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舆情事件传播与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2016-02-26 14:01廖声武
新闻前哨 2016年1期
关键词:网络传播公平正义

廖声武

[摘要]近年来,网络舆情事件不断发生。热点舆情事件在传播中,往往演化成社会冲突。这是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在科技进步带来网络传播技术的快速发展导致的。网络舆情事件的传播有其负面的影响,但网络舆情事件的传播是舆论生态改变的结果,是民众的情绪与意见的表达,是普通民众利用网络媒介技术对自身利益的维护,有助于社会公平的实现,是对社会正义的坚守,是民众自发的生动的民主实践。

[关键词]舆情事件  网络传播  公平正义

网络舆情是指通过互联网传播的公众对现实生活中某些热点、焦点问题表达的态度、情绪等有关的言论和观点,是社会舆论的一种表现形式。

网络舆情具有主体主导、内容多元、群体极化和虚实互动等特点。由于网络传播的快速及其传播的开放性,信息传播范围广、影响大,各种信息交流呈现非理性化、情绪化倾向,流言的传播也十分快速和广泛,其结果就容易导致群体性事件的产生,这就出现了网络舆情事件。

一、网络上舆情事件频发

近年来,网络舆情事件不断发生。网络事件中,除了重大突发事件外,社会民生问题是网络舆情事件的重要构成成分。

2011年,我国热点舆情事件主要集中在官民关系、贫富分化、房价物价、城管执法、征地拆迁、司法公正、食品药品安全、教育政策等方面。同时,环境污染事件、安全事故、公益慈善信任危机等新问题也呈明显上升趋势。

2012年,舆情事件种类多样,反腐倡廉类舆情事件所占比例最大(28%),其次是社会民生类舆情事件(17%)和公共安全舆情事件(11%),其余较为平均地分散于文化教育、刑事案件、涉外、社会道德、食品卫生、环境保护等舆情事件中。[1]

2013年,在20个热点舆情事件中,司法案件尤为突出。9月份继举世瞩目的薄熙来案一审宣判之后,陕西“房姐”龚爱爱案、“高铁一姐”丁书苗案陆续开审,北京大兴摔童案、李某某强奸案、河北王书金强奸案等相继宣判,沈阳摊贩杀死城管案主犯夏俊峰被执行死刑,更使得司法公正成为热门的网络议题。

民生问题和个人权益保护仍然是网络舆情的热点领域。年初的香港奶粉限购令,黄浦江上游的死猪,下半年的延迟退休之争,基层政府和百姓之间、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各种摩擦事件,都掀起民众的情感波澜。

2014年,民生领域的网络舆情事件位列全年网络舆情事件总数第一。在环保领域,以“垃圾焚烧、PX项目、PM2.5、水环境”四大民生矛盾为主,其中“茂名PX群体事件”、“博罗垃圾焚烧抗议事件”、“APEC蓝”、“兰州水污染事件”等重大典型事件被媒体、网络高度关注、大量报道。在食品安全领域,从年初的“云南幼儿园学生群体性中毒”起,到后续曝光的“福喜过期肉事件”、“惠州83名学生集体食物中毒”,都涉及民众的安全感和尊严。在教育领域,主要是针对招生考试、师德师风、教育管理的舆情,如“高考替考事件”、“蓝翔教育模式”等。卫生领域牵涉“H7N9”的舆情信息较多,“四川走廊医生”、“西安医生手术室自拍照”等事件也引起了网民热议。

二、网络舆情事件频发的社会原因

随着改革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发生、发展,中国社会逐渐进入了一个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由计划经济社会向市场经济社会过渡的大转型时期。

有学者认为,社会转型是指社会发展过程中发生的一种整体的全面的结构过渡状态,它包括社会结构的转换,社会体制的更新,社会利益的重组与价值观念的嬗变。在这个转型时期,新旧体制转换、利益分化重组、价值取向出现多元与冲突,各种矛盾凸现,整个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革。具体表现为:

1.体制发生变化。伴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社会资源配置的方式改变了,以市场经济关系为纽带的社会组织体制代替了只以行政关系为纽带的社会组织体制。相伴而行的是新的社会阶层和职业群体出现,所有制成分变得多样。

2.社会利益重新分配。计划经济体制下,人们的经济活动都服从于国家计划,强调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优先,必要时牺牲个人利益;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个人的利益受到重视,个人的自主性、创造性得到社会的肯定。社会上出现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新的格局,导致人们利益上的重大差异,使整个社会利益格局出现分化和重组。

