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河南区域文化发展散论

2016-03-02 20:30崔建华
咸阳师范学院学报 2016年3期
关键词:酷吏黄老贾谊

崔建华

(陕西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2)



[秦汉文史研究]

西汉河南区域文化发展散论

崔建华

(陕西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2)

摘要:西汉初年崇尚黄老政治,朝廷委任的河南太守大体呈现清净无为的施政风格。在此政治文化背景下,洛阳贾谊的思想体系包含浓厚的黄老思想,但突出了重法、改法的法家底色,这个学术特点代表着黄老政治的变异,同时也是伴随着河南区域治理的新形势而出现的。由于河南游侠之风的滋长,社会秩序受到挑战,西汉中期管理河南者多为酷吏或具有严苛政风的官员。但无论黄老政治,抑或酷吏政治,均没有阻挡住河南儒学的缓慢成长。

关键词:西汉;河南;黄老;酷吏;贾谊;儒学

在中国历史上,以洛阳为中心的黄河南岸地区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西汉时期,政府在这一带设置河南郡以加强管控。作为大一统王朝的有机组成部分,该地区的文化发展既受西汉政治大气候的影响,同时也受制于自身独特的历史及现实背景。认真梳理这一过程,不仅有助于深入了解西汉河南的区域历史,而且对认识西汉以后河南区域文化的面貌也是有所裨益的。①本文所论的“河南”区域为西汉时期的概念,远小于现今政区中的河南省,大体是指西汉时代的河南郡,其地域以洛阳为中心,北不过黄河,西不逾灵宝,南不至南阳、平顶山,东不过开封。

1 汉初河南地区的黄老政治

在汉初与民休息、崇尚无为的普遍政治氛围中,黄老之学在各个思想流派中占有绝对优势地位,为执政者所仰赖。如功臣曹参辅佐齐王刘肥,“闻胶西有盖公,善治黄老言,使人厚币请之。既见盖公,盖公为言治道贵清静而民自定,推此类具言之。参于是避正堂,舍盖公焉。其治要用黄老术,故相齐九年,齐国安集,大称贤相”。[1]2029萧何死后,汉廷征曹参入朝为相,“举事无所变更,一遵萧何约束”,百姓歌之曰:“萧何为法,类若画一;曹参代之,守而勿失。载其清净,民以宁一。”[1]2031

对于萧、曹的执政风格,班固将其放在更长的历史时段中加以分析:“汉兴之初,反秦之敝,与民休息,凡事简易,禁罔疏阔,而相国萧、曹以宽厚清净为天下帅,民作‘画一’之歌。孝惠垂拱,高后女主,不出房闼,而天下晏然,民务稼穑,衣食滋殖。至于文、景,遂移风易俗。”[2]3623在班固看来,萧规曹随只是黄老政治比较典型的一个阶段而已。在之后的女主执政时期,“不出房闼,而天下晏然”,所遵循的仍然是清净无为的黄老之道。

值得注意的是,吕太后很重视对河南的控制。高后四年(前184),以五百户封周信为成陶侯,而此次封拜的详情是周信“以卒从高祖起单父,为吕氏舍人,度吕后淮之功,用河南守侯”,[1]988-989也就是说,受封之时,周信的官职是河南太守。而他之所以能够担任河南太守这一重要职务,应当与他曾经“度吕后淮”,于吕氏有恩这一特殊情节有关。吕后感激、信任周信,委派其管理河南。在此背景下,周氏在河南的施政风格应该不会距离吕后所持的黄老无为取向太远。

在周信之后,有一位吴姓官员任河南太守。史载:“孝文皇帝初立,闻河南守吴公治平为天下第一,故与李斯同邑而常学事焉,乃征为廷尉。”[1]2491李斯是秦代著名的法家人物,河南太守吴公是他的弟子,并且入朝后担任廷尉,“掌刑辟”。[2]730看来,吴公“渊源在法家”,[3]137应是地道的法家中人。然而,班固将吴公列为循吏,认为其治理风格与萧、曹的“宽厚清净”是一脉相承的。以一般的印象而言,读史者难免会产生一种异样的感觉:史家对吴公的记述是不是有人格分裂的嫌疑?法家弟子怎么会以“宽厚清净”的面目示人呢?这样的疑问之所以会出现,与一般知识中对法家的误解存在着密切关联。由于秦人独奉法家,以严刑峻法治理群下,终致二世而亡,历史镜鉴导致后人易将法家与严刑峻法等同起来。但实际上,法家学说原本强调的是一切事务皆决于法,并非提倡严刑峻法。从这个意义上说,史书记载吴公“谨身帅先,居以廉平,不至于严,而民从化”,[2]3623所谓“廉平”“不至于严”,强调用法平当,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对原始法家的回归。

