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

2016-02-12 00:42黄平,谢宗博
中国财政年鉴 2016年0期
关键词:江西省财政政府

江西省

2015年,江西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6723.8亿元,比上年增长9.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773.0亿元,增长3.9% ;第二产业 增 加 值8487.3亿元,增 长9.4% ;第 三 产业增加值6463.5亿元,增长10.0%。人均生产总值 36724元,增长8.5%。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7268.9亿元,比上年增长 9.2%。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7388.1亿元,比上年增长 15.3%。全年进出口总值2641.5亿元,比上年增长0.7%。其中,出口值2060.9亿元,增长4.8% ;进口值580.6亿元,下降11.7%。全年新批外商投资企业640家,合同外资金额73.7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金额94.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2.1%。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896.0亿元,比上年增长11.4%。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437元,比上年增长10.2%。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500元,增长9.0%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139元,增长10.1%。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2403元,比上年增长11.9%。

2015年,全 省 财 政 总 收 入 3021.8亿元,比上年 增 长12.7%,税收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78.5%,剔除当年11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因素,税收占比为80.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65.7亿元,增长15.1%。2015年市县财政,11个设区市中,6个设区市财政总收入超200亿元,比上年增加1个 ;全省100个市县区中财政总收入超10亿元的85个,增加8个 ;超20亿元的36个,增加7个 ;超50亿元的 5个,增加2个,其中南昌县财政总收入100.9亿元。2015年,中央对江西省各项转移支付补助1878.8亿元(不含返还性收入),比上年增加128.7亿元,增长7.4%,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153.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725亿元。此外,江西省新增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2.1亿美元,新增清洁发展委托贷款3.65亿元。

一、支持经济发展

(一)加大实体经济投入。统筹安排27.2亿元,支持重大区域战略实施。成功自主发行978亿元政府债券,其中224亿元新增债券重点投向稳增长领域,置换债券754亿元将2015年到期政府债务全部置换完毕,减轻利息负担17亿元。筹集14.3亿元支持铁路、公路建设和航空产业发展,注资13亿元组建省级再担保公司和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安排5.2亿元推动全省标准厂房建设,对新纳入统计范围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给予补助,对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省内企业给予奖励。加快实施“互联网+”行动,安排2.8亿元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试点。取消市县财政出口退税负担,鼓励市县扩大外贸出口。

(二)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省财政整合6亿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全省财政科学技术投入比上年增加16.4亿元。继续整合4亿元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安排3000万元扶持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南昌市纳入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赣州综合保税区通过国家验收,南昌综合保税区申报取得重大进展,萍乡市列入全国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入选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等。

(三)着力减轻企业负担。实施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17年底 ;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 ;取消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34项,涉企收费仅保留5项;降低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同时,落实好既定的税收等优惠政策,增强企业信心。

(四)创新财政稳增长方式。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源支持江西省经济发展。“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共发放银行贷款近500亿元,惠及5.2万户中小企业和农业经营主体 ;江西省融资担保公司为571家企业提供担保贷款54.4亿元。投入5亿元资本金组建江西省财投股权基金公司,吸引社会资本设立30亿元的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基金、30亿元的鄱阳湖污水治理基金,并抓紧设立政府产业引导基金。

二、办好民生实事

(一)促进就业创业。对不裁员、少裁员的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给予稳岗补贴,将电子商务创业培训纳入补贴范围。全省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14.2亿元,直接扶持带动就业创业56.5万人次 ;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21.8亿元,扶持个人创业9.4万人次,带动就业47.1万人次。年末全社会就业人数2615.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2.5万人。全年城镇新增就业55.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人数3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35%。全年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6.9万人。

(二)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城乡低保财政补差水平分别提高到月人均290元和165元,全年共向城市低保户发放低保金33.9亿元,向农村低保户发放低保金33.6亿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每月305元和260元 ;城市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人数97.6万人,农村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69.6万人,农村居民得到政府五保救济人数22.7万人。连续11年提高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年人均养老金达到2214元。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补助标准也有不同程度提高,年末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823.1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数585.0万人,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人数3450.9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148.0亿元,农民参合率99.2%,参合县比例95.0%,统筹基金使用率90.0%。救灾等应急支出得到保障。

(三)加大教育投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筹支持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民办教育发展。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提供教课书的学生数598.7万名,得到政府资助的家庭生活困难学生数2.8万名。边远和最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标准分别由月人均210元和360元提高到300元和500元,对6万名连片特困地区乡村学校和教学点教师给予生活补助。

