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金融:历史与未来

2016-02-27 19:16
中国总会计师 2016年1期
关键词:普惠金融服务小微

有一位经济学者曾说过,金融业只做锦上添花的交易,绝不做雪中送炭的买卖,意思是金融业只对有一定经济基础的人开放。这种状况引起了一些金融学者和实践者的反思,于是一种新的金融理念——普惠金融,悄然不觉地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

普惠金融的历史演变

“普惠金融”第一次正式写入党的决议,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所谓普惠金融,就是能够有效、全方位地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但因为一些生活在偏远地区、生存环境较为恶劣的人难以在目前的金融环境下享受金融服务,所以普惠金融的主要任务可以理解为向正规金融体系之外的贫苦农户、贫困人群及小微企业提供价格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

(一)普惠金融的主体框架

客户层面。贫困和低收入客户是这一金融体系的中心,他们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决定着金融体系各个层面的行动。

微观层面。金融体系的脊梁仍然为零售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它直接向穷人和低收入者提供服务。这些微观层面的服务提供者应包括从民间借贷到商业银行以及位于它们中间的各种类型的金融机构。这些服务供给者应能够正常地从国内融资来源获得资金,例如公众储蓄、批发贷款融资或资本市场的投资等。

中观层面。这一层面包括了基础性的金融设施和一系列的能使金融服务提供者实现降低交易成本、扩大服务规模和深度、提高技能、促进透明的要求。这涵盖了很多的金融服务相关者和活动,例如审计师、评级机构、专业业务网络、行业协会、征信机构、结算支付系统、信息技术、技术咨询服务、培训等。这些服务实体可以是跨国界的、地区性的或全球性组织。

宏观层面。如要使可持续性的小额信贷蓬勃繁荣发展,就必须有适宜的法规和政策框架。中央银行(金融监管当局)、财政部和其他相关政府机构是主要的宏观层面的参与者。

(二)普惠金融的历史发展

普惠金融的概念是由联合国在2005年正式提出来的,但其核心理念最早可追溯到15世纪罗马教会设立的当铺。15世纪意大利的修道士开展信贷业务来抑制高利贷的利率。18世纪,在爱尔兰出现了“贷款基金”,基金来源于捐赠,用于向贫困农户提供无抵押的免息小额贷款,并通过“共同监督”机制来保证贷款者每周分期还款。

后来,这个慈善机构发展成为金融中介机构,允许其对贷款收取一定的利息以及吸收存款。19世纪欧洲和日本通过邮政系统为农村地区提供小额储蓄和支付服务,同时德国的信用合作社取得较大的发展。

20世纪70年代,现代小额信贷在孟加拉、巴西等国开始出现。小额信贷最初实行小组贷款模式,小组成员之间负有连带担保责任。典型例子就是尤努斯在孟加拉创办的乡村银行——格莱珉银行,这种模式的成功刺激无数金融机构纷纷效仿。

20世纪80年代,全球小额信贷项目运作良好。实践证明,低收入人群特别是妇女的还贷信誉,比那些从商业银行进行贷款的富人更好,小微企业和低收入者愿意承担一定的高息来获得发展机会。

20世纪90年代,出现了“微型金融”,即不只是为低收入者提供贷款,也提供各种多元化的金融服务,这种模式吸引了很多商业银行如花旗银行等进入该领域。2005年,联合国推出普惠金融体系的概念,用“普惠金融体系”的概念取代“微型金融”,意味着微型金融不再被边缘化,而是成为一个国家金融体制的一部分。

国内最早引进这个概念的是中国小额信贷联盟(原名中国小额信贷发展促进网络)。2006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焦谨璞副局长在北京召开的亚洲小额信贷论坛上,正式使用了这个概念。2012年6月19日,原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墨西哥举办的二十国集团峰会上指出:“普惠金融问题本质上是发展问题,希望各国加强沟通和合作,提高各国消费者保护水平,共同建立一个惠及所有国家和民众的金融体系,确保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民众享有现代、安全、便捷的金融服务。”这是中国国家领导人第一次在公开场合正式使用普惠金融概念。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正式提出“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