不过,有一点需要特别强调,吴公对原始法家的回归并不是孤立事件,需要置于黄老政治的发展脉络中去理解。黄老政治的突出特点是“宽厚清净”,这是对秦代扭曲的法家政治的矫枉过正,在西汉最初一段时期是适用的。但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黄老政治的弊端就显露出来。清净无为的确给人以宽厚之感,但另一面也是对法治精神的损害。比如曹参“见人之有细过,专掩匿覆盖之”,身为相国却“不治事”,[1]2030虽说睿智,但细过如何处理,丞相职责何在,皆有汉法可循,不循法而专事无为,终究难以保障社会的长久发展。比较而言,吴公为治“不至于严”,大体继承了黄老政治“宽厚清净”的基本面貌,但突出了“奉法”“廉平”的一面,这是以回归原始法家的方式对传统黄老政治做了改进。

2 洛阳贾谊对黄老政治的超越

如果说“奉法循理”的吴公代表着河南地区黄老之学发展的一个新阶段的话,那么贾谊就是代表着西汉河南黄老之学发生根本转变的关键人物。贾谊出自河南洛阳,在汉代政治文化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以往论及贾谊的学术取向,学界大体认为应属儒家,但有不少学者注意到贾谊的思想体系内吸收了黄老、道家之学。如:贾谊的学术思想“以仁义礼智为其本,而以道家黄老之学为其要”,“在论述汉初道家思想的发展线索时,是不能丢弃或忘却贾谊这个重要人物的”。[4]62-68有的学者甚至具体指出,“贾谊的黄老思想,集中表现在《道德说》、《道术》、《六术》三篇著作中”,并通过细致分析,得出贾谊的道家思想已具有“向儒家转化或儒道融合的特点”。[5]50-52以上认识自属卓见,但笔者更为关注的是贾谊的儒道融合思想体系中的法家因素。有学者注意到:“贾谊的思想是驳杂的,他集儒、道、法于一身,而在不同的领域侧重又有所不同。简言之,即在政治方面,以儒法为主;在哲学思想方面,则以儒道为主。”[6]130还有学者说,“贾谊在重‘礼’的同时,也重视‘法’”,“以礼为主,以法为辅”。[7]248-249两说均察觉到贾谊思想中的法家因素,不过法家因素的分量究竟如何,似乎还有进一步申论的余地。

有学者敏锐地指出:“贾谊问学的途径比较宽泛,儒学固然为其所重,但是他似乎更加醉心于申商之学,具有外儒内法的色彩。”[8]这个判断是有依据的,班固曾说:“自曹参荐盖公言黄老,而贾谊、晁错明申韩,公孙弘以儒显,百年之间,天下遗文古事靡不毕集。”[2]2723对于儒、道、法三家,班固各举其代表人物,在班固看来,贾谊并非西汉儒学的佼佼者,贾氏学问的特色在于继承了申、韩之学。申指申不害,韩指韩非,二人皆属战国法家学派。如此,贾谊思想的主色调便是法家。关于这一点,看看贾谊对如下时政的意见便可有所觉察。汉文帝曾将其弟淮南王刘长流放到蜀地,结果刘长于赴蜀途中绝食而死。文帝内心不安,欲封刘长数子为王。当时贾谊劝道:

淮南王罪人之身也,淮南子罪人之子也。奉尊罪人之子,适足以负谤于天下耳,无解细于前事也,且人不以肉为心则已,若以肉为心,人之心可知也。今淮南子少,壮闻父辱状,是立咫焉泣洽衿,卧咫泣交项,肠至腰肘如缪维耳,岂能须臾忘哉?是而不如是,非人也。[9]156-157

