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和平经略南海的历史与现实

2016-03-06 04:39张赫名孙晓光
关键词:经略南海

张赫名,孙晓光

(1.南京大学历史学院,江苏南京 210023;2.曲阜师范大学中国南海与周边国家关系研究中心,山东曲阜 273165)



中国和平经略南海的历史与现实

张赫名1,2,孙晓光1,2

(1.南京大学历史学院,江苏南京210023;2.曲阜师范大学中国南海与周边国家关系研究中心,山东曲阜273165)

摘要:以充分的历史和法律依据为基础,合理的行使南海主权,友好地处理同南海周边国家的关系,是中国和平经略南海的核心内容。从古至今,中国在南海经略事务中始终奉行的和平政策源于地缘传统和“和合”文化的共同影响。作为南海地区大国,中国一直在南海事务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而底蕴深厚的“和合”文化则塑造了中国在南海事务中的行为模式,中国始终承担着维护南海地区和平、促进其发展的责任。中国睦邻合作的南海政策,不仅是历史的传承,更是现实的抉择。它表达出中国解决问题的诚意,也为未来真正实现南海地区的稳定与繁荣铺就了道路。

关键词:南海;经略;南海十六字方针;和合思想

南海是中国固有领土,作为中国的南疆以及对外交往的重要通道,自古以来南海的经略事务便受到中国政府的高度重视。中国在合理行使南海主权的同时,以睦邻的思想为指导,处理与南海周边国家的关系,体现出南海经略的和平属性。

一、中国和平经略南海的历史回溯

“经略”即为经营和管理。中国对于“南海”的经营是以对其行使主权为前提和基础的。“南海”作为一个地理名词,很早便出现在中国的古代典籍中,其明确成为中国古代中央集权行政管理的对象大致始于秦汉之际。《史记》多处记载秦统一天下之后在扬越立南海、桂林、象郡[1]。此三郡皆滨南海,南海水域成为秦的管理对象是无疑的,只是具体范围多大,史料仍付阙如。及至秦末,南海龙川令赵佗先继南海尉之职,并桂林郡、象郡,自立为南越武王,后又自称南越武帝,向汉称臣。不过,西汉朝廷一直视包括南海海域的南越为其领土的一部分。汉武帝元鼎年间,南越丞相吕嘉杀死南越王起兵反汉,汉武帝派伏波将军和楼船将军入南越分其地,立南海、苍梧、郁林、合浦、儋耳、珠崖、九真、日南、交阯九郡[2]。九郡当中的儋耳、珠崖在今天的海南岛的北部,九真、日南、交阯在今天的越南境内。这说明西汉时期,至少包括北部湾以及海南岛周边的部分南海水域处于西汉版图范围。随着中国人对海洋认知的增多和航海技术的发展,中国版图之内的南海水域范围逐渐明确。“自宋以来,中国之境的涨海(南海古称),其范围正与今天我国南海的海域范围相同”[3]。

南海作为中国固有的领土,自汉代以来中国政府便利用各种合适的时机和方式宣示南海的主权,这在中国古籍中多有记载。东汉交阯刺史周敞往海南岛巡海(行部)[4]。宋代官员救助可能在西沙群岛附近洋面遭风遇难漂至海南岛的外国船只[5]。元代郭守敬奉旨编定新历,“四海测验”,“南踰朱崖”[6]。明清时期,大量编修的航海图和舆图将南海及其岛屿正式列入版图。以上事例均是古代中国政府和平行使南海主权的重要表现。

