济增长内生动力。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严格执行促进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等税收优惠政策,取消、减免、暂停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适当降低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有效减轻企业和居民的税费负担。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借鉴实施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试点政策,改进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完成五项自贸区总体方案重点试验任务,支持工商登记等商事制度改革,有效优化投资环境。

(三)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约束,做好开源节流,加强和规范增收节支管理,建立财政和税务部门联合的收入协调工作机制,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和行政经费,狠抓财政支出进度,把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支出进度作为稳增长的重要举措,通过清理结余结转、加快支出进度等措施,增加资金有效供给。全省共盘活整合各类存量资金336.59亿元,调整用于发展急需的领域和民生事业,支持社会事业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等。

(四)改进财政投入方式。增强财政资金对社会资本的引导带动作用,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完善政策支持体系,落实财政扶持措施,发挥协调机制作用。在北京、上海召开项目推介会,加大PPP模式推广力度。2015年,全省落地动工PPP项目23个,项目总投资额311.35亿元,引入社会资本239.21亿元。设立福建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文化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等政府产业引导基金,通过股权投资方式支持重点项目发展。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省直部门共推出31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覆盖各个事业类型。

二、稳步提高民生事业保障水平

(一)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完善各类涉农补贴、产粮大县奖励、农业保险等政策,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及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和提升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推动设施农业发展,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和适度规模经营。持续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和美丽乡村建设。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全省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支出441.86亿元。

(二)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稳步提高农村低保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以及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高新农合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政府补助标准,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全省一般公共预算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支出692.96亿元。

(三)提升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实施新一轮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和城区中小学扩容工程。改善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新增设立学生课外活动责任险。出台省属中等职业院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提高中等职业教育财政投入保障水平。支持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和重点学科建设,支持高等教育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支持民办职业院校服务产业转型升级特色专业建设。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757.51亿元。

(四)推进文体传媒事业发展。继续支持文化惠民工程和群众公共文化活动深入开展。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扶持文化精品创作生产和人才培养。建立健全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制度,推动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和重点文化企业做大做强。全力支持办好全国青运会。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4.82亿元。

三、加大投入支持区域协调发展

(一)推动科学扶贫精准扶贫。加大对市县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落实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扶持政策,重点支持扶贫开发重点县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社会事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创新扶贫小额贷款机制,帮助贫困户解决生产启动资金不足、贷款难问题。推进农村造福工程,支持5万户近20万人实施造福工程危房改造。支持少数民族和第四轮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

(二)加大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海岛及沿海地区扶持力度。共下达补助资金17.75亿元,比上年增长119.8%。其中,设立原中央苏区财力补助资金,从2015年起,每年安排7.96亿元,用于52个县(市、区)急需解决的社会事业或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大对苏区老区等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此外,通过体制返还、一次性补助、安排债券资金、争取中央财税政策等措施,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自贸试验区、福州新区建设。2015年中央财政补助福建省各类资金总额1140亿元,较上年增长13.1%。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150.77亿元,增长28.5% ;原中央苏区县重大民生转移支付25.83亿元,增长24.1% ;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11.78亿元,增长44.5% ;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6.7亿元。

(三)支持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加大生态保护转移支付力度,全年共下达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资金12.53亿元,比上年增长51%,引导市县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统筹财政资金,继续实施农村家园清洁行动,落实重点流域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推进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加大宜居环境建设力度,持续推进以绿色城市、绿色乡镇、绿色通道、绿色屏障为主要内容的“四绿”工程建设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全省一般公共预算节能环保支出95.57亿元。

四、推进各项财税体制改革

(一)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取得积极进展。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改革和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政府预算体系不断完善,预决算公开工作稳步推进,首次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初步建立“四位一体”政府预算体系。实现省、市、县全口径预算公开,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71家省级部门“三公”经费公开细化到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统筹力度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结构持续优化,省级中期财政规划编制正式启动,省级国库现金管理试点改革稳步实施,省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实现全覆盖。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二)税制和财政体制改革有序推进。落实资源税从量计征改从价计征改革,推进“营改增”试点改革,积极争取自贸试验区相关税收政策落地,推动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实施,落实出口退税负担新机制,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工作。

(三)政府债务管理更加规范。完善债务管理制度,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扎实做好福建省地方政府债券自主发行工作,2015年,全省新增债券和置换债券额度共1349亿元。开展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及核查工作,摸清债务底数,落实限额管理要求,研究提出限额分配方案。圆满完成政府债券发行,提前调度库款支持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垫付拟发债券资金,做好债券资金的分配、预算调整、拨付和使用监管工作。开展债务置换工作,优化债务结构,严格防控风险。

五、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服务水平

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财政法制建设不断加强。省政府出台《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推进省直单位财政票据电子化网络管理改革。严格执行《福建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办法》,完善《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加强出国(境)团组经费管控,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和行政经费。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管理覆盖范围和资金规模进一步扩大。贯彻实施企业会计标准体系,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和政府会计核算,强化会计监督。加强财政投资评审,省级完成投资评审金额54.19亿元,审减率达9.06%。组织开展财政存量资金、收入质量、部门预算、专项资金、预决算公开等专项检查。推进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乡镇财政所标准化建设进展良好,全省已有946个乡镇财政所顺利通过验收,占88.7%,其中福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均已提前完成三年创建任务。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以及政府采购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和推广应用等各项基础性工作也取得新进展。

(福建省财政厅供稿,唐文倩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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