贾谊认为,对于淮南王的几个儿子来说,汉文帝就是他们的杀父仇人,这种仇恨根本不可能以恩德加以化解。如果分封淮南王之子,那就是养虎自遗患,将来必然有叛乱发生。原本可以展示天子宅心仁厚的一个计划,被贾谊全盘否定,从这个历史细节当中,不难窥见贾谊所持的基本政见,即以人性本恶为制定对策的出发点,以法、术、势等强势手段维护皇帝的权威。这与班固所持的贾谊“明申、韩”的思想取向是吻合的。

以法家为底色,融合了浓厚的黄老思想,同时缘饰以儒学,这是贾谊思想体系的重要特征。那么,对于河南区域文化的发展序列而言,贾谊处于怎样的位置?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说明。

一方面,贾谊思想体系的形成,离不开河南地域文化发展的既有基础。历史早期的文化传播往往与地缘因素有重要关系,一种学问往往呈现从中心向周边扩散的趋势。洛阳周边距儒家的中心齐鲁之地较远,儒家文化在河南的流布相应较晚,因此贾谊思想中的儒家成分似应视为文化新基因的加入。与之相比,法家思想在河南的传播比较便利。战国时期周人所居的河南被韩国所环绕,法家的两个著名人物申子、韩非子的主要活动区域均在韩国,因此河南区域文化在秦汉之际的发展必然受历史上的法家积淀的深刻影响。[10]而贾谊学术体系中法家色彩浓重,或即与此有关。至于贾谊思想中的黄老因素,一方面固然与汉初的整体政治文化氛围有关,但对贾谊影响至深的申、韩之学本身即与黄老之学密切相关,这也是应当注意的情形。有学者指出:“黄老道家认为法是道的衍生物,是道这种自然法则在社会政治领域中的体现,以法治国是道家实现无为之治的必要手段。”[11]黄老之学非但没有排斥以法为治的理念,还将之作为实践黄老政治的必要手段,如此说来,典型的法家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择取黄老之学的一端并将其发挥到极致。认识到这一点,再看司马迁所说“申子之学本于黄老而主刑名”,韩非亦是“喜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1]2146就没有什么值得奇怪了。相应地,贾谊重申、韩而染黄老,只不过是走了学术偶像的老路而已,亦无足怪。

另一方面,就河南区域文化进一步的发展而言,贾谊的思想体系代表着该地区黄老政治的根本转变。这一点,将贾谊与他的举主吴公加以对比或可初步作答。吴公在担任河南太守期间,听说贾谊“以能诵诗属书闻于郡中”,便将其“召置门下,甚幸爱”。担任廷尉后,他又以“颇通诸子百家之书”为由向朝廷力荐贾谊。[1]2491吴、贾二人在河南有交集,在年龄上也有代际差距,他们在思想观念、政治行为上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视为区域文化变异的外在表现。

前已言及,吴公的施政风格是在黄老政治的大环境下重视奉法,强调用法之“平”。贾谊深受黄老思想的影响,其政治思想也呈现出重视以法为治的特点,但在贾谊的思想体系内,法治的重要性显然比仅止于“奉法”的吴公要高,他极力主张“悉更秦之法”,“诸律令所更定,及列侯悉就国,其说皆自贾生发之”。[1]2492这些事实说明,贾谊更重视对法令的变革,这是他比吴公更进一步的地方。认识到这一点,我们或许可以这么说,贾谊是终结河南地区黄老政治的标志性人物,因为在他的思想体系里,标榜“治世不一道”“法后王”的法家理念已彻底超越了以“清净无为”为标志的黄老政治的基本境界。

3 西汉河南的游侠之风与酷吏政治

在贾谊生活的时代,河南区域文化中的重法倾向日益显著,这个认识并非得自于贾谊一人的学术风格。《汉书·晁错传》:“晁错,颍川人也。学申商刑名于轵张恢生所,与雒阳宋孟及刘带同师。”[2]2276其中提到的宋孟,来自于河南洛阳,他与晁错同门求学,学习内容俱为申商刑名,这与同乡贾谊的学问旨趣一致。关于宋孟生活的年代,既然与晁错同师,年龄差距应不至于太大。晁错活跃于汉文帝后期及景帝初期,贾谊活跃于汉文帝前期,按一般规律推断,贾谊生存的时段应早于晁错。但考虑到贾谊在政治上少年得志,晁错积累知识的年代未必就晚于贾谊,因此,与晁错大致同年的宋孟,大体上应当视为贾谊的同时代人。他与贾谊皆“明申、韩”,“学申商刑名”,似非尽属偶然,二人的一致性应是地域文化特质的反映。