当然,南海作为中国的南疆,出于国防等需要,中国使用军事力量护卫其主权也是不争的事实。南海之境远离中原统治中心,常有盗贼、叛乱发生,直接威胁到南部边防的安全。为此,历代朝廷都会出兵平息事态,以保有南海主权。《三国志·吴书》当中就曾记载:“交阯太守士燮卒,权以燮子徽为安远将军,领九真太守,以校尉陈时代燮。岱表分海南三郡为交州,以将军戴良为刺史,海东四郡为广州,岱自为刺史。遣良与时南入,而徽不承命,举兵戍海口以拒良等。岱于是上书请讨徽罪,督兵三千人晨夜浮海。……岱既定交州,复进讨九真,斩获以万数。又遣从事南宣国化,暨儌外扶南、林邑、堂明诸王……”[7]《晋书》载:“林邑国本汉时象林县……去南海三千里。……扶南西去林邑三千余里,在海大湾中。”[8]而堂明国据学者研究,其位置应在林邑西北,统治中心处于今天老挝的川圹一带[9]。这说明,三国时期,原属中国版图的林邑已分离出去,同扶南、堂明被视为外邦。当士徽叛乱,东吴遭遇南海主权危机时,吕岱的军事行动均在南海主权范围之内——交阯与九真——开展,不涉及任何侵略行为,他还适时利用“南宣国化”的方式处理与南海周边国家的关系。

除了《三国志》,中国古代典籍中不乏有国家动用军力来护卫南海主权的记载,明清两代的记载最为集中,比如《琼州府志》《泉州府志》《广东舆地图说》等均记载有明清两朝中国水师定期巡视南海、彰显主权的事实[5]。这些记载反映了同一个情况,即中国对于南海主权的维护以防御为主,不进行侵略。这是中国历代王朝利用军力对南海行使主权所遵行的基本准则。

在确保南海主权的前提之下,中国自古就重视开展南海的经营事务。中国古代对于南海的经营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其一,将内陆先进技术与文化传播到沿南海地区,促进其生产力的进步,发展该地区的文化;其二,发挥南海重要交通通道的作用,发展同南海周边国家良好的国家间关系,积极开展政治、经济上的交流。后一方面的内容最能体现中国经略南海的和平属性。

汉武帝在南越立九郡之后,随着航海技术的发展,汉朝与南海周边国家交往的记载在中国的古籍中日渐增多。《汉书·地理志》记载,西汉官办船队出日南障塞、徐闻、合浦,经南海水道,历东南亚数国远至南亚,“市明珠、璧流离,赍黄金杂缯而往”,进行国际贸易的史实。西汉所开辟的南海交通线直至唐代一直是外国贡使及商贾来华的必经之路。以此条路线为基础,唐中期之后逐渐形成了著名的“海上丝绸之路”。自西汉以降,中国与周边国家的海上经贸往来逐渐繁盛,为处理日益繁杂的经贸事务,唐、宋、元、明四朝根据实际情况在广州、泉州等地设立市舶司,作为国家的外贸机关。市舶司的主官为市舶使,其别名为“结好使”[10]。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中国与周边国家和平友好的经贸关系。

西汉时期,几乎在经贸关系建立的同时,中国与周边国家逐步形成了一种华夷共处的古代国际关系体系。中国凭借着强盛的国力和先进的文化不断吸引着周边国家向中国靠拢。处于南海周边的东南亚国家正于此时被引入到华夷秩序当中。《汉书·地理志》记载位于今东南亚地区的都元国、邑卢没国、谌离国、夫甘都卢国等“自武帝以来皆献见”。 《后汉书》也记载:“顺帝永建六年日南儌外叶调王便遣使贡献,帝赐调便金印紫绶”[11]。自此之后,中国古籍时有东南亚国家“来朝”、“献见”的记载。比如南朝时期槃槃、干陀利等国遣使来华,隋代与赤土国实现互访,唐代投和、婆登等国遣使修好[12]。不过由于多种原因,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完善且稳定的华夷关系是直至明代才最终形成的。

