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

2016-02-12 00:42余立新
中国财政年鉴 2016年0期
关键词:财政改革

湖南省

2015年,湖南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9047.2亿元,比上年增长8.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331.6亿元,增长3.6% ;第 二 产 业 增 加 值 12955.4 亿 元,增 长7.4% ;第 三产业增加值12760.2亿元,增长11.2%。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2968元,增长7.9%。三次产业结构为11.5 ∶ 44.6 ∶ 43.9,第一、二、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4.5%、42.0%和53.5%。其中,工业增加值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36.9%,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19.7%。

全省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11.04亿元,同比增长10.31%。其中,地方收入2515.43亿元,同比增长11.17% ;上划中央收入1495.61亿元,同比增长8.9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28.7亿元,同比增长14.18%,其中民生支出达到3929.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到68.6%。

一、深化财税改革

强化顶层设计,以省委文件下发了总体改革方案,为改革指明了方向。在严格落实中央改革部署的基础上,出台了一批有特色、有影响、有效果的改革举措:实行收入预算弹性控制,重点治理虚增收入行为;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实现4本预算“统筹、统编、统批、统管”;试编省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年滚动债务预算,开展地方债自发自还试点,对市县债务风险实行分类分色预警,初步形成借用还相统一的债务管理新机制;建立预算公开涉密清单管理制度,涉密事项上清单,清单之外全公开;大幅整合专项资金,严控自由裁量权,省级专项由上千项压减到98项 ;推广PPP模式,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建立财力性转移支付体系,实现财力配置向基层和老少边穷地区倾斜。

二、稳定经济增长

(一)精准调控,财政收支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一是相机决策,定向发力,推动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面对持续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将稳增长作为全年的主要工作之一,定期碰头研判收入走势,加强对市县的指导协调,推行了一系列定向精准调控措施。上半年重点防失速,防止收入“自由落体”式下滑,推动企稳回升;下半年主要增后劲,分析比较地区间收入增长双向分化的新情况,督促娄底、郴州等以传统产业、矿产资源为主导的地区通过结构调整培育新的增长点,引导长沙、岳阳、常德等资源禀赋优势突出、转型升级步伐较快的地区进一步将经济发展成果转化为财政增收。上述措施取得积极成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从2月份起扭负为正并逐月上升,下半年一直稳定在10%以上,全年完成4011亿元,增长10.3%。二是紧跟政策动态,加强汇报衔接,争取中央大力支持。2015年,中央对湖南省均衡性、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等7项财力性转移支付规模达到762.7亿元,比上年增长20.1%。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591.7亿元,增长24%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05.5亿元,是全国3个过百亿的省份之一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33.1亿元,增加4.6亿元,新增8个县纳入补助范围,全省享受重点补助的县市达到41个;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增加1.2亿元,增长27%。财政部下达新增债券额度181亿元,置换债券1222亿元,平均利率为3.4%,大幅降低了政府融资成本。三是狠抓预算执行,加快盘活存量,切实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提请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2015 年预算编制与改革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加快2015年预算支出进度的紧急通知》,要求6月底前,省对市县转移支付要下达80%以上,上半年全省财政支出要力争比上年同期增长15%。9月份,又印发了《关于积极作为,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拨付财政资金的紧急通知》,就财政支出进度再部署、再强调。在此基础上分解提出了各地第四季度和全年的收支努力目标,并印发了《关于切实抓好第四季度财政收支工作、奋力推动稳增长惠民生促改革的通知》。2015年,全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进度为97.7%,排名全国前列。四是夯实基础,突出重点,以公共产品投资促进稳增长调结构。安排“两房两棚”和农村危房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省级补助41.7亿元,铁路、高速公路、机场及内河航道建设资金37.7亿元,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资金33.2亿元,创新产业园区135工程资金12亿元,气化湖南工程建设资金3亿元等,全力保障湘江保护和治理“一号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省域覆盖建设等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资金需求。同时,为更好地发挥公共资金在稳增长方面的推动效应,开辟资金下达“绿色通道”,打通资金落实“最后一公里”,督促各级各部门尽快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和实际消费。