当然,河南地域文化由黄老无为向申商刑名的转化,并非几个官员、学者的主观意志就可以主导的,实际上,河南社会秩序管理所面临的新局面也要求施政风格的适时改变,而这往往导致区域文化的进一步演化。战国及西汉初期,河南民风以经商贩卖为首要特色,所谓“洛阳街居在齐秦楚赵之中,贫人学事富家,相矜以久贾,数过邑不入门”,[1]3279以及“周人之失,巧伪趋利,贵财贱义,高富下贫,喜为商贾,不好仕宦”,[2]1651描述的都是重商之风。而当时社会普遍崇尚侠义,游侠群体十分活跃。有学者说:“战国时代的游侠风气,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于自由的个人与个人间的友谊,是一种新的价值观念,一种新的生活方式。”[12]17这种新的价值观念与生活方式对秦汉历史影响深刻,西汉的建立即与此有密切关联,正如有的学者所敏锐注意到的,刘邦“仁而爱人,喜施,意豁如也。常有大度,不事家人生产作业”,“颇有侠者气象”,刘邦集团的军事势力“与乡曲豪侠带剑立节招集徒党的状况是一致的”。[13]18

与侠风炽烈的整体社会风尚相比,河南地区的重商之风显得十分特别。然而,这个局面在文景时代发生了变异。汉景帝即位不久,发生了吴王刘濞为首的七国之乱。汉景帝任命周亚夫平叛,而周亚夫对洛阳的一位侠士十分重视。《史记·游侠列传》记载:

周人以商贾为资,而剧孟以任侠显诸侯。吴楚反时,条侯为太尉,乘传车将至河南,得剧孟,喜曰:“吴楚举大事而不求孟,吾知其无能为已矣。”天下骚动,宰相得之若得一敌国云。[1]3184

一位游侠的去向,竟然成为军事统帅预判战争结局的重要线索,可见洛阳剧孟在当时社会上非比寻常的影响力。而这个游侠人物的出现并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他实际上是战国以来侠风持续浸润的结果,同时也是河南地域文化面貌发生异动的表现。在著名游侠郭解的事迹中,曾有这样一个细节:

雒阳人有相仇者,邑中贤豪居间者以十数,终不听。客乃见郭解。解夜见仇家,仇家曲听解。解乃谓仇家曰:“吾闻雒阳诸公在此间,多不听者。今子幸而听解,解奈何乃从他县夺人邑中贤大夫权乎!”乃夜去,不使人知,曰:“且无用,待我去,令雒阳豪居其间,乃听之。”[1]3186

郭解是河内郡轵县人,到河南雒阳县成功调解了当地的民间纠纷。但是他因担心损伤“雒阳诸公”“雒阳豪”的尊严,要求纠纷的当事人先不要声张,待雒阳当地贤豪来调解之后,再行和解。这个事件大致发生于景帝至武帝前期,比游侠剧孟的时代稍晚。虽然从中可以看到,雒阳侠士的权威性不如河内郭解,但“雒阳诸公”“雒阳豪”的存在,已经确凿无疑地表明:文景时期以来,河南游侠群体的活跃度日益上升。这个群体的存在也并非一无是处,正如郭解所做的,在某种程度上,游侠是社会秩序的建构者。但是,游侠毕竟是游离于体制之外的社会力量,如果任由他们活动,势必对政权的合法有效统治造成巨大压力。因此,面对侠风渐长的局面,西汉朝廷每每任用酷吏来管理河南。