在明代的“华夷秩序”下,中国的国力处于绝对的优势,但中国封建王朝的统治者继承中国古代先贤“德化天下”的理念,以“和”之思想处理与东南亚国家的关系。明太祖朱元璋鉴于元待四夷专用武力,未能使其臣服的事实,登基之初列十五个不征之国,其中大部分都位于今天的东南亚,他同时还告诫子孙不可随意依仗国势对其兴兵[13]。在和平外交思想的指导下,明代声势浩大的郑和下西洋,其目的旨在昭示中国国力之强盛,传播友好的讯息,不殖民不称霸,正如《天妃灵应之记》碑所说:“宣德化而柔远人。”在明代“华夷秩序”构建的全盛时期,占城、满剌加(约在今马来西亚马六甲州)、苏门答腊、浡泥等东南亚国家虽与明朝形成“朝贡”、“册封”的华夷关系,但这种关系更多的是礼仪的,明朝政府并未对其直接统治,甚至不干预其内部事务。但当南海周边事态发生动荡时,明朝政府会利用大国的威望而不是直接动用兵力平息事态。比如明朝曾多次出面调停安南与占城的领土争端,还斥责并制止暹罗入侵满剌加、苏门答腊的行为[14]。这些事实足以体现中国自古以来以和为贵的外交思想。

明代郑和下西洋之后,由于多种原因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建立的稳定的华夷关系迅速没落。加之西方的海洋力量兴起并扩张至亚洲,东南亚国家多沦为西方国家的殖民地,其与中国封建王朝的和平友好关系被逐步阻断。

近代以来,中国虽坚守传统的南海主权范围,但由于国家积贫积弱,给予侵略者以可乘之机。1907年日本人强占东沙群岛,虽经清政府努力收回,但此事开启了外国染指南海诸岛的序幕[15]。1933年法国侵略者占领南沙“九小岛”,同年菲律宾政府也无中生有地提出,根据巴黎条约,法占“九小岛”主权应归菲律宾所有。中国政府对此虽提出严正交涉,并通过命名南海诸岛、公布南海地图的方式宣示主权,但此事一直久拖未决。1939年,日本借侵华战争之机从法国手中窃取“九小岛”,直至日本战败,1946年国民政府收复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

二、中国和平经略南海的现实抉择

基于充分的历史证据,1949年之后,中国政府始终强调对于南海主权的历史性权利,反对近代以来任何对我国南海主权的无理侵占行为,并主张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南海争端。但与以往相比,日益增多的干扰因素阻碍着中国对于南海主权的捍卫。其一,出于地缘政治的考量,某些域外大国不断介入到南海问题。在亚太地区,南海是东亚连接西亚、非洲、欧洲的关键海上通道,拥有极其重要的地缘战略地位。从冷战时代到后冷战时代,美国、苏联、日本、印度、澳大利亚等国出于地缘政治思维,先后介入到南海问题中来,这无疑进一步加剧了南海问题解决的复杂性。其二,一些国家图谋抢夺南海丰富的油气资源,成为引发南海争端的一条重要的导火索。20世纪60年代之后,南海区域内陆续发现储量丰富的油气资源,受到现实利益的驱使,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等国大肆侵占我国南海领土,并捏造证据无理提出主权要求。其三,国际法特别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模糊与笼统的规定。中国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结国之一。“《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仅限于一个标准,而把赋予这一标准以具体内容的任务留给了各个国家自身,由各国在实践中予以补充和‘诠释’;或者留给了国际法院。”[16]菲、越、马、文等国不恰当的引用公约中对其有利的条款,甚至断章取义,提出对南海的主权要求。此外,国外很多学者也在忽视中国的“历史性权利”的前提下指责中国对南海的领土主张缺乏国际法依据[17]。这些都使中国在南海争端中处于不利的舆论地位。

针对以上复杂的局面,中国政府始终坚持捍卫领土完整的基本原则不动摇,并逐渐形成“主权归我,和平解决,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南海十六字方针。十六字方针的核心是“主权归我”,中国政府通过发布主权声明、加强海洋立法、定期巡航维权、完善行政区建设等多种手段宣示对南海主权。1951年中国政务院总理周恩来在《关于美英对日和约草案及旧金山会议的声明》中郑重指出:“西沙群岛和南威岛正如整个南沙群岛及中沙群岛、东沙群岛一样,向为中国领土,在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侵略战争时虽一度沦陷,但日本投降后已为当时中国政府全部接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于此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南威岛和西沙群岛之不可侵犯主权,不论美英对日和约有无规定及如何规定,均不受任何影响[18]。”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对于南海主权掷地有声的宣示。此后,中国政府还陆续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它们同其他涉海法律法规共同成为中国政府捍卫南海主权的法律依据。1982年中国海监组建,2007年经国务院批准中国海监开始在南海定期巡航维权执法。2013年中国海监又与其他部门进行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局。无论是中国海监还是中国海警局,其核心的职能都是要维护包括南海在内的国家海洋权益。1988年中国设立海南省,全国人大授权其管辖海南岛、中沙群岛、西沙群岛、南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2012年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在海南省设立地级市“三沙市”。设立三沙地级市,明确行政管辖范围,意味着明确了我国在该片领域的军事、外交、经济上的各项权责,将固化中国对西沙、中沙、南沙的主权。以上这些举措都是中国践行南海主权的重要内容。

