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大理探索模式

2016-02-26 10:29鲍康
民主与法制 2016年1期
关键词:讲坛大理律师

鲍康

身处波澜壮阔、走向复兴的法治时代,无论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家都肩负重任,使命光荣。在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为依法治国绘就的牡阔蓝图之下,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动社会转型和法律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法律出版社、人民法院报社多次举办“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暨司法文化专题讲坛”,积极探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走出了一条立足文化、适应改革、法院主导、多方襄助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新路子。

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时代命题

从司法实务中的情况看,法律职业共同体之间良性发展的主旋律中不乏杂音,有的法官对律师职业存有偏见,对待律师显得态度倨傲;有的法官与律师沟通不畅,不注意听取律师的陈述和意见,或者随意打断律师发言;有的法官对律师执业权利缺乏重视,对律师提出的要求或请求不置可否,律师反映“立案难”“阅卷难”“有效辩护难”。有的律师认为“衙门有人好办事”,这样的人情社会思维根深蒂固,为法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埋下伏笔;有的律师把心思放在挖掘、利用能够影响法官裁判的各种社会因素,使法官在裁判案件时受到不必要的干扰;有的律师缺乏对司法权威应有的尊重,或指责、诋毁法官,或无视法庭纪律,有意在法庭上刁难法官。

法院内部着力在法官和律师之间建立“隔离带”和“防火墙”,强调“物理隔离”。为免“瓜田李下”招来非议,部分法官与律师干脆互不往来,互相防范。但如果法官和律师互相隔离,互不信任,各自为政,就会导致彼此之间缺乏正常沟通的话语和机会,诉讼中产生的分歧与误会、偏见与误解将难以消解,继而衍生出法官和律师对峙、对立、“死磕”、“死绊”的怪象。而法律职业共同体就成了一个悬在我们理想之境的伪命题,人们很难由衷地对法治、对司法、对法官、对律师、对法律职业产生一种敬重。

建立法律职业共同体是对现实困境的积极回应,我们认为对共同体的关注度越高,发展的思路越宽,认识的深度越深,才能超越狭隘,才能更多地避免个体、团体间的摩擦冲突。

共同体建设言之容易,行之难。既要克服共同体的一体化所造成的角色混同、职业混淆,忽视监督制约,失去博弈平衡。又要解决现实中存在的职业差异成为职业对抗,角色不同成为沟通障碍,职业分工成为思想分歧,或是不行正道走偏门,寻关系、找人情、靠金钱,出现司法腐败,损伤了良性关系,减损了公众认同,影响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面对历史教训、现实问题,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既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难题,也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一道命题。

作为地处西南边陲的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虽地处偏僻,但不能偏安无为;虽社会经济发展滞后,但法制建设不能落后。应按照时代要求,与时俱进。我们精于谋划、勇于实践,努力负责任地破解好此命题。

推动司法文化建设凝聚法律职业共识

从何人手,如何构建,需行动破冰。以往,为解决阻碍法官与律师之间和谐关系的诸多问题,我们通过召开联席会、意见征询座谈会,发放意见征询函、建议函,达成共识,形成纪要,发表共同宣言。凡此种种,对弥合分歧,消除误会,形成共识,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成效有限,毕竟是见粒打粒,临时动意,针对一时一事行之有效,但对根本性、基础性的问题补益不多。故而,我们必须从共同体的需求出发,走出一条共同前行的路子,搭建一个同频共振的平台。

于是我们想到了论坛,但论坛太“高大上”,就大理自身实际而言,能力条件有所不及,变论坛为讲坛,切合实际。共同举办讲坛的基础是司法文化——法律职业共同体所必须的滋养。凭此构想,得到了党委、人大的重视,获得了法律出版社、人民法院报社的大力支持,得到了职业共同体成员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律师协会、大理大学的积极响应。这一结果充分彰显了历史沿革、社会变迁、文化生生不息,也充分表明大理是一方有着生动而丰富的文化呈现的厚土。据有关大理的史籍记载, “大理”一词源于南诏国第十一世王世隆的国号“大礼国”。“礼”与“理”谐音,为“大治大理,富国兴邦”的意思。大理寺,古代官署名,掌刑狱案件审理,北齐为大理寺,历代因之,清末新政改称为大理院,民国初年袭用“大理院”。由是观之,“大理”这一地名与中国法治在历史渊源中遥相感应。得到大理厚重历史文化滋养的大理法律人,有着一种求知若渴的文化自觉,当以讲坛,汇聚法律精英,畅叙法治春秋,当以文而化之,以文而聚之,成为大理文化斯文一脉的传承。法律职业共同体暨司法文化专题讲坛于大理开讲,成为应运之举。

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分别于2015年2月、5月举办的两期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暨司法文化专题讲坛鸣锣开讲,大理州十二县市人民法院与主会场联通视频,共同体成员齐聚一堂。邀请来自高校、学术研究机构及司法实践部门的罗东川、黄太云、陈卫东、王敏远、张建伟、田文昌、倪寿明、黄闽、刘桂明、蒋惠岭、谢鹏程等知名专家学者登台授课。

讲坛在大理法律职业共同体之间掀起了头脑风暴,一时间学术研讨成为共同体成员之间的一个热点词,讲坛本身的议题设置与授课方式,都极大地引发了法官、检察官、律师、大学师生的浓厚兴趣和参与兴致。讲坛的内涵是引人人胜的,大家许多压抑心底的话语,都得以在讲坛通过专家学者之口直抒胸臆,许多酝酿许久的感性认识,在讲坛都得到了理论的佐证和升华;讲坛的魅力是显而易见的,课间休息形成了共同体成员三五成群,就彼此关注的学术问题进行有益的交流和探讨的风气;讲坛的作用是有目共睹的,在轻松、平等、友好、公开的氖围中,共同体成员的职业压力得到纾解,彼此的职业特质得到尊重,彼此的职业差异得到认可,彼此间正当沟通的渠道得以建立,大家的心态越来越平和,职业联系越来越紧密。于是,大家看到、找到了更多的共同点,增进了彼此之间的职业互信和职业尊荣感。在潜移默化里,在无声无息中形成了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者同为法律人,有着追求公平正义的共同观念,肩负着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使命的共识,有了共识产生共鸣。

法律职业共同体走向良性发展

讲坛提升了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的专业素质、人文修养、思想境界,提升了大理司法文化的内部意蕴与外部影响力,提升了大理司法文化的整体品质、发展定位,大理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在司法实践中健康、和谐、有序的良性互动机制得到进一步巩固。

许多已经转向于非诉法律工作和担当法律顾问,而很少受理诉讼案件的资深律师表示,通过讲坛的激励,重燃了代理诉讼案件的热情;许多入行不久的年轻律师,通过讲坛的熏陶,树立了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充满正义感的职业伦理;律师们普遍表示,职业地位和职业尊荣感通过讲坛得以显现和提升,而执业权利和权利保障正日益受到共同体其他成员的重视和改进。讲坛为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良性互动搭建平台,在云南律师界传为美谈,云南省律师协会和楚雄彝族自治州律师协会先后到大理开展调研、学习经验。大理州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法律服务中心即将挂牌成立,这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首家在云南省成立的此类法律服务机构。

讲坛的成功举办,使法官、检察官比以往更加尊重和聆听律师对案件的意见、建议,律师比以往更加专注于将其代理的每一个案件办实办细。我们的-怀是让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每个成员在每起案件中都发挥其最大价值,在价值显现的过程中,多方合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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