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声字的“分化符”

2016-03-03 08:49杨天宇
现代语文 2016年24期
关键词:表义声旁同音

□杨天宇

形声字的“分化符”

□杨天宇

形声字是汉字的基本形式,汉字之所以被称为意音文字,形声字所起到的决定作用是不容置疑的。在形声字产生的众多途径中,加注形旁是形声字产生的主要途径之一。本文认为形符的主要功能是区别,其次的功能才是提示本义。所以由同音假借而新造的形声字中,增添的形符应该为“分化符”。

同音假借形旁分化符共时平面历时角度

文字是记录语言的符号系统,汉字从古至今经历了由单纯的表意文字(象形、指示字等)到表音兼义(形声字)的转变。形声字是迄今为止最重要、最能产和最完善的汉字造字法。据吉林大学数据统计,从商周时期到现代,汉字数量越多,形声字所占的比例就越大。所以,研究形声字的产生及其发展,有利于深化对形声字本身的认识,对认清整个汉字系统的发展也有重要意义。

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将形声字定义为:“三曰形声,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简单来说,形声字就是由形旁(与词的意义相联系)和声旁(与词的读音相联系)组合成的字。关于形声字产生的途径,唐兰(2001)在《中国文字学》一书中提出了“孳乳(即在母字的基础上增加形符)”“转注(以形符作主体)”“重益(增加符号以后产生的形声字与原母字记录同一语词)”[1]三种途径。但这三种情况,就形声字产生的途径而言都属于母字加区别性符号的方法,并不能作为形声字产生的三种不同途径。除了唐兰先生的“声化象意字”说之外,文字学界还有“‘加旁’二步发展说”“部分表音的独体象形字分化”说和“形声源于假借说”。

本文更倾向于以裘锡圭先生为代表的最后一种观点,即“大部分的形声字是从已有的表意字和形声字分化出来的,或是由表意字改造而成的。”[2]形声字改造和分化的途径主要有5种:1.加注形旁;2.加注声旁;3.改换形旁或声音;4.将表意字的一部分改成声旁;5.直接取形旁和声旁拼合成形声字。本文只讨论第一种“加注形旁”后产生的形声字。

所谓“加注形旁”,是由于同音假借导致一个字形有多项记录任务,所以加形旁另造形声字以分担原字的称说任务。那么,为什么会发生“同音假借”现象呢?我们知道,古代汉语的词汇特点是以单音词为主,汉字主要用来记录词,一个汉字记录一个汉语的词(只有少数情况是一个汉字记录一个语素或一个音节),词是字的记录对象。理想情况下汉字与词应该是一对一的关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有些词的意义比较抽象,很难用象形、指事、会意等方法把它表现出来,因此这些词(包括全部虚词和部分实词)最初是没有自己的书写形式的。但人们在言语交际中会发出声音指称这些词语,由于人类发音器官所能发出的声音数量有限,这些词的发音极有可能与已有的词的发音一致(词音耦合)。当它们进入书面交际的时候,人们为了找到与词音相一致的词形,就采用了同音假借的办法,即借用一个同音词的书写形式去表示它们。

例如“然燃”,《说文解字》释“然”为“烧也”。“然”是个会意兼形声(下形,上声)字。下面的四点是火的变形。声符读yàn,表“狗肉”义,下面加火以烤狗肉。后来它的词义一步步虚化,被借用为形容词、动词、代词、副词乃至语气助词。为了不使它兼义过多,所以使用频率相对较低的表示“燃烧”义的实词“然”并另加形旁“火”以区分。从历时角度看,“燃”的形旁“火”并不表示字义,因为它的本字“然”下的四点已经表义了,它最初造字加的形旁根本上是为了区别字形,而加注的形旁充其量是顺便提示了意义。所以,这里的形旁我们不妨认为它的根本作用在于分化字形,即起到“分化符”的作用。

所谓“分化符”,即认为形符仅具区别符号的作用,并不表义。这与传统意义上“形旁表义,声旁表音”的看法有较大分歧。其实现代汉语中很多形声字的形旁已不能提示字义,有的甚至与字义完全失去了联系。比如“骄”的本义是“高大的马”,引申为“骄傲自满”。再如“特”的本义为“公牛”,《现代汉语词典》里的释义为“特殊,不平常的”。可见,作为形旁的“马”和“牛”已经完全失去了表义功能,甚至和本义完全脱离。既然“形旁表义”说不通,那么形旁能否“区别意义”呢?王凤阳(2000)《汉字学》指出:“形符只起‘别义’的作用,不起表义的作用,它们是字的区别部分,不是字的表达部分。”“在形声字中形符的绝大部分是依附的,只起帮助选择、帮助判断的作用;它不是为表义而设的,而是为显义和别义而加上去的。”[3]并且举例进行了论证。但笔者认为,这种观点主要是从共时平面的角度考察形声字,而忽视了历时考察,缺乏对形声字字形起源及演变过程的研究。

在利用“加注形旁”来造形声字的情况中,本字不表本义,而表假借义,本字另加分化符构成的形声字表本义。由同音假借现象而产生的形声字有很多,像“何荷”“孰熟”“与欤”“匡筐”等,都是这样的情况。在这些字中,前一个字或是象形字,或是指事字,或是会意字,而后一个都是形声字。对于那些具有相同形旁的形声字,比如以“马”为形旁的形声字“骄、驰、骏、驱”等等,单看它们的形旁我们只能知道这些字与“马”有关,而具体的意义就无从得知了。因此,大多数由于同音假借而形成的形声字的形旁只是对意义类属有一定提示作用,而与本字的真正意义并无很大关系。

除了“加注形旁”新造形声字外,还有其他形声字产生的途径,本文在此不再赘述。形声字作为现代汉字中极为重要的一部分,通过对其产生原因和发展状况的分析,不仅能帮助人们认清汉字发展的大致方向,深化对形声字本身的认识,从而认清整个汉字系统的发展,而且对于汉字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众多复杂关系,也能理出一条相对清晰的线索。汉字能够成为古老而有活力的一种文字,与汉字形声化的特点是息息相关的。我们在研究形声字的过程中,不应只从共时研究的角度出发,也应该用历时发展的眼光去探索,只有这样,才能在今后的学习、研究乃至教学中取得良好的效果。

[1]唐兰.中国文字学[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2]裘锡圭.文字学概要[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

[3]王凤阳.汉字学[M].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0.

(杨天宇 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国际学院21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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