根据国际法的规定,国家有权使用自己的一切力量进行国防建设,防备可能来自外国的侵犯。中国在南海范围内实施的是“积极防御”战略方针指导下的“近海防御”海军战略。邓小平曾明确指示“近海防御”的范围,既包括了中国主权管辖的诸如台湾、东沙、西沙、中沙、南沙群岛等一切海上岛屿领土及其按国际海洋法的规定应为中国管辖的全部海域,又包括为确保国家利益所需的海上安全防御纵深。“海上安全防御纵深除包括支援己方海上作战活动的一定沿海地区外,主要是指己方领海、管辖海域以及公海海域敌方可能使用武器威胁我国安全的海区。”[19]由此可见,中国军事力量在南海的活动符合国际法的规定,从未有任何意图侵犯他国主权。

“积极防御本身就不只是一个防御,防御中有进攻。”[20]迄今为止,中国海军在南海海域仅有两次有限的战争行为。1974年1月,南越不顾中国的外交警告,侵占我国西沙甘泉、珊瑚、金银等三岛,打死打伤我国民兵与渔民,中国海军进行了反击,收复并全面控制西沙群岛。1988年3月,越南干扰中国在南沙永暑礁建立观测站,并在赤瓜礁附近挑衅率先开火,中国与越南海军在该海域进行了仅数十分钟的海战。“按照国际法和《联合国宪章》的规定,国家行使自卫权应以遭到外国武力攻击为条件,不得对他国造成威胁,更不得以自卫之名,行侵略之实。”[21]西沙海战与南沙海战以此为依据,均为自卫性质。尽管南海争端愈演愈烈,也不乏美济礁、黄岩岛等在国际上影响比较大的事件,但中国政府在南海的军事活动始终保持着极大的克制态度。如此行为是中国出于稳定地区局势以及睦邻友好的考虑,中国期望南海问题向着良性态势的方向发展。这正证明了中国并非是南海问题“麻烦的制造者”,相反却是南海和平的倡导者。

在合理宣示主权的同时,中国也重视推进与南海周边国家的和平外交。中国向来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主张国与国的争端要在没有外来干涉的情况下通过谈判和平解决,在南海问题上中国政府亦坚持此立场。“为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中方一贯主张通过双边友好协商解决与有关国家之间的分歧。任何外部势力的介入都是不可取的,只能使局势进一步复杂化。”[22]中国的主张得到马来西亚、文莱等国一定程度的认可[23]。对于南海主权声索国,中国政府也在不断探索与之和平对话协商的方式。中国最初坚持通过双边谈判解决有关问题。出于实际的考虑,2014年8月中国首次提出“赞成并倡导‘双轨思路’,即有关争议由直接当事国通过友好协商谈判寻求和平解决,而南海的和平与稳定则由中国与东盟国家共同维护。”[24]坚持直接当事国双边谈判符合中国一向坚持的外交原则,而以《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为代表中国与东盟多年来在维护南海和平方面一直存在良好的互动。因此“双轨思路”的提出是中国审时度势构建南海和平秩序的重要举措。