(二)多措并举促经济转型。一是推行减税降费。启动实施“营改增”、资源税从价计征等改革,严格落实面向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清理取消和暂停征收1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二是创新财政筹融资方式。加快政府融资平台转型,推广运用基金、PPP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公路、铁路、机场、“两房两棚”、城市污水管网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挥财政投资对稳增长的关键作用。三是扶持产业企业。设立文化旅游、健康养老、新兴产业等政府股权投资基金,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新型工业化、互联网产业发展等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统筹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推进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建成覆盖全省的融资担保体系,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支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四是启动特色县域经济强县工程。以县域为平台,以产业为中心,整合资金,集中投入,分三个批次在33个县市启动实施特色县域经济强县工程,重点支持农副产品加工、特色制造、文化旅游3个县域优势产业发展,效果逐步显现。五是支持两型社会建设。支持实施湘江保护和治理“一号工程”,加强重金属污染治理,建立湘江流域水质水量生态补偿机制。加大财政奖补力度,支持煤矿整顿关闭,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减排。六是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启动创新创业园区工程,加快标准厂房建设,支持湘南3市承接产业转移。推动搭建平台,衡阳、湘潭、岳阳综合保税区先后获批。支持流通体系建设,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推进完成农贸市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与国际金融组织开展高层次、高频率财经交流,运用国外贷款实现新突破。

三、保障改善民生

严格落实各项重大基本公共服务政策,足额安排城乡居民医保、养老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政策性支出,支持制定城乡低保最低保障线制度,推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民生工程。同时,将中央下达的财力性转移支付增量全部下达市县,还通过调整结构加大对市县的补助力度。2015年,省对市县7项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达到555.8亿元,增长33.7%。其中,考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增支因素,新增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127亿元,占市县增支需求70% 以上 ;出台关停落后小煤矿“退坡”财力补助办法,根据市县财力实际影响额度连续3年分别补助70%、50%和30%,2015 年下达6.2亿元。一是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大幅增加教育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工程,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善教育基础设施条件,持续提高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高校生均拨款补助标准,出台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标准,推动职业教育改革,落实乡村教师支持政策,建立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体系,促进各层次教育均衡发展。二是完善社会保障和就业体系。发挥就业资金引导作用,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稳步提高养老、五保、优抚等保障水平,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十一连调”。建立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临时救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重型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等制度。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启动实施养老保险费率过渡试点。三是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逐年提高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逐步扩大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覆盖面,加强艾滋病、结核病和血吸虫病防治。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支持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改善基层医疗卫生基础条件,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化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严格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统一城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标准,全面实施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支持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四是落实文化体育惠民政策。支持建立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免费开放,支持实施农家书屋、广播电视户户通、村村响以及“演艺惠民、送戏下乡”等公益性文化项目。

四、加大强农惠农力度

一是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农业“休养生息”政策,支持开展长株潭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和种植结构调整试点。推进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建立覆盖粮食主产县的农业担保机构,开展“财银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和缓解农村融资难题。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提升耕地地力。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支持开展乡村清洁、退耕还林等工程,提高农业生态环境承载力。二是发展现代农业。支持实施两个“百千万”工程,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造农业综合产业园、特色产业园,支持农业技术推广,提高农业发展的规模化、产业化、机械化和科技化水平。推进粮油千亿产业工程。发展农业保险,品种增加到19个,较好发挥了防灾减灾的功能作用。三是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支持小农水重点县、“五小水利”、中小河流治理、农村河道综合整治、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水利设施建设,推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公路通畅、危房改造、电网改造、环境整治等工程,农村面貌显著改善。四是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健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奖补项目覆盖所有行政村,集中连村建设范围进一步扩大。推进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建制镇示范试点。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支持推进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五是加大扶贫力度。增加扶贫投入,以武陵山、罗霄山片区为主战场,开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实施特殊人才政策,增强贫困地区造血功能。推进少数民族地区高寒山区扶贫解困工作。提前完成移民避险搬迁任务。

五、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加快法治财政建设,推动修订《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等一批地方性法规规章,圆满完成“六五”普法任务。严格非税收入预算管理,细化非税收入执收成本核定,推进票据电子化改革。推进预算支出标准化体系建设,提高预算编制精细化水平。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规范公务支出管理,停止新建楼堂馆所,严控“三公”经费,降低行政成本。建立健全省直部门正常运行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全省公务用车改革。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完善国有资产配置预算限额标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范围覆盖全省各级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第三方评价机制初步建立,评价结果得到较好应用。推动财政监督转型,前移监督关口,构建嵌入业务流程的财政支出监督机制。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顺利完成3年集中整治任务。加强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完善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制度,基本完成标准化财政所建设任务。改进财政投资评审,健全制度体系,推进预算评审与结算评审相结合。加强会计管理,全面实施会计标准体系,推进管理会计、政府会计改革,加强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创新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自律管理,规范会计中介行业秩序。加强国库管理,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开展现金管理,基本完成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加大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支出进度。推进内部控制建设,有效防范财政业务风险。实施财政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信息技术支撑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湖南省财政厅供稿,余立新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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