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恩对生产力一元决定论的辩护:一个批判的考察

2016-02-12 13:26
天府新论 2016年3期
关键词:科恩历史唯物主义

孟 捷

科恩对生产力一元决定论的辩护:一个批判的考察

孟捷

摘要:在发表于上个世纪70年代的《卡尔·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一书里,科恩试图为历史唯物主义的决定论版本,即所谓生产力一元决定论,进行全面的辩护。科恩的理论包括两个原理,即所谓发展原理和生产力首要性原理。由于科恩在对相关理论的阐释中不仅借鉴了来自当代分析哲学的论证技巧,而且倚重于新古典经济学的方法论个人主义假设,因而成为英美“分析马克思主义”流派的代表人物。本文批判地考察了科恩的理论,指出其方法上的缺陷,并与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布伦纳的理论做了比较。科恩以及生产力一元决定论的根本缺陷在于,假定生产关系仅仅具有一种功能,即适应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从而片面地理解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复杂的辩证关系。

关键词:历史唯物主义 科恩 生产力一元决定论 分析马克思主义 布伦纳

科恩生前是牛津大学的哲学家。在发表于上个世纪70年代末的《卡尔·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一书里,他试图为历史唯物主义的决定论版本,即所谓生产力一元决定论,进行全面的辩护。他坦承,他“要辩护的是一种老式的历史唯物主义,一种传统的观念。”〔1〕科恩的全部论述涵盖了两个原理,即所谓发展原理和生产力首要性原理。由于科恩在论述中不仅借鉴了来自当代分析哲学的论证技巧,而且在提出发展原理时还采用了新古典方法论个人主义假设,因而成为英美“分析马克思主义”流派的代表人物。本文试图批判地考察科恩的理论,指出其方法上的缺陷,并将他与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布伦纳的理论加以比较。本文由三节构成,第一节讨论科恩的发展原理;第二节讨论生产力首要性原理,以及科恩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相互关系的功能解释;第三节通过对科恩和布伦纳的比较,进一步深化了对科恩的批评,指出生产力一元决定论的根本缺陷,在于假定生产关系仅仅具有适应和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唯一功能,从而片面地理解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复杂的辩证关系。

一、评科恩的发展原理

科恩对生产力一元决定论的辩护分别由他提出的两个原理构成,即所谓发展原理和生产力首要性原理。科恩将发展原理概括为如下命题:

生产力趋向发展贯穿整个历史。

生产力首要性原理则被概括为:

一个社会的生产关系的性质是由其生产力发展水平来解释的。

相对于生产力首要性原理而言,发展原理是科恩理论中更为独特,也更为要害的部分。这是因为,首先,发展原理是生产力一元决定论的前提,如果发展命题是错误或片面的,自然会影响到生产力一元决定论能否成立。其次,在历史唯物主义研究中,发展原理的提出和论证,即便非为科恩首创,也因科恩的论证而达到了极其彻底的程度。*自上个世纪50年代以来,国内主张生产力发展的源泉在于生产力内部的一派观点,以自己的方式提出了“发展原理”。在最近的文章中,卫兴华教授在完全不知晓科恩的前提下还试图对这一原理进行论证。他提出,要论证生产力之所以会发展,需解决以下问题:第一,生产力发展的动机;第二,生产力发展的过程和行为。他把发展生产力的动机归结于人的消费需要,把发展生产力的过程归结为知识的增进,这些观点大致对应于科恩的论证,只是不如科恩的分析更为彻底和系统。(卫兴华:《科学把握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研究中的唯物史观》,《清华政治经济学报》第2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15页。)这种彻底性体现在,科恩试图在完全脱离生产关系的前提下建立人的动机和行为模型,以证明生产力趋向发展的规律。在科恩之前,大约只有普列汉诺夫提出过与发展原理类似的问题。但在提出问题的同时,普列汉诺夫又在很大程度上取消了问题,因为他将问题转换为地理环境对生产力发展的制约。普氏写道:“归根到底决定全部社会关系发展的生产力的发展,是由地理环境的属性所决定的。”〔2〕英国学者里格比在谈论普列汉诺夫的贡献时指出:“普列汉诺夫意识到,……如果我们根据生产力的发展来解释社会和政治的变迁,那么又根据什么来解释生产力的这种发展呢?像马克思一样,普列汉诺夫简单地假设生产力具有内在的发展倾向,即使在某些社会条件下,这种发展是以‘极慢的速度’实现的。他更关注的问题是,生产的发展为什么会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上存在着非常大的不平衡。”〔3〕在普列汉诺夫以后,科恩再度提出了发展命题,而且,和普列汉诺夫不同,科恩没有在提出问题后又立即改变问题的性质,而是试图真正回答这个问题。这样一来,科恩就在历史唯物主义思想史上占据了一个非常特出的地位。透过科恩对发展原理的论证,我们就有可能发现,自第二国际以来流行的生产力一元决定论,会在何种意义上因其论证逻辑的透彻,反而导向自我矛盾的尴尬境地。

