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文化传播中电视媒体的社会效应

2016-02-28 03:32李若飞
西部广播电视 2016年24期
关键词:电视节目暴力青少年

李若飞

(作者单位:大理电视台)

浅谈文化传播中电视媒体的社会效应

李若飞

(作者单位:大理电视台)

电视自诞生以来就备受广大人民群众的青睐,且它也凭借着自身的绝对优势迅速发展,成为现代社会中最具影响力的一个媒体宣传平台。电视媒体在信息方面,不仅传播迅速快,覆盖面积广,还能迅速将公共政策、社会焦点等信息传播开来,进而深深影响或引导社会舆论。本文主要对电视媒体在文化传播中的社会效应进行分析与研究。

电视媒体;文化传播;社会效益

1 电视媒体在文化传播中给人们带来的社会效应

1.1 正面效应

电视可以说是人们生活中的一种调味剂,人们通过观看电视节目来放松身心、享受愉悦、消遣娱乐,再加上近年来的电视节目逐渐多元化发展,为人们打造了一个富有创新性的休闲空间,即除了传统、单纯的新闻联播、电视节目、歌舞表演外,还增加了法治节目、民生关注、家庭情境连续剧、短句、说学逗唱互动式表演、知识教育节目等多种多样的、娱乐性十足的节目,进而为人们枯燥的生活带来了一抹色彩,并极大地丰富了人们的日常生活,更满足了人们的精神需求[1]。电视媒体让大众的生活模式变得逐渐节律化,也就是说,随着电视的诞生,人们日常的固定生活规律安排与时间安排已逐渐演变成了工作、开饭、看电视、就寝等,而这种节奏化,让人们觉得安稳而有安全感。

1.2 负面效应

电视媒体对人们既带来了正面效应,也带来了负面效应。早年间,人们对电视的喜爱可以用迷恋来形容,而电视产生的吸引力则可以说是一种“魔力”,深深地吸引着成年人、青少年甚至儿童的目光。有调查显示,美国约有2%~12%的人,他们每周看电视的时限远远超过了56小时,且未成年人在18岁之前花费在看电视的时间则有3年之长,而一个美国人花在看电视的休闲时间就占其一生中休闲时间的一半之多,可见电视的魅力之大。另外,调查还显示,相当一部分人群会在晚上花费大量的时间看电视,且他们认为不看电视就会觉得浑身不适等,这种情况就像人吸毒一样,容易成瘾,继而造成的后果就是在隔天上班或上课时,会出现无精打采、精神恍惚、浑身乏力等症状,进而导致工作、学习的效率迅速下降,这就是所谓的“电视病”。这些症状虽发生于经济相对发达的美国,但这种现象并没有什么地域、国情限制,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国也在逐渐壮大,并慢慢成为消费电视的大国,而每逢假期或逢年过节,青少年们就开始整日泡在电视前,并贪婪地吸收现代产物(电视机)所带给他们的“乳汁”,长此以往,就会促使他们的价值观、生活方式、社会心理、思维方式等发生改变。另外,不仅要计算青少年人群观看电视的时间,也要重视他们观看电视的内容与电视媒介所传达的信息。

2 在文化传播中,电视媒体给人们带来的相关影响

社会学家们经过研究与调查,发现影视文化所带给人们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以美国为例,在流行歌曲、电视等媒体之间,美国的父母都会觉得电视媒体是最不令人放心的,他们普遍忧虑影视文化给孩子们带来了一系列不良的影响,因为电视电影的传播夹杂的某些色情、暴力的内容,会直接影响青少年对性与个人行为的判断。众所周知,“性、暴力”是美国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而有些媒体则会认为这是一个常盛的话题[2],不会过时,然后他们就会大肆宣扬这两个主题。有相关调查表明,在美国,青少年在一年之内,通过电视观看到的关于“性”的镜头超过了14 000个,其中还不包括广告、电影以及MTV等内容中夹杂的性知识,让青少年对性知识的了解程度远远超乎他们父母的想象;调查还表明,青少年通过电视观看到的关于“暴力”的镜头高达20万个,而在黄金阶段的节目中含有的暴力信息、画面则在每小时以3~5次的频率出现;在周六的儿童电视节目中,暴力的镜头出现的频率更是达到了20~25次左右;同时,一些电视节目中,体育摔跤类等暴力的节目不仅受到了人们的欢迎,还让人们为之喝彩;这些现象无一不在说明,电视媒体中的暴力画面影响着青少年的行为习惯,尤其是破坏性的行为。