3.价值观念出现多元与冲突。社会体制变化和利益结构的重组, 市场经济是自主性经济、市场法则要求平等互利,这种自主性和平等性促使人们摆脱了传统的等级、特权和依附观念,破除了“唯上”意识和依赖心理,自主、自立、平等、自由的主体意识逐步觉醒。人们的生存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发生深刻变革,促使社会群体和个人在价值观念上产生出多样的价值追求,表现出多元的价值评价标准和取向上的差异性:强调经济、重视效益、主张权利、期望公平、勇于竞争、肯定个人。一些以前被普遍认可的合理的观念在现如今变得不合时宜,新旧观念之间发生了矛盾和冲突。[2]

社会转型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比如地区差别、城乡差别、环境恶化、贫富分化、社会保障问题、就业问题以及教育、医疗、交通等问题。而这些问题又不是一夜之间就能解决的,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经济的发展和政治改革进行综合治理方能得到缓解。

但恰恰就在这时,科技进步带来网络技术和通讯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一夜之间遍布城市和农村,互联网的普及使得整个世界变成了一个地球村,人们获得信息已经不需要繁琐的工序,而只需指尖轻轻敲击键盘就可完成的一个简单的活儿。而且互联网的互动性,使得受众不再仅仅是信息的被动接受者,受众在接受信息的同时他可以立刻转身成为信息的传播者。

这样一来,原先媒体传播的秩序发生的改变。传统媒体的新闻发布,需要记者采写、编辑审稿,方能发布,许多信息可以被有意或无意的遮蔽,有些信息可以被把关者堵截。但互联网的传播颠覆这种信息传播模式,网民有了媒体的接近权,他可以接受媒体的信息传播,同时他又可以成为一个信息传播者。他的这种媒介接近权使他可以对社会上的各种问题发言,他可以对任何问题发表自己的观点,并以此来影响社会舆论。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手机网民激增。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的推出,使得传播不再依赖电脑终端,信息传播更为便捷,移动互联网已然成为网络舆情的新渠道。这样一来,以自媒体为草根舆论源头,以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体分属民间和官方的舆论平台的社会舆论架构出现在舆论场上。失去舆论垄断能力的传统媒体已不再具有原先化解矛盾、按自己的意愿引导舆论的力量。

而在社会转型期,由于利益分配的矛盾和价值观念的矛盾不可避免,一旦社会矛盾出现,媒体信息传播失去控制,舆论经过网络传播的发酵,舆情事件便不可避免的发生了。

三、网络传播让网络舆情事件波涌浪卷

舆情事件的传播得益于网络媒体的出现,网络媒体的发展催生了舆情事件的形成。两者有如一对连体孪生兄弟,相互依存。它们在中国的新闻传播史上演绎出一幕幕大戏,也在中国政治史上书写了值得铭记的篇章。

2001年孙志刚事件发生,网络舆论沸腾,推动政府出面终止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实施。从那时开始,互联网十几年来从BBS、QQ、博客演进到微博、微信,获得持续发展,而网络事件与互联网发展也随影而行。

2010年江西宜黄钟家姐妹俩因拆迁纠纷引发的自焚事件上访,县委书记带人到机场围堵。《凤凰周刊》记者邓飞在微博中实时直播该事件的进展,引发了全国网友的关注。因此有人将2010年称为“微博元年”。这一年,不少标志性网络舆情事件都与微博有关,它们大多从微博上率先披露,继而逐渐影响社会。

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1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蓝皮书中称,微博正在改变着中国互联网舆论载体的格局,成为网络舆论中最具影响力的一种。[3]

2011 年,互联网已经成为热点事件曝光的主要平台和舆论源头。据统计,通过网络曝光的热点事件接近三分之二,重大突发事件在事发当天发酵的超过半数。[4]2011 年,互联网话题集聚能力明显增强,虚拟与现实社会互动的影响力提升。网民利用多种方式获取事实的主动性增强,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力量。

2012 年,微博反腐的功能逐渐变大。一些贪污腐败的现象,一篇报道、一张图片、一个表情,都可能成为反腐风暴的导火索。网络曝光频密,密切监督着社会。

2013年,民生问题和个人权益保护是这一年网络舆情的热点领域。年初的香港奶粉限购令,黄浦江上游的死猪,下半年的延迟退休之争,基层政府和百姓之间、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各种摩擦事件,都牵扯着民众的安全感和尊严,因而在网上掀起情感的波澜。

4月,人民网、新华网等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及新浪、腾讯等商业网站均在显要位置推出“欢迎监督,如实举报”的网络举报监督专区。9月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正式开通,日均收到网络举报800件。这些举措有利于引导网民利用正规平台进行合法举报,联通了网络反腐与制度反腐的渠道。