科恩对发展原理的论证并不复杂,在他看来,如下三个“事实性命题”支持了发展原理:〔4〕

(1)人,就其特性而言,多少是有理性的。

(2)人的历史境遇是一种稀缺的境遇。

(3)人具有的聪明才智使其有能力改善其境遇。

科恩的论证有三点值得商榷。

第一,由第三个命题可以看到,在科恩那里,历史发展的最终动力是知识的进步。这样一来,对发展命题的解答就变成了:生产力的发展是人类知识或智慧发展的结果。科恩的这种观点和圣西门非常相像。普列汉诺夫在其《论一元论历史观的发展问题》里就曾批评过圣西门。〔5〕圣西门非常深刻地看到,在欧洲社会制度的发展中,财产关系起着基础的作用,而财产关系的这种作用又来自实业发展的需要。在继续解释实业发展的动力时,圣西门又提出,实业是人类智慧发展的必然结果。这样一来,知识的发展在他那里就成为推动历史运动的最为基本的因素。为此,他还力求发现知识发展的规律,提出,知识的演进遵循三个阶段(即依次经历神学阶段、形而上学阶段和实证阶段)。换言之,历史发展服从于这种人类智慧或知识发展的规律。更有趣的是,在解释知识的发展时,圣西门也像科恩那样诉诸个人的理性。在他看来,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社会理性的发展不过是个人理性的发展在更大规模的再现。圣西门的这些观点和科恩是十分相近的。

把生产力的发展还原为进化的学习过程,在一定限度内是成立的。问题在于,圣西门乃至科恩对知识的定义是狭窄的。从其论述来看,这里的知识局限于直接劳动过程中的技术知识,排除了同样隶属于直接劳动过程,与劳动关系和分工的组织与协调相联系的组织知识,这样一来,人类的学习过程就被曲解了。如果我们承认后一类知识的重要性,则知识的发展就不能还原为孤立个体的学习过程。*哈贝马斯曾试图把生产力的进步解释为进化的学习过程。在他那里,学习过程不仅涉及技术和组织知识的进步,而且涉及“道德-实践领域”的知识进步,后者带来他所谓“社会一体化”的发展,即一个社会之为生活世界所必需的统一价值和规范的确立和再生产。(哈贝马斯:《重建历史唯物主义》,郭官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

第二,如果说科恩只是无意识地效法了圣西门,他和新古典微观经济学的亲缘性则是一目了然的。和其他“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一样,科恩在论证中运用了方法论个人主义,即以个人理性和资源稀缺性为前提,将发展原理还原为个体的最大化选择。科恩这样做,在逻辑上有其必然性,因为他要彻底撇开生产关系来解释生产力的发展。这样一来,生产的主体必然是孤零零的个人。然而,科恩所遗忘的是,在历史上,个人多半是不独立的,那些最重要的主体往往不是个人,而是不同类型的生产组织,如依靠血缘关系缔结的氏族或部落,奴隶制或农奴制庄园,资本主义企业,等等。至于个体生产者如自耕农或独立的手工业者,正如马克思一度指出的,他们只是部分地构成封建生产方式的基础,并在某些经济过渡时代(如原始社会向奴隶制过渡时期,或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过渡时期)特别地繁盛过,自身并不构成一个独立的经济时代。*马克思说:“小农经济和独立的手工业生产,一部分构成封建生产方式的基础,一部分在封建生产方式瓦解以后又和资本主义生产并存。同时,它们在原始的东方公有制解体以后,奴隶制真正支配生产以前,还构成古典社会全盛时期的经济基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371页注释。)对这些生产组织而言,其所面临的历史境遇并不是抽象意义的稀缺,而是能否取得,以及以何种方式取得更多的剩余。在新石器时代晚期,伴随考古学家柴尔德所称的新石器时代的第一次革命,即人类实现了对食物供给的支配,剩余及其占有的问题就出现了;相应的,阶级差别也产生了。〔6〕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所面临的任务就不是简单地改善其稀缺的境遇,而是如何更多地生产和占有剩余,发展生产力只是实现这一目的的手段。