汉武帝时期的司马安“文深巧善宦,官四至九卿,以河南太守卒”。[1]3111所谓“文深巧”,意味着司马安是西汉典型的“文吏”。有学者指出,“文吏”之“文”即“文法”,而“‘文法’即法令条品、簿书故事之类”。[14]138由此看来,司马安实际上是一位熟悉汉家法律条令并且能够任由己意将律令玩弄于股掌之上的河南太守。尽管我们不能仅仅依据这样的为官个性就将司马安视为酷吏,但司马安无疑是具备用重刑治轻罪的酷吏潜质的。汉武帝时代还有一位杜姓官员担任河南太守,《史记·田叔列传》:“是时河南、河内太守皆御史大夫杜父兄子弟也。”[1]2782所谓“御史大夫杜”,指杜周。司马迁将其列为酷吏,并特意指出其两子“夹河为守”,“治皆暴酷”,[1]3154可见,河南太守杜某是地道的酷吏。另有酷吏田广明,在汉武帝时代曾任河南都尉,“以杀伐为治”。[2]3663

汉宣帝时代,严延年曾任河南太守。他因惯于在冬季处死囚犯,刑场“流血数里”,致使河南人称他为“屠伯”。严氏之所以执法如此残苛,原因在于他认为“河南天下咽喉,二周余毙,莠盛苗秽”,必须大力翦除乱化之民,方能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不过,这只是严氏为政的一个方面,他也并非一味立威,针对不同的社会群体,他也有柔性的一面。史载严氏在治理河南的过程中,“疾恶泰甚,中伤者多,尤巧为狱文,善史书,所欲诛杀,奏成于手”,这也就意味着,另有一部分人是严氏所不愿诛杀的。至于区别对待的具体做法,即史书所描述的“摧折豪强,扶助贫弱。贫弱虽陷法,曲文以出之;其豪桀侵小民者,以文内之”。[2]3669-3670所谓“豪强”“豪桀”,尽管不能完全等同于游侠,但是他们攫取对基层的控制权力,与游侠的所作所为具有一致性。如果说严延年打击豪强并不包括对游侠之风的遏制,恐怕是不符合常理的。

此外,有些任职三河地区的官员虽未被史籍列入酷吏传,但其执政以严苛为特色。如济阴人魏相,“少学《易》”,后来通过“举贤良”而入仕,已渐染儒者气象,绝非唯知“鹰击毛鸷”的酷吏可比。但在魏氏担任河南太守后,“禁止奸邪,豪强畏服”。他的为政特点是“治郡严”,当时的雒阳武库令担心受到惩处,“乃自免去”。不过,对于河南百姓来说,魏相“治郡严”是一件幸事。当魏相因罪被夺职的时候,“河南卒戍中都官者二三千人,遮大将军,自言愿复留作一年以赎太守罪。河南老弱万余人守关欲入上书”。[2]3133此事表明,魏相“治郡严”,是河南社会良性发展的一剂良药,同时也意味着河南当地存在着危害社会秩序的一些不良因素,“豪桀”、游侠应当就是其中的重要一类。

4 西汉时期河南儒学的发展

在黄老政治与酷吏政治大行其道的历史阶段,河南地区的儒学发展缺乏一个良性的环境。与此同时,由于其交通枢纽、四方杂凑的特点,再加上汉武帝好事鬼神,在河南地区,被视为“宣传数术思想的方士文学”的小说十分兴盛。[15]131《汉书·艺文志》的知识分类有“小说十五家”,其中有“《虞初周说》九百四十三篇”。班固注:“河南人,武帝时以方士侍郎,号黄车使者。”[2]1745然而,种种不利情况并没有完全阻挡河南儒学的生长进程。

在西汉前期,《春秋》学是河南儒家经学成就较高的一门学问。《史记·张丞相列传》:“张丞相苍者,阳武人也。好书律历。秦时为御史,主柱下方书。”西汉建立后,“萧何为相国,而张苍乃自秦时为柱下史,明习天下图书计籍。苍又善用算律历,故令苍以列侯居相府,领主郡国上计者”,[1]2675-2676后来位至丞相。关于阳武,《汉书·地理志》有阳武县,属河南郡。[2]1555因此,张苍是河南籍士人。根据司马迁的描述,张苍善于处理事务性文书,擅长律历。《汉书·艺文志》著录《张苍》十六篇,班固注其作者为“丞相北平侯”,将其列入阴阳家。[2]1733综合来看,阴阳历算应当是张苍学术的主流方向。他所掌握的知识类型与儒学较远,其儒学造诣究竟如何,难知其详。不过,《汉书·儒林传》记载:“汉兴,北平侯张苍及梁太傅贾谊、京兆尹张敞、太中大夫刘公子皆修《春秋左氏传》。谊为《左氏传》训故,授赵人贯公,为河间献王博士。”[2]3620其中说到张苍、贾谊“皆修《春秋左氏传》”,可见张苍对儒学曾经下过一番工夫。