近年来,人们开始意识到电视媒体不仅能带来娱乐,同样也会造成一些负面影响。因此,社会各界也开始呼吁电视广播媒体能尽可能地减少关于暴力的节目,并增加一些有教育意义的电视节目,而这些呼吁好像并未起到多大的作用,反而校园暴力、强杀、抢劫等惨案接二连三地发生。但人们不知道的是,即使是电视媒体减少播放关于暴力或性的镜头节目,也不会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且经营电视媒体的工作人员也深知,只有通过色情、暴力的节目才能产生巨大的经济利润,从而导致这些电视节目并不会减少,而是成为了青少年们的家常便饭,甚至成为了一本“教科书”。

另外,关于青少年观看电视的长短与多少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据了解,美国地区的家庭,他们的孩子在学龄前平均观看电视的时间为每周30个小时,而青少年上学的时间总共约900个小时,但在家观看电视的休闲时间却长达1 500个小时,父母和他们的孩子每周进行交流的时间仅仅39分钟,但他们观看电视所花费的时间却达到了1 680分钟。上述数据表明,观看电视时间过长,会导致青少年甚至学龄前的儿童在今后想要去读书学习的欲望逐渐减弱,并容易与他们的父母产生一种隔膜[3]。同时,有教育专家普遍认为,如果幼儿观看电视的时间每周长达10个小时以上,则可能会对他们的言语表达能力与创造性行为活动的能力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甚至对他们的视力也会造成影响。在美国就有这么一个例子,在课堂上,教师每隔15分钟左右就会为学生讲一个笑话,这是由于电视广告每隔15分钟就会播放一次,学生们又经常看电视,长此以往就会形成一个习惯,继而导致他们在课堂上的耐性也不会超过15分钟。这也就是所谓的“刺激——反应”理论,这种理论的基本内容认为,“刺激物”会影响人们之间的不团结,并会使观众消极。显而易见,这是一个多么严重的问题。另外,美国每年向各国出口的电视节目总量高达30万个小时,且这些电视节目的内容大部分都在宣传关于美国的价值观、生活的方式、产品文化等。像上述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单单就美国的香烟广告而言,很多的年轻人(据调查,12至18岁的青少年偏爱抽烟)很喜欢购买这些电视媒体宣传的香烟,使“骆驼、新包、万宝路”等牌子的香烟的销售量大大增加,但这种污染文化的宣传,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上亿的青少年因吸烟成瘾而出现过早的死亡等。由于大量香烟广告的输出,给香烟企业带来了较大的利润,更让他们确信,通过电视媒介宣传自己企业的产品,不仅能得到广而告之的效果,还能开拓更大的销售市场。因此,美国的这些相关宣传机构就会进一步增加对香烟广告的投入,从而导致恶性循环。

由此看来,在文化的传播中,电视媒体虽然教会了大众放松身心的方式,但也给人们带来了一些负面的影响,而如何合理地利用电视传媒宣传更多更好、具有积极性的信息文化,并使电视传播的内容与大众的心理需求、结构相互吻合,如何让不同的观众与电视节目进行互动交流,并产生共鸣等问题,还需要电视传播的相关工作人员去进一步地深思与研究[4]。

3 结语

目前,电视已成为世界上最具宣传效果的大众文化传播媒体,但在人们利用电视媒体去消遣娱乐的同时,它也在“制造”一些麻烦,为此,人们必须重视对电视媒体的合理利用,并积极利用电视媒体的优势来传播正能量的文化信息,继而促使电视媒体在文化传播中健康发展。

[1]赵红勋.浅谈自媒体时代的电视生存[J].现代视听,2014(11):32-33.

[2]刘小芳.浅议社会新闻的社会效应[J].新闻研究导刊,2015(5):36-37.

[3]熊雯婷.电视媒体产业化发展现状及趋势研究[J].新闻战线,2014(12):112-113.

[4]李可心.新媒体时代我国电视媒介的角色变迁[J].科技传播,2014(22):217-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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