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碧华,做中国最好的法官

2016-02-29 17:39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中外书摘 2016年2期
关键词:高级人民法院案件

2014年12月1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同志在工作中突发心脏病不幸因公殉职。斯人虽逝,精神长存。

2006年7月,时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的邹碧华获得了“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称号。这时,一起涉案金额达百亿元人民币的社保基金案惊动了整个上海滩。

7月17日,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祝均一因涉嫌违规使用32亿元社保基金被隔离审查,消息一出,舆论一片哗然。

很快,一家神秘的民营投资公司“福禧”、一个管理着上海老百姓保命钱的社保局、一家优质的国企“上海电气”浮出水面。“福禧投资”董事长张荣坤被限制自由配合调查;“上海电气”董事长王成明、副总裁韩国璋被“双规”;宝山区区长秦裕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一则又一则的“爆炸新闻”成为上海街头巷尾议论的中心。有媒体报道,中央已经派出超过百人的调查组进驻上海,准备清查这起上海自改革开放以来的最大腐败案。

8月17日,为了足额、及时追回社保资金,上海市企业年金发展中心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上海沸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述两公司的关联公司以及张荣坤等12名被告返还34.5亿元及相应的收益。为确保社保资金的安全性,年金中心同时提出了诉讼保全申请。

社保资金是涉及上海老百姓切身利益和基本生活的资金,如何依法、合规、足额、安全地追回社保违规资金,成了社保基金案的难点之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成立了由高级人民法院、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及相关部门组成的上海法院社保基金相关案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邹碧华和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席建声、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许伟基参与,天天忙着去市里开会。

“秋玮,庭里的事情你多管一些,我这阵子要忙这个案子。”一天下班后,邹碧华一边吃着盒饭一边和副庭长俞秋玮交代着。

俞秋玮知道,社保基金案事关重大,邹碧华承受的压力很大,每次市里开会都开到很晚,有时候还会飞往北京协调事务。但因为有纪律在,关于案情的进展,她从来不问,他也从来不说。

“你放心吧!”俞秋玮说。

11月20日,年金中心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先予执行申请,请求法院依法先予执行。先予执行在《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规定,即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除追索“三费”及劳动报酬等类型的案件外,还可对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裁定先予执行。先予执行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生产经营;二是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接到年金中心提出的先予执行申请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即裁定准许对沸点公司及福禧公司的财产先予执行,并将8起先予执行案件移送执行庭依法执行。

12月25日,福禧公司与年金中心通过谈判达成以股权和以物抵债的协议,三天后,福禧公司全部股权过户至年金中心名下,福禧大厦等项目也于不久后变现完毕。

38亿元社保基金被安全追回,中国法院历史上第一起对巨额诉讼标的采取先予执行的案件尘埃落定,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们都松了口气。事隔很久,俞秋玮才知道,这起38亿元大案曾一度陷入僵局,是邹碧华提出了“先予执行”的破解方案。

邹碧华处理事务机智果断,令人佩服,但他也有脾气急的时候,而且只要一发急,他立马两眼瞪出、脸红脖子粗,让对方猝不及防。余冬爱领教过一回,那是在余冬爱调到民二庭后。一天,余冬爱的书记员将一份审判长联席会议讨论记录交到邹碧华这里签字,这是余冬爱参与讨论的一个案子,余冬爱任审判长。

邹碧华看了看记录,眉头越皱越紧,他拿起电话拨了分机:“冬爱,你过来一下!”

余冬爱走进了办公室,邹碧华虎着脸站在那里。

“这份记录你看过吗?”邹碧华问。

“看过。”余冬爱回答,“之前书记员给我看过,我修改过一点。”

余冬爱没敢告诉邹碧华,其实书记员之前记得比较零散,他已经修改了很多,目前交上来的这份发言记录,他自认为还过得去。

“书记员记录不到位,你修改归纳也不到位!你作为审判长,是对这个案子最清楚的人,书记员可能不清楚如何准确概括讨论的法律要点,你就更应该认真归纳提炼,帮助她提高记录水平,马马虎虎做事怎么做得好!”邹碧华劈头盖脸一顿训斥,余冬爱顿时无言。

“工作就是工作,一定要认真,不能含糊,自己做不到怎么去要求下面人做到!”邹碧华的声音越来越响,“只有自己想把事情做好,才会真正把事情做好,以后这种笔录不要再给我签字!”