第三,发展原理只解释了生产力发展的趋势,排除了生产力会出现停滞乃至倒退的情况。科恩承认,在特定情况下,生产力不仅会停滞,而且可能出于社会内部原因而倒退。他举了罗马帝国衰落后的例子,当时欧洲的生产力水平在长达两百年间出现了长期退化的现象。但他又把这种倒退看作历史理论不能回答的反常情况而予以排除。*科恩说,发展原理“没有说生产力总是发展的,更没有说生产力从不会衰退”。 (科恩:《卡尔·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一个辩护》,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第163页)。关于古罗马瓦解后生产力倒退的例子和科恩的评论,参见上引书第186-187页。科恩的做法或许可以从经典作家那里找到根源。马克思恩格斯曾专门指出,生产力的停滞和倒退是历史上常见的现象。但他们又把这种停滞和倒退归于“一些纯粹偶然的事件,例如蛮族的入侵,甚至是通常的战争”,认为,这些事件“都足以使一个具有发达生产力和有高度需求的国家处于一切都必须从头开始的境地。”*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第61-62页。马克思、恩格斯在此还指出,“只有交往具有世界性质,并以大工业为基础的时候,只有一切民族都卷入竞争的时候,保存住已创造出来的生产力才有了保障。”马克思恩格斯的这种观点意味着,生产力的停滞或倒退,不是从社会组织内部的原因来解释的,而是归结于外在的偶然原因。诺思和托马斯曾针对这一点提出了批评。他们认为:“马克思未能认识到经济增长(从而生产力的发展——笔者按)并不是必不可免的”,而是以“有效率的所有权”为前提的。〔7〕如果制度安排不能导致有效率的所有权,生产力就不能得到发展。诺思等人的这种观点,足以表明他们支持的是前一节提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第二类相互关系。

根据以上讨论,生产力的发展(以及停滞和倒退)趋势不能脱离既定的生产方式,在抽象的个人层面来论证。特定的生产方式或获取剩余的方式,会决定生产力的发展所采取的形式和这一发展的速度。在这里,我们可以结合奴隶制生产方式与技术进步的关系来考察这一点。

上个世纪20年代,在对布哈林《历史唯物主义》一书的评论中,卢卡奇就曾讨论了奴隶制生产方式与生产力发展之间的关系。布哈林当时流露出这样的观点:社会经济的发展归根结底取决于所谓技术。以奴隶制为例,布哈林认为,奴隶劳动只适应于某种低水平的技术,一旦采用新的技术,如一些复杂的机械,就会遭到奴隶的蓄意破坏。因此,为了采用新技术,就必须废除奴隶制。与布哈林的观点相反,卢卡奇认为,布哈林在此颠倒了因果关系。奴隶制并非由于低水平的技术而变得可能,相反,正是因为奴隶制成为了统治劳动的形式,才使得劳动过程的合理化以及采纳合理化的技术变得不可能。〔8〕在这种情况下,奴隶制生产方式作为一种剩余榨取方式,就限制和妨碍了技术和生产力的发展。在其晚年的本体论著作里,卢卡奇又回到他早年和布哈林的争论,他在书中反复提到,在奴隶制生产中,由于暴力在第二类目的论活动里作为直接的、甚至唯一的手段发挥作用,就造成了这种剥削方式的原始性及其在经济上缺乏效率,即除了外延型的增长外,不可能在给定的生产范围内提高生产率。〔9〕

卢卡奇的这些看法植根于马克思对奴隶制生产方式的分析,并与后者完全一致。正如前文提到的,马克思发现,在古代社会,一些最新的技术最早是在军队,而不是在生产中得到运用的。这种奇特的现象证明了奴隶制生产方式对于新技术的运用有一种内在的阻碍力量。但即便如此,在奴隶制生产方式下,生产力(不能把生产力仅仅归结为技术)也在一定限度内得到过发展。这里,我们可以提醒读者留意马克思在北美内战期间所写的著作。在那里,马克思专门讨论了北美蓄奴州奴隶制经济的发展规律。马克思的这一分析通常不太为人注意,值得我们在此费些笔墨加以介绍。