张苍知识结构中的非主流学问对乡里后辈产生了重要影响。据上引《汉书·儒林传》的记载,贾谊亦修《春秋左氏传》,关于其师承,《经典释文·叙录》记载:荀子“传阳武张苍,苍传洛阳贾谊”,①引自陆德明《经典释文》,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52页。此版本中,“阳武”作“武威”。然据《史记·张丞相列传》“沛公略地过阳武,苍以客从攻南阳”,当时尚无武威郡,且刘邦一生从未到过武威,应以“阳武”为是。贾谊的左氏学正是得自张苍。贾谊之后,汉武帝时代有其孙贾嘉“最好学,世其家”,[2]2265其中应当有传承左氏学的可能性。

在《春秋》学以外,《易》学亦是西汉前期河南儒学的又一个亮点。秦汉之际,齐人田何研修《易》学,“汉兴,田何以齐田徙杜陵,号杜田生,授东武王同子中、雒阳周王孙、丁宽、齐服生,皆著《易传》数篇”。[2]3597《汉书·艺文志》著录《易传周氏》二篇,班固注:“字王孙也。”[2]1703此即周王孙所著《易传》。据记载,周王孙《易》学的影响力一度较大,甚至同为田何弟子的丁宽也“从周王孙受古义”。

西汉中后期,“罢黜百家”的政策取向使得儒家的地位整体上升,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经学之士越来越受到重用,这样的用人导向在选任河南官员时也逐渐表现出来。比如前面提到的河南太守魏相,他是一个“治郡严”的官员,但“少学《易》”,已有儒学背景。酷吏严延年在河南太守任上被汉宣帝处死,而他的兄弟严彭祖后来也曾担任河南太守,其人乃是《公羊春秋》严氏学的开创者。[2]3616汉宣帝时期,韦玄成亦任河南太守,其父“兼通《礼》、《尚书》,以《诗》教授,号称邹鲁大儒”,而其本人“复以明经历位至丞相”。[2]3107元帝时期,九江人召信臣任河南太守,其步入仕途亦因“明经”。[2]3641职级较低者亦不乏经学之士,如琅邪人贡禹任河南令,其人“以明经洁行著闻”。[2]3069南阳人卓茂任密令,其人“元帝时学于长安,事博士江生,习《诗》、《礼》及历算,究极师法,称为通儒”。[16]869

河南官员选任的取向由酷吏向经术士转变,是整体政治文化氛围演化的外在表现,但在一定程度上也意味着区域文化风格在渐变。再加上河南儒学既有的发展成就,按常理来讲,西汉后期的河南儒学应当有更为突出的作为,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张苍、贾谊的《春秋》左氏学,生长于黄老之学占主流的时代,其光芒被后者所遮蔽。待经学兴起之后,《春秋》公羊学独步学林,之后又有榖梁学地位渐显,而左氏学始终未成为西汉经学的翘楚。甚至作为家学的贾谊左氏学似乎亦有中断的嫌疑。据记载,昭宣元时期,贾谊曾孙贾捐之曾待诏金马门,[2]2830另有六世孙贾光为常山太守。[16]1234由于史籍中有关二人的记述十分有限,他们是否传承家学已不可知。况且贾谊的思想体系原本驳杂,即便有所传习,亦未必是儒家经学。洛阳周王孙的《易》学原本比较受重视,同门丁宽也来受学。然而,丁宽《易》学既受业于先师,又取法于同门,大概正是这种转益多师、融汇兼综的学术路径,使丁氏《易》学后来居上,据《汉书·儒林传》的记载,西汉《易》家的学术渊源皆可上溯至丁宽,而洛阳周王孙的《易》学似乎中道衰颓了。