以积极捍卫南海主权、和平发展为基础,中国政府也在加快南海地区的开发与建设。自1949年以来,中国在南海地区大力发展水产渔业、进行资源科考和油气开采、推进考古发掘工作、开发海洋旅游事业,这些活动取得的效益和收获促进了南海地区的建设和发展,同时也展现出中国政府对于南海无可争辩的主权。不过由于南海问题日趋复杂,中国对于南海的经营活动受到极大的限制。20世纪90年代,邓小平提出在“主权属我”的前提下,“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原则[25]。这是中国政府推进南海问题和平解决的一次重要实践,它不仅坚持了中国的主权原则,也完全具有国际法的依据。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74条第3款和第83条第3款有关海岸相向或相邻国家间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的界限划定的规定,在各方达成界限协议前:“有关各国应基于谅解和合作的精神,尽一切努力做出实际性的临时安排,并在此过渡期间内,不危害或阻碍最后协议的达成。这种安排应不妨害最后界限的划定。”[26]尽管《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此项内容还只是一个纲领性的规定,但在国际上确有成功的法律实践,比如1988年利比亚与突尼斯、1989年澳大利亚与印度尼西亚、1992年马来西亚与越南等共同开发海洋协议等[27]。这些“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经典案例对于促成和平解决国家间海洋争端发挥了重要作用,证明这一原则的正确性与实用性。在“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原则的指导下,中国政府积极推动与南海周边国家的合作。自2004年以来中国先后同菲律宾、马来西亚、越南达成共同开发南海争议海域油气田的协议,2005年中、菲、越还共同签署有《在南中国海协议区三方联合海洋地震工作协议》,2013年中国和文莱就海上油气勘探和开采达成共识。虽然涉菲的油气共同开采协议由于多种原因陷于流产,但以上这些努力都是南海合作的有益尝试,也说明了中国和平解决南海问题的决心。当下构建“海上丝绸之路”的大战略下,南海的合作开发将得到新的提升,无疑会促进南海争端的和平解决。

三、中国和平经略南海的地缘传统与文化依据

中国的“南海十六字方针”虽实行于当下,但其饱含的“和平”思想与历史上中国所奉行的南海经略理念是一脉相承的。从古至今,尽管社会制度不同、历史背景不同,但中国政府始终奉行和平经略南海的基本政策。这一政策之所以能够长期得以延续,是受到中国地缘传统和文化观念的深刻影响。它既彰显了中国文化传统强大的生命力,也反映出中国国家利益的一贯追求。

尽管地缘政治作为一种理论是在近代兴起于西方的,但地缘政治传统却在古老的华夏文明中早已存在。基于最初的群族概念,在多种因素的催生之下,中国古代形成了“华夏”、“蛮夷”(或“夷狄”)这样两个相对的地缘划分。“华夏”一般指中原地区,拥有先进的文化;“蛮夷”则在“华夏”四方,被视为落后不开化的地区。随着历史的发展,“蛮夷”不仅指华夏文明的边陲,也包括界外的番邦。处于中国南疆的南海地区以及周边的东南亚国家即被中国的古籍描述为蛮夷之地。

华夷之辨使中原王朝的统治者往往把“守在四夷”作为定边邦交的基本政策:“天子有道,守在四夷,言以德怀之,以威服之,使四夷之臣,各守其地,此为最上者也[28]”。所谓“德”,“乃是衡量国家文明程度及个人社会地位及威望的重要标准”[29]。所谓“威”乃是国家的实力。“守在四夷”体现出中原统治者强大的自信心——怀伏蛮夷的手段不是靠武力的征服,而是依赖发达的经济、先进的文化以及由此所树立起来的威望,其对内可定边安国,对外能亲厚邦交。正所谓“华风既盛,夷心自然归仰”,这是中国古代特有的地缘政治思维,它的核心理念是充分发挥中国作为泱泱大国的实力辐射作用。这一点在南海的经略事务中表现得十分充分。吕岱派从事“南宣国化”,郑和下西洋“宣德化而柔远人”,明朝政府凭借大国威信居中调停促进南海周边区域的和平都是这一思想的集中体现。因此“守在四夷”从客观上为古代中国政府和平经略南海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时至今日,华夷之辨的观念已退出历史舞台,但从地缘政治视角,亚洲仍是中国文化和实力所主导的传统领域,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中国历来反对域外国家染指亚洲事务:“全世界各国的事务应由各国人民自己来管,亚洲的事务应由亚洲人民自己来管。”[30]与此同时,中国在亚洲坚持发挥一个负责任大国的作用:“中国将依据肩负的国际义务履行相应的责任,将考虑自身的能力做力所能及的贡献。尤其重要的是,中国将根据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来确定自己的立场……”[31]中国的这些外交追求在南海问题上表现得尤为明显。