马克思指出,在北美奴隶制经济中,生产的发展存在两个特点:第一,在奴隶制生产方式下,生产的扩张靠的是人力投入这样的粗放经营,而不是技术进步,这一点是由奴隶制生产关系的性质决定的。马克思写道:“由奴隶耕种的,作为南部输出品的棉花、烟草、糖等等作物,只有在仅需简单劳动的天然肥沃的广大土地上大规模使用大批奴隶来经营才是有利的。主要不靠土地的肥沃性而靠投资、工作者的知识和积极性而种植的集约化作物,是与奴隶制度的本性相矛盾的。”〔10〕第二,与第一点相联系的是,为了实现生产的扩张,奴隶制生产方式“就必须获得新的领地,以便使一部分奴隶主带着奴隶得到新的肥沃的土地,并且使剩下来的那一部分奴隶主得到新的市场供他们繁殖和出卖奴隶。举例来说,如果美国没有取得路易西安纳、密苏里和阿肯色,弗吉尼亚州和马里兰州的奴隶制度早就该被扫除了。”〔11〕这意味着,奴隶制生产方式天然有扩展的需要。这种扩张,一方面,需要有更多的土地;另一方面,也正好为奴隶的繁殖开辟新的人口市场。

因此,在马克思看来,这种外延的粗放式扩张,而非技术进步,才是推动奴隶制经济发展的动因。此外,马克思还指出,也正是这种扩张最终激化了美国社会的阶级矛盾,成为北美内战爆发的原因。后文我们还将谈到这一点。

马克思对北美资本主义奴隶制的分析表明,在一种生产方式之下,生产力的发展采取何种具体形式,以及这种发展所具有的限度,都是由生产关系的性质决定的。依据马克思的分析,技术——作为生产力的因素之一——之所以无法得到发展,取决于奴隶制生产方式的“本性”;另一方面,奴隶的大规模使用——作为奴隶制下生产力发展的最主要杠杆——也同样取决于这种“本性”。马克思的这些观点显然不同于流行的生产力一元决定论解释,并为后来卢卡奇对布哈林的批判提供了背书。

基于上述讨论,科恩用来其支持发展原理的三个命题,可以替换为以下三个截然不同的命题:

(1)人们必须在特定的生产关系下结合起来才会有现实的生产,由此而形成的生产方式是以扩大对剩余的占有为目的的。

(2)在给定的生产方式内,生产力会在某种特定的形式上、以特定的速度得到发展,剩余的供给也会由此得到增加。

(3)在这种特定形式上得到发展的生产力会遇到制度本身造成的极限,变革生产关系就成为生产力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

因此,我们最终的结论是:

在整个历史中,随着生产关系的变革,生产力有不断发展的趋势。

这个结论的潜台词是,如果生产关系不能得到顺利的变革,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就会遇到阻碍。与科恩不同,上述原理——如果可以称作“新发展原理”的话——不仅解释了生产力发展的原因,也可用于解释生产力得不到发展的原因。新的命题还避免了科恩的下述武断,即把任何生产力的停滞或倒退都作为非典型情况预先从发展原理中予以排斥。

二、评生产力首要性原理及所谓功能解释

在上个世纪70年代西方学者围绕历史唯物主义的争论中,一些学者和张闻天类似,也区分了生产关系的两重性,即把生产关系区分为生产的物质关系(或劳动关系)和生产的社会关系(即所有关系)。科恩本人也接受这种区分。在讨论生产力首要性原理时,科恩据此提出,生产力的变化首先引起生产的物质关系的变化,然后再引起生产的社会关系的变化。在提出这一观点时,科恩还特地批评了与张闻天的见解相类似的另一种观点,即主张生产力和生产的物质关系联系太过密切,以至于后者的变化不可能是前者变化的结果,两者毋宁是同时变化的,因此,并不存在独立于生产的物质关系的生产力的变化。科恩不同意这种观点。在他看来,生产力不仅可以脱离生产的社会关系单独发展,也可以脱离生产的物质关系即劳动关系单独发展。*参见科恩:《卡尔·马克思的历史理论》第四章第六节以及第六章第六节的论述。