2014年,民生领域的网络舆情仍然位列全年网络舆情总数第一。主要集中在环保领域,食品安全领域,在教育领域,卫生领域,产品质量领域等。如3月30日,茂名发生群体性聚集事件,抗议新建PX项目,一些媒体、公知、网络大V和评论人跟多年前的厦门PX项目媒体抗议事件一样,再次拿PX制造网络事件,进行了大量的舆论动员,引发群众街头抗议。该舆情因@任志强、@五岳散人、@克里斯托夫·金、@叶檀、@袁裕来律师等大V的参与,迅速蔓延为全国关注的网络事件。上述名人多将此事件原因定性为民众对政府的不信任,进一步加剧网络舆情的发酵。具有戏剧性的是,3月31日,“演员文章出轨”舆情的爆发,瞬间转移了网络眼球。

四、讨论:网络舆情事件传播的实质与目标

新华社前总编南振中说当前中国存在两个舆论场:一个是党报、国家电视台、国家通讯社等“主流媒体舆论场”,一个是互联网上的“民间舆论场”。[5]由于中国社会转型期的特点,主流媒体舆论场囿于其官方的背景,其传播角度往往与民众的立场有距离,传播内容有时也与民众的情感相疏离,在重大舆情事件发生时,民众更多的愿意到网络上寻找信息,或者更多的愿意相信网上的信息。

网络舆情事件的传播与传统媒体传播相比较,最典型的变化是政府垄断信息源的状况不复存在,传播过程更多地体现出政府、媒介和公众之间的互动,公众在传播中间的角色往往是独立的,主动的,活跃的。

民间的舆论场上网民在谈论什么呢?网民们在自己掌握的BBS、QQ、微博、微信等媒体上,议论时事,针砭社会、揭露腐败、品评政府的公共管理。

依托互联网新媒体,社会名人、媒体记者和非政府组织机构积极参与,虚拟社区公共舆论场进一步扩大。自媒体的活跃又压缩了传统媒体的时效空间,这样一来,就常常给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组织造成舆情应对的压力。

据人民网舆情监测室数据显示,2012 年热点舆情事件中,反腐倡廉舆情事件所占比例高达28%。网络上的毒胶囊事件是网民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感到愤怒的一次集中爆发。卫生部部长陈竺亲自出来表态之后,毒胶囊事件才逐渐平息。太原市公安局长李亚力之子醉驾袭警事件也是典型的网络舆情事件。李亚力之子自己作为警察,醉驾不说,被交警拦下却还仗势欺人,打交警。不平则鸣,受害者舆论讨公道。不料李亚力却动用公权,限制、打击、威胁执法交警,欲操控舆情、压下舆论。不过瞎子点灯白费蜡,李亚力也因滥用公权,被停职调查。

从这些典型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网络舆情事件的传播就是在与权力阶层、现行体制的摩擦和磨合中,为普通民众寻求公平和正义。

政府权力机构也在寻求与舆情事件主体的妥协的路径。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舆情分析师胡江春说,在突发事件中,最需要的是政府作出让民众看得见的反应。这些反应应当包括解决实际问题的具体行为和发出安抚民众情绪的声音。因为一旦没有官方的权威结论,小道消息就会大行其道,其结果,就是造成更大范围、更深程度的群众恐慌心理蔓延。想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由,静悄悄地把具体问题解决掉,在这个互联网时代只会适得其反。[6]

因此,网络媒体的舆情事件传播是一种社会转型期在互联网络环境下的民主实践。在融合媒体环境下,舆情事件的主体通过微信、微图、微拍、微视频等网络传播平台的运用,对公权失范、民生问题、突发事件、环境事件等发表意见,维护自身权益,揭露腐败,以实现社会公平,由此,社会正义得到维护。同时由于这种网络舆论的传播与应对,达到民众与政府权力机构的妥协与一致。

网络舆情事件的传播,让民众得到动员,并且积极关注社会;政府机构不断调整政策和法规,顺应民众的意愿,通过这种一次又一次的民主实践,我们的社会开始逐渐成熟起来。

注释:

[1]刘鹏飞、齐思慧、周亚琼:《2012年网络舆情走势和社会舆论格局》,《新闻记者》2013年第1期

[2]糜海燕、符惠明、李佳敏:《我国社会转型的内涵把握及特征解析》,《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2期

[3]汝信、陆学艺、李培林:《社会蓝皮书·2011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

[4]刘鹏飞、周培源:《2011年网络舆情走势与社会舆论格局》http://yuqing.people.com.cn/GB/16840274.html

[5]刘华欣:《群体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演变机制的传播学解读》,《新闻知识》2013年第3期

[6]王俊秀:《地方舆情报告发布:信息透明是获公众信任第一要素》,《中国青年报》2010年11月24日

(湖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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