不过,西汉前期儒学发展亮点的中衰并不意味着河南儒学就停滞不前了,西汉中后期的河南儒学发展呈现出一些新的内容。

首先,伴随着经学新流派的崛起,河南亦有新流派的接受者。如随着榖梁学渐兴的步伐,河南有习《榖梁春秋》者。成哀之际的密县人侯霸“矜严有威容,家累千金,不事产业。笃志好学,师事九江太守房元,治《榖梁春秋》,为元都讲”。[16]901此人至东汉建武年间以大司徒身份去世,已非完全意义上的西汉人,但他的学术取向无疑丰富了河南《春秋》学的内容。又如,随着武帝时代孔安国始传古文《尚书》,数传之后,到成帝时期,河南人桑钦受学于平陵涂恽,亦传此学。[2]3607

其次,《易》学在洛阳周王孙之后虽然隐而不显,但丁氏既向周氏问学,丁氏《易》学后来的发展成就便不能完全抹去周氏《易》学的功绩。丁氏之后,田王孙传丁氏学,田王孙又培养出三位高足,其中一位叫做孟喜。西汉晚期,梁人焦延寿“云尝从孟喜问《易》”,焦延寿传学于东郡京房,①虽然《汉书·儒林传》记载焦延寿从孟喜问《易》是焦氏的自我宣称,如此一来,焦氏弟子京房所学之《易》未必就是孟氏《易》,这一点,在当时即已有人加以指摘。但当代学者有言:“从京房后来整理出的《孟氏京房》、《灾异孟氏京房》等书来看,京房确实对孟喜易,特别是孟喜关于《易》家候阴阳灾变方面下过功夫。”(卢央《京房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94-95页)据此,我们说京氏《易》从孟氏《易》当中受益良多,当不为过。京房创立京氏《易》。京氏的弟子当中有名为乘弘者,即来自于河南,后来仕至郎、博士。[2]3602需要注意的是,就传承脉络而言,乘弘所接受的《易》学自焦延寿那一代起已大不同于之前的经师,《汉书·儒林传》谓:“诸《易》家说皆祖田何、杨叔元、丁将军,大谊略同,唯京氏为异。”[2]3601之所以如此,班固推测:“党焦延寿独得隐士之说,托之孟氏,不相与同。”意谓焦延寿自称求教于孟氏,实为托名,所传并非孟氏,而是另有来路。京房受学于焦延寿,其精神自然亦非孟氏《易》的,他的弟子乘弘或许亦具有这样的特点。

5 结语

西汉河南区域文化的发展轨迹深受政治大气候的影响,黄老政治盛行的时代,河南的治理者往往难脱其窠臼。当社会秩序受到体制外力量的严峻挑战时,酷吏群体活跃在西汉政坛上,河南地区亦主要依靠酷吏来进行管束。然而,在受到政治大气候制约的同时,河南区域文化当中也存在一些变数,贾谊思想中的法家、儒家内容,都是有别于当时主流政治文化风气的因素。并且在关乎西汉社会发展全局的儒家复兴的脉络中,河南地区也有自己的历史表现,其在儒学发展的力度、成就等方面的特殊性,将是东汉时代河南区域文化发展的新基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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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23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914(2016)03-0001-06

收稿日期:2016-03-10

基金项目: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5H003)。

作者简介:崔建华(1981—),男,河南渑池县人,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秦汉史。

Study on the Regional Culture in Henan in Western Han Dynasty

CUI Jianhua
(College of History&Civilization,Shaanxi Normal University,Xi’an 710062,Shaanxi,China)

Abstract:With Huang-Lao politics prevailing in politics of the early Western Han Dynasty,the prefects of Henan governed this district with an administration style through quiet and inaction.Against the background,the thought system of Jia Yi from Luoyang contained profound Huang-Lao thought.Nevertheless,it highlighted legalism and legal reform.These academic characteristics not only reflected the variation of Huang-Lao politics,but also appeared in the new situation of governing Henan area.Due to the rise of the chivalrous group endangering the order of local society,Henan was mainly governed by the cruel officials or those officials with the style of cruel management.Owing to the widespread breeding of chivalrous conduct prevailing in Henan,the social order was challenged.The administrators in Henan were mostly cruel or harsh officials in the middle of Western Han Dynasty.However,both the Huang-Lao politics and the cruel officials did not hinder the gradual growth of Confucianism in Henan.

Key words:Western Han Dynasty;Henan;Huang-Lao;cruel officials;Jia Yi;Confucian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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