在上述准备工作之后,科恩对生产力首要性原理进行了论证。科恩将其论证视为一种功能解释,根据这种功能解释,“被解释的东西的特性是由它对解释它的东西的影响决定的。”〔12〕举例来说,鸟长有空心骨是因为空心骨有利于飞行,在这里,被解释的现象(鸟长有空心骨)是根据它有利于鸟的飞行这一原因来解释的。科恩认为,对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相互关系,也可作类似解释。他写道:“流行的生产关系之所以会流行,原因就在于它们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现存的生产力水平会决定什么样的生产关系将提高其水平,而那类提高其水平的生产关系也就会流行。换句话说,如果K类型生产关系流行,那是因为就现存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来看,K类型生产关系适应这一生产力的发展。”*Cohen, G. A., History, Labour and Freedom,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8, p.10. 参见段忠桥的译文,载于段忠桥:《理性的反思与正义的追求》,哈尔滨:黑龙江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51-52页。科恩提出,在这段话里包含着以下三个命题:

(1)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解释了哪些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的发展,哪些不适合生产力发展;

(2)某一类生产关系的流行,是因为促进了生产力;

(3)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解释了经济结构(作为生产关系的总和)的性质。

依照科恩的意见,第(1)个命题可以解释哪些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的发展,但不能解释哪一种生产关系最终流行;第(2)个命题解释了一种生产关系流行的必要条件;将这两个命题合并,会得到第(3)个命题,只有这个命题表达了生产力首要性原理。*科恩不仅在《卡尔·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一书中,还在其他地方阐释了其功能解释的含义。对此,段忠桥教授有全面而精当的介绍。此处的三个命题即转引自段忠桥教授的著作(段忠桥:《理性的反思与正义的追求》,黑龙江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51-52页)。

需要指出的是,科恩的生产力首要性原理和生产力一元决定论并不完全一致。生产力一元决定论的初始含义,是认为生产力的发展会推动生产关系也发生相应的变化。而在科恩那里,这一原本具有本体论性质的命题,变成了纯粹认识论的命题。这体现在,科恩只限于以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解释”流行的生产关系的性质,而不是从生产力的发展出发,推演出生产关系如何变化以响应这种发展。换言之,一种生产关系何以成为流行的生产关系,对他而言已不再是必须回答的问题。

科恩这样做,在某种意义上为生产力一元决定论卸除了负担。因为,按照他的解释,历史唯物主义无须从生产力的发展出发,推演出生产关系的相应变化,而只需根据生产力的水平解释生产关系的性质。但这样一来,也给科恩的理论招致了负面后果。在上述第(1)个命题中,他实际上承认,适合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并不止于一种。在第(2)个命题中,由于科恩只解释了一种生产关系得以流行的必要条件,而没有解释其充分条件。这就带来了段忠桥教授指出的下述可能性,即,对科恩而言,一种生产关系之所以流行,可能源于和生产力无关的其他因素,尽管这一生产关系本身在功能上也适合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13〕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在解释生产关系的变化时默认了生产力以外的因素,科恩就不自觉地走向了他要为之辩护的生产力一元决定论的反面。*科恩对非决定论因素的引入还体现在他的下述观点上,即,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并不解释所有生产关系的特性,而只能解释一部分生产关系的特性。由这个观点出发可以引出有关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多样性的结论。(科恩:《卡尔·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一个辩护》,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第193-194页。)但科恩并没有令人信服地证明,这种非决定论观点是如何与他的基本理论相契合的。

科恩对问题性质的转换,即,他将一个本体论的问题转化为认识论的问题,决定了他所解释的仅仅是一种生产关系的性质必须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这种静态匹配关系。借用一个譬喻,这相当于某种生物学理论只能解释昆虫的外观在色彩上和环境相一致,至于昆虫的外观何以变得与环境一致,则无从解释。在此意义上,科恩的生产力首要性命题事实上可以兼容前文概括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两类因果关系。加拿大马克思主义者伍德敏锐地观察到这一点,她写道:科恩的解释“不包含任何特定的时序先后性(temporal sequence)。生产力动态可能会冲破社会关系的外表,并推动后者相应地改变;或者,停滞的生产力由于其不能发展,从而导致社会关系的变化,以鼓励和加速技术进步。的确,科恩的公式能够对应这两种情形”。〔14〕

