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内媒体失误报道分析研究

2016-02-28 11:24陈慧莹
新闻研究导刊 2016年11期

陈慧莹

(中国传媒大学,北京  100024)



2015年国内媒体失误报道分析研究

陈慧莹

(中国传媒大学,北京100024)

摘要:本文盘点2015年国内媒体见诸网络的失误报道,发现有些媒体存在轻视事后处理应对、放松网络新闻核实把关、易受新媒体信息流裹挟等问题,同时其在翻译、公信力建设和新媒体把关能力等方面也有待提升。

关键词:国内媒体;失误报道;公信力建设

2015年,国内不少媒体频频出错,常成为民众调侃的对象。例如,《三亚日报》将组织部写成贪污受贿部,《南方都市报》误把佛山市委书记“致辞”写成“辞职”,甚至发生把奥巴马写成奥马巴的低级错误,令人愕然。除此之外,更有其他失误报道屡将媒体置于风口浪尖中。

一、主要失误报道类型分析

(一)慌乱抢头条,犯低级错误

为了提升新闻的时效性,2015年许多媒体都尝试了各种合作机制,以实现第一时间转发消息,但它们在抢发头条的同时却忽略了审核信息的可靠性。例如,一些媒体与中国地震中心达成战略合作,致力于缩短地震发生后紧急信息的产出时间,1月4日之后,就有媒体发布消息称九江将发生6.9级左右地震,该消息很快被多家媒体转载,甚至推送至手机客户端首页,随后,中国地震台网官微发布声明称该消息不实,许多媒体纷纷被打脸。

(二)措辞失当,误写假新闻

2015年7月4日,各大新闻网站挂着一则新闻标题为《证监会查处3家炒作“股民跳楼”假新闻媒体》的报道,其正文内容是:证监会昨天公布了3起会同公安部门查处的,有关媒体编造、传播、炒作不实传言的案件。然而标题却写成的明显假新闻,证监会怎么有权力查处媒体?稍微有些常识的读者都会看出其中的谬误。至今,一些严谨的媒体在得到反馈后,已将该报道文章网址删除,其他媒体的转发仍然保留。该报道也在微博引发怀疑和争议。

(三)稿件来源未经核实,真实性存在争议

2015年11月26日,新华网发表了文章《“撤垫子”指控没有根据——桑兰摔伤真相调查》,称桑兰受伤与垫子无关,是其本人失误所致,意指桑兰对其受伤真相撒谎17年。随后,新闻当事人桑兰发长微博否认,称“该报道完全没有一点调查精神”。新华网刊发这篇报道时,并没有标明作者,以致事情闹大后,一直没有人站出来承认是作者。长篇调查报道没有作者,这与新闻界的常规做法明显不符,真实性争议很大。

(四)翻译错误,造成失实报道

2015年12月,参考消息把路透社稿子里的南方小诊所翻译成了南方医院,导致广州南方医院发文谴责,并要追究法律责任。凤凰卫视记者杜平曾表示,媒体要承担传播责任,翻译错误不可原谅,尤其是一些重要的新闻和评论、言论,以及涉及重要外国领导人关于中国的评论的时候,一定要非常准确地把握。

(五)新闻要素不经核实,转发失实报道

转发假新闻、失实报道,各大新闻网站不能免俗。2015年12月26日,中国青年网首发了一则标题为《中国女子泰国珠宝展上吞食钻石,被抓后飚日语》的报道,引得人民网、新浪网、中国新闻网、网易等网站转载。该文章图文并茂,有三张配图,看上去无比真实,但是经过核实发现,文字来源于9月的一则类似新闻,原文中并未提及“盗窃钻石女子喊出日语,此钻为假钻”等信息。文中的图片均为假图片,一张为2014年泰国警方扫黄的照片,一张明显是男士骨骼的X光照片,一张是2009年曼谷珠宝展的照片。如今,此报道仍然悬挂于各大媒体网站。

二、失误报道产生的原因及反映的问题

纵观2015年国内媒体的失误报道,并无太多新意,多是往年就犯过的错误。出现错误的原因也各有不同,主要由以下几点合力造成,这些也是国内媒体所要面对的问题。

(一)老问题屡犯,把关人没有充分重视和反省

从最近几次的低级失误来看,类似把组织部写成贪污受贿部的媒体乌龙事件一再发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把关人的角色没有到位,对出现的错误没有吸取教训和深刻反省。媒体编辑的审核把关能力不能说在下降,但至少没有在提升。

(二)失误报道后续处理失当,处分和道歉不了了之

在出现重大的失误报道时,国内媒体的惯常做法是,一发现错误,飞速更正文稿,自己的错误就一笔勾销了。而且,责任记者和编辑并没有道歉和公开的处分通知。例如,《三亚日报》的更正声明仅在微信公共账号发布,且原文电子版直接修改,错误版面无迹可寻。对于一些争议报道的回应也都没有下文,在媒介怀疑时代,这种不了了之的做法更让受众怀疑。

(三)新媒体环境下,新闻编辑更容易受失实报道裹挟

复杂的新媒体环境使得新闻把关的难度加大,加之各大媒体对信息首发的争夺,实效性时常凌驾于真实性之上。媒体不去核实信息来源的可靠性,抢首发、抢头条,慌乱之余容易发生低级错误。在求新闻增量的压力下,对于别的媒体发布的新闻,不少媒体更是不假思索地直接转载,仅靠标注新闻来源,逃脱传播虚假和失实新闻之责。陈力丹说,保障新闻真实的前提是核实事实,不采用无消息源的新闻。要永远记住,核实是转载的前提,任何添加的材料都要有切实的新闻来源。[1]

(四)提升新闻媒体的公信力难,破坏却轻而易举

当下,复杂的新媒体传播环境促使传播者、传播媒介、信息与受众的关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进一步强化了“媒介怀疑”的特点,这种怀疑既指媒介主导的怀疑,也包括受众主导的怀疑。[2]新媒体时代,民众的表达渠道变得更加多样和便利,公民媒介素养也不断提高,他们更容易对媒体发出的内容提出质疑。通过社会化媒体,人们对媒体失误的修正评价变得迅速而及时,乌龙事件一旦发生,很容易如病毒传播一般扩散开来,重伤媒体的公信力。大众媒体自身的放大镜功能在放大自身失误上也得到几何倍的彰显。媒体公信力的提升举步维艰,但公信力的破坏却不费吹灰之力。

参考文献:

[1] 陈力丹.核实事实,不采用无消息源的新闻——克拉运河假新闻形成链条分析[J].新闻写作,2015,07(05):47-49.

[2] 马妍妍.媒介怀疑论信息时代媒介与受众关系研究[D].浙江大学,2013:23-25.

中图分类号:G2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883(2016)11-034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