普惠金融的重要意义

普惠金融是一种理念,也是具体的实践活动。普惠金融的重点在于,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服务创新,不断完善现代金融体系,及时有效地为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所需要的金融服务,让现代金融服务更好地惠及各个社会群体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发展普惠金融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相一致,体现出了有序发展、均衡发展、文明发展、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发展,我国已进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和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攻坚阶段。当今世界正进行深刻调整,国际国内环境日益复杂多变,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原有的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的粗放发展方式难以为继,如何突破和消除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在这种情况下,发展普惠金融,是一种重要选择。

(1)发展普惠金融,有利于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发展普惠金融,就是通过创新工具将市场储蓄资源进行跨主体、跨行业的有偿转移,提高资金配置效率。这种金融服务可得性提高,必然会挤出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中存在的各种无效“水分”,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顺应和带动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2)发展普惠金融,有利于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服务力度。金融本质上讲,就是为实体经济服务。经济高速发展阶段,金融机构并不注重资金配置效率。发展普惠金融,必然要求金融机构转变经营思路,着眼于服务实体经济,推进金融工具创新,不断扩展金融服务对实体经济的覆盖面和渗透率,使更多企业或个人享受到金融服务。与此同时,随着实体经济创新发展,也必然会为普惠金融深入发展创造条件。

(3)发展普惠金融,有利于提高资金配置效率。我国金融体系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金融资源使用不合理,资金配置效率不高。发展普惠金融,就是要破除各种制度性和政策性障碍,促进资金自由合理流动,提高资金使用和运行效率。随着金融服务对实体经济的覆盖面和渗透率提高,实体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提高,也会进一步降低金融体系运行风险,提高金融机构收益水平和赢利能力。

(4)发展普惠金融,有利于缓解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我国目前经济发展中存在一个突出问题是发展不平衡。发展普惠金融,就是进一步扩大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将金融服务向欠发达地区和低收入群体扩展,提升发展均衡性和有效性。

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现状

随着普惠金融理念的不断传播,我国的普惠金融取得了长足发展,出现了一些可喜的变化。

(一)普惠金融发展的政策支持不断完善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尤其是“三农”和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金融政策。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促进“三农”和小微企业发展做出了总体部署。2013年以来,国务院又颁布实施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等重要文件和政策,对进一步做好“三农”、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做出具体部署。

(二)金融服务覆盖取得较快增长

IMF每年对全球187个经济体的金融可获得性进行普查,重点从银行网点覆盖、ATM覆盖、银行代理网点情况进行评价。2013年评价结果显示,我国银行网点密度和人均占有量处于国际中游水平(分别为89位及123位),ATM密度及人均占有量居于上游水平(分别为37位及68位)。根据2015年4月世界银行发布的2014年全球普惠金融相关调查报告显示,中国的账户普及率在2011年至2014年间有显著增长,由64%上升至79%,拥有账户的成年人增加了1.8亿。中国账户普及率平均上升了15个百分点,但不同群体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在最贫穷的40%成年人中,账户普及率上升了26个百分点,而在最富裕的60%成年人中仅上升了8个百分点。农村地区的上升程度高于城镇地区,男性和女性之间则没有显著差异。

自助机具、网络银行(手机银行)、网络保险(电话保险)等服务渠道的建设近年来也取得进展,个人账户、银行卡以及网银等金融服务使用率提升迅速,在农村地区尤为明显。截至2014年末,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开立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27.31亿户,人均结算账户3.06户,人均持卡1.95张,基本实现了人人有卡、家家有账户、补贴能到户。全国农村地区共设置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92万个,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覆盖了全国主要的务工人员输出省份。

农村信用体系和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了农村经济主体和小微企业融资的可获得性及便利性。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为约250万户小微企业和1.6亿农户建立了信用档案,评定了1亿多信用农户,累计有40.5万户小微企业获得银行贷款,贷款余额8.9万亿元;9012万农户获得信贷支持,贷款余额2.2万亿元。建立了100多个信用信息系统或服务平台,实现了小微企业、农户信用信息的共享,为地方政府履职,金融机构信贷管理提供了信息支持,促进了普惠金融发展。