余冬爱拿着笔录一声不吭地走出办公室,虽然面子有点搁不下,但他知道邹碧华说的是对的。

庭里的工作越来越顺手,每个人都在各司其职地运转着,邹碧华完全进入了审判业务带头人的角色——从容不迫地指导庭里法官对公司法案件进行调研;完成《新公司法实施一周年司法调查》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新司法解释出台前的参考资料;安排业务骨干编写《借款案件办案要件规范指南》《票据案件办案要件规范指南》《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办案要件规范指南》来统一商事办案思路;编辑出版《票据案例库》《证据规则案例库》《商事审判实体法规》《商事审判程序法规》《破产审判法规》;在全市民商事审判条线组织证据规则培训、物权法培训、庭审评比、优秀裁判文书评比,同时他还担任了最高人民法院全国重点课题“论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完善及司法对策”的课题组主要执笔人……

一次庭里开会,俞秋玮忍不住感叹:“碧华,你跑得太快了,你能不能跑得让我们看到你的影子,别看不到你了。我现在唯一感到欣慰的是,我至少还能看到你的影子。”

邹碧华哈哈笑了起来:“秋玮,不是我优秀,只是我热爱法律而已,你们都很优秀的。对了,想起一件事,你得去牵头做一下。”

“什么事?”俞秋玮问。

“商事案件讲求规则,要有一个科学的审理思路,现在有些法官庭审归纳、争点整理、诉辩引导这些方面能力不足,你写一个请求权基础的要件思路吧。”

“不行不行,这个太难了!”俞秋玮一听完就立马摇起头来,她对请求权基础理论做过研究,邹碧华说的这个任务难度太大。“这块内容直到现在学界都在争论,你要实务界来定论太难了,以我们现在的力量肯定不行!”她一口拒绝。

“学界有争论,不等于案子不要处理啊。”邹碧华看着俞秋玮,“案子是活生生一个个进来的,需要我们去稳妥处理,我们必须定一个统一的思路。学界有争论,那就说明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一个是正确的,我们完全可以自己整理出一个观点,按照这个观点去做。统一思路涉及执法公正,这非常重要!”

俞秋玮被邹碧华说动了。是啊,学界有争论,司法实务界完全可以提出自己的观点啊。“好,可以!”俞秋玮想了想,干脆地答应了。

一年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推出了指南,邹碧华笑了。

2008年6月,邹碧华即将调任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代院长,俞秋玮接任民二庭庭长。

“你是博士我是硕士,你是男的我是女的,民二庭又都是大要案,市里经常需要开会协调,那些市里的人都是精英,我真是感觉底气不足。”俞秋玮有些忐忑,“碧华,你比我聪明,基础也比我好,你一直在高级人民法院,大家都认可你,我是从中级人民法院调过来的,大家还有一个接受过程,压力真的大。”

“没事的,你肯定做得好。有两点掌握好,一个是多听意见,一个是多尊重人。”“这次最高人民法院条线开会我带你去,以后接上头了,事情协调起来就方便多了。”邹碧华给俞秋玮打气。

俞秋玮有些感动,其实邹碧华完全可以不必这样做,但他主动提出帮她适应新环境,这样真心实意的庭长真是没有一点私心。

邹碧华发现俞秋玮的沉默,他赶紧调皮地说道:“你看,我最欣慰的就是把一些历史老案啃掉了,没交到我的下一任庭长手里,对吧?”

俞秋玮被逗笑了,“你这样全面的法官实在太少,太完美了!”

2008年,也是滕一龙院长任期届满的一年,这位连任两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大法官对上海法院充满了感情,在中青年法官的座谈会上,他感慨地说:“我参加工作很久了,我把它分为三个十年。第一个十年拼命干,没有积累哪有成就。第二个十年,做什么事情都要做好,没有数量哪有质量。第三个十年,能不能成功就看你是否能够把握度,你没有把握好,事情就不一定成功。希望你们珍惜自己的机会,好好为法院的未来做出贡献!”

是啊,三个十年!邹碧华在心里对自己说。从1988年到2008年,他已经走完了二十年,那么,下一个十年呢?他想起了自己若干年前收起所有画笔时的痛苦和决然——做中国最好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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