(四)实施精准扶贫。统筹27.2亿元,深入推进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扶贫攻坚 ;安排6.4亿元将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补助范围增加至49个。全省财政整合47.9亿元建设341万亩高标准农田,统筹15亿元支持新农村建设,选择11个乡镇共33个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统筹2亿元支持20个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支持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建设。投入22.3亿元推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推进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安排29.7亿元,将乡镇、村、社区组织运转保障补助标准分别提高至每年80万元、8.5万元和7万元。同时,继续加大投入,统筹促进其他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五)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安排11.8亿元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建立全境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安排10.5亿元将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至每亩20.5元 ;筹集45.5亿元推进县市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年末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断面(点位)达标率81.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11个设区市城区空气质量(AQI)优良率90.1%。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1% ;完成植树造林214.7万亩、森林抚育560万亩,森林蓄积量达到4.45亿立方米。

(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安排93.2亿元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融资300亿元支持市县棚户区改造 ;下达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资金36亿元。全年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23.26万套,基本建成28.51万套,分别达目标任务的100%和178.2%,其中,棚改开工16.54万套,棚改货币化安置率达31.9% ;完成 农 村危房改造31.2 万户,其中,国家下达任务18.2万户,省政府提前实施13万户,是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最多的一年。完成扶贫移民搬迁10.6万人,减贫72万人。

三、深化财税改革

(一)预算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四本预算全部提交省人代会审议。省级启动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省、市、县三级全部公开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在全省开展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核定全省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905.2亿元,各级均实行债务余额限额管理。

(二)落实国家税制改革。从5月1日起对稀土、钨、钼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改革,江西省中重稀土、钨从价计征适用税率分别为27%、6.5%,同时取消稀土、钨的矿产资源补偿费、价格调节基金等。自6月16日起,调整江西省契税税率,单位或个人以购买、赠与等形式取得住房的,契税适用税率为3% ;其他情形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契税适用税率为4%。加大残疾人等优抚群体个人所得税优惠力度。推进综合治税平台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建设,提升收入征缴质量和效能。

(三)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 合 作(PPP)模式,试点项 目 达 51类。安排 2500 万 元对PPP示范项目新引入社会资本金给予一次性奖励。新增赣州市章贡区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上饶市老年福利中心2个PPP项目纳入财政部第二批示范。

(四)完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2015年度全省政府采购资金550亿元,比上年增加49.66 亿元,增长9.9%,比年度采购预算节约财政资金58亿元,节资率9.5%。在全省各级全面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实现全流程操作电子化、全过程监控网络化、全覆盖上下一体化的政府采购管理和交易体系。创新管理模式,通过建立第三方价格监测机制、实施批量集中采购试点等方式降低政府采购价格。强化监督管理,开展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出台一系列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办法,进一步规范单一来源方式流程及采购方式和代理机构的选择等。出台《江西省财政厅购买社会中介机构服务暂行办法》,建立中介机构库,明确管理职责,规范采购行为。

四、加强资金管理

(一)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通过每月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各地进一步加快支出进度。改革和完善省对市县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省财政对市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于5月15日前基本下达,各类专项转移支付于9月底前全部下达完毕。

(二)加大监管力度。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 经 纪律专项 检 查,共 发 现违规 问 题 涉及金额 2.4 亿元,已全部整改到位。开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重点检查和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依纪依规处理涉案人员188人。研究建立全省党政机关“三公”经费支出监管平台,建立资金运行动态监管机制,对“三公”经费实行“定额控制、定点消费、定卡结算”。2015年,全省因公出国 (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41亿元,比上年压减10.3%。省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 4.1 亿元,比上年压减22.6%,比预算数节约3329万元。同时,细化完善了省内差旅费标准。

(三)开展资金整合。拟订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由332项压减至139项,压减率58.1% ;省级盘活财政存量 162.2亿元,全部用于省委、省政府出台的重大增资政策及“稳增长、惠民生”项目;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扩大到赣州、吉安、抚州所有县(市、区),共整合资金745项、65.1亿元。

(四)加强绩效管理。省直所有部门均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共 核 减 项 目 49个、金 额 6.5亿元,省 直 部 门 项 目资金评价量占本部门项目支出额60%以上。首次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了有关教育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18项满意度测评指标得分均在 90%以上。对384 个省级投资项目实施预算投资评审,共审减投资预算7.1亿元。在2015年度省直机关绩效管理考核中,财政厅156项指标全面完成。

(江西省财政厅供稿,黄 平、谢宗博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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