三、科恩与布伦纳:一个比较

从方法论的角度看,科恩对生产力首要性的功能解释,近似于经济学里的比较静态分析。所谓比较静态分析,是以各种变量的均衡关系为出发点的,它要研究的是当一个变量发生变化时,各种变量之间的新的均衡位置将在何处出现。在科恩那里,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在初始状态下的彼此适应,类似于一种均衡关系。由于不同的生产力水平是和不同的生产关系相对应的,当生产力首先发生改变后,为了重建均衡,就要求有新的生产关系。

比较静态分析不属于动态分析。这体现在,第一,这种分析方法抽象了时间,因为它假定朝向新的均衡的调整是立即实现的;第二,它没有提供一个因果解释,以说明何以变量A(而非变量B)作为自变量而先行变化。这一分析事实上默许任何一个变量都有可能作为自变量而先行变化。在科恩的分析中涉及两个变量,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其中,生产力被看作自变量。然而,在逻辑上也可以反过来,即以生产关系为自变量来解释整个体系的变化。科恩自己就承认了这种可能性。他说,反对生产力首要性原理的一个“最有希望的思路也许是提出一种关于生产关系的发展命题,一种这样的主张,即生产关系趋向特定方面的变化贯穿整个历史,而且这不是因为它们之中的生产力的提高。”不过,科恩又说,“我们认为,要证实任何这样的主张都会是极其困难的。”〔15〕然而,若从比较静态的方法看,提出一种“生产关系的发展命题”并没有什么实质的困难。如果存在困难的话,也只在于这一新的发展命题和历史事实在的符合程度。但是,要在历史理论和历史事实之间完美地缔结一致,在科恩的理论中也不是没有困难的。正如里格比尖锐地指出的,科恩的功能解释“在历史经验上的疑难是,尽管特定的阶级结构未能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尽管有一种趋向于停滞,甚至危机和倒退的内在倾向,但这种阶级结构却持续存在了几个世纪。”〔16〕科恩解决这种矛盾的办法仅仅是宣布这些经验是历史的“反常”情况,并最终对其置之不理。

有趣的是,英国学者里格比在批判科恩的观点时,曾试图论证这种“生产关系发展原理”的可行性。在他看来,马克思的确提供了一种不同于生产力决定论的替代理论。这首先体现在马克思将生产关系视为现实生产过程的条件,例如马克思说:“一切生产都是个人在一定社会形式中并借这种社会形式而进行的对自然的占有。在这个意义上,说财产(占有)是生产的一个条件,那是同义反复。……如果说在任何财产形式都不存在的地方就谈不到任何生产,因此也就谈不到任何社会,那么,这是同义反复。”〔17〕里格比在此基础上提出,在马克思那里同时存在着两种不同的理论:“在第一种理论中,以生产力首要性为基础,物质生产产生社会关系。在第二种理论中,生产本身被视为一种社会活动,它受到劳动工具分配的制约,而工具的分配又是由特定的生产关系决定的,……马克思承认生产本身是一种社会活动,这就为一种对历史变迁非常不同的解释开启了理论空间,这种解释不同于生产力决定论给出的解释。”〔18〕

里格比所谈的后一种理论,在以布伦纳为代表的当代马克思主义史学家的论著里得到了更为充分的发展。在关于近代欧洲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的研究中,布伦纳提出,在16世纪欧洲的不同国家和地区,由于存在完全不同的阶级斗争形式,导致产生了迥然不同的生产关系,进而塑造了生产力发展的不同轨迹。在英国,特定的阶级斗争形式导致农业生产关系变得资本主义化,即出现了马克思在《资本论》里提到的英国资本主义农业的三位一体的阶级结构;在法国,则带来了绝对主义国家和广泛的自耕农经济;在德国东部和波兰等地,出现了农奴制的重新崛起。〔19〕在这里,正如有的评论家指出的,与科恩不同,从一种社会形态向另一种社会形态转变的首要动力,被归于阶级斗争和生产关系的改变,而不是生产力的发展。*Hilton, R.H., Introduction, in The Brenner Debat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5, pp.7-8. 布伦纳的理论观点与新制度经济学家诺思或晚近的阿西莫格鲁的相似之处是明显的。他们都强调产权关系的变化对于经济发展的首要作用。两者之间的不同在于,在解释阶级斗争的作用时,新制度经济学采用了交易费用的分析框架,将两个阶级的关系解释为合约关系。而布伦纳却不认同这一点,在其著作中结合农奴制的例子对诺思的这种观点提出了批判。(参见Brenner, R., “Agrarian Class Structure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Pre-Industrial Europe”, in The Brenner Debat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5, p.16注。)