如前所述,中国极力反对域外势力介入南海问题,认为介入的后果只能使争端更加复杂化。而作为南海地区大国,中国在南海问题中所处的地位是不能被忽视和取代的。对此,东南亚国家早已有明确认识。20世纪90年代,南海争端持续发展成为舆论热点。东南亚国家极为关心中国在南海问题上的立场,为了吸引中国在南海问题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并承担更多的责任,1994年将南海问题设为主要议题的东盟外长会议将中国由特邀国升格为“协商国”,至此中国与东盟展开更具实效的对话与合作。2002年正是由于中国的响应,经过多轮谈判《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才得以最终签署并获得各方欢迎。《宣言》作为中国与东盟达成的首个有关南海问题的政治文件,在稳定南海局势、促进各方合作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履行《宣言》的政治承诺之一,中国也一直在积极致力于推动《南海行为准则》的磋商。“中国对‘准则’有自己的主见和定力,不会因受外界的干扰而自乱节奏,更不会因为别人的催促施压而被动就范。当然,中国也不是固执己见,而是着眼于本地区国家的共同利益。”[32]凡此种种,中国在南海问题上负责任的大国形象展露无遗。

古代中国“威德怀伏蛮夷”的观念与当下中国做一个负责任大国的认识虽然在产生背景和理论出发点上有诸多不同,但有一点二者是相似的,作为地区性的大国,中国有能力也愿意在地区性和平与稳定的事务中扮演重要的角色,这是中国从古至今和平经略南海的地缘传统。

除了地缘传统,历史文化也深刻塑造着中国经略南海的行为模式。中国文化历史悠久,积淀深厚,其中被普遍认可的精髓就是“和合”思想。“和合”思想最初来源于中国古代先哲对于宇宙运行规律的思考:“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生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33]它体现出一种辩证的矛盾观,阐明了矛盾的普遍存在,也说明了“和合”的实质。“和合”不代表千篇一律,它主张在矛盾冲突中寻求平衡,达到共生为继的目的。这一点直接影响到古人的伦理取向:“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34]。人际关系如此,国与国的关系亦然,中国古代的军事学家主张各国求同而合,和平相处:“同患共利,以合诸侯,比小事大,以和诸侯”[35]。各国相处应努力寻找利益契合点,同舟共济,这样才能实现和平相处。为了实现国家间“和合”的目标,古代先贤还总结出一系列国与国交往应当遵行的基本准则。其一,讲求信义。“凡交近则必相靡以信,远则必忠之以言。”[36]国之交往无论远近都要和平相处,靠的是彼此的诚信。其二,彼此尊重。“大国以下小国,则取小国;小国以下大国,则取大国。”[37]国有大小,但要彼此尊重才能和平相处。其三,非攻慎战。“先王不以勇猛为边境,则边境安;边境安则邻国亲;邻国亲,则举当矣”[38]。“兵者,凶器也;争者,逆德也;将者,死官也,故不得已而用之。”[39]定边邦交相辅相成,但不崇尚武力,因为战争于国于民都是坏事。

中国古代“和为贵”的传统文化,从古至今一直影响着国家的政治行为模式与实践,南海的经略事务亦是。古往今来,中国大量的古籍史料证明了南海为中国固有领土,不容置疑。彼时晚清政府虽孱弱,但由于掌握历史证据,即使是当年占领东沙群岛的日本侵略者也得承认南海主权归属中国[40]。大量历史文献和图籍证明中国对南海享有历史性权利,中国对于南海的经略具有法律和行政效力。在这一点上中国政府自始至终不妄言,有诚信。中国虽是大国,但不无理欺侮邻邦。据越南史书载,北宋初年,交阯独立,为处理好双方的关系,宋朝皇帝遣使至交阯曰:“中夏之于蛮貊,犹人之有四肢,苟心复未安,四体庸能治乎?”[41]言外之意,两国虽实力悬殊,但唇齿相依当和睦相处,双方才能长治久安。这又体现出中国慎战睦邻的邦交特点。

