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

2016-02-12 00:42李小丽
中国财政年鉴 2016年0期
关键词:厦门市全市政府

厦门市

2015 年,厦 门市实现地区生产 总值3466亿元,其中第一、二、三次产业增加值分别为23.9亿元、1509亿元和1933.1亿元,分别下降0.5%、增长 7.9%和增长6.5%。全社 会 固 定 资 产 投 资1896.52 亿 元,比 上 年 增 长 20.6%,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1887.65亿元,增长20.8%,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下降27.1%,第二产业投资增长17.4%,第三产业投资增长21.8%。全年实现外贸进出口总值832.91亿美元,比上年下降0.2%,其中出口534.97亿美元,增长0.6% ;进口297.94亿美元,下降1.8% ;贸易顺差237.03亿美元,增长4.1%。2015年,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68.4亿元,增长8.9%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1.7%,其中,服务项目价格上涨2.7%,消费品价格上涨1.3%。

2015年,厦门市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001.7亿元,完成预算的 99.7%,比上年增长10.2%,其中地方级收入606.1亿元,比上年增长11.5%。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360.2亿元,比上年下降3.6%。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5亿元,比上年增长2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57.1亿元,为预算的103.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2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06.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4.5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44.6亿元。

一、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加力增效

(一)加大减税降费力度。继续实施“营改增”改革,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和暂免征收营业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全面清理涉企收费,实施阶段性企业收费减免,累计减轻企业负担120亿元。

(二)扩大有效投资规模。持续推进PPP工作,制定PPP实施方案及扶持政策,建立专业咨询机构库,筛选首批10个PPP试点项目。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与平安银行、兴业银行、工行签订总额300亿元的城市发展基金合作协议。向财政部争取地方政府债券额度90亿元,支持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争取国家支持,成功获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

(三)夯实实体经济基础。出台促进工业稳增长、智能制造发展、小微企业发展等扶持政策,完善现代产业支撑体系,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坚持抓龙头、铸链条、建集群,联芯、天马微二期、三安集成电路、电气硝子等一批龙头项目有序推进。加快软件园三期、ABB工业中心、清华紫光集成电路产业园等园区载体建设,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四)促进新兴业态发展。整合优化财政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出台生物医药、信息消费、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扶持政策,扎实推进国家现代服务业试点工作。建立健全产业基金决策和管理机制,设立政府产业引导母基金,设立7只子基金,撬动社会资金62亿元投向本地企业。出台股权投资、促进租赁业发展等政策措施,支持构建大通关一体化信息平台,扎实推进自贸区建设和“一带一路”发展战略。

(五)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加大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基金投入,基金规模提升至初设时的三倍,总额达1.5亿元,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19家初创期企业发展。出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扶持政策,建成海沧青创、一品威客等一批创业创新基地和众创空间。加快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企业申请研发经费补助的,不限定投入的最低限额。率先实施科技保证保险服务,对发展前景良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购买科技保证保险的,免固定资产担保。新增5个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新认定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10家。

二、完善民生保障机制提质增量

(一)优先支持教育发展。提高全市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建立健全学校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提高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助学金标准,实行高校及中职学校捐赠收入配比奖励政策,完善市属公办高等学校和中职学校教育经费筹措机制。继续实施教育基建三年行动计划补助,推进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缩小城乡义务教育差距。

(二)提升医疗社保水平。降低参保人员医疗费社会统筹医疗基金起付标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公共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全市280个村卫生所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价销售。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和救助标准,统一城乡低保标准。设立老年人意外伤害险,惠及全市29.7万人。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成366个居家养老服务站、6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及30个农村幸福院。

(三)拓宽公共服务供给渠道。推进教育文化、市政维护、社工服务、助残养老等领域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培育扶持社会服务组织,满足多层次民生需求。出台财政奖补政策,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医疗、养老等领域。筛选地下综合管廊、东部固废垃圾处理中心二期等PPP试点项目,逐步构建多元化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

三、加快构建现代财政制度

(一)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建立定位清晰的政府预算体系,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提交人大会审议,7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加大全口径预算统筹安排力度,将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启动中期财政规划编制,试编基建、产业领域及教育、医疗等部门支出三年滚动规划。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实行政府债券额度控制,有效防范债务风险。增强预算透明度,除涉密内容外,政府收支一律公开。强化预算执行监控和通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二)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深化预算绩效改革,推行绩效目标管理,实行事前评审、事中监控和事后评价,将预算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改进绩效评价方式,选择职业教育、就业培训、规划经费等项目进行重点评价,引入第三方评价方式,建立绩效结果应用、公开及问责机制。

(三)盘活存量资金资产。建立财政存量资金定期清理机制,2015年全市共计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约100亿元,统筹用于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等重点领域。全面开展政府资产清查,研究盘活资源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助推城市建设和产业升级。深化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监管,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四)优化财政体制机制。调整市区市政园林管理维护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善自贸区财政管理体制,鼓励区域间联动招商。完善土地房屋征收资金拨付机制,市级下放征收资金拨付审核权。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推行至镇街,其中湖里全部镇街、思明厦港街道、海沧嵩屿街道、翔安大嶝街道等试点单位已纳入一体化系统进行集中支付,同安全部街道、集美部分试点街道也已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五)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调整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清理整合部分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建立均衡性转移支付制度,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规模,对财力较为薄弱、公共服务保障程度较低的区域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梳理转移支付项目,单独编制转移支付预算。

(六)严格控制行政成本。建立“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实时监控系统,建立公务支出预警机制;完善公务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2015年全市“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16.9%。全面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市级预算单位“三公”经费公开进一步细化。

(七)加快“三农”发展。试点小城镇财政收入全额返还,采取竞争性立项方式选定翔安区新圩镇为建制镇试点镇。深入同安区洪塘镇苏厝村组织开展财政支农政策“进村入户”系列活动,将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到村、村民。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对岛外九条主要溪流及其他小流域干支流实行全流域养护。扶持农村经济发展股份化项目,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八)推进政府采购改革。集中清理修订《厦门市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办法》等12部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对采购代理机构实施宽进严管,加强采购代理活动监督检查。完善大宗货物政府采购制度,精简采购流程,大宗采购品牌效应逐步显现。大幅调整集中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有效提高采购效率。

(九)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公开69项行政权力事项、152项责任事项、5项公共服务事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市本级所有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各区,清理前置审批和中介服务、制定标准化办事规程。2015年,厦门市财政局通过厦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复评并获厦门市2013-2015年厦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

(厦门市财政局供稿,李小丽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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