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汽车制造企业环保管理对策探讨

2016-02-23 11:51
现代制造技术与装备 2016年10期
关键词:环保法环境保护部常态

周 兵

(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 401133)

新常态下汽车制造企业环保管理对策探讨

周 兵

(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 401133)

本文通过分析新常态下汽车制造企业面临的环保工作新形势,提出企业积极应对新常态的环保管理对策。

新常态 汽车制造企业 环保管理

引言

随着习近平总书记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尽快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美丽中国等一系列重要论述和要求的提出以及新《环境保护法》[1]及一系列配套法规标准的实施,依法治污、严格执法已成为新常态[2]。在新常态下,排放标准要求更为严格,政府环保管理和处罚力度显著加大,使企业面临着空前的环保压力。汽车制造企业既要立足企业长远发展、做大做强的思想,更要有一种“但有一份力,不更子孙田”的责任担当,彻底改变以往“先污染后治理”的观念,化压力为动力,变被动监管为主动作为,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1 汽车制造企业面临的环保工作新形势

1.1 违法成本大大提高

修改前的环保法规定,环保部门对违法排污企业的经济处罚上限为100万元,且对一个污染行为只能处罚一次。尽管如此,被环保部门处罚过100万的企业也屈指可数。同时,企业治理污染的成本越来越高,甚至远远高于环保部门对其违法排污的处罚(即违法成本),导致违法排污、随意倾倒危险废物等破坏环境的行为屡见不鲜,其中不乏一些知名企业。而修改后的新环保法,对拒不改正违法排污行为的企业,环保部门可按日连续处罚,上不封顶[3]。另外,对有违法排放、倾倒或处置危险废物等6种情形的企业,环保部门还可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4],甚至做出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决定[5]。自新环保法2015年1月1日实施以来,各地环保最高罚单不断被刷新,最高已达2700多万元,企业的违法成本骤然升高。

1.2 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明显加大

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在年初的人大记者会上提到,2015年是新环保法实施的第一年,全国共实施按日连续处罚715件,罚款数额5.69亿元,查封扣押4191件,各级环保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9.7万余份,罚款42.5亿元,比2014年增长了34%;同时,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联动,全年共移送行政拘留案件2079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685件[6]。要让污染排放者、污染者不仅仅受到行政处罚,严重的还要受到刑事处罚。2016年,仍将作为环保法的“实施年”,特别是要结合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狠抓落实,使地方政府落实环保责任,使企业守法成为常态。一时间,各地高污染企业不得不纷纷暂时减产、停产,其中不乏知名汽车制造企业,纷纷感受到了来自环保的巨大压力。

1.3 排污权有偿使用

十八大报告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推行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排污权交易制度是按照“先有偿,后使用”的原则,排污单位先购买排污许可对应的排污权,环保部门再核发排污许可证。政策实质就是将排污权作为有限、有价的资源,要求企业有偿使用,并将其作为生产要素纳入生产成本核算,以改变长期以来存在的环境资源无价或低价占有的问题。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实行,使汽车制造企业经济成本大大增加,企业也将面临更大的环保压力。

1.4 VOCs排污费征收在即

2015年6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联合制定并印发了《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石油化工和包装印刷两个大类,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有机化学原料制造等7个小类纳入征收范围,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虽然汽车制造行业暂未纳入,但随后上海全面开征VOCs排污费的消息再次让业内认为这只是时间问题。同时,随着新《大气法》的实施,各地相继推出了更严格的包括汽车制造行业在内VOCs排放新标准,倒逼排污企业转型升级,以减少排放、符合新的标准。随着各地新的VOCs排放标准和收费标准的执行,作为VOCs排放重点的汽车制造企业将承担更高的经济成本和法规风险,也将对的汽车制造企业的发展提出挑战。

2 汽车制造企业如何应对环保管理新常态

2.1 全面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也是环境保护的主体,是环境保护的重要参与者,应承担环保社会责任。新《环境保护法》规定了企业环境保护9大责任:建立环境保护制度、减少环境污染和危害、依法排放污染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依法缴纳排污费、安装使用在线监测设备、企业信息公开、接受现场监察、实施清洁生产及违法所承担的行政、民事、刑事等责任。在新常态下,只有企业提高自身环保意识,主动承担责任,积极寻求解决办法,才能更好地推进环保工作,继而使其生产经营活动健康开展。各汽车制造企业必须顺势而为,自觉加快新技术、新设备的研发,加大环保投入,大力开展污染减排。如此,企业才能打开出路,真正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2.2 努力提升企业本质环保水平

据了解,全国2015年共发生突发环境事件330起,其中重大事件3起,较大事件5起,一般事件322起。涉事企业受到关停、停产及罚款等行政处罚,相关责任人受到了行政乃至刑事处罚。在新常态下,汽车制造企业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务必认真推进安全环保、节能减排、绿色低碳发展战略,认真开展自查整改活动,提升环境风险防控能力,不断提升企业本质环保水平。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首先,在汽车制造中积极采用新工艺和设备,以达到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的目的。如随着VOCs污染排放控制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体系的逐步完善,汽车制造企业VOCs末端治理的代价日益提高;特别是随着VOCs排污费的开征,将迫使企业重视清洁生产工艺提升,从源头上减少VOCs使用量和排放量。其次,汽车制造企业应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基础上,积极推行污染物减排,为实现汽车制造企业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再次,汽车制造企业应通过开展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的环保管理,减少环境风险,提升企业形象并增强竞争力。

2.3 加强各级领导和员工的环保培训和宣传

新常态下,要落实好企业的环保主体责任,必须提高企业各级领导和员工的环保意识,而加强环保培训是最有效途径。随着新环保法、新大气法等一系列新法规标准的出台,企业应以落实这些新法规标准为重点,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大力提高企业各级领导和员工守法意识。首先,领导在企业发展中具有导向性作用,通过对领导人员加强培训,能增强领导人员对环保工作的重视,有助于领导者遵循环保法规和理念开展工作,引导汽车制造企业朝着绿色制造的方向而发展。其次,加强员工培训以提升员工的环保意识,配合领导人员落实好企业的环保主体责任和实现汽车绿色制造。最后,加大宣传力度,把提升员工环境保护意识贯穿到企业的文化宣传中去,在企业营造良好的环保氛围,推进环保管理工作深入开展[7]。

2.4 依法公开企业环境信息

随着新《环保法》及《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8]的实施,从法律层面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进行了规定,并且对公开的内容进行了细化和明确。通过企业环境信息的公开,社会公众能广泛参与其中,既能对企业进行监督,也有利于消除误解,建立信任,防止环境群体性事件发生。汽车制造企业作为污染物排放的重点企业,积极履行环保主体责任,真实客观地公开其环境信息,也是树立企业良好形象、提升品牌知名度的重要途径。

2.5 提升环保危机公关的能力

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有关企业的负面报道信息和虚假信息往往会迅速对企业造成负面影响,甚至把企业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如果企业缺乏危机公关的能力,很小的环保问题将可能引发大的危机,使企业的声誉和利益遭受重创。对此,企业应制定和完善应对环保危机的应急预案,在环保危机事件出现后,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本着“积极主动、态度诚恳、动态追踪”的应对原则,及时进行信息发布,积极与媒体和公众进行沟通;同时,从企业自身着手积极查找环保危机发生的原因,制定措施,加强管理,及时予以彻底解决[9]。在新常态下,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汽车制造企业必将面临更多的环保危机事件。因此企业应不断提高环保管理水平,加强危机防范、预警、公关及后续工作的管理,减少环保危机事件的发生,为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3 结论

在环境保护工作新常态下,汽车制造企业应结合新环保法及配套法规、标准的要求,全面落实企业环境保护责任,努力提升企业本质环保水平,加强环保培训和宣传,依法公开企业环境信息,提升环保危机公关的能力,将调整优化结构、强化创新驱动和保护环境有机结合起来,自觉推动企业低碳环保、绿色可持续发展,共同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美丽中国建设。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Z].2014-04-24.

[2]周生贤.构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四粱八柱[J].西部大开发,2014(12):156-160.

[3]中华人民共和过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Z].20l4-12-19.

[4]中华人民共和过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Z].2O14-12-15.

[5]中华人民共和过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Z].2014-12-15.

[6]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部公布2014年第三季度环境行政处罚及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情况[EB/OL].(2014-12-08)[2016-08-25].http://www.gov.cn/xinwen/2014-12/08/ content_2788167.htm.

[7]王易军,罗定提.长株潭制造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实证研究[J].中国软科学,2010,(S1):297-301.

[8]中华人民共和过环境保护部.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Z].2014-12-19.

[9]周忠.杜邦“特氟龙”危机公关对中国企业的启示[J].有机硅氟咨询,2014,(12):33-34.

Discussion on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Countermeasures of Automobile Manufacturing Enterprises under the New Conditions

ZHOU Bing
(Beijing Hyundai Motor Co., Ltd Chongqing branch, Chongqing 401133)

In this paper, through analyzing the new situation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work of automobile manufacturing enterprises under the new normal situation, it puts forward that enterprises should actively respond to the new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countermeasures.

new conditions, automobile manufacturing enterprise,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countermeasu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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