科恩试图为之辩护的生产力一元决定论,其根本缺陷在于假定生产关系只具备唯一的功能——适应或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这种决定论解释所忽略的是,生产关系还有另外的功能,即扩大统治阶级对剩余的攫取。在一种流行的生产方式中,扩大对剩余的攫取与生产力的发展决非必然是并行不悖的,两者有可能相互矛盾。在比较近代欧洲不同国家的历史发展轨迹时,布伦纳强调了这一点。

应予指出的是,假定生产关系只具备适应或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这一种功能,根源于马克思。在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些重要文本里,马克思从这一角度界定了生产关系。让我们再回到《雇佣劳动和资本》,在那里,马克思写道:

“人们在生产中不仅同自然界发生关系。他们如果不以一定方式结合起来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便不能进行生产。为了进行生产,人们便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关系,才会有生产。

“生产者相互发生的这些社会关系,他们借以互相交换其活动和参与共同生产的条件,当然依照生产资料的性质而有所不同。随着新作战工具及射击火器的发明,军队的整个内部组织就必然改变了,各个人借以组成军队并能作为军队行动的那些关系就改变了,各个军队相互间的关系也发生了变化。

“总之,各个人借以进行生产的社会关系,即社会生产关系,是随着物质生产资料、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而变化和改变的。”〔20〕

在这段引文里,最值得注意的是下面这两句话,即,生产关系的存在是为了便于生产者“互相交换其活动和参与共同生产”,以及“社会生产关系,是随着物质生产资料、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而变化和改变的”。对生产关系的这些近乎定义式的阐述有以下两点缺陷:第一,它等同于假定生产关系的功能只有一个,即适应或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第二,这里谈论的生产关系,实际上只是劳动关系,换言之,马克思在这里没有对所有关系和劳动关系加以区分。在区分生产关系两重性时,张闻天也是以《雇佣劳动和资本》的这段论述为依据的,但他通过区分这种两重性,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生产关系的两重功能,从而避免了马克思的失误。

如果我们承认生产关系具有上述两重功能,则科恩在论证生产力首要性原理时采用的第(2)个命题,即“某一类生产关系的流行,是因为促进了生产力”,就是片面的。我们可以写出如下两个命题,并将其运用于对生产关系的两重功能的区分。这两个命题是:

(1)某一类生产关系的流行,是因为扩大了对剩余的占有,但并不一定促进生产力;

(2)某一类生产关系的流行,既促进了生产力,也扩大了对剩余的占有。

生产关系的这两种功能,显然对应于马克思提到的两种取得剩余的方法——绝对剩余生产和相对剩余生产的方法。在《资本论》里,马克思详细地阐述了这两种方法对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意义。其中,绝对剩余(价值)生产必须诉诸于残酷剥削的手段,如延长工时、降低工资、提高劳动强度等等,这些手段往往造成对劳动力的耗竭性使用。相对剩余(价值)生产则需诉诸于技术进步和提高劳动生产率。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机器大工业出现后,相对剩余价值生产就成为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占有剩余的主要方法,绝对剩余价值生产则退居次要地位。

根据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理论,生产力的发展和剩余的占有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是互为条件或彼此促进的:一方面,获取更多的剩余,取决于发展生产力(其主要表现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另一方面,只有进一步发展生产力,才能占有更多的剩余。不仅如此,依照《资本论》的论述,在相对剩余价值生产中,还存在实际工资伴随劳动生产率进步而增长的可能性。这意味着,这一取得剩余的方法不仅满足了资本家的利益,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工人的利益。*马克思假设相对剩余价值生产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占据主导地位的取得剩余的方法,而在相对剩余价值生产流行的前提下,技术进步有可能带来剩余价值率的上升和工人实际工资的提高,因此,笔者曾提出,马克思通过上述假设提出了类似于“看不见的手”原理的思想。(参见孟捷、向悦文:《经济学里的竞争:马克思和演化经济学比较研究》,《清华政治经济学报》第3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

布伦纳的理论贡献,是从《资本论》对两种剩余价值生产的讨论借来灵感,提出绝对剩余劳动和相对剩余劳动的区分不仅适用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还可运用于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即作为一般分析框架来使用。*Brenner, R., “The Origins of Capitalist Development: a Critique of Neo-Smithian Marxism”, in New Left Review, July-August 1977, p.68, p.78.另可参阅里格比的相关评价。(里格比:《马克思主义与历史学》,吴英译,译林出版社,2012年,第147-148页。)与获取剩余的这两种方法相联系,生产关系也可进一步划分为两个类型。布伦纳的研究事实上暗含了后一区分。在布伦纳看来,由特定的阶级斗争形式产生的生产关系,在英国,一方面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促进了剩余的增长;而在德国东部或波兰,则在促进剩余的增长的同时,压抑了生产力的发展。〔21〕在这里,他事实上在类型学上区分了两种不同的生产关系,只是没有在概念上将其正式确定下来。笔者建议,可以将这两类生产关系分别命名为榨取型生产关系和生产型生产关系。需要注意的是,在现实当中,事实上,一种生产关系可能同时具有这两种功能,因此,对榨取型及生产型生产关系的界分,只具有理想类型的意义。一种生产关系在某些条件下,可能更多地表现出生产型功能,而在另一些条件下,则可能更多地表现出榨取型功能。在此意义上,经济结构既可能是由两类生产关系按某种比例结合而构成的,也可能是由具备两种不同功能的相同生产关系构成的。另一方面,在动态演化的意义上,两类生产关系在其所占比例上的消长,或者相同生产关系的两种不同功能的消长,可以用于区分特定经济结构或生产方式发展的不同阶段。

在将绝对剩余生产方式和相对剩余生产方式作为一般分析框架来运用时,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第一,这两种扩大剩余占有的方式(以及相应的生产关系或其功能)往往是相互联系或彼此结合的。我们可以谈论各自的比重,但肯定不能假设只有唯一一种剩余生产方式在经济中起作用。诸如东欧农奴制复兴的例子,可以看作个别极端的情形。在《资本论》里,马克思认为相对剩余价值生产在以机器大工业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经济里是占据主导地位的获取剩余的方式,这在理论上也是一个假设,而且这种假设并没有、也不应该排除绝对剩余价值生产的作用。绝对剩余价值生产在资本主义经济中其实从来没有消失,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这一点在卢森堡和哈维的著作里得到了强调。依照哈维的观点,将原始积累仅仅作为资本主义前史的观点是片面的,与原始积累相类似的“剥夺性积累”在资本主义历史上从未停歇过,是资本积累的重要维度之一。〔22〕

第二,借用里格比的表述,“绝对剩余劳动和相对剩余劳动的区分也适用于前资本主义阶级社会,但在这些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是绝对剩余劳动。”〔23〕不过,依靠绝对剩余劳动增加剩余毕竟是有限度的,这一限度的高低受到阶级斗争的调节。对于统治阶级而言,在长期内,必须发展相对剩余劳动以增加其剩余,并借此遏制社会矛盾。在历史上,无论是特定生产方式自身的演进,还是不同生产方式之间的更替,都可视为这两种剩余劳动各自所占比重的此消彼长的过程。从长期趋势来看,可以假定,相对剩余劳动以及与之对应的生产关系所占据的比重有趋于增加的趋势。这一观点呼应了我们在批判科恩的发展命题时所得出的结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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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Brenner, R., “The Origins of Capitalist Development: a Critique of Neo-Smithian Marxism”, inNewLeftReview, July-August 1977, p.60, p.78.

〔22〕〔英〕哈维.剥夺性积累〔A〕.哈维.新帝国主义〔C〕.初立忠,沈晓雷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

〔23〕〔英〕里格比.马克思主义与历史学〔M〕.吴英译.译林出版社,2012.147.

(责任编辑:王云川)

[收稿日期]2016-04-07

[作者简介]孟捷,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清华大学经济学研究所教授。北京100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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