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一次无公害畜产品认证审查会召开

2016-02-20 05:40刘源
中国畜牧业 2016年11期
关键词:认证工作与会者分中心

文│本刊记者 刘源

2016年第一次无公害畜产品认证审查会召开

文│本刊记者 刘源

5月10~11日,为做好无公害畜产品认证工作,严格材料审核把关,进一步提高认证工作质量,强化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畜牧业产品认证分中心在北京召开了2016年第一次无公害畜产品认证审查会。全国畜牧总站副站长、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畜牧业产品认证分中心主任沙玉圣,全国畜牧总站质量标准与认证处处长于福清,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畜牧业产品认证分中心副主任王树君等出席会议。来自13个省份无公害认证工作机构从事无公害畜产品认证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有关专家教授近30人,参加了此次审查。

参与材料审定的人员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畜牧业产品)认证申报材料要求》(农质安发[2010]13号)以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严把材料审查关,从工作的规范性和证照的有效性、齐全性等方面,对460多份无公害畜产品认证申请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查。

为进一步规范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会议结合基层工作实际,从技术角度对现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报告》修订进行了探讨。与会者一致表示,报告修订应与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一致,针对基层执行中遇到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突出无公害畜产品认证工作重点,提高基层工作效率;与会者对现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报告》逐条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简化精炼关键项,删减不具可操作性主观项,整合压缩部分条款等建议。会议还探讨了无公害畜产品认证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并介绍了相关省份工作经验。

会议还讨论了《无公害畜禽养殖安全用药》一书的编写工作。会议对该书的结构框架、内容侧重、表述形式、编写分工等进行了探讨。经过讨论,与会者达成共识,《无公害畜禽养殖安全用药》的编写应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用药特点和用药规定,内容应科学实用,通俗易懂,简洁明了;紧密结合不同畜(禽)种的规模养殖和无公害认证等实际情况,对生产实践和认证检查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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