周恩来曾总结中国人办外事总是遵循这样一些哲学思想,比如不将己见强加于人、决不开第一枪、退避三舍,它们不全是马列主义的教育,也来自我们民族的传统[42]。这正说明了中国传统的“和合”观念超越了时代的局限,对于当下中国外交同样具有借鉴意义。而在南海问题上,中国政府所奉行的“南海十六字方针”就是“和合”思想的良好体现。

尽管凭借充分的历史和法律依据来行使南海主权,但中国也认识到只要争端存在,无论是非曲直如何,于己于彼都是毫无裨益的。从地区稳定和自身发展的双重利益出发,中国一直致力于通过和平的手段寻求南海争端的解决方式。在1973—2000年中越北部湾划界协定的谈判过程中,越南多次制造事端,但中方始终以极大的克制态度积极推动双方的对话,最终完成划界协定的签署。作为南海争端的一部分,北部湾划界的完成对于整个南海问题的解决显然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而20多年的曲折磋商,也恰恰展现出中国务实真诚的外交理念。

在和平解决南海主权争端的问题上,中方从来不乏诚意的表达。近年来,南海事态持续紧张,但中国始终信守《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以克制态度、不以武力相威胁的政治承诺。即使如黄岩岛事件,在菲律宾动用军舰对峙的情况下,中国也只是利用渔政、海监公务船在保证民用船只安全的前提下,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关于化解南海主权争端的方式问题,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中国政府曾坚持主张通过双边谈判来实现。但东南亚各争端国自认为弱小对此有抵触。“和合”思想讲求和而不同、执两用中。对于各争端国的反应中国并不是置之不理,而是以包容之心积极寻求各方利益的切合点,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解决南海争端的“双轨思路”才应运而生。这是一个实力大国对于周边邻国给予充分尊重的最好例证。复杂的南海争端,其最终解决尚待时日。但充分利用南海的地缘优势和资源价值却是时不我待的现实。与其在争吵的漩涡里打转,不如互利共赢、共谋发展,这也是“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原则实施的初衷。创造南海地区的繁荣离不开中国,也离不开南海周边国家的合作与参与,这是全球一体化的必然要求。以合作推互信,以合作促发展,这是南海争端最终解决不可缺少的一环,也是以“和合”理念实现南海地区最终繁荣与稳定的必经之路。

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主题,这一主题与中国古代“和实生物”的理念是不谋而合的。面对既有的矛盾,只有用开放的胸襟积极寻求尊重与认同,实现和睦相处,才能无后顾之忧地抓住机遇,谋得发展。这是中国传统文化给予南海争端解决的现实启示。

从一个怀揣文化优越感的强国发展成为今天倡导和平、敢于负责任的大国,中国在南海的经略事务上始终坚信“兼相爱,交相利”的和平信念,不改初衷。这既是传统的塑造,也是时代的选择。历史使人警醒,战争的磨难时刻提醒着人们用和平的方式实现和平,实现冲突的转化,才是解决争端的上佳之选[43]。在南海的问题上,化解矛盾、消除争端只是实现和平的一部分,更重要的是在建立互信的基础上维护多元一体的和平秩序。中国关于南海争端的和平主张求实诚恳,但只有得到各方的积极响应与配合,南海地区才能真正成为亚洲和平发展的地中海。显然,这是一个需要在国际大环境配合下才可能达成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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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0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1-4970(2016)02-0069-07

作者简介:张赫名(1979—),女,吉林吉林人,讲师,博士后,从事海洋史研究。

基金项目: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3AZS021);2015年度山东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15CLSJ06);孔子与山东文化强省战略协同创新中心科研创新项目(KZXT03YB07)

收稿日期:2015-12-30

DOI:10.3876/j.issn.1671-4970.2016.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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