(三)弱势群体金融服务满足程度有所提升

截至2014年底,“三农”、小微企业贷款已连续6年实现两个“不低于”,即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涉农贷款(本外币)余额23.6万亿元,占各项贷款比重28.1%,同比增长13%,按可比口径,比全国金融机构同期各项贷款增速高0.7个百分点。农村(县及县以下)贷款余额19.4万亿元,同比增长12.4%;农户贷款余额5.4万亿元,同比增长19%;农林牧渔业贷款余额3.3万亿元,同比增长9.7%。

2014年12月末,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人民币口径,非本外币口径)余额15.3万亿元(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余额分别为13.76万亿元和1.5万亿元),占企业贷款的30.4%,同比增长15.5%,增速比同期大型、中型企业贷款增速分别高6.1个和4.9个百分点,分别比各项贷款和全部企业贷款增速高1.9个和3.9个百分点。2014全年小微企业贷款增加2.13万亿元(同比多增1285亿元),占企业贷款增加额的41.9%。从行业分布看,小微工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贷款占比明显提升;从地区分布看,2014年部分西部省份小微企业贷款增长较快;从机构看,小微企业贷款增加额中46.1%来自小型银行,比去年同期高5.4个百分点。而从机构自身贷款结构看,农村信用社和中资小型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其全部企业贷款的比重分别为77.8%和55.5%,远高于大型银行21.4%的水平。

截至2014年9月底,贫困地区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3.26万亿元,同比增长18.8%,比全国平均增速高5.6个百分点。

互联网与普惠金融的未来

如今,互联网金融正在如火如荼地推进,实际上互联网金融天然地具有发展普惠金融的独特优势。

一是互联网金融凭借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开放性、共享性,可以大大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对风险的界定、控制和定价能力,降低金融中介的门槛,为金融业践行普惠金融、物联网金融、微金融等模式,服务小微企业和个人金融消费者,尤其是轻资产的创新型企业,有效地发挥资源配置功能提供了新的模式,有利于打破金融业的垄断,促进经济转型与发展。

二是互联网金融强大的碎片化处理能力能够有效解决小微企业和个人投融资难的问题。例如,P2P网络借贷、众筹模式相对于传统的融资方式更为开放,对接的是大量分散的个人投资者或非金融机构,既克服了金融业对规模经济的限制,又解决了资金的来源及其投资问题。在众筹模式下,是否盈利不再是筹资的唯一标准,只要能博得投资者喜欢的项目都可以获得启动资金。这种模式尤其适合小本经营或创新型企业。“余额宝”则是碎片化个人理财产品的典范。

三是互联网金融能借助互联网企业形成强大的跨界整合能力,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通过创新差异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求得生存与发展的,还可以创新金融业盈利模式,向客户提供极低成本甚至免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例如,网络银行不依靠物理网点和银行卡从事金融业务,大大降低了经营成本。

四是普惠金融具有广阔的市场。互联网金融能够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低成本地搜集客户的市场行为和信用记录,再根据信用状况进行匹配。借助互联网销售渠道和收集数据的能力,互联网金融能够增强服务的便捷性和可得性。

互联网的出现为普惠金融的可持续性发展提供了一条可行的途径,但光靠技术是难以推进普惠金融深入发展的,我们的金融体制和机制也需要进一步改革,需要站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层面考虑普惠金融的发展。

此外,还要加大配套制度建设,如统计制度建设、信用体系建设、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建设。因此,只有多管齐下,普惠金融才能在未来的经济和生活中不断发展壮大。

参考文献:

焦瑾璞,王瑱.中国普惠金融十年再发展[J].中国银行业,2015(9).

猜你喜欢
普惠金融服务小微
“三农”和普惠金融服务再上新台阶
让金融服务为乡村振兴注入源头活水
小微课大应用
探索节能家电碳普惠机制 激发市民低碳生活新动力
协力推进金融服务乡村振兴
前海自贸区:金融服务实体
小微企业借款人
小微企业经营者思想动态调查
解决小微金融机构的风控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