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与旧账下的P2P

2016-02-24 19:29宋辰
计算机世界 2016年1期
关键词:中介机构借贷民间

宋辰

业界期盼已久的P2P监管细则终于公开了征求意见稿。

2015年12月28日下午,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四部门研究起草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

《征求意见稿》将P2P定位为金融信息服务中介机构,而非信用机构。截至2015年11月末,全国正常运营的网贷机构共2612家,如果都是纯信息中介的话,根据《征求意见稿》第三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承担借贷违约风险。

既然是中介机构,《征求意见稿》要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选择银行业金融机构存管客户资金。可现有的2612家平台中,选择资金存管银行的寥寥无几。

从本质看,P2P不是真正的互联网金融,只是将民间借贷搬家到网上而已。同时,由于网络的虚拟性等特殊因素,搬到网络上的民间借贷出现了变异。

不过,也必须看到P2P在资金配置上借助网络的一些优势。P2P不受时空限制,使资金提供方与资金需求方在平台上直接对接,拓宽了金融服务的目标群体和范围,与传统金融机构形成有效互补。

如果没有大的修改,《征求意见稿》开始实施后,现有平台将在18个月内整改完毕,甚至要求在企业名称中加入“信息中介”字样,要求平台彻底脱离信用中介属性。这将是一场真正的洗牌。

P2P借贷进入中国8年来,似乎第一次面对如此复杂的局面,一面是市场传言的P2P将死。e租宝所引发的投资者恐慌和民间理财平台的大风险事件频频爆发,使得部分平台自觉或不自觉地与P2P行业划清界限。

另一方面,以财加、PPmoney 、宜人贷为主的一批平台间接或直接先后上市,行业正受到这种激励。同时,最早一批进入的P2P平台正在尝试转型、弱化P2P业务或属性,这其中的代表包括积木盒子、人人贷。

其实,关于P2P互联网金融的兴衰论战已有诸多言论,有人说大数据、打破金融垄断、利率市场化,有人搬出了普惠、救世来彰显其合理性及未来,当然也有人从监管无序、道德风